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重慶八旬老太陳貴芬在病房被「庭審」判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市80歲的法輪功學員陳貴芬老太太,9月17日在醫院病房被九龍坡區法院所謂「庭審」,非法判刑一年零六個月,並勒索罰款一千元。更惡劣的是,公檢法人員把陳貴芬的年齡改小5歲。

陳貴芬老人,被江津國保夥同德感派出所綁架、非法抄家、構陷,據稱老人在江津德感一小區發真相資料時被攝像頭拍到了。

2020年7月11日上午,九龍坡法院,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非法對陳貴芬老人開庭。陳貴芬老人在庭上對他們講了真相。當天庭審無果。

陳貴芬老人出現腦血管堵塞,半邊癱,住院近2週後,九龍坡區法院於9月17日上午到江津德感中醫院病房進行所謂的「庭審」,完全是走形式,直接宣讀判決書,而且判決書上5個證人全部是德感派出所警察,更惡劣的是把陳貴芬的年齡改小5歲。

所謂「證人」(派出所警察):劉貴偉、譚季、程珠豔、唐曉鳳、付向利

九龍坡區法院:
審判長:楊建新
審判員:楚浩天
書記員:李晶晶
陪審員:謝伯萍
德感派出所警察:朱小偉(庭審時押送警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