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入冤獄遭酷刑 七旬魏月秀辦身份證多年被拒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今年71歲的湖北咸寧市通城縣魏月秀,通城縣郵政局職工家屬,一九九六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黨開始殘酷迫害法輪大法,黃曆八月十三日,魏月秀帶著自己的身份證依法獨自去北京上訪。到達北京後,她發現身份證丟失。後魏月秀在北京被綁架回咸寧通城縣。

二十一年來,魏月秀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大法,曾四次被中共非法關押、一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被非法抄家七八次,被敲詐勒索十幾萬元。

在武漢女子監獄、勞教所和看守所等黑窩裏,魏月秀曾遭受吊銬,連續28個晝夜,共計672個小時;連續25個晝夜被反銬,共計600個小時;凍,一絲不掛地在凜冽的寒風中站了連續七天七夜;睡死人床、藥物迫害、野蠻灌食、暴力毆打、長期不准睡覺、長期不准上廁所等酷刑迫害,魏月秀被迫害的雙眼幾乎失明,生命奄奄一息。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在魏月秀受迫害期間,當地警察曾到江蘇找到她的大兒子,敲詐勒索了十多萬元。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五日,魏月秀冤獄期滿回家。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九年,她的兩個兒子相繼不幸去世。魏月秀老來喪子,無依無靠。

二零一三年的一天,已經六十四歲的魏月秀想辦個老年卡,外出方便,就去辦理。辦理時,需要身份證,但魏月秀的身份證丟了,沒辦成。

魏月秀就去城關雋水派出所辦理身份證。派出所警察問了些情況,就叫魏月秀去她丈夫單位出證明,辦理接收證後,才能辦身份證。

魏月秀就去她丈夫單位辦理接收證,遭到拒絕。丈夫單位郵電局告訴說,叫她去婆家辦理。魏月秀就去婆家辦理。她在鄉下住了十幾年,一九七一年,隨丈夫到縣城居住,也遭到婆家大隊幹部的拒絕。理由是魏月秀已經離開那裏四十多年了。

魏月秀到縣政府大樓去找縣長,縣政府門衛不讓進,魏月秀說明情況,就被告知說找信訪辦。魏月秀就把自己寫的真相信交給門衛,門衛接了。

魏月秀就去信訪辦,信訪辦值班男性工作人員接待了她。她說明來意,把她自己寫的真相信交給他,他接受了。他告訴魏月秀說,待在這兒等,一會來人跟你說。

不久,來了三個人,一個是國保大隊隊長胡龍兵,一個是國保大隊的張定二,另一個人不認識。他們坐下跟魏月秀談。看到他們在錄像,魏月秀叫關閉錄像,胡龍兵就拿手機照相,也遭到魏月秀拒絕。魏月秀讓他們給辦理身份證,他們說:你辦辦不成,我辦就辦得成?魏月秀讓他們幫助辦理,他們看著魏月秀,不吱聲走了。

這樣,魏月秀的身份證一直沒有辦成。在當下的中國,沒有身份證,生活很不方便。

《身份證法》第十一條規定「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魏月秀的身份證丟失了,依法去補辦,卻被拒絕,這是所謂執法者違背《身份證法》的行為。

《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魏月秀到派出所辦理身份證,是合法的,是憲法賦予她的權利,但是派出所以各種藉口敷衍,不及時辦理,這是所謂執法者違背《身份證法》的行為。

魏月秀遭受中共酷刑折磨的細節,請見《被酷刑折磨 湖北老太控告元凶江澤民》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