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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閔行區看守所阻撓會見 律師憤然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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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近日,上海市閔行區看守所以辦案單位有關於法輪功學員案件在偵查階段禁止律師會見的指令為由,拒絕安排從河北省遠道而來、手續完備的律師會見法輪功學員張南平。經多方交涉無果,律師向上海市檢察院等多個司法部門提出控告。目前尚未得到答覆。

律師在控告信中直言:閔行區看守所的行為,已是赤裸裸地違法,剝奪了律師會見的權利。這種低級的違法行為,與所謂的現代化都市上海,形成極具諷刺意味的反差!

張南平老家江西省東鄉縣,常年在上海工作。2020年7月20日,張南平在工作單位被綁架,並於22日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關押在上海市閔行區看守所,8月24日被非法批捕。

得知張南平被綁架後,其家人特意趕到上海,原本想聘請上海本地律師會見張南平,了解相關情況。但上海本地律師說無法會見,只得作罷。後經輾轉,好不容易請到河北省一位願意會見的律師。

9月29日,律師專程從河北趕到上海市閔行區看守所,要求會見張南平。看守所接待人員黃紅屏查看電腦系統後告知:辦案單位有指示,法輪功案件在偵查階段不讓會見。並提示律師等偵查階段結束,或找辦案單位交涉。律師遂打閔行審理隊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因長假將近,律師只得先回河北。

10月15日,律師再次專程從河北趕到上海市閔行區看守所。交涉多時,還是不讓會見張南平。無奈之下,律師找到閔行區檢察院駐所檢察室反映情況,並遞交了控告信。駐所檢察室工作人員推說有程序,要了解情況。

律師再到閔行審理隊找承辦,被告知已經下班。律師又馬不停蹄地趕到上海市公安局信訪辦。工作人員接待了律師,問律師是代表家屬控告還是代表自己控告,律師回答說代表自己控告。工作人員讓律師填了表,律師也隨表遞交了控告信。

下午,律師隨後又趕往上海市檢察院,被告知信訪接待有規定的接待時間,且地點也另在它處,當時不能辦理。後來,律師接到閔行區檢察院電話,說要核實律師的真實身份,是誰委託的,以及相關手續的真實情況。

10月17日上午,律師再次給閔行審理隊打電話,同樣還是無人接聽。下午,律師來到上海市檢察院信訪接待處。接待人員聽了情況後說,你這個事情應該找公安局,這個事情屬於公安局管,我們管不了。律師慨然正色說:這是我應有的權利,我是納稅人,你們應該為我服務!見此情景,接待人員就把情況彙報給另一個房間的領導。領導接待了律師,聽了情況反映,接受了控告信,開具了回執,並告知了等待回覆的具體時間。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法院、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最高人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第七條規定:「辯護律師到看守所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驗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後,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能當時安排的,應噹噹時安排;不能當時安排的,看守所應當向辯護律師說明情況,並保證辯護律師在四十八小時以內會見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安排會見不得附加其他條件或者變相要求辯護律師提交法律規定以外的其他文件、材料,不得以未收到辦案機關通知為由拒絕安排辯護律師會見。」

如此白紙黑字、明確直白、無歧義、無例外的法律規定,竟然被閔行區看守所公然無視,當然會讓律師憤慨不已。

據了解,上海市閔行區看守所在偵查階段不讓法輪功學員的律師會見是普遍現象,並非個別情況。

用《刑法》三百條的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構陷嚴格按「真、善、忍」修煉要求做好人、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法輪功學員,按照當局現行的法律,也是違法犯罪行為,更是荒唐透頂之舉。即便就事論事地對於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也是有會見律師的權利。

不是天天在喊依法治國嗎?那就先從最簡單的依法辦事做起吧!

上海市閔行區看守所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浦江鎮三魯路600弄199號
郵編:201112
電話:02124063564,02124063580,02164910240
郭所長,電話:24063580轉
卞副所長,電話:24063580轉
曹警長,電話:24063580轉
駐監檢察官王善芳,電話:64910327

魯匯派出所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閘航路2688號
戶籍聯繫電話:24063492
治安諮詢聯繫電話:24063491
聯繫電話:24063496
聯繫電話:24063499-19033
聯繫電話:24063487
所長:連瓊 警號 041260 聯繫電話:24063480
教導員:閆柏林 警號 042467 聯繫電話:24063481
副所長:吳偉 警號042433 聯繫電話:24063482
副所長:許明輝 警號042583 聯繫電話:24063483
領導幹部公示電話18017108579
承辦警察:楊志勇、陳宏、王書化

閔行分局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銀都路3700號
郵編:201108
電話:02134074800轉
局長鄭文斌
副書記、政委竺嘉政
副書記、副局長張雄
副局長朱海鷹
副局長唐祖玉
副局長楊儉
副局長陳榮霖
副局長張琛
紀委書記石建
政治處主任王凱
指揮處處長金傑
國保 沈科長

閔行分局案件審理隊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浦江鎮魯南路600弄199號案件管理隊
郵編:201112
電話:021-24063603
張隊長 電話 021-24063622
季文清 電話:02124063603*18069 手機13764327214
黃宏成 18116387355 電話:24063603-18060
張征南
宋鴻雲
刑亞倫 24063603*18062分機,手機13764928195
唐紀飛 24063603*18060分機
王曄
盛逸鳴

上海市檢察院信訪處
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建國西路598號
郵編:200030
舉報電話:021-64152000

上海市公安局信訪辦
地址:上海市黃浦區福州路185號
郵政編碼:200002
投訴電話:021-240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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