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西南昌市陳麗萍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的陳麗萍等四位法輪功學員在南昌市西湖區法院被非法庭審,庭審結束時沒有當庭宣判。

陳麗萍,女,現年44歲,大專文化;萬筱萍,女,現年65歲,南昌鋁製品廠的退休職工;楊金鳳,女,現年66歲,中專文化,江西省對外經濟貿易公司退休人員。三人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被非法抓捕,被抄去大量的現金、打印機等私人物品,後三人被關押在南昌縣黃馬鄉鳳凰溝度假村洗腦班迫害。七月二十六日,三人被「取保候審」釋放回家。

萬金蓮,女,現年69歲,南昌市食品廠退休人員,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被非法抓捕,後被「取保候審」回家。在辦案過程中,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第一次由南昌市東湖區公安分局移送南昌市西湖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二月十四日被退回補充偵查;三月十三日第二次被南昌市東湖區公安分局移送南昌市西湖區檢察院起訴,四月十三日第二次被退回補充偵查;五月十三日第三次被移送西湖區檢察院起訴。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庭審四位法輪功學員。庭審過程中,萬金蓮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陳述自己由於祛病健身走入法輪功修煉,煉功後身心受益。

中午十二時三十分,庭審結束。法庭當庭沒有宣判,宣布擇日宣判。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