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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輪功 難逃全球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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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美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對外行動和相關方案撥款法》第7031(c)節,宣布制裁嚴重侵犯人權的17名外國官員,包括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福建省廈門市公安局梧村派出所警察黃元雄。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表示,黃元雄嚴重侵犯信仰自由、拘留和審訊法輪功學員,他與配偶不得進入美國。

國務院的公告說:「促進和推動尊重人權和基本自由,仍然是美國的首要任務。值此人權日之際,美國自豪地重申,我們致力於運用一切適當的工具和權力,提醒人們關注侵犯和踐踏人權的行為,並持續追究這些責任人,無論這些行為何時何地發生」。

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官員,即使位階僅是基層的派出所負責人,無疑已經面臨了「出國到處碰壁、舉步全球難行」的窘境。

十二月七日,歐盟理事會通過了「全球人權制裁制度」(global human rights sanctions regime),將制裁侵犯人權的惡棍,該法案被稱為「歐洲版《馬格尼茨基法》(Magnitsky Act)」,範圍涵蓋全球,所懲罰的侵犯人權行徑,包括種族滅絕(genocide)、非人道罪行與酷刑、奴役、法外處決、任意拘捕或監禁等凌虐行為。被制裁者將被凍結資產、限制旅遊,無法再踏足歐盟27國的領土,首批制裁名單可望在明年第一季結束前落實。

美國一向是國際社會捍衛人權的領導者,制裁迫害人權的惡棍,則是民主國家的高度共識。二零一六年,美國通過了《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美國針對違反宗教自由者採取行動,根據《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指定了九個國家的68個個人和實體從事腐敗和侵犯人權行為,其中包括對中共政府和共產黨官員拒發簽證、凍結資產。

今年七月九日,美國宣布對新疆公安廳和四個中共官員實施制裁,包括新疆黨委書記陳全國。這項制裁是根據川普總統簽署的第13818號行政命令執行,該行政令基於懲罰人權罪犯和腐敗份子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陳全國任職河北省省長期間,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他調任新疆區黨委書記後,仍積極迫害法輪功,製造了無數冤案、慘案,可謂滿手血腥。

七月份,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向外交部長提交了一份14人的名單,並在300頁的材料中列舉了他們觸犯「反人類罪」的證據。這批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包括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前政法委書記羅幹、專職迫害法輪功的前「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劉京與前公安部長周永康等。

宗教與信仰自由,原是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中共卻恣意踐踏法律,限制人民信仰自由。幾十年來,中共的人權記錄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批評,惡名昭彰。

今年三月四日,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公布了「2020年全球自由」(Freedom in the World 2020)調查報告,在總評分100分中,中國僅獲10分,繼續被評為「最不自由」國家;四月二十八日,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nited State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簡稱USCIRF)發布今年度全球宗教自由報告,由於中共嚴重迫害信仰,中國連續二十一年被列入「特別關注國」,此情況屬於「惡劣中的最惡劣」。

一九九九年七月起,中共江氏集團動用整部國家機器,殘酷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無數善良的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與監獄中,長期遭受酷刑折磨,至少逾四千五百多人被迫害死亡。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規模活摘器官,令人髮指的惡行被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戴維‧麥塔斯形容為「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惡」。

中共迫害法輪功,打擊信仰自由,戕害基本人權,嚴重違反了《國際人權公約》。自二零零二年以來,江澤民及羅幹、周永康、薄熙來、夏德仁、趙致真、黃華華等六十名嚴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在全球五大洲三十多個國家及地區遭到刑事控告其觸犯「反人類罪」、「酷刑罪」與「群體滅絕罪」。

二零一九年五月明慧網《通告》發表後,迄今「惡人榜」上已達十多萬人。美國政府表示,只要有受迫害事實就可提交惡人名單,即便惡人或家屬已經入境美國,也可吊銷簽證、將惡人和家屬遞解出境,以防堵他們妄圖通往「避罪天堂」的大門。

美國國務院官員透露,有28個國家已經制定或準備制定類似於美國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對人權迫害者拒發簽證、凍結資產。官員更明確告知,近年有多人因迫害人權被拒發簽證,皆因參與迫害法輪功。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法輪功學員將不斷收集、整理迫害者的名單,要求西方國家對其拒發簽證、凍結資產。同時,對已經來到海外的惡人,也會向移民局舉報、要求將其驅逐出境,讓迫害者更難以替自己和家人及其財產找到藏匿之處。

所有列榜的惡人勿存僥倖心理,凡作惡者,或早或遲都將出現在這些民主國家的制裁名單上。中共所有相關人員應引以為戒,對迫害政策不予配合、執行,不要堵死自己和家人日後赴西方國家定居、學習、旅遊或經商之路。

尊重信仰自由,是國際社會的共同理念;維護基本人權,更是文明國家恪遵的普世價值。近年隨著真相的廣泛傳播,國際社會已經不再容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暴行。各國的《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相繼公布後,「制裁惡人」的行動,確實威嚇了很多迫害法輪功的惡徒。所有參與或協同迫害的中共官員,無論罪魁禍首或幫兇從犯,無一可逃脫法律責任,如不停止迫害,都難逃廣布全球《人權問責法》的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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