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松原市法輪功學員何萍被非法判刑12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松原市法輪功學員何萍,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松原市看守所一年之多,現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上午,何萍從母親家回來,剛走進居民小區就被松原市國保大隊綁架、非法抄家。警察劫走電腦一台、真相手機五部、電話卡二十多張和所有大法書籍。

當日上午,何萍被綁架到松原市拘留所進行迫害。在被非法拘留期間,何萍身體出現不正確狀況,吃不下飯,腹部難受,人一下消瘦了許多。

在松原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三天後,何萍被非法送往松原市善友看守所繼續關押、構陷等迫害。

何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年之多,現被非法判刑十二年,據悉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松原市看守所。

法輪功學員劉慶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法輪功學員劉慶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外出剛剛回家,在松原市租住的樓下被三個蹲坑警察綁架,其中有扶余國保大隊長於新江和五家站派出所警察呂洪德,還有一個是松原市警察;隨後八月二十七日被扶余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十一年,於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吉林省第二監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