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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張莉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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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判法輪功學員張莉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勒索罰款十萬;張文濤三年、勒索罰款四萬;江蘭英兩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三萬;胡水英兩年、勒索罰款三萬; 陳寶芝三年緩刑五年、勒索罰款五萬。

二零一九年七月份,南昌市西湖區公安分局與東湖區公安分局聯合,成立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專案組。他們通過攝像頭查找後進行綁架、抄家,分別於七月十八日和二十六日逐一綁架了張莉、江蘭英、張文濤、胡水英、陳寶芝。

七月十八日晚五點多鐘,南昌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派出所、西湖區公安局刑偵六中隊等二十餘名便衣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陳寶芝,非法抄家,搶劫走了一百多本書、電腦、2.8萬元現金與所有的銀行卡。兩間房間的東西全部被搬空,裝了一、兩輛車拉走,包括有好幾台打印機,電腦,刻錄機,資料和書籍。刑偵大隊通過天網攝像頭秘密跟蹤監控半個多月,他們有備而來,直接用鑰匙打開陳家的門與資料點的門,對周圍情況,環境非常熟悉,整個非法抓捕持續了兩個多小時。正好來串門的法輪功學員江蘭英也被綁架。

當年十一月份,構陷他們的所謂「案件」轉到西湖區檢察院,責任檢察官楊俊。二零二零年年前兩天,此構陷案再轉到西湖區法院,責任法官劉玉芳。

二零二零年七月七號上午,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視頻庭審江蘭英、張莉、胡水英、張文濤、陳寶芝五名法輪功學員,沒有通知家屬,庭審結束時當庭沒有宣判。

陳寶芝被取保候審在家,江蘭英、張莉、張文濤、胡水英均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張莉(張麗),出生於一九六零年三月,原民革江西省委會主任科員(兼出納),住南昌市東湖區。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多年來,張莉被綁架十餘次,被非法抄家多次,被非法判刑兩次累計七年(一次三年,一次四年),被開除公職,家庭離異,經濟上、身體上和精神上都遭受了極大的損失和痛苦。張莉二零一九年七月再次被南昌市西湖區公安分局與東湖區公安分局聯合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的小監號,處境很艱難。

江蘭英,生於一九六六年,是一個柔弱的未婚女子,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對法輪功展開全面迫害之後,經受了十年的牢獄折磨。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一年間,江蘭英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七年間,江蘭英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一年間,江蘭英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一五年江蘭英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胡水英老人曾遭多次關押迫害

胡水英,女,現年六十九歲,南昌市人。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以來,曾先後遭六次綁架,一次非法判刑(具體時間不詳)。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晚十二點,胡水英被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警察胡正西、李濤突然綁架、抄家,胡水英遭暴力毆打致骨頭斷裂,生命垂危,後來被關押在南昌市第二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四年三月,胡水英和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在散發真相資料時,被南昌市警察綁架和非法關押,期間遭到慘無人道的毆打與摧殘。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七日上午十點左右,胡水英在南昌市西湖區像山路廣場被南昌市西湖區公安分局、筷子巷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後被關押在南昌市第二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四年三月七日,一位從江西省女子監獄釋放回家的法輪功學員在 「江西省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一文中刊登胡水英曾被非法判刑並被關押在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一四年五月三日十點左右,胡水英和另一法輪功學員在南昌市八一公園附近散發真相資料時,被一不明真相的惡人糾纏毆打,此惡人揪住她們的頭髮並用腳踢打;同行的女人則打電話構陷,並搶奪她們包中的真相資料,後來胡水英兩人被綁架至南昌市公園派出所。

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上午,胡水英和另一位老年法輪功學員在南昌市自來水公司門口(公交車停靠站台)向世人講真相時遭人構陷,被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關押到二七北路拘留所迫害。同時,南站派出所及西湖派出所警察先後分別到胡水英家進行非法抄家。據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傳話,已經對胡水英盯梢了半年時間,欲查找所謂的「證據」,對胡水英進行迫害。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胡水英遭南昌市西湖區公安分局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迫害。一年多來,胡水英被非法關押於第九號大監號,期間遭同監號被羈押人員侮辱和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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