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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茂名市電城派出所警察黃湛文遭惡報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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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茂名市濱海新區電城派出所警察黃湛文,據稱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帶隊到市看守所提審時,再次出現嘔吐症狀,回家後暈倒,經茂名市人民醫院ICU搶救無效死亡,年僅29歲。

中國有句老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一切都報。黃湛文為了升官發財追隨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善惡不分,最終為中共「陪葬」。

黃湛文與電城派出所相關警察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至三十一日參與了對茂名市法輪功學員林燕梅、林麗珍和兒子吳朝棋的綁架、抄家構陷,致使林麗珍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吳朝棋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林燕梅被判刑四年六個月,罰金八千。

根據明慧網報導的惡報案例整理統計,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因為參與迫害,廣東省遭惡報670人,禍及家人72人,惡報中死亡182人,惡報最多的部門為公安系統為152人,惡報中死亡最多的部門也是公安系統為63人,禍及家人最多的部門還是公安系統為29人,禍及家人中死亡最多的部門也是公安系統為18人。由於中共的刻意隱瞞與封鎖及其它原因,實際惡報人數可能更多。

關於林麗珍與兒子吳朝棋、妹妹林燕梅遭電城派出所等迫害的情況,請見明慧網相關文章《給父親做飯被抓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廣東青年去外公家吃飯被抓捕 家屬請律師維權》、《兩女兒與外孫被警察綁架 85歲老人以淚洗面》、《廣東林燕梅被迫害致高血壓 聘請的律師被抓》、《茂名三人面臨非法開庭 法院拒絕律師辯護》、《給父親做飯母子被判刑五年 律師強烈要求二審開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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