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業顗老人,出生於一九四五年五月七日,職業是計量檢驗,家住重慶市沙坪壩區重慶大學A區新華村。因年輕時被中共強制「上山下鄉」九年,體弱多病,在單位上班45歲時就病退了。之前她練了很多氣功,身體也不見好轉。一九九八年九月修煉了法輪功,按照李洪志師父的要求修心做好人,遵從「真善忍」理念,思想昇華,身體也好起來了。認識她的人都知道她是煉法輪功身體好了,人也更好了。
可是不久江澤民就發動迫害法輪功,但余業顗老人還是堅信堅修法輪功,因為她深知這是利國利民的好功法,於是就上京請願,向政府講真相,到北京被抓,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被北京良鄉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房山看守所關押迫害,就被警察抓住頭髮往牆上撞,扯下一把頭髮摔在地上,再用穿皮鞋的腳亂踢,還用電棍電。
余業顗老人二零一六年初在對元凶江澤民的控告狀中說:「我反迫害絕食四天後,就被灌食近一個月,口鼻都是血,警察鄭××還多次威脅我說:還不配合就弄你到西北、東北深山餵野獸,那裏關了很多大法弟子。在房山看守所一個不大的房間就關了近三十人,擠睡在地上,開始連坐處都沒有,不幾天就有年輕健康的女大法弟子不見了(其實就是被活摘器官去了)。我在那裏血壓多在二百以上,與吸毒、販毒、賣淫、殺人犯關在一起,經常被劉、賴兩個殺人犯等打罵,讓我睡有大縫的鐵門口,門外就是零下幾度的冰雪,使我咳嗽不止,有一個多月完全不能講話,吃飯也很困難,吃一口饅頭要嚼三十~四十下才能咽下……我在那裏關了近四個月,很少睡著過覺,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日餘業顗老人被重慶警察劫持回渝,非法關入沙坪壩區白鶴嶺看守所約一月;又被劫持到沙坪壩區洗腦班關押洗腦約一月。
從北京回渝關押以後,街道、派出所、社區人員長期騷擾、監視余業顗老人。
二零零二年四月重慶開亞太峰會,余業顗老人被沙坪壩派出所、街道劫持到重慶市中小學生實習基地(歌樂山)非法軟禁十餘天;二零零二年十月,中共召開十六大,余業顗老人又被劫持到歌樂山老洞子農家樂軟禁十餘天,還有同修魏清雲等(魏已被迫害去世)。
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余業顗老人給人講真相,八月九日被沙坪壩派出所周顯傑、馬秀渝等警察非法抄家,搶走師父法像、《轉法輪》、法輪功的真相資料等,接著被劫持到白鶴嶺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一天,再關入重慶女子勞教所,血壓多在二百,幾乎未睡著過覺,身心再次受到嚴重傷害,口中無口水,牙不能閉合……從此連煉功就很難了。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九日,余業顗老人在重慶大學A區中門貼真相標語,被重慶大學保衛處劫持到沙坪壩派出所非法拘禁一天,同時被抄了家,搶走了師父的法像、《明慧週刊》等。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余業顗老人在渝中區觀音岩一門市給一位女店員送了一張神韻晚會光盤,被七星崗派出所兩警察劫持,用帶齒的手銬銬了很久,滿手青紫(半個月以後到洗腦班時,傷還在),渾身是傷,腰被扭傷,從下午近二點被派出所折磨十來個鐘頭,到拘留所已是深夜十二點以後,當時拘留所的警察都說太狠了。
在六店子拘留所關押半個月,余業顗老人無法動彈;七月七日又被沙坪壩派出所的馬秀渝、沙坪壩街道的劉德明等三人劫持到歌樂山千竹溝「重慶市教育轉化攻堅示範班」強制洗腦迫害,被強迫看、聽那些造謠、污衊、誹謗法輪大法和師父的光盤等。余業顗老人已被迫害得無法支持,還要被幾個惡徒拖到大廳去聽李勇等人散布謊言,造成身心嚴重受傷,幾次出現全身痙攣、手腳僵硬,血壓二百以上等生命危險症狀,醫生說是心臟病、帕金森病等。
當時洗腦班的頭目王榆林一面說她是裝的,另一面看見余業顗老人被迫害成這樣,以為要死了,就把大法書、師父的法像放在她的身邊、身上拍照,妄圖以此栽贓說她是煉法輪功煉死的,從而製造新編欺世謊言。還威脅說:「不轉化就把在國外工作的兒子弄回來,把八十四歲的老伴的工資拿掉,弄來陪著轉化。」王還說:「這就是黑監獄,死個人是算甚麼。」
余業顗老人被劫持在洗腦班時,又有幾人到她家非法抄家搶劫。
余業顗老人在洗腦班被迫害四十三天後於八月十九日回家。隔了一天,八月二十一日渝中區公安鄧海濤等四人對老人作刑事起訴,欲判刑。由於一個弘揚中華文化的光盤,老人被非法拘留、洗腦監禁,又作刑事處理,一事三罰。
隨後,余業顗老人被渝中區檢察院起訴,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被渝中區法院蘭建恆、陳希等非法庭審。在法庭上,余業顗老人作了「法輪功不是邪教、是正法,正法修煉無罪」的自我辯護詞,用無可辯駁的大量事實證實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重德行善,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好功法,修煉法輪功無罪,有罪的是那些違法違憲的迫害者,呼喚法庭上所有人的良知善念,請不要助紂為虐,依法斷案,作出無罪的判決。余業顗老人還向在場的所有人介紹了法輪功被迫害前及當今在全世界的弘傳盛況。
事隔近半年,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渝中區法院讓余業顗老人到法院去一下,老人以為是拿無罪判決書,那知是對她判刑三年的非法判決,並當即從法院被綁架關入重慶市第一看守所。由於十五年來多次遭到迫害,余業顗老人身體受到嚴重摧殘,在當日就轉入第二看守所醫院。
在身體承受巨大痛苦與精神壓力下,余業顗老人向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作無罪上訴,還給法官講真相:法輪功是正法,於任何國家、民族、人民、社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是賜福於人類的好功法,按「真、善、忍」做好人修煉法輪功無罪,是大好事。
余業顗老人被非法關押期間,85歲的丈夫給法院、法官、庭長寫信,在國外工作的兒子也給各方寫信、打電話,多方努力的結果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重慶第五中級法院將三年刑期改為半年(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余業顗老人說:「這不是我要的,我要的是無罪釋放,改判半年也是冤判。」
多次的迫害使余業顗老人身心巨傷,也給家人造成巨大傷害,85歲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多種疾病的丈夫還四處奔波營救她,幾次出現生命危險。也給在國外的兒子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壓力。
余業顗老人二零一六年一月八日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請求最高檢察院對造成她身心嚴重傷害的元凶江澤民提起公訴,依法對被控告人江澤民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責任、並予以法律制裁;同時徹底清除江澤民以國家、政府的名義對法輪功所做的一切不公正定性、規定、禁令、限制和影響,立即釋放被非法關、被拘、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余業顗老人控告指出:被控告人江澤民利用其權力,策劃、指揮與操控全國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鋪天蓋地、連篇累牘的滾動播放中央電視台編造的污衊法輪功的假新聞,對法輪功進行妖魔化抹黑、栽贓宣傳,嚴重侵犯了法輪功創始人和法輪功學員名譽權,並使不明真相的社會公眾、警察、官員和執法者對法輪功產生巨大的仇恨、恐懼,進而對法輪功學員殘酷鎮壓與迫害,違反《憲法》第三十五條:侵犯公民言論自由權;第三十六條: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權;第三十七條: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第三十八條: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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