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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慶雲又有兩名法輪功學員被法院誣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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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慶雲縣法輪功學員杜曉靜、王月霞分別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月被無棣縣公安、慶雲公安聯合綁架,非法關押於山東德州看守所。近日,兩人均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關入監獄。

九月十日,五名慶雲法輪功學員被夏津縣法院非法判決,趙俊香被非法判刑八年,杜全村四年,王素娟三年,於炳蘭兩年,張連雲兩年。杜曉靜是被非法判刑四年的杜全村的女兒。

杜曉靜在無棣縣一餐館打工,二零一九年九月底給到飯館吃飯顧客講真相,被顧客惡告,無棣縣公安局警察將杜曉靜綁架,直接非法關押到德州看守所。

王月霞,女,55歲,無棣縣信陽鎮大莊村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被慶雲縣徐園子鄉派出所一夥人宊然闖入家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德州市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慶雲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糾集幾十個警察,綁架了正在學習法輪大法著作《轉法輪》的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根據長期電話監聽和監控,警察又綁架十餘人,共計46人,其中大多數是六十歲以上的老人,大部份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經過一段時間的非法審訊,大部份學員陸續被放回家,法輪功學員段桂霞、於炳蘭、張連雲所外執行,趙俊香、王素娟被非法關押到德州看守所,杜全村被非法關押到慶雲縣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上午,夏津法院派人在慶雲法院非法庭審六名慶雲法輪功學員趙俊香、王素娟、杜全村、段桂霞、於炳蘭、張連雲,且每個學員旁聽家屬僅限兩人,兩位維權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了無罪辯護。九月十日,夏津縣法院開出非法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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