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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絕密文件曝光其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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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共二十年前的絕密文件近期曝光,證實了中共打著法律之幌,操控公檢法系統對法輪功學員恣意實施「群體滅絕」的罪行。

絕密文件 鐵證如山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中共最高法院辦公廳秘書一處印發了一份被列為「絕密」的文件,由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五個部門聯合發布的所謂司法意見。該文件中稱,「各級政法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時任頭目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所有犯罪指令,不但對法輪功學員的信仰和行為羅織了眾多罪名,還聲稱辦理涉及法輪功的案件「政治性、法律性和政策性都很強」,要求「各級政法部門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

這份絕密文件,將法輪功學員群體、與法輪功學員實踐「真、善、忍」或和平傳播法輪功真相的行為,都列為「打擊重點」,並規定了針對性的「罪名」和處罰手段。例如,該文件將法輪功學員編寫、印製與傳播法輪功宣傳品的行為,定性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用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規定,「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定罪處罰」。

此外,該文件將法輪功學員揭露中共官員非法抓捕、勞教、判刑,與使用酷刑導致法輪功學員傷、殘、死亡等罪行的行為,定性為「誹謗黨和國家領導人」,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侮辱罪或誹謗罪定罪處罰」。

這份公檢法聯合發布的絕密文件本身就證明中國根本沒有司法獨立,所謂的法律就是中共迫害無辜民眾的工具,中共就是一個黑幫組織。

中共迫害法輪功 觸犯「群體滅絕罪」

這份絕密等級的司法文件顯示,中共利用國家絕對權力,非法且惡意迫害法輪功群體,自曝了它觸犯「群體滅絕罪」的證據。五個部門出台這份文件,本身就是違法,因為沒有法律授權它們可以立法。文件本身既不是法律,卻對法輪功學員「量體裁衣」、「因人設罪」,也不符合司法解釋的性質。依據中共的《保密法》第十五條,絕密級文件的保密期限不超過三十年,此時曝光該文件,讓中共的「群體滅絕罪」惡行已大白於天下。

首先,中共迫害法輪功,並非法律行為,而是政治運動,是中共打著法律的旗號,利用公檢法充當打手所實施的政治迫害。其次,多年來的法輪功案件中,沒有任何檢察官、法官或警察能夠拿出給法輪功定性的法律依據。第三,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違法或犯罪的行為。

這份絕密文件提到的「刑法第三百條」,也是中共構陷法輪功學員最常見的罪名──「利用××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長年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正義律師,對該罪名的所有規定都做過詳細的研究,得出來的結論是:沒有任何法律把法輪功定性為×教。中共的公檢法相關人員迫害法輪功,正是體現了彼等執行這份違法文件的犯罪證據。

中國的法官們都清楚知道,二零零零年中共國務院公通字【2000】39號文件裏,公安部規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根本就沒有法輪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家新聞出版署第50號令》廢止了一九九九年對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中共《法制晚報》又公開重申了公安部【2000】39號文件的通知,再次明確了法輪功不是邪教。

中共犯下「反人類罪」 面臨無限期追訴

宗教與信仰自由,原是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中共卻踐踏法律,戕害人民信仰自由。幾十年來,中共的人權記錄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批評。無論聯合國、美國國務院或「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觀察」等組織公布的各國人權報告,有關中國侵犯宗教自由的問題總佔有極大篇幅,引人注目。

今年三月四日,美國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公布了「2020年全球自由」(Freedom in the World 2020)調查報告,在總評分100分中,中國大陸僅獲10分,繼續被評為「最不自由」國家;四月二十八日,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nited State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簡稱USCIRF)發布今年度全球宗教自由報告,由於中共嚴重迫害信仰,中國連續二十一年被列入「特別關注國」,此情況屬於「惡劣中的最惡劣」。

自二零零二年起,法輪功學員向國際刑事法庭與美國、加拿大、德國、法國、荷蘭、西班牙、比利時、澳大利亞、新西蘭、台灣和韓國等眾多國家的法院,以「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控告中共頭目江澤民、「六一零辦公室」曾慶紅、周永康等多名中共官員。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英國「 獨立人民法庭」終審裁定中共犯下「反人類罪行」,認定中共大規模摘取法輪功學員的活體器官。

國際刑事法規定,「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屬於國際社會關注的最嚴重犯罪」。國際法規定, 「反人類罪」是最嚴重的國際犯罪,不適用普通刑事追訴時效制度的限制,可進行無限期追訴;而且懲罰原則之一是「罪責自負」,不會因行為人是「執行上級命令」而免除責任。

犯罪者唯一出路:退出中共

值此全球掀起的滅共浪潮,中共與其成員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都將面臨審判。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或涉及這些罪行的中共成員,在被送上審判台之前的唯一出路,就是立即停止迫害、徹底脫離中共,並嚴正發出聲明退出中共(黨、團、隊)相關組織,並舉報共產黨所犯的罪行。

法輪功是教人向善、按「真、善、忍」為準則修煉的高德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檢察院、法院與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公安、司法同流合污,助紂為虐,連手非法抓捕、起訴法輪功學員,把善良好人非法判刑送入監獄,至少有四千五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造成無數家破人亡的人間悲劇。二十一年來,中共違法弄權,利用法律,羅織罪名,構陷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關押與判刑,惡行昭彰。

從絕密文件曝光,印證了中共是「反人性、反自然」的流氓集團,它完全背離了信仰自由的普世價值。全球所有的正義之士,包括海內外華人,都應該堅定護衛信仰自由,嚴厲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斲喪基本人權的滔天罪行。善惡終有報,衷心祝禱中國大陸的民眾脫離中共,早日迎來沒有共產黨的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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