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資料點不要貼真相對聯,因為我們的真相對聯比較特殊和顯眼。如果我要到陌生的地方,憑著看門上的對聯,就能順利找到同修家,同樣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也會找到,特別是資料點租賃閒置的房子。這樣就會給資料點帶來安全隱患,就像我們不在室外公開煉功是一個道理。
同時,我們也可以安裝攝像頭監控外部,理智的進行反監控,知人知己,方能安全、穩定的救人。
文:湖北大法弟子
近日,在麻城市一位同修家看到一件事情,現提出來與麻城同修探討。
有同修做了很精美的大「福」字掛件,下面的中國結吊飾上都套了一枚銅錢,以「順治」年號的為多,也有「康熙」的等等,這些「福」字掛件麻城同修們正在發放。
在民間,許多人認為「順治」的銅錢能辟邪,且數量稀少,很多人在高價收購,也有人為小孩保平安而到處找尋它。
這位同修為大法不惜付出的精神是非常可貴的。但我個人覺的這樣做不妥:代價太大。而更重要的是符合法嗎?因為救人的是師父和大法,而不是其它的甚麼東西。
師父講:「大法弟子是證實大法,怎麼去證實其他的神呢?那人到底是誰救的,這不是大問題嗎?這不是叫人去信那些正法中也得對大法表態的神嗎?他們能不能留下來還要看他們的表現呢。那個護身符本身並沒起作用,還是師父在幫著起作用的。證實法是大法弟子的事情,決不是那些神的事情,你們要清楚這一點。」[1]我們作為大法弟子,應該以法為師,證實法,不能證實其它的東西。
我個人建議,同修把手中「福」字掛件上的銅錢取下來,返還原主人,掛件照常發放。
不對的地方懇請同修指正,請同修以法為師。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八》〈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