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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南皮縣張學梅被滄州市運河區法院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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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南皮縣法輪功學員張學梅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在滄州市運河區法院遭非法庭審,庭審大概過程四十分鐘。二零二零年一月初,張學梅接到判決書: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張學梅已經上訴至滄州市中級法院。

張學梅,年近五十歲,二零一二年左右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獲得健康。以前張學梅體弱多病,渾身沒勁,整天病病怏怏的,精神狀態非常不好,並和丈夫經常吵鬧。看到大法讓人按真、善、忍做人,很認同,也開始修煉大法, 修心向善,全身疾病不治而癒,走路輕盈,精神也變的開朗了,氣色也變好了,臉上也有笑容了。

張學梅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早晨,在家中被南皮縣國保隊長單慈防帶多個警察綁架,被劫持到滄州市看守所。張學梅被滄州市南皮縣國保綁架、構陷,卻被起訴到滄州市運河區法院。

十月十八日,張學梅的律師接到運河區法院將於十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對張學梅開庭的通知。滄州市運河區法院的相關人員在十月二十一日上午到滄州市看守所,口頭通知張學梅二十二日將進行非法庭審。按照法律規定:法院應至少提前三天通知當事人庭審的具體時間。十月二十二日,張學梅家屬及其律師接到法院通知,聲稱因合議庭有人生病,開庭時間另行通知。

十一月七日,律師去會見張學梅,遭到滄州市看守所拒絕。看守所給出的回應是:張學梅違反監規,對其實行嚴管,不允許會見。來自北京的律師告訴他們:違反監規與會見律師沒有聯繫,剝奪當事人會見的正當權益是違法的。據悉,是看守所所長王雙良不讓見。律師去找王所長和檢察院的駐檢人員,他們都沒在崗。

張學梅被非法關押八個多月,由於滄州市看守所監室生活環境惡劣,張學梅無法正常學法煉功,導致全身長滿疥瘡。其律師根據其被非法構陷的案情和其嚴重的身體狀況,曾去運河區法院遞交法律意見書,建議變更強制措施,對其「取保候審」。主審法官劉忠誠說:會把情況向上反映。可見非法構陷案件,法官不能做主,是有幕後黑手在干預司法公正。

由於邪黨瘋狂迫害法輪功,張學梅丈夫非常害怕,特別反對她修煉,最終離婚。張學梅帶著女兒獨自生活。此次綁架給張學梅的家庭帶來極大的干擾,她的孩子正在讀高中,學習緊張,媽媽突然遭綁架,給孩子帶來極大的恐懼和思想壓力以及生活上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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