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8年5月18日經蓋州法院非法裁決,警察將沈淑珍逮捕,把她關押到營口市看守所後,又對她非法判刑六個月。
從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11月17日,沈淑珍被關進看守所期間,被勒索人民幣4000元。她被放回家後聽家人說,家裏來了3、4個警察抄家,沒翻到東西。警察沒翻到東西不死心,後來在路上劫持她兒子並威脅不交出東西就抓人,她兒子被迫無奈就交出了法輪大法書籍一套四十多本、師父法像一幅、台曆三十多本、《明慧週刊》二十多本、《轉法輪》三套、還有播放器等。
沈淑珍被放回家一年多了,身體狀況一直不好,腰和腿一直疼痛,腰直不起來。以前她有多種疾病,修煉後多種頑疾消失。半年的關押迫害給她的身心造成打擊,也給她的家庭造成了影響,夫妻之間不和睦,這些都是中共的罪惡。
參與迫害沈淑珍的有:
雙台鎮派出所警察
蓋州檢察院檢察員:衛曉丹、戴曉昕
蓋州法院審判長:李生林
審判員:王哲、陳偉
書記員:白明星
以上曝光是為了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人員趕緊清醒。法輪功遭受迫害二十年了,世人都在覺醒,你們趕緊清醒,善待法輪功學員,給自己留下未來,不要再為中共賣命,當替罪羊,中共末日已到,迫害佛法罪惡滔天,再不覺醒後果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