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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廣宗縣燕秀紅再被綁架 親屬要人被拒、遭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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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邢台市廣宗縣葫蘆鄉法輪功學員燕秀紅因被迫害而流離失所,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廣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張孟侃找到燕秀紅的住所,將他強行綁架。燕秀紅的親屬找到張孟侃要求放人,張當場索要三萬塊錢,還要寫所謂「保證書」。還拒絕家屬見人。

燕秀紅,男,五十歲,廣宗縣葫蘆鄉燕紅龍村村民。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廣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張孟侃帶領武警非法闖入燕秀紅的家中,企圖綁架燕秀紅。燕秀紅在爭執中走脫。張孟侃抄走燕秀紅的法輪功書籍、現金3萬元、銀行卡3個、存摺1個和電腦、打印機等物品。燕秀紅因此被迫流離失所。

即使這樣,張孟侃也不放過燕秀紅,經過長期的打探、追蹤,利用跟蹤、盯梢等手段,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找到燕秀紅的住所,將他強行綁架後,投進廣宗縣看守所,並擄走燕秀紅存放在住所內的現金和電動三輪車及電動自行車。

燕秀紅的親屬去公安局索要被洗劫的財物,張孟侃只退還了一萬多元現金和電動三輪車及電動自行車,非法私吞八千多元,美其名曰「出警費」。

當燕秀紅的親屬找到張孟侃要求放人時,張孟侃當場索要三萬塊錢,還要找人擔保,還要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才能放人。

現在親屬不能見到人,現被要求等電話。廣宗縣國保大隊到目前為止沒有向燕秀紅本人及家屬出示任何法律文件。

燕秀紅製作法輪功內容有關的宣傳冊,不論是否屬實,都屬於公民踐行憲法、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範疇。而張孟侃的做法已經觸犯了《刑法》中的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破壞公民宗教信仰自由、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搜查罪等。看守所本應立即無條件釋放燕秀紅,歸還燕秀紅被非法侵佔的私人財產。

善惡有報是天理,人為一己之私做惡只會給自己釀下苦果、惡果。廣宗縣已有多人因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惡報。還望張孟侃能早日醒悟,給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不要再迫害法輪佛法、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了,否則惡報一到,只會讓自己後悔終生啊!

張孟侃,廣宗縣國保隊長,電話:1393098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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