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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好教師趙晨宇再次被枉判四年 母親被騷擾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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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昆明市學生愛戴的一級教師趙晨宇,2018年8月27日在昆明家中被西雙版納景洪市國保大隊警察不遠千里的綁架、抄家搶劫,後被景洪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現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她八旬母親在西雙版納被警察抄家搶劫、勒索,2019年11月16日含冤去世。

今年56歲的趙晨宇女士,原是昆明市第三十中學一級教師,中文系碩士研究生畢業, 1998年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在家庭中是個賢妻良母,在社會上是個好公民,在學校裏是一個同事認同、學生愛戴的好老師。當時她教的那個班原先都是差生,紀律不好,任課老師們都害怕上這個班的課,但是通過修煉法輪功,全班的紀律變好了,班上的同學友善互助,學習成績也提高了。

趙晨宇女士2018年8月初回家鄉西雙版納看望母親,8月24日左右返回昆明市家中。隨後8月27日,趙晨宇在昆明家中,被西雙版納景洪市國保大隊警察,在昆明市西山區東陸橋派出所警察配合下綁架、非法抄家,搶走了趙晨宇家中的大量私人物品包括三台電腦、兩台打印機、17部移動電話、35個萬能充電器、8個充電寶、35個手機電池、11個讀卡器、57個U盤、18個SD卡,以及衣服和大量法輪功書籍和數千元現金等等。

同時在西雙版納,景洪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還對趙晨宇快80歲的母親孟雲英及其兒子住房進行抄家搶劫,並且非法對其母親進行行政拘留15天,勒索罰款1000元,因為其母年歲已高行政拘留沒有執行。由於公安警察騷擾等迫害,趙晨宇母親隨後出現身體不適病危,送進醫院,於2019年11月16日含冤去世。

勐臘縣檢察院以某某小區出現法輪功資料,和有疑是趙晨宇的監控錄像,指控趙晨宇「組織、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進行起訴,刑訴(2019)59號。勐臘縣法院於2019年2月27日第一次開庭,律師指出指控趙晨宇證據不實而休庭。

時隔五個月於2019年7月26日第二次開庭。檢察院在指控中提供了數十人,包括家人所謂「證人證詞」,來證明趙晨宇修煉法輪功,或收到過法輪功宣傳資料所謂證據。最後勐臘縣法院依據公安機關對資料所謂「鑑定」、檢察院指控理由和趙晨宇因為法輪功被判刑過為由,而對於趙晨宇本人的陳述、和律師不構成犯罪的辯護意見於不顧,僅憑公安機關違法獲得的所謂證據和檢察機關的起訴意見,做出了趙晨宇犯「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款40000元的非法判決【(2019)2823刑初63號】。

律師依法辯護指出:1、公安機關偵查、鑑定都是違法的;2、公安機關僅憑證人證詞認定趙晨宇修煉法輪功或收到法輪功資料就認定有罪,是有罪推定;3、起訴書只是把「組織、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事實講了一遍,詳細經過沒有講,國家對哪些是邪教那些不是邪教沒有相關的法律材料說明。對社會危害也沒有指出甚麼事實。4、公安機關從趙晨宇家中搜查到物品,是一種儲存行為,不能作為證據。趙晨宇只是法輪功修煉者,法律也不禁止,所以不構成犯罪。

趙晨宇認為自己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向民眾宣傳真、善、忍的理念,在自己遭到不公對待講清事實真相,沒有違法犯罪而上訴。同時辯護律師提出了上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的請求。但是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法院無視當事人和律師合法要求。

2020年3月25日,中級法院按照勐臘縣法院的判決,照葫蘆畫瓢的做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荒唐的終審裁定【(2020)雲28刑終14號】。

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後,趙晨宇為了還法輪功清白到北京向政府為說句公道話,但是在上訪途中卻被綁架,押送雲南後被刑事拘留了一個月,隨後又被綁架到洗腦迫害,強迫放棄信仰;2005年7月22日,趙晨宇與一些朋友相約到西藏旅遊,在西藏波密縣被當地公安局警察綁架,轉押到昆明市後被昆明市中級法院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刑三年。

趙晨宇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二監期間,遭到「嚴管」,強迫每天16個小時端坐在 「小凳子」上、還隨時遭包夾謾罵等折磨;被強行洗腦;限制飲水(每天500ml)、上衛生間(一天3次)人身自由;剝奪購買食品的基本權利,致使趙晨宇身心受到了極大傷害。

趙晨宇還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取消晉級高職、扣發工資和獎金、開除公職不公的對待。由於中共當局的高壓與株連迫害,導致她做警察工作的丈夫由於精神壓力與她離婚;趙晨宇被非法判刑關押在監獄期間,年幼的兒子無人看管,幾乎被下滑的社會道德所毀。

關於趙晨宇遭受的迫害,詳情見明慧網文章《曾被非法判刑 昆明市女教師趙晨宇再被關押》等。

相關單位及人員:
景洪市國保大隊:隊長吳雲13988149329 18908819329
參與綁架負責人電話:18088966466
警察童偉青電話:13988149185
雲南省勐臘縣檢察院檢察員:羅亞梅
勐臘縣法院審判長:楊建偉電話:13320489556 0691-8125567
陪審員:黃榮、
陪審員:白正昌
書記員:袁紅斌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法院
審判長:姚麗斌
審判員:李冰峰 (刑庭電話:0691-2122075)
審判員:盧正坤
書記員:袁悻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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