Advertisement


原吉林省農安縣公安局局長由明言罪惡簿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由明言自二零零八年下半年至二零一二年下半年,任職農安縣公安局長四年。由明言不僅是實施一場場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策劃者,更是濫用職權、破壞法律、迫害無辜的犯罪者。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在其任職期間,農安縣法輪功學員一人被迫害致死、九人被非法判刑、十五人被非法勞教、八十六人次遭騷擾、綁架、非法拘留、三十人次被送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發布《通告》,美國政府將嚴格審核赴美簽證,對迫害人權及宗教的人、迫害法輪功的人,拒發簽證,拒絕入境。國際社會已從對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的「呼籲」,走向實質性的「拒簽行動」。現在,由明言因迫害法輪功,已被舉報。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一、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由明言
中文姓名拼音:YOU,MINGYAN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66年 9月8日
民族:漢族
籍貫:吉林榆樹
身份證號:22010319660908165X
警號:100300
明慧網惡人榜編號:E000045574
原工作單位名稱:吉林省農安縣公安局
原來職務:農安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兼局長、縣長助理。
現在工作單位名稱:吉林省長春市應急管理局
現在職務:長春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家庭住址:長春市綠園區春城大街派出所19委。
手機號碼:15500070001 、13354300080

由明言曾任長春市朝陽分局重慶路派出所民警、長春市開運街派出所教導員、長春市南湖派出所所長、長春市朝陽分局戶籍科科長、長春市公安局二道區分局副局長、長春市公安局政治部幹部處副處長、調研員,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治安巡邏大隊政委、農安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兼局長、縣長助理、長春市公安局經濟保衛處處長、國保支隊副支隊長、辦公室主任、指揮部副主任、情報信息處處長,長春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支隊長。現任長春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二、迫害事實簡述

1、迫害致死中學女教師於長麗

吉林農安縣第四中學數學教師於長麗,女,四十四歲,一九九九年五月開始修煉大法。修煉後,她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不僅體弱多病的身體得以健康,工作中更是嚴於律己,用修煉人的心性標準教書育人,深得師生及學生家長的好評。

在法輪功遭受中共邪黨迫害後,於長麗為伸張正義,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去北京國家信訪辦上訪。被綁架後,劫送回農安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絕食十天後,被家屬營救回家。二零零一年夏,於長麗在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綁架,在農安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農安縣第四中學逼迫於長麗等法輪功學員寫所謂的「保證書」,被於長麗拒絕。隨即,校方停止了她的工作。二零零三年,於長麗被非法開除,被迫離開了課堂與她的學生。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於長麗與法輪功學員張丹鳳去廟會給遊人講真相,被惡人綁架。於長麗被劫持到長春第三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三月五日,於長麗被從長春第三看守所轉回農安縣看守所後,絕食反迫害。據目擊者講,二零一一年四月末,於長麗被送至農安縣中醫院和縣醫院檢查化驗。據講於長麗被戴著手銬、腳鐐,自己已無法行走,被兩人架著,身體瘦的只有六十斤左右,腎臟已出現衰竭,但農安縣公安局仍不放人。二零一一年五月二日,於長麗被送入長春市吉林大學第二醫院急診室,並於當天含冤離世。

2、迫害楊淑梅致失憶,幾近癱瘓

楊淑梅,女,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修煉法輪大法,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身心淨化了,恭敬公婆,呵護晚輩。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在農安縣的一次統一綁架行動中被強行帶走,在奄奄一息之際,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至今失憶、思維混亂、口齒不清,四肢僵硬,不能獨立行走。

一九九九年中共惡黨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楊淑梅多次進京上訪,為法輪功鳴不平。一九九九年十月,再次進京上訪後,被農安縣中共不法人員強行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裏,因堅持煉功,被電擊的面目皆非。二零零一年九月末,楊淑梅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誣告遭綁架,後被酷刑毒打,絕食八天,被惡警送勞教所途中走脫,從此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晚上,農安縣國保夥同楊樹林鄉派出所將楊淑梅綁架,並將大法書籍等物品非法抄走。三月四日,家屬四人一起來到農安縣公安局了解情況,農縣國保人員態度蠻橫,並威脅老人,再來就把你兒子也抓起來。並不告訴他們抓楊淑梅的原因,沒有任何通知,包括扣押物品清單和拘留通知書。

三月十六日,村治保主任王敏峰通知家人說,楊淑梅被非法送到長春市公安醫院,家屬四人趕緊到公安局詢問情況。一工作人員來到信訪辦說:「等著,一會有人見你們。」一會就來了一幫警察,強行拉扯楊淑梅的女兒、兒子、姪女和年邁的婆婆到一棟樓裏的刑訊室,分開非法審問。楊淑梅的兒子被警察打的臀部不敢坐;女兒被強行按到鐵椅子上,戴上手銬,不能動彈,一警察用皮鞋頭踢她的小腿,並言語侮辱她。晚上十點多,女兒和婆婆被放回,兒子和姪女被非法拘留十天。

四月十一日,在家屬強烈要求下,見到楊淑梅,體重一百四十多斤的她,已脫像,手成紫色,腳上戴著十多斤的鐵鐐。低著頭,已沒有力氣說話。楊淑梅每天都被打不明藥物。

五月二日,與楊淑梅一起遭非法關押的於長麗被迫害致死。家人擔憂楊淑梅的安危,五月四日上午,楊淑梅的姪子王洪超背著年邁的爺爺,來到農安縣公安局國保,要求見國保隊長唐克,放楊淑梅回家。警察百般阻撓,不讓上樓。姪子說:「我老嬸煉法輪功做好人,犯甚麼法了,現在在醫院,有生命危險還不讓見,不放人。」警察開始威脅,有三個警察將其強行帶進一房間,四、五個人開始動手,將楊淑梅的姪子毒打一頓,還恐嚇八十歲的爺爺:「再來,給你們都關起來。」

後楊淑梅被送到長春市公安醫院,也不讓家人見。在所有人都不知情的情況下,楊淑梅被偷偷非法判刑四年,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3、農安國保:打死你都白打死!這是上面的指令

王軍自述被農安國保迫害經歷:

我叫王軍,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由於我練武術,造成腰椎間盤突出。開始修煉大法後,病就神奇般的好了。全家看到我修煉的神奇,也都走上了修煉法輪大法的道路。

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晚九點左右,農安縣國保大隊的大隊長唐克、副隊長李明濤,帶著四人闖進我家。當時他們叫門,我沒開。他們把窗戶砸碎,闖進屋來,說:「你兒子欠債管你要錢,你是不是叫王軍?」我說:「是。」惡警又接著說:「正好抓你還找不著呢!」然後上來三人,不由分說,把我摁住,用手銬銬住。接著,在我家翻走了四百元錢、兩台電腦、一台彩噴機、一台電視機、四個MP5、四台影碟機以及兩箱紙張,還有衛星鍋蓋十個。當時我不讓拿,他們說:「你是學法輪功的,打死你都白打死!這是上面的指令。」

我的妻子和七歲的小孫女也都被劫持走。惡警把我們全家帶到國保大隊,進屋就讓我坐在一個凳子上,接著就把鐵棍子穿上,這時我才知道是老虎凳。當時我的兩手是在後面戴的手銬,把我兩腿平直捆綁在凳子上,然後上兩個大胖子踩到我的腿上,踩完後又「開飛機」迫害。接著一個大胖子騎在我的頭上,就往下壓,壓的我筋骨「喀喀」直響。這時又有兩個中年男子用礦泉水瓶子猛打我的腦袋,打昏後,用涼水澆醒,再做同樣的迫害。並且,用腳往我臉上踢,我被踢掉了兩顆門牙,還不讓我吐,讓我往肚子裏咽,我不咽,就威脅我說:「不咽就打死你,打死白死!」就這樣,我被迫害了一天一宿。

然後讓我說出法輪功學員的名字,當時我想:我是大法弟子,我不能順從邪惡。」我的妻子和小孫女在隔壁聽到我被迫害的聲音,孩子哭著說:「我爺爺是好人,你們這樣做會有報應的!」第二天,孩子被送回家,妻子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被放回家時,還被勒索了三百三十元伙食費,不給就不放人。而我被送到農安縣看守所,不久就被非法判刑三年。

4、地稅局公務員被非法判刑八年

潘剛,男,五十七歲,農安縣地稅局公務員。修煉法輪功後,時時嚴格按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工作兢兢業業,遠離吃、喝、卡、拿、沾,跟他出去辦事的人,都說他是傻子,因為他們也得不到實惠和好處了。

潘剛一次被非法拘留、一次遭受洗腦迫害、三次被非法勞教,九死一生。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潘剛在給一位老人家講述法輪功真相時,又遭警察無理綁架。隨後,十幾個警察闖入潘剛家中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及真相資料。遭綁架後,縣國保大隊、看守所警察使用毒打等多種卑劣手段,企圖強迫他放棄修煉法輪功。

為了抵制迫害,潘剛開始絕食。幾天後,警察對他進行灌食,灌食未成,就將潘剛送往長春公安醫院迫害,並揚言說把潘剛家的房子賣掉做醫院的費用。惡人一心要送勞教,可潘剛身體極度虛弱,被拒收。潘剛又被送回農安看守所。潘剛被迫害的骨瘦如柴,吃不下任何東西。長時間的迫害,使得潘剛身體出現多病狀態,極度虛弱,看守所和國保大隊不放人,也不允許家人探視。

後農安縣法院對潘剛進行了一次秘密審判。當時戒備森嚴,怕家屬和當地法輪功學員知道,法院門口布滿警察、警車,還有噴水車,防備家屬和法輪功學員知道後去要人。遭非法判刑八年後,非法關押在公主嶺監獄遭受迫害。潘剛被迫害事實,請看明慧網報導《地稅局公務員潘剛被勞教三次、冤獄八年 妻子控告江澤民》。

5、邪惡警察叫囂:死裏頭也不放人

張丹鳳,女,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講真相時,被跟蹤綁架,在國保大隊和看守所遭到迫害。張丹鳳於六月末開始絕食反迫害,警察對她進行灌食,由於本人堅決不配合,灌食沒有成功。緊接著兩名所長親自送張丹鳳去長春勞改醫院,醫院對絕食者拒收。回來後,她仍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在這種情況下,邪惡警察還叫囂:「死裏頭也不放人。」

二零一一年三月,張丹鳳又與於長麗、楊淑梅一起絕食反迫害,警察把她們每天強行綁在床上打針六次。後於長麗被迫害致死,楊淑梅被迫害失憶、不能行走,被非法判刑四年,張丹鳳被非法判刑三年。

6、下死命令:無論如何製造證據,把人給我判了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三日,農安縣合隆鎮法輪功學員徐亞芬被合隆惡警綁架之後,以所長朱立為首的惡警輪班拷打、逼供整整一夜。九月十五日,又送往看守所繼續殘酷迫害。徐亞芬被迫害二十天後,仍然不能自己翻身。

此時,公安機關把案件移送至檢察院,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回公安局,公安局長由明言利用手中權力,暗箱操作,把案件送交長春市檢察機關。又以證據不足退回,這使得由明言有些惱羞成怒。他找到相關辦案人員下死命令:無論如何製造證據,把人給我判了。由此合隆鎮派出所所長朱立帶人開始製造證據,進一步迫害法輪功學員徐亞芬。

後徐亞芬被非法判刑四年。此時,徐亞芬的丈夫付成已經在四平監獄被非法關押近五年。他們唯一的女兒剛剛結婚,婚禮場面令人心酸。徐亞芬的母親身患骨癌,身為女兒無法身前盡孝。

7、動員全縣三百名警力統一行動,撈「政績」

由明言二零零五年為混一個博士學位,建議修改刑法,加大迫害法輪功的力度,拼湊了一篇所謂的論文並出書,並依靠行政力量,推銷給長春地區政法系統。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由明言針對長春市農安縣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大抓捕行動。動員全縣三百名警力,在凌晨四點開始行動,強行進屋搜查,就是想搞突然襲擊,查獲資料點。由明言還想借迫害法輪功獲取所謂的「政績」。就出此陰損之計,按照以前的法輪功學員監控單,包給這次執行任務的派出所、國保大隊、刑警大隊等警察進行入室抓捕。甚麼「犯罪證據」也沒有的學員,也被帶到派出所強迫簽甚麼「不煉功保證書」,由明言為的就是給這次非法行動找藉口。

這次非法行動完全是由明言出於往上爬的私利策劃的。警察和土匪一樣,首先搶錢和存摺往自己兜裏揣,速度飛快。給法輪功學員和家屬精神和經濟帶來巨大的傷害。

據明慧網記錄,二零零九年一年內,農安縣被騷擾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達三十人,他們是:劉英華、王淑榮、楊文俠、李學麗、李全俠、張慧秋、陳文濤、劉國臣、李金豔、劉迎新、段樹有、張桂華、郭秀珍、楊萬春、張桂芝、顧忠軍、鄒樹文、李霞、陳文雷、趙成和、段立英、張忠良、汲叢琴、王軍妻子和孫女、還有未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家屬五人。

8、懸賞毒害百姓,軟禁學員洗腦

二零一一年,吉林省農安縣邪黨縣委和公安局通過各鄉鎮派出所,層層下發宣傳名片,以賞金鼓動老百姓做惡,告發法輪功學員,告發一人給五百元,告發一個資料點給兩至三千元。名片散發極其廣泛,危害極大。

各鄉鎮派出所動用大量人力、物力,利用一些沒有著裝的人員,利用早晨或晚上這兩段時間,到法輪功學員家中綁架學員,也有的白天在大街上被跟蹤綁架。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被軟禁在農安縣中英賓館洗腦班,強迫學員寫所謂的「悔過書」、「五書」等,強迫學員放棄信仰。據說每人被安排一個包夾,法輪功學員每日宿費七十元、飯費五十元。包夾每日工資一百元,四菜一湯。

僅二零一一年,被送到洗腦班迫害的就有二十人,他們是:周豔華、姜洪霞、王殿閣、馮世光、馮殿華、馬淑榮、付正敏、高峰(音)、張守和、王宗仁、復國麗、梁福霞、劉玉梅、石玉珍、崔洪學、鐘雲霞、劉桂新、陳鳳霞、趙春霞、隋秀梅。

由明言任農安縣公安局長四年間被非法判刑的有:潘剛八年、楊淑梅四年、張丹鳳三年、王軍三年、徐亞芬四年、王維香三年、馮善霞三年、楊萬春三年、張鳳華三年。

被非法勞教的有:段立傑一年、王明玉、溫德芳、呂紫微一年、李延民兩年、呂世澤一年、耿淑華一年、郭紅霞、王敏一年零六個月、張鳳香兩年、程士雲十七個月、李得勝一年、劉國臣勞教二年 、孫士華一年、趙春霞一年半。

神目如電,法網恢恢,無論誰做了甚麼,誰都得為自己所做的一切負責。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一定會大白於天下。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如果時至今日仍不醒悟,一定會受到應有的懲罰,因為善惡有報是天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