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依蘭縣忠厚農民二次入冤獄 妻子凍死在稻田

——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95)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自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黑龍江依蘭縣道台橋鎮東合發村永慶屯77歲的忠厚農民陳繼忠五次被綁架,先後兩次被非法判刑五年和六年,兩次都非法關押在佳木斯蓮江口監獄遭迫害,家破人亡,現在孤身一人,無依無靠。

一次次的綁架、非法抄家,陳繼忠的妻子被嚇得精神崩潰了,經常犯癲癇病昏迷不醒失去知覺。沒有丈夫的照顧,陳妻曾經暈倒在爐子上、油鍋裏、廁所中,胳膊、腿多處燙傷,身上到處是摔傷……二零一二年的冬天陳妻被凍死在稻田。

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陳繼忠保外就醫回家,茅草房七扭八斜的,隨時都要倒塌,偌大的院落雜草叢生一人多高的蒿子……


陳繼忠家

妹妹陳繼環(60歲)腿殘疾,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勞教、關押在臭名昭著的哈爾濱萬家勞教所三年;二零一零年又被依蘭法院冤判四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二零一三年末才結束冤獄回到家中。

陳繼忠一生忠厚老實,待人和氣,在41歲那年才結婚,沒孩子。一九六六年下半年,陳繼忠父母相繼去世,撇下兒女四人無依無靠。作為大哥的陳繼忠就像父母一樣,照顧著兩個弟弟和一個妹妹,擔起養家糊口的重擔,維持一家四口人的生活。陳妻患癲癇病、哮喘病、耳聾、頭疼、常年吃藥,生活過的十分艱辛。

一九九六年陳繼忠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精神愉快,又能勞動,生活狀況好了很多;老伴也受益良多,身體也健康了;夫妻倆沐浴在佛光之中。妹妹陳繼環腿有殘疾,也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一、陳繼忠被枉判五年、妹妹被非法勞教三年

陳繼忠與大弟弟、妹妹陳繼環,住黑龍江省依蘭縣道台橋鎮永慶(原來叫永和)村;二弟弟居住在內蒙古大楊樹。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打壓法輪功以來,陳繼忠與妹妹陳繼環多次遭受迫害。


道台橋鎮派出所

依蘭縣道台橋鎮派出所所長王旭東,男,當年40多歲,此人利慾熏心,為了邀功請賞,積極參與迫害當地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這些年來,他曾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和抄家。二零零一年,王旭東參與對陳繼忠綁架三次,陳繼忠被依蘭縣看守所非法關押260天,非法罰款五千多元。同時,他還將陳繼環綁架拘留、非法勞教三年,陳繼環在萬家勞教所遭到了非人的折磨。

二零零二年,陳繼忠第四次被綁架,被依蘭縣法院偷偷冤判五年,後又偷偷的沒通知家屬送到佳木斯監獄非法關押迫害,家人不知去向,陳繼忠一度下落不明。後來在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明慧網大陸綜合消息報導中得知陳繼忠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監獄,家屬才找到陳繼忠的下落。

陳繼忠老人說:「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七年在佳木斯監獄,我身邊有兩個刑事犯做包夾,跟在我的身邊,不准互相說話,不准下樓買日用品,不准通信打電話、會見親友等。在佳木斯監獄蓮江口監區因我不放棄法輪功信仰不轉化,獄警夥同刑事犯一起打我嘴巴子搧我耳光子,把我門牙打掉4顆滿嘴都是鮮血,兩腮和嘴唇腫的很高,不能張口吃飯。

「還有一回獄警讓我背刑事犯並伺候他,我不幹,獄警和刑事犯四五個人合夥一起打我一上午,四個多小時不停的打午飯也沒讓我吃,我渾身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全身沒有好地方,眼冒金花,兩耳嗡嗡的響。第二天起床時腦袋腫得像個大頭人兒,眼睛腫的只剩一條縫,直到現在眼睛視物不清,耳朵聽力不佳。」

二零零四年春天,佳木斯監獄為了完成上級的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指標,獄方和監管人員為了多得到獎金,利用各種手段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又一輪迫害。其中三監區四分監區對法輪功學員採取了長期罰站、彎腰「大飛」、電棍電擊等等酷刑迫害。

陳繼忠被一次罰站四十五天,獄警用三個刑事犯看著陳繼忠,面對著牆雙手上舉睜著眼睛,不讓閉眼睛,臉挨上牆不行,離遠了也不行,只讓保持離牆一米寬的距離,不合格就挨打,一天就這樣從早到晚的站著。

陳繼忠老人說:「有一次因我不出操,指導員曹某是一個打人能手,一般人經不住他打的三個耳雷子,他長的又高又大又壯實,他使出了全身的力氣,狠狠的打了我三個耳雷子,他一個耳雷子把我打倒在地上,我就站起來,他又一個耳雷子把我打倒在地上,我馬上又站起來,他再一個耳雷子把我打倒在地上我再馬上站起來。三個耳雷子打完了,他瞪著眼睛看著我,我滿臉微笑的看著他。他連忙跑到操場那兒,大聲喊:陳法輪真神啦,打他還笑呢,說我笑對人生,並對操場上的人說:以後誰也不行打法輪功啦。」

在這一輪迫害中,陳繼忠老人還被佳木斯監獄分監區區長胡文斌、教育中隊長劉鴻鵬和犯人等輪番的暴打,打得這個當時60多歲的老人暈頭轉向不知東南西北,痛的全身顫抖氣都難喘,直打到大便都拉在褲子裏,他們才肯罷休。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陳繼忠才結束這五年夢魘般的地獄生活。

二、兄妹再次被綁架,村民自發到公安局要求釋放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晚上,陳繼忠和妹妹陳繼環去本鎮富民村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劉陽舉報,被道台橋鎮派出所的所長王旭東、姜俊等人綁架。第二天,王旭東又夥同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郭慶吉、宋宇哲等警察非法抄了陳繼忠兄妹的家。

二零一零年二月五日,陳妻拖著帶病的身體在親朋的陪同下去依蘭檢察院要人,要求辦案人幫幫忙,放陳繼忠回家,給他老倆口一個活路。沒想到在辦案人公訴科科長寧岩(女)的冷言冷語刺激下使老人當場又抽了過去。檢察院不但不維護正義為百姓做主,還迫不及待的將陳氏兄妹的案卷,在當天下午送到依蘭法院,根本不管陳妻的死活。

陳妻於二月八日去依蘭縣政法委要人。身體虛弱多病的她剛走到樓上就暈了過去,政法委的官員們見狀借開會之由紛紛躲開,老人又一次失望。之後老人又來到依蘭縣法院要人,范清祿庭長卻說:人是公安局抓的,公安局說放就放。

之後,家屬多次找到依蘭縣公安局要求放人。國保大隊的警察欺騙她們說:回去等著吧,我們說了不算,報市局去審批了。陳妻和親屬到公安局要人時,被毫無人性的惡警嚇得倒在地上抽搐不止、口吐白沫……。公檢法部門之間的不負責任互相推諉,不把平民百姓的生死放在眼裏,令老人心灰意冷、悲憤交加。

陳氏兄妹的悲慘遭遇,引起永慶村村民的極大同情和關注,村民們紛紛譴責依蘭縣公安局不斷迫害陳氏兄妹的罪行。自發的村民百餘人坐著農用四輪車到公安局要求釋放陳氏兄妹。永慶村幹部也實在看不下去了,直接找到依蘭縣公安局要求釋放陳氏兄妹。

三、依蘭法院非法開庭冤判陳氏兄妹

依蘭縣公檢法部門不但無視民意不放人,而且互相串通,在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依蘭縣法院還非法開庭,法院大門外戒備森嚴、如臨大敵。大門外聚集了很多人,原來是邪黨法院今天開庭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陳氏兄妹二人。

說是公開開庭,卻不許民眾參加旁聽,大門口和審判庭門口,有很多巡警和法警看門。即使是家屬,也只是在後來一再強烈的要求下,才允許陳妻、陳繼環的丈夫、兒子和陳繼忠的大兄弟媳婦四人到庭旁聽,陳繼忠的大弟弟和從內蒙古大楊樹回來的二弟弟都沒讓進庭。

依蘭縣法院在非法審判陳氏兄妹時,兩人的家屬聘請正義律師根據中國現行法律條款為他們做無罪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對檢察院公訴人寧岩的違法行為做了有理有據的駁斥。公訴人寧岩當庭出示偽證,審判員呂守方多次打斷律師的辯護,還示意坐在旁聽席上事先安排好的人大哄大嗡,以流氓式的行徑阻止、威脅、攪鬧法庭、干擾律師辯護。更有甚者,法警還當庭辱罵律師,律師多次提出抗議說,如果再打斷他講話就退庭。在此情況下,律師才得以繼續辯護。

律師理直氣壯的辯護道:第一、法輪功不是×教,中國法律沒有把法輪功定為×教(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根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原則,陳繼忠從事修煉法輪功活動不構成犯罪。律師指出,關於哪些組織屬於邪教組織,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一共14種,這裏面不包含法輪功組織,也就是說有關國家機關沒有把法輪功組織認定為邪教。

第二、公訴機關指控陳繼忠構成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缺乏事實依據。根據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還必須同時具備「組織和利用×教組織的行為」和「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兩個要件才能構成。

第三,公訴機關僅憑陳繼忠有傳播法輪功宣傳資料的行為就指控陳繼忠犯了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屬於適用法律不當。

第四,公訴機關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這個罪名對陳繼忠進行指控屬於越權違法行為(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第五、陳繼忠的行為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依法不能按犯罪處理。

辯護律師認為,沒有證據證明陳繼忠實施了組織和利用×教組織及破壞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應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做出無罪判決。同時,陳繼忠修煉法輪功,宣傳法輪功屬於信仰自由的範圍,是他的憲法權利,中國法律沒有把法輪功定為邪教,根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原則,應當庭宣布陳繼忠無罪釋放。

最後法院不得已才草草宣布休庭。之後不久,依蘭縣政法委、「六一零」、公檢法串通一氣,在沒有證據、沒有法律依據違法的情況下,非法判陳繼忠六年,陳繼環四年。陳氏兄妹依法上訴,哈爾濱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陳繼忠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被送到佳木斯監獄關押迫害。

鄉親們不明白,這麼一個忠厚老實人,從不和人計較得失,修「真、善、忍」何罪之有?為甚麼還判得這麼重?還不通知家屬。

五、在佳木斯監獄三次被迫害的奄奄一息、保外就醫遭獄警勒索

佳木斯監獄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即所謂的轉化),於二零一一年二月成立了「嚴管隊」,二月二十一日開始暴力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僅六天時間,於二月二十六日把年僅四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秦月明迫害致死,在三月五日即第十二天,又把年僅四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於雲剛迫害致死。緊接著,三月八日半夜一點多,法輪功學員劉傳江被佳木斯監獄害死。

那時正是佳木斯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高峰,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獄警們採用集古今中外邪惡之大全的酷刑手段,殘酷程度非人所能想像。秦月明、劉傳江、於雲剛三人半個月內被喪心病狂的惡警相繼打死,陳繼忠也趕上這一撥強制轉化迫害,雖然沒被迫害致死、也九死一生。

陳繼忠在佳木斯監獄三次被迫害得奄奄一息。在秦月明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事件曝光後,監獄怕承擔責任讓家屬去接陳繼忠,因為他沒有子女,陳的外甥去監獄接人時,一進監獄就先後遇到三、四個警察都對他說:你大舅上醫院確診時我還花錢了呢,有的說:我拿兩千多、有的說我拿四百多、有的說拿五百多、共計三千來元錢,獄警當場就向陳外甥要錢,陳外甥說沒帶那麼多錢,獄警馬上把賬號給他讓回家給郵錢。陳的外甥回家後獄警打電話催陳的外甥給郵錢,陳的外甥說我媳婦不讓。監獄因此就不放陳繼忠回家,一直關押迫害。

二零一四年黃曆五月初三的那天晚上八點多,陳繼忠鼻子出了一宿血,淌得滿便池子裏水都彤紅,刑事犯和獄警們都嚇壞了,第二天早上就把他送到佳木斯二院檢查。醫生說血壓高到280,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建議保外就醫。

監獄怕承擔責任,就打電話讓陳繼忠外甥去接,臨出獄前有個不知姓名的警察對他說:你存錢卡在我手裏呢,一會我把錢支出來給你。可是到現在也沒把錢給陳繼忠,卡裏有兩千三百七十六元錢。

陳繼忠外甥雇一輛轎車到佳木斯監獄接他時,一個不知姓名的警察問陳繼忠外甥,你給司機車費了嗎?陳繼忠外甥說給司機三百元車費,這個警察就向司機把三百元錢要去了,說給車加油,也不知道他加多少錢的油。

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陳繼忠回到家,到家一看,茅草房七扭八斜的,隨時都要倒塌,偌大的院落雜草叢生一人多高的蒿子……這淒涼的景象催人淚下,令他心碎。

六、大弟鬱悶離世 陳妻凍死稻田

陳繼忠的老伴多次被警察抄家嚇得精神異常、生活不能自理。以往的衣食住行都依靠陳繼忠照料,可陳繼忠被非法關押期間,陳的老伴無人精心照顧,生活艱難,度日如年。

陳妻經常犯癲癇病昏迷不醒失去知覺,隨時就暈倒在爐子上、油鍋裏、廁所中,有一次昏倒在滾燙的鋁鍋蓋上,後背、手、胳膊、都燙壞了;那次她燒火做飯,突然病發,四肢挺直沒有知覺,柴火從灶坑裏燒到外面,都燒到她左腿的腿肚子和褲子上她全然不知,褲子上燒了一個比巴掌還大的一個大窟窿,腿肚子燒了一個大泡。幸虧這時陳繼忠的外甥來看舅母,撲滅腿上的火,把不省人事的舅母抱到炕上才免於被燒死。

還有一次,陳妻在玻璃窗戶跟前,突然病發,喀嚓一聲一頭撞碎玻璃折了出去,全身抽搐不停,滿臉是傷是血,好了以後臉上留下了許多傷痕……。

這樣的事隨時發生,記不清有多少次了,陳妻犯病時頭上撞的大包、小包不斷,身上、臉上的傷痕一茬接一茬的不斷,真是吃盡了人間的苦頭,受盡了折磨。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陳氏兄妹同時被綁架,二零一零年二月陳繼忠又被冤判六年,妹妹又被冤判四年。和陳繼忠在一個村居住的大弟弟,看到情同父母的大哥和從小就疼愛有加的妹妹多次被綁架、勞教、判刑、坐牢受盡酷刑折磨,陳的大弟弟時時刻刻都在憂心忡忡的擔心、惦記身陷大獄的大哥和小妹的安危,於二零一二年皇曆二月初十,帶著不解、無奈、鬱悶、手足分離、痛徹肺腑的一顆破碎的心,默默的閉上了雙眼,遺憾的是直到臨終也沒見到時時牽掛的大哥和小妹最後一面。

二零一二年的冬天,是幾十年來最冷的寒冬,十二月底正是北方滴水成冰的數九天,凜冽的寒風吹到人的臉上如刀割一般,人在戶外凍的都受不了。十二月末的一天早上,陳的老伴在外甥家吃完飯,拿著外甥給的幾塊豬肉走了(大家都以為她回家了,可是她沒回自己的家),第二天陳的外甥得知舅媽一夜沒回家。

陳的外甥和好心的村民們一連找了十餘天,終於在從永慶村去勝利村的路上,興發村北邊離田間小路200米稻田裏,發現犯病的陳妻躺在地上、已經被凍死十多天了。陳妻面目黑紫,雙手握拳舉到頭的兩側,犯病的她上衣拽到胸部、褲子脫到膝蓋以下,肚皮和下身裸露在外,場面淒慘、目不忍睹,全身僵硬。

殯儀館的車裝屍體的大抽匣子,裝不了支胳膊翹腿的屍體,只好把屍體直接放到車廂裏。陳妻的屍體在車廂裏隨車搖來晃去駛向殯儀館,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火化。陳妻臨死也沒看上一眼她唯一的依靠、一心一意精心照顧她的丈夫。

陳繼忠的外甥去佳木斯監獄看望他時,他一再囑咐外甥:「不用給我存錢,只要把你大舅媽照顧好就行了。」陳繼忠哪裏知道他苦命的妻子,已經凍死在那冰天雪地的稻田地裏。

七、妹妹陳繼環遭受七年冤獄迫害

妹妹陳繼環家住省依蘭縣道台橋鎮東合發村永慶屯,一九九八年春天,有幸走入大法修煉。得法前有心臟病、腰腿疼病,左腿胯關節炎、手術後不能走遠路,不能幹重活,生活不能自理,得法修煉後,這些病都好了,農村的重活輕活家務活都能幹。

陳繼環卻因修煉法輪功,做一個符合「真善忍」標準的好人,卻遭到中共殘酷迫害。她曾兩次被非法拘留,多次被非法抄家綁架,被非法勞教三年,遭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零年五月四日,陳繼環去北京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被北京警察綁架後,在依蘭縣駐京辦事處非法拘禁九天。五月十三日被遣返回依蘭縣非法拘留在依蘭縣第二看守所二十二天。第一天晚上沒鋪蓋在光板床上凍了一宿。依蘭縣公安局警察勒索兩千元做為接她回依蘭的差旅費,依蘭縣第二看守所勒索兩千元保金,220元飯費後才放她回家。

陳繼環回家後,道台橋派出所所長王殿武、李玉文、朱慶軍、還有「六一零辦公室」的人,經常到她家沒完沒了的騷擾、抄家,一進屋就到處亂翻一通,使她和家人整天擔驚害怕提心吊膽過日子。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三點多鐘,依蘭縣刑偵科和道台橋鎮派出所所長王殿武、李玉文、朱慶軍等人,帶著十多台警車黑壓壓的一大片警察把陳繼環家四面圍住,當時陳繼環沒在家,房門鎖著,警察管她要鑰匙,她不給,他們就要撬門砸窗戶玻璃,陳繼環被逼的只好把鑰匙給了他們。他們綁架了陳繼環,然後進到屋亂翻,像土匪一樣搶去所有的大法書、師父法像,把陳繼環推上警車綁架到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一百天,後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八日陳繼環被劫持到萬家勞教所,到萬家勞教所就強行「轉化」。陳繼環拒絕「轉化」,遭「上大掛」酷刑──手銬上繫著一條繩子搭到窗戶鐵柵欄的橫樑上,一姓姚的獄警把陳繼環兩隻手用手銬反扣在背後,一拽繩就把她吊起來,兩腳離地面一尺多高懸空著,然後一邊暴打一邊用電棍電她的脖子和手,打得陳繼環暈頭轉向,滿臉發青,疼痛難忍,手銬勒到骨頭,至今陳繼環兩手脖周圍還留下一道道傷痕。

陳繼環說:「刑事犯還看著我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還逼我蹲在三十公分地面的瓷磚上。因我左腿動過手術留下的後遺症蹲不住,經常遭到連踢帶踹的毒打和暴行……」

二零零四年底,陳繼環冤刑期滿,依蘭縣「六一零」人員李某到萬家勞教所門外,勒索了她兒子兩百元錢後才讓她回家。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晚上,陳繼環和哥哥陳繼忠去本鎮富民村發真相資料,被道台橋派出所所長王旭東、姜俊等人綁架到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遭依蘭縣法院非法庭審,律師衝破威脅頂著壓力和阻礙,有理有據的把檢察院公訴人寧岩指控的罪名和出示的所謂證據駁回。但是,依蘭縣政法委、「六一零」、公檢法串通一氣,非法判陳繼環四年,哥哥陳繼忠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陳繼環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十一監區。在女子監獄,陳繼環每天被逼坐小凳,從早五點半坐到晚九點半,一動不許動。為了抵制迫害,陳繼環高喊「法輪大法好」,貪污犯崔湘(七台河勃利縣人,因貪污七千萬轟動全國)在獄警教唆下對陳繼環進行殘酷折磨。陳繼環說:「她狠狠地打了我六個耳光,然後用膠帶把我的嘴封上,又惡狠狠的踹了我兩腳,最後用束縛帶把我捆綁在床上四天四夜。我絕食抗議,才把我放了。」

除了對陳繼環肉體上的迫害外,黑龍江女監還對陳繼環進行精神迫害,崔湘強迫陳繼環看誣蔑法輪大法的錄像,陳繼環告訴崔湘「這是假的」,崔湘就破口大罵,污言穢語,不堪入耳……。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陳繼環喊「法輪大法好」,被關到四監區迫害,不讓上廁所,不讓和別的法輪功學員說話,不讓上飯堂吃飯,不讓去超市買日用品。

就這樣,陳繼環一直被迫害到二零一三年末,冤刑期滿。

八、持續迫害

陳繼忠二零一五年六月在依蘭縣郵局郵寄控告狀,要求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法辦江澤民,給法輪功學員以司法公正。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晚,陳繼忠被依蘭縣六一零徐海波、依蘭縣公安局長副局長孫偉和國保大隊張英鐸操控的警察綁架,在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依蘭縣公安局對依蘭縣、樺川縣兩地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到十月十三日共有二十九人被綁架,其中法輪功女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看守所,男學員被非法關押在依蘭縣看守所。被綁架的依蘭縣法輪功學員有陳繼忠;被警察騷擾的法輪功學員有陳繼環。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對「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的法輪功群眾,在全國實行「從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政策,殘暴、兇狠惡毒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依蘭的法輪功學員也無所倖免。小小的依蘭看守所在二零零零年曾一起關押過109位法輪功學員,當時法輪功學員們受到各種各樣的酷刑折磨,坐刑椅、暴打、野蠻灌食灌濃鹽水、冬天往身上澆水到戶外冷凍、夏天強行趕到外面暴曬、用硬物和小勺刮肋骨、牙籤扎手指、蘇秦背劍、熬鷹、刨錛兒(用皮鞋跟狠砸腿肚子)、用皮帶打手、手指縫夾著筷子然後用力攥四個手指、開飛機, 56歲的張敏被公安局政保科長韓雲傑活活打死,年輕的姑娘們也難逃酷刑的多次折磨。

在二零一三年過新年時,黑龍江中共省長王憲魁到各地巡視,在哈同高速公路依蘭至宏克力地段,看見跨線橋上懸掛的「法輪大法好」、「法辦周永康」等內容的標語和用彩色噴漆罐噴的「天滅中共」、「三退保命」、「真善忍好」的標語後,大為震怒,直接下令黑龍江省公安廳長、省政法委副書記孫永波立案追查。黑龍江省公安廳技術處長親自到依蘭縣指揮「破案」,成立「專案小組」,通過特務手段獲取法輪功學員的手機號碼,每半個小時一次跟蹤定位,對不知道手機號碼的法輪功學員,就到其家附近蹲坑,三月二十九日當晚依蘭縣、方正縣公安局各自派出所警察同時統一行動,瘋狂綁架法輪功學員。據不完全統計,當時共有61人被非法抄家、綁架、審訊、拘留、騷擾、圍困、流離失所。十四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先後被非法判刑,刑期從三年至十三年,其中包括幾名六、七十歲的老人。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七日晚上八點多,依蘭縣達連河鎮法輪功學員李豔傑和丈夫宮鳳強在七台河市租住的家裏,突然敲門聲驟起。在依蘭縣國保大隊長楊維興、郝劍飛的指使下,警察砸門,屏蔽了他們的手機信號,還敲鄰居家門。最後是用工具鋸門,企圖綁架他們二人。李豔傑、宮鳳強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曾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酷刑、判刑,失去了令人羨慕的工作,顛沛流離到了七台河市。經歷數次綁架酷刑折磨的他們,深知中共監獄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迫害手段的殘忍,他們不願意再去面對種種精神的凌遲和對肉體的酷刑凌辱,於是,拽下窗簾和被罩床單等,把它們鏈接到一起從六樓窗台順下去。大概在四樓處床單斷裂李豔傑不幸遇難,時年41歲。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