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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伊通縣張立娟、李曉娟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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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遼源市西安區法院非法視頻開庭,吉林伊通縣法輪功學員張立娟被誣判四年,非法罰金3000元;李曉娟被誣判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非法罰金2000元。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吉林省伊通縣法輪功學員張立娟和她兒子曹博宇分別在自家附近和家中被吉林省遼源市國保警察馬隊長等人秘密綁架,非法關押在遼源市看守所。警察又非法抄家,劫走法輪功書籍、法相、資料、電腦、打印機、訂書器等大量私人物品。曹博宇被非法關押近一個月左右被放回。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法輪功學員李曉娟在家中被綁架,非法關押在遼源市看守所。她丈夫王先生(未煉法輪功)被伊通縣國保警察胡寶明等威脅恐嚇,被迫在「五書」上簽字才放回。

據悉,她們在二零二零年一月份去遼源市郵寄賀年卡夾帶真相資料,曾被郵政部門報案遭綁架。

相關信息:
區號:0437 郵編:136200
參與迫害單位及個人:
吉林省遼源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馬隊長
吉林省遼源市西安區檢察院 趙珍妮 13694375180
文瑞
吉林省遼源市西安區法院 公振山 陳紅傑 張瑋 董琳
吉林省伊通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王久清 13630959600
胡寶明 0434-4228071 1384348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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