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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雲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肖卓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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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據雲南省十月十八日消息,原雲南省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雲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肖卓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據官方簡歷顯示,肖卓,男,漢族,一九六八年十二月生,一九九九年六月,任雲南省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二零零零年四月,任雲南省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兼雲南省政法研究所所長。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任雲南省保山市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零七年五月,任雲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常務副檢察長。二零一六年八月,任雲南省最高法院常務副院長。二零一七年六月,任最高檢察院監察局局長。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任最高檢察院檢務督察局局長(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二零二零年十月被免職查處。

肖卓是已落馬的雲南省委前書記秦光榮的老下屬。一九九九年一月,秦光榮調任雲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五個月後,(一九九九年六月)肖卓調任雲南省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兩年後升任政法委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七年一月秦光榮出任雲南省省長,四個月後,肖卓調任雲南省檢察院副院長,二零一一年,秦光榮出任雲南省委書記,之後,肖卓與秦光榮在雲南長期做搭檔,在雲南省政法系統任職17年之久,對雲南省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迫害難辭其咎。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江澤民流氓集團全面發動了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時任政法委書記的秦光榮傳達了邪黨中央迫害法輪功的所謂「有關精神」,時任政法委辦公室主任的肖卓積極配合秦光榮並操控公檢法司在全省開始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夜,雲南省政法委及「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協調雲南公檢法司一條龍徇私枉法式執法,把全省各地法輪功輔導站負責人全部綁架、抄家。

肖卓積極推動迫害政策、執行江澤民的「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配合時任政法委書記的秦光榮對法輪功學員大肆綁架、抄家、監控、剝奪人身自由;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全都遭到國保警察與單位的非法監控看守,被跟蹤、盯梢、電話被監聽、誣判法輪功學員、使法輪功學員遭虐殺、致殘、致瘋。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中共邪黨雲南省委、省政府糾集各地、州、市邪黨委、政府一把手參加全省所謂「加強法輪功修煉者教育轉化工作會議」,此次會議公然叫囂「轉化工作是戰勝法輪功的根本」。雲南省政法委、「610」聞風而動,落實「轉化」政策,要求轉化落實到每個法輪功學員身上。借助邪惡的遼寧「馬三家幫教團」邪惡力度,把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和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作所謂「轉化」的試點,對當時部份沒有「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轉化」迫害。

全省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進行各種非法「洗腦」,將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轉化率」列為各級領導的政績考核指標,並與單位經濟利益掛鉤。另外對關在勞教所、監獄的法輪功學進行強行「轉化」洗腦,從精神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

洗腦手段有:

1、剝奪人身自由。每個學員有兩名「包夾」,不准與別人交談,不准私自活動,從精神上進行折磨;

2、灌輸歪理邪說。強迫聽、看誹謗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的錄像、報刊、書籍。

3、強迫人人過關表態。

4、熬鷹,剝奪睡眠。長時間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不讓休息。

5、利用親情,包括家人哭鬧、向法輪功學員下跪、威逼離婚等逼迫放棄修煉。

6、用經濟手段施壓,以扣發工資、退休金、開除公職、解除勞動合同,包括威脅開除家人公職、不給子女入學、參軍、工作等等威逼轉化。

7、酷刑虐待,如建水王伽月因堅持信仰煉功,被不法人員譚偉、彭連益等人將床單撕成布條捆住四肢,先拴在床上,後又被抬入骯髒、有一窩野蜜蜂的豬廄裏面,身上被野蜜蜂叮腫多處。

8、最後表態,「不煉」就放人回家;「煉」就判勞教。

9、對在勞教所和監獄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採用「關禁閉」、「嚴管」、「坐小凳子」、「罰站」、「罰跑」、「戴鐐銬」、「電擊」、「睡死人床」、「使用不明藥物」、「做苦役」、「不准接見」、「不准通信」、「不准購物」、「延長勞教期」等等卑劣殘酷的手段加重迫害。

至秦光榮卸任、肖卓調任前,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雲南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抄家、關押,強行送「轉化班」洗腦迫害;近50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300多人被判刑;至少44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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