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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劉岳森退休後遭惡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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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紀委監委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發布消息稱,已退休的佳木斯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劉岳森被抓被查,原因為「劉岳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其實,劉岳森是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了惡報,其迫害法輪功的惡行必將遭到人間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懲罰。

據官方公開簡歷顯示,劉岳森,男,一九五九年五月生,漢族,二零一九年五月退休。退休前職務為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長。劉岳森曾任佳木斯市松江派出所所長、松江派出所教導員、佳木斯市公安局東風分局局長、一九九九年任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長助理兼前進分局局長;二零零五年四月任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長等。

劉岳森長期在佳木斯市公安系統任職,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他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流氓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真誠的勸導不知醒悟,為金錢、升遷、一己之私而執法犯法,罪責難逃。二零零五年,劉岳森在佳木斯市任市公安局副局長,主管迫害法輪功,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發生多起有預謀的構陷和實施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性事件。

以下是劉岳森在任職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案例:

案例一: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佳木斯市公安局國安支隊的陳永德和前進公安分局的王化民等人相互勾結,利用手機定位跟蹤、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崔勝雲、張寶英、王玉紅、李紅、文英、吳啟蓮和左某某(男)。陳永德指使王化民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刑訊逼供。張寶英被非法判刑,王玉紅和左某某被非法勞教,其餘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在其家人被勒索錢財後被釋放回家。

案例二: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晚八時左右,佳木斯市公安局以陳永德、陳萬友及前進公安分局王化民為首的邪惡之徒,糾集數十個警察,六、七輛警車和四輛消防車,砸碎法輪功學員吳旭姝家的陽台玻璃,闖進屋內抄家。家中只吳旭姝的婆婆一人在家,年近八十的老人見此情形受到驚嚇,身心遭受嚴重傷害(明慧網有報導)。前進公安分局的王化民等人開輛白色麵包車連續數日在法輪功學員崔勝雲的妹妹家附近蹲坑、巡視,預謀迫害法輪功學員。

案例三: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晚,法輪功學員李紹志被公安局惡警陳萬友等綁架,邪惡之徒將李紹志劫持到佳木斯市公安局「犬營」實施酷刑迫害,惡警把李紹志的衣服扒光,只剩褲頭,幾個惡警輪番毆打,致使他昏死過去,再用冷水澆醒接著打,逼迫他說出與誰聯繫,不說就給上大背銬酷刑,並逼迫其罵大法師父,其狀慘不忍睹,在場的警察有一點良心的都不忍觀看,卻迫於邪黨壓力不敢吱聲。

「犬營」是佳木斯市公安局提外審實施酷刑的秘密黑據點,曾有多名大法弟子在這裏遭受酷刑折磨。劉岳森自從任市公安局原副局長以來多次計劃布置、策劃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李紹志的綁架陰謀就是他親自組織實施的。

案例四: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馬多的親友陪同辯護律師到市中級法院辦理手續時,市公安局、前進公安分局、郊區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長虹派出所的警察及市「六一零」的成員在法院外面圍的水泄不通,法院周圍有很多便衣警察。中級法院主管此案的辦案人宋佩俠夥同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陳萬友、市「六一零」頭目劉衍等相互勾結,當場綁架了法輪功學員邱玉霞、項曉波、蔡榮、屈玉傑、邱玉芬、趙文傑、田洪英和王洪忠共八人。馬多被非法判刑後不久,劉衍唆使公檢法強行將馬多的母親邱玉霞也非法判刑三年。母女二人都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邱玉霞因遭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殘酷迫害,冤獄期滿回家後不久,就含冤離世。在這次事件中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項曉波、蔡榮、屈玉傑、邱玉芬、趙文傑、田洪英和王洪忠都被非法勞教。

案例五:二零零九年二月,法輪功學員利用小喇叭方式向世人講真相,令當局恐懼和震怒。佳木斯「六一零」、公安局、安全局相互勾結,各公安分局、派出所配合,對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發起了又一輪瘋狂迫害。兩週時間內,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付裕、黃衛中、於雲剛、劉秀芳、劉孝斌、孫慶和、王桂珍、欒秀媛、代麗霞、沈國、康愛民和吳姓等法輪功學員。他們被劫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後,遭酷刑折磨,多人被非法判刑。於雲剛在佳木斯監獄服刑期間被迫害致死,付裕被佳木斯監獄折磨的血壓很高,保外回家不久便含冤離世。

案例六: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上午,佳木斯市公安局、前進公安分局和南崗派出所的警察聯合出動,私闖民宅,綁架了闖靜、文英、劉桂芹、張春英、王玉新、王金霞、張慶余、宋靖娟、孫玉富、丁茜等十五名一起學法的法輪功學員。其中闖靜、宋靖娟、王玉新、丁茜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

在劫持這些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不法惡警劉金山(南崗派出所副所長)多次對抵制綁架的闖靜進行施暴毆打。闖靜被迫害的出現了大出血症狀,在看守所、勞教所拒收的情況下,因市公安局領導施壓,看守所和勞教所先後以寄存的方式將闖靜非法關押,直至闖靜生命垂危才得以回家。闖靜的身體嚴重受損,一度出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嚴重貧血和脫水現象,多次昏迷,闖靜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含冤離世。

案例七: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晚上,佳木斯市公安局夥同安全局、國保大隊、向陽公安分局及所轄的橋南派出所、建設派出所和西林派出所的四、五十個警察,無法律手續、不著裝、開便車,肆意撬門開鎖闖民宅,綁架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共十五人,並搶劫法輪功學員的私有財產。被綁架的人中包括一名兒童與一名剛大學畢業的學生。法輪功學員張淑華、張淑英、趙娟、崔秀雲、劉麗傑、項曉波、任淑賢、王英霞、張利民、屈玉傑於第二天被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非法關押,其中的七名法輪功學員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二年。這起惡性事件的發生是在安全局國安特務對法輪功學員的電話、手機長期進行非法監聽,採用非法跟蹤、蹲坑等卑鄙特務手段後進行的迫害;是安全局勾結市公安局,操控大批警察對善良的大法弟子實施的迫害。佳木斯警察在整個辦案過程中利用的是流氓、謊言和暴力手段,詳細報導請見法輪大法明慧網文章《佳木斯警察辦案:流氓、謊言加暴力》。

古語道:人在做,天在看。劉岳森積極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在退休後被抓被查,是被中共毫不留情地卸磨殺驢了,不再有被利用的價值了,這是他應得的報應。對於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作惡者來說,劉岳森的今天就是你們的明天。

奉勸那些繼續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人,趕快清醒,懸崖勒馬,拋棄中共,悔過自新,找機會將功贖罪,切莫毀了自己的前程和生命的永遠,為自己選擇一條後路。

'劉岳森'
劉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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