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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76歲崔淑珍女士自述屢遭迫害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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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崔淑珍女士,在中共持續迫害法輪功的二十一年中,五次遭綁架、關押,被勒索、扣發退休金三萬多元。

以下是崔淑珍女士自述五次遭綁架、關押的迫害事實:

我叫崔淑珍,今年76歲了,一九四五年四月三十日出生的,家住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前進區,原佳木斯市紡織印染廠退休工人。我是於一九九六年八月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

一九九七年,我母親病故;丈夫又突發急症僅八天就離開了人世;大兒子外出做生意賠錢五、六萬元,天天有人上門要債。突如其來的魔難令我無法忍受,無奈絕望,真象滅頂之災,真想一死了之。幸虧在那不久之前,我得到了法輪大法,在大法法理的啟悟下,有師父保護,我堅持學法煉功,內心平穩,很快的擺脫了困境,走出了魔難。師父還給我淨化了身體,使我感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愉悅。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後,我堅持學法煉功,維護大法,講真相,五次遭綁架、非法關押,被勒索、扣發退休金,不僅給我的家庭生活造成了經濟困難,而且給我和我的孩子以及親屬,在精神上造成了難以承受的痛苦。我獨自一人有時不敢在家,在外工作的兒子三天兩頭來電話,擔心我怕出事。迫害致使我精神壓抑,生活不得安寧,恐懼隨時可能遭綁架。

二零零零年五月間,我在家附近的公園煉功,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國保警察把我綁架,非法訊問後送佳木斯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後釋放,被勒索伙食費三百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間,為證實大法,我和同修崔方紅及馮晶進京上訪,在途中被山海關刑警大隊警察非法扣留兩天兩夜,被勒索罰款三百元,後由我的工作單位來人接回,送佳木斯市拘留所非法關押。我的工作單位讓我個人負擔接送我的一切費用,勒索我一千五百元。永紅公安分局政保大隊長石秀文等勒索我家人一萬元後,十多天後才釋放我回家。我的工作單位扣減我的退休金,由每月四百三十元減至每月一百八十元,一年後才給予恢復,共扣發我三千元的退休金。

二零零四年的中國新年前,我路遇行人講真相,告訴行人記住九字真言: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送一個救命的護身符。遭人惡意舉報,前進公安分局國保警察把我綁架到佳木斯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一週後放我回家,我的家人被勒索五千元錢。

二零一零年七月,我遭東風公安分局佳東派出所警察綁架,欲送拘留所非法關押,體檢測我血壓超高,拘留所拒收,惡警要給我打降壓針,被我堅決抵制。惡警三次強行送我去拘留所,都被拘留所拒收。佳東派出所所長馮凱東假惺惺的說,拿五千元就放我回家。我的家人被勒索了五千元錢後,馮凱東還是不放我回家。無奈之下,我的家人又被迫拿來六千元錢,才肯罷休。我的兒媳因我被綁架特意從廣州坐飛機趕回,來回路費就損失了一萬多元。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上午,我到佳東派出所近距離發正念配合營救同修,十一點來鐘,忽然從車上下來很多人把我拽到車上,拉到屋子裏,一會我和三個同修分到佳東派出所,後來拉到醫院做身體檢查,送看守所,看守所不收說血壓高,又拉我到佳西醫院要給我打針,我不配合,後來三個人強行打針,我說不好使,又回到看守所還是不收。國保大隊長走後門把我留下。第三天,國保大隊長領幾個警察到看守所,又是照相,又說十五天後送勞教所。他們走後,我們幾個同修說咱們絕食吧,反迫害。我們開始絕食,天天背法發正念。四天後,看守所跟國保大隊長聯繫,他們把我們拉到東風公安分局,讓交一千元費用。我的家人交九百元才讓我回家。

法輪功沒有錯,修煉法輪功提升道德標準,福益身心,做好人,更好的人,何罪之有!?我無悔、無怨、無恨,奉勸參與迫害的人懸崖勒馬,善待法輪大法與大法弟子,天滅中共在即,立功贖罪才能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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