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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金昌市多名法輪功學員遭騷擾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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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二零二零年,金昌市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迫害、非法關押,家人被要挾受牽連。其中,兩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至法院,十人被非法拘留,多位法輪功學員被敲門騷擾迫害,家人受驚嚇。

中共政法委在全國範圍內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所謂清零行動,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甘肅金昌市政法委、「610辦公室」、小區與派出所人員為執行該指令,以「敲門騷擾」、「轉化驗收」、「給你除名」、「解脫」、「人口普查」等各種名目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甚至威脅在「三書」(所謂放棄修煉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上簽字,如果法輪功學員拒絕,他們甚至威脅說:不簽字就抓走、送拘留所、看守所、判刑、扣發養老金、要挾親屬、子孫都受牽連等。

二零二零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點多,八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汪玉康在小區花園乘涼。一個國保的便衣警察,騙老人開門。老人開門後,闖進來五、六個警察。廣州路派出所警察、龍首分局國保警察(龍首分局解散後,現已歸到金昌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開始非法抄家搶劫。把汪玉康(85歲)韋鳳玲(77歲)老倆口綁架到派出所並非法審訊,直到深夜裏兩點才將兩人取保候審放回來。現兩位老人已被非法起訴到金昌市金川區法院。

二零二零七月二十二日下午,法輪功學員何天勤、曹芳(66歲)夫婦,在家中遭新華路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抄家。其子何世昌也被綁架,晚上十點多,在出租屋裏,當著何世昌媳婦徐靜的面抄家,抄走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然後把徐靜也綁架到新華路派出所。當天下午何天勤的女兒何淑慧也被綁架。一家五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零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四五點鐘,法輪功學員王淑申、王淑坤兄弟倆同時被廣州路派出所抄家綁架。非法抄走用於教學用的打印機,電腦,掃描儀等私人合法財產。王淑坤非法拘留十五天,王淑申被非法關押一個月。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號下午四點左右,金昌市金川分局桂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智、警察張博強、張微文等強行闖入馬詠雁家中,非法抄家近兩個小時,馬詠雁又被綁架到桂林路派出所,詢問三十幾個小時,最後她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間,桂林路派出所所長還逼供。同時八月二號,金川路派出所警察到家中綁架了法輪功學員魏安月,非法抄家,搶劫走手機等私人物品。後魏安月被非法拘留十六天。同時法輪功學員陳桂芳被抄家並被非法關押五天。老年法輪功學員張萬文被廣州路派出所非法抄家。

二零二零年,趙珮文、楊成梅、楊笑川、王成堂、馬躍芬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遭街道社區敲門騷擾。

目前在中國,即使按中共自己規定的法律,修煉法輪功也完全是合法的。首先任何政府無權規定和認定正教與邪教,法律也無權規定和認定正教與邪教。因為法律僅僅規範人的行為,而不規範人的信仰。信仰是天賦人權。中共邪黨只是利用了手中的權力制定了所謂的《刑法》300條、相應的司法解釋,以及所謂的認定14種邪教組織的文件,這些在本質上是違反法律的。其實,中國現行的相關規定並沒有涉及到法輪功:公安部全面認定邪教時根本不包括法輪功,法輪功不是邪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14種邪教裏沒有法輪功:公安部二零零五年四月九日頒布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5]39 號),在這個通知裏,非常明確的是,即使在中國現有的相關規定中,邪教組織裏也沒有法輪功。在中國擁有法輪功書籍,宣傳品也完全合法。法輪功書籍及相關資料是個人合法財產。

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已經2010年12月29日新聞出版總署第2次署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善惡有報是天理,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公檢法盲目執行所謂上級的命令,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會構成刑事犯罪,要承擔刑事責任。可能構成「誹謗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自由罪」、「濫用職權罪」「搶劫罪」等犯罪。

希望參與迫害的人員了解中共的法律,盲目執行所謂上級的命令同樣會構成犯罪;了解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放棄迫害,為自己和家人留退路,選擇美好的未來,不做中共的陪葬品。

部份參與迫害者的責任人:

王曉剛,國保大隊大隊長13993562398

'王曉剛'
王曉剛

祁世軍,副局長5835189,13884518999
金昌市政法委(區號0935)
王軍,常務副書記8212150,13909455506
陳永峰,副書記8221309,13830588137
趙守德,副書記8221662,13993598815
孫喜中,副書記8313005,13993599226
王振國,副調演員,辦公室主任8212189,13993586342
石紅,辦公室主任,8232082
金昌市公安局
張承平,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5835001,
弭善慶,常務副局長 5835002,198094556789
王高年,副局長13909456818
張永生,黨委委員5835004,13993569598
朱生年,副局長5835005,1393565688
王軍,黨委委員5835003,13884505566
李毅,副局長兼龍首分局局長8811101,13993580750
王真,政治部主任5835006,13993588879
馮海,副局長兼金川分局局長13993560268
王日新,指揮中心主任5835018,13993560592
趙強,指揮中心副主任13830591788
胡忠山13993565707
國保支隊
支隊長:王永東5835069,13993580580
副支隊長:許潔5835145
政委:杜國棟5835119,13519451299
一級警長:李廷琴5835145
四級警長:李鑫5835146,徐中年5835143
金川分局
馮海,副區長,局長13993560268
趙文堂,政委13993590128
高俊宇,副局長13830565980
李明光,副局長19809456888
薛佔川,科長19809458868
李玉俊,副局長19809456999
祁世軍,副局長5835189,13884518999
賈德蘭,紀委書記19809458699
楊大勇,指揮中心主任19809451999
金昌市金川區政法委 (綜治辦)8329258區號0935
王世江(主導迫害):區委常委 政法委書記 座機 8212968 手機13993566016
樊崇高:副書記 座機 8213192 手機18909451699
范春德:610主任,副書記 座機8236970 手機13993560982

龍首分局
李毅:龍首分局局長8811101, 13993580750
田崑山:副書記副局長8811820,19809450555
蔣才:副局長8811255,19809455123
祁世軍:副局長5831288,13884518999
廣志英:政工科科長8829918,19809458005
永昌縣分局
雷小寧:副縣長,局長黨委書記,檢察長5836000,13993580235
王勝天:副局長5836003,13830590006
段福祥:紀委書記5836005,13993585964
陸萬忠:副局長5836006,19809455502
肖朝天:副局長,交警大隊長5836439,13993565982
何永福:指揮中心主任5836018,13519463026
金川區法院,8335787(傳真)區號0935
李春榮,書記,院長,座機8213016手機18093598900
樊新蘭,副院長,座機8316111手機18993503883
仲述軍,副院長,座機8335265手機18993503856
王金義,副院長,座機8335364手機18189415628
高駿遠,紀檢組組長,座機8213965手機18993503852
趙權德,政治處主任,座機8337717手機18993505282
廉應全,辦公室主任,座機8227395手機13830565383
王軒堯,辦公室文書,手機18189415690
梁珊珊,辦公室文書,手機13968877036
金川區檢察院,8336531區號0935
楊連貴,檢察長,座機8393862手機18093525800
蔡斌,副檢察長,座機8336550手機18993515181
王華天,副檢察長,座機8336937手機18993516285
趙文斌,副檢察長,座機8336529手機18993508007
張志臣,紀檢組長,座機8336600手機13884514180
香仲英,辦公室主任,座機8336555手機18093558965
李有琴,辦公室文書,手機1809355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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