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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廣東茂名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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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自中共、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法輪功以來的二十年間,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中共茂名市「六一零」直接或間接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被證實至少已達32人;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公布出來的至少72人;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公布出來的至少105人;被關洗腦班迫害、被上門騷擾、跟蹤監控、綁架、拘留、抄家,以及被降職、開除和罰款、搶掠財物者難計其數。茂名地區無論一審法院如何對法輪功學員冤判多少年,若法輪功學員上訴,到目前為止(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茂名市中級法院最終都是維持原判。也就是說茂名市中級法院就是受茂名市「六一零」(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指使迫害法輪功學員重要工具之一。

二零零零年二月,迫害元凶江澤民躥到茂名、高州搞「三講」,藉以推動對法輪功的迫害,羅蔭國(判死緩,已在監獄斃命)、周鎮宏(已判死緩)、楊光亮(已判刑十九年)、倪俊雄(已判刑十五年)等等茂名市政法委、司法部、茂名市「六一零」、公、檢、法等各系統的頭目緊緊跟隨,都想升官發財。江派邪惡集團想升官發財的潛規則就是靠迫害法輪功學員來獲取政治資本,因此,茂名地區成為廣東省迫害法輪功最嚴重地區之一。

據內部透露,一審法院聽命於二審法院(茂名市中級法院)的意見。也就是說,在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茂名「六一零」就與茂名市公、檢、法等單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頭目串通一起密謀構陷誣判法輪功學員。其實,茂名「六一零」組織就是由國保、公、檢、法等人員組成。法輪功學員被一審法院非法判刑後,茂名市中級法院不糾正一審法院錯誤,對冤假錯案仍然維持原判,給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帶來了深重的苦難。請看以下幾例。

1、六旬老人鄭保被迫害含冤離世

鄭保,男,茂名市茂南區人,生於一九三四年八月,工作單位茂名市二建。鄭保原來有嚴重的肺結核病,久治不癒,身體很差。在一九九七年間他幸得的開始修煉大法,身體很快康復,花甲老人又能參加木工家具的製作,增加了家庭收入,全家人幸福美滿。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八日,鄭保和幾位法輪功學員不畏艱苦騎自行車去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卻被綁架和關押。同年八月,被非法勞教一年,關在廣東省三水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二年一月又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鄭保被綁架關押在茂名「法制學校」(洗腦班)迫害,同年十月二十一日又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鄭保請律師作無罪辯護並上訴,茂名市中級法院審判長黃昌文、代理審判員陳少玲、徐某某,書記員李超等,拒絕律師出庭作無罪辯護,維持原來的冤判。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鄭保等人被送到陽江監獄第十監區迫害,年過七旬的鄭保肺結核復發,身體長期低燒,不但得不到休養醫治,還要出工完成生產任務,於是又引起了嚴重的心臟病。出獄後不久,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在茂名市人民醫院含冤離世。

2、公認的好人吳祖強被非法判刑八年

吳祖強,男,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生,廣東省高州市勝利農場退休職工。他工作勤懇,技術優秀,原住勝利農場大井分場一隊時,曾在橡膠工人技術比賽中得過第二名,而且他也是一個讓領導信任、讓百姓讚許的好人。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多個警察在茂名高州市街上將吳祖強父子綁架,他們的電腦、打印機、摩托車和大法資料及現金二萬六千多元被搶走。其後,父子倆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河西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即洗腦班)、高州市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高州市法院對當時已六十多歲的吳祖強非法開庭。同年七月二十八日,高州市法院非法宣布對吳祖強判刑八年、吳先金一年。吳祖強向茂名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茂名市中級法院不開庭,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非法維持原判。

被非法拘禁後,吳祖強身心備受嚴重摧殘折磨,原本一直健康的身體,出現高血壓症狀,精神上更是遭受巨大壓力。在陽江監獄,吳祖強被「轉化」迫害,其強制手段包括:剝奪睡眠,強迫看洗腦光碟、誣蔑法輪功書籍等。

二零一八年,吳祖強出獄後,身體損傷很大,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去世。他的兒子吳先金、原廣東省汕頭大學醫學院臨床醫學專業九六級本科生,由於修煉法輪功,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輪功後,被迫退學,遭受中共當局人員的非法判刑一年、三次被勞教(共六年),遭受毒打與種種虐待,野蠻灌食、強制洗腦等迫害。

3、退休優秀中學教師麥治中被冤判七年

麥治中,時年七十三歲,畢業於華南師範大學,是一位令人尊敬的退休中學物理教師,優秀教師、一級教師等榮譽證書一大摞,桃李滿天下。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中午,茂名市「六一零」、茂名南區公安分局、茂名市河西派出所等,一行十幾人到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麥治中家裏抄家,抄走了電腦、打印機、大法資料和大法書等大批私人物品。同時,綁架了麥治中和在他家的法輪功學員:柯鄭基、謝亦蘭、吳志岐、李淑明等。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底,構陷麥治中、柯鄭基、謝亦蘭、李淑明四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子」被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戴建蘭、余華丹非法起訴。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九時,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對被非法關押近十個月的法輪功學員麥治中、柯鄭基、謝亦蘭、李素明非法開庭。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茂名市茂南區法院法官李志強受茂名市中級法院的委託,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法庭非法宣判:麥治中判刑七年、罰款兩萬元;柯鄭基判刑六年、罰款一萬五千元;謝亦蘭判刑五年、罰款一萬元;李素明判刑三年、罰款五千元。目前,麥治中還被關押在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4、殘疾人柯鄭基被兩次冤判

柯鄭基修煉大法前,是一名患有嚴重的強直性脊柱病的殘疾人,他的腰、頸關節鈣化活動功能喪失,全身骨痛,膝關節游走性刺痛等,只得病殘、病退在家休養。一九九七年三月,他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很快多年的疼痛消失,十幾年來,他都不用打針服藥,減輕了家庭經濟負擔,也為單位節約了不少醫藥費用,工作上也很盡心盡力,家庭幸福美滿。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給柯鄭基及家人帶來了極大的痛苦與災難。柯鄭基曾經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在化州洗腦班迫害;因身體病殘找不到工作,就回到鄉下,種果樹維生。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在陽江監獄遭到了洗腦、下藥、做奴工等迫害。柯鄭基的妻子遭到威脅、恐嚇與他離了婚。

二零零九年一月九日,柯鄭基出獄後回到果園,果樹全沒了,那裏已是一片荒草地。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柯鄭基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送交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遭到警察的再次綁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九點過,柯鄭基在法輪功學員、退休中學物理教師麥治中的家被綁架。同日下午一點過,茂名市「六一零」、茂南區公安分局、紅旗派出所警察等一行十幾個人,非法闖入殘疾人柯鄭基家,翻箱倒櫃,屋裏東西翻的滿地都是,鄰居下樓聽到警察說:「有用的東西都拿走」。警察非法搶走了大法書、電腦和現金三千多元等私人物品。紅旗街道龍山居委會人員 鄧再銀,在抄家物品單上簽了名,但是沒有證明抄走了3000多元現金。茂南區「六一零」不給家屬抄家清單。非法抄家之後,茂名「六一零」等人員,他們不承認搶走了現金三千多元。

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柯鄭基家人聘請律師維權。同日上午,律師到廣東省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會見柯鄭基時,發現柯鄭基面色蒼白,一副病態的樣子,於是便問柯鄭基有甚麼病。柯說:修煉法輪功之前,自己患有強直性脊椎炎和有腎積液、雙側腎臟都不一樣大。曾做過醫生的辯護人律師知道這兩種病均屬不治之症,尤其是腎積水病甚至可以危及生命,於是便替柯鄭基寫了取保候審申請書,第二天被茂南區國保「六一零」頭目周文駁回。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九時,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對被非法關押近十個月的法輪功學員柯鄭基、麥治中、謝亦蘭、李素明非法開庭。九月二十九日上午,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茂名市茂南區法院法官李志強非法宣判:麥治中判刑七年、罰款兩萬元;柯鄭基判刑六年、罰款一萬五千元;謝亦蘭判刑五年、罰款一萬元;李素明判刑三年、罰款五千元。柯鄭基當庭不服判決,家屬為他分別聘請了律師為他繼續維權。律師要求茂名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給法院寫了相關法律文書,但最終茂名市中級法院法官羅文不講法律,不開庭。在沒有收到律師二審辯護詞,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九時,茂名市茂南區法院法官李志強受茂名市中級法院委託在茂名第一看守所內對法輪功學員柯鄭基、麥治中、謝亦蘭、李素明等四位維持原判等宣判。目前,柯鄭基還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5、青壯年知識分子梁錦春被兩次誣判

梁錦春,男,生於一九七三年,大學本科畢業。因到北京向世人證實大法,於二零零一年八月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茂石化「六一零」剝奪工職,此時他才新婚一個多月。期滿釋放後才一年多,二零零六年二月的一天半夜,一夥歹徒闖到他家非法抄走個人資料及物品,拳打腳踢,將其劫持至茂名第一看守所,後秘密開庭,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茂名市中級法院維持冤判後,他被送陽江監獄迫害得常常肝區痛、乏力、頭暈、噁心等,身體狀況很差。由於連續的遭迫害,他妻子承受不住精神上的不斷打擊,被迫與他離了婚,造成又一個家庭的破裂。

二零一二年刑期滿回家後,為了生活,他四處找工作,由於身體在監獄被迫害得很嚴重,害怕再遭綁架,造成身體、心理壓力很大,在他唯一的兒子出生前的第七天,因肝硬化離開人世,年僅四十一歲。

6、李坤、梁桂芬一家三口被誣判

李坤,男,一九五五年生,茂名市茂港區人,漢族,文化程度高中,退伍軍人,無業,住茂港區坡心鎮紅十月村委會邊村。

修煉法輪功之前,李坤在家務農,吸煙很厲害,他的牙齒是黑的,左手食指和中指的第一個關節處都是黃的,身體也是一身糟,腸胃病、十二指腸球部潰瘍、結腸炎、便秘、乙肝大三陽、鼻炎、神經衰弱、經常頭痛等多種疾病,被折磨得晚上睡不著覺。

一九九八年一月有幸學煉法輪功後,李坤暴躁的脾氣也改好了,戒去煙、酒、賭癮等不良嗜好。三天後神經衰弱也神奇般好了,頭不痛,睡覺也睡的香;半個月後胃病好了,以前不敢吃凍、硬、難消化的東西,後來吃甚麼都可以了;一個月後乙肝也好了,臉色變的紅潤,真正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感覺。

妻子梁桂芬未修煉前也有胃病,經常與婆婆頂嘴,修煉大法後,身體健康,處處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對公公、婆婆更加孝敬,與婆婆不再頂嘴,一家人和藹可親,左鄰右舍及李坤的姐姐們都讚歎「法輪大法真神奇」。

李坤的母親八十多歲也修煉法輪功,身體健康,行動自如,兒女都對她很放心。法輪功給李坤全家帶來了家庭和睦、幸福安康。

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後,給李坤家帶來了巨大的災難。李坤的家庭失去了往日的溫馨和幸福,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長期生活在驚恐之中。他遭受到多次非法拘禁、跟蹤監控、強制洗腦、非法抄家、非法判刑十四年等。他兒子李鑫華與他同時被非法判刑五年,同他一起在陽江監獄受迫害。在他遭受迫害期間,母親八十多歲被抓去茂名洗腦班迫害,父親在恐怖之中去世。在李坤還沒有走出監獄時,妻子梁桂芬於二零一三年在家被茂港區「六一零」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李坤在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才走出四會監獄。

迫害法輪功開始的前兩年,李坤有家不能回,流離失所兩年多。阮忠帶隊不知道有多少次到家裏抄家搶劫抓人。李坤從北京回來後,阮忠一夥更是時時打聽李坤是否在家。警察揚言要封李坤的房子,家中只剩下李坤八十多歲的老父親和不到十歲的小女兒非常驚恐。老人擔心房子被封沒有地方住,小姑娘擔心是不是就要成乞丐了。

李坤的兒子李鑫華在電白電海中學讀高一,學校組織誹謗法輪功的遊行,李鑫華拒絕參加,被學校勒令開除,書沒得讀,只能到工地幹體力活。李鑫華被迫到茂名一所學校學電腦。

李坤只好離家出走,全國上下沒有說話的地方,李坤只好用自己的方式來表達「法輪大法好」。二零零零年元旦,李坤帶著兒子李鑫華與法輪功學員吳金成、劉劍宗在茂名市區懸掛大法真相條幅、橫幅。第二天半夜兩、三點,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茂港分局共幾十人,在茂南分局彭劍科長的帶隊下,包圍了李坤的租住在茂名新坡商業城三街的出租屋,圍住出租屋,又敲又拍,然後用鐵棍撬開門,警察衝上二樓,搶走的台式電腦一台、彩墨打印機兩台、聯想多功能打印傳真掃描一體機一台等私人物品和大法資料一批,並從李坤身上搶去二千四百九十元現金、從吳金成身上搶去一千一百八十元現金。警察將他們四人綁架至茂南分局,不准睡覺,把李坤手用手銬反銬、戴著腳鐐、腳尖踮地反吊在沙發的背後三日三夜。茂港分局自稱綽號叫「李黑仔「的刑偵股副股長李剛(音)對李坤刑訊逼供,拳打腳踢,並穿著皮鞋踢李坤小腿脛骨,痛的李坤至休克。後轉至茂名第二看守所刑事拘留二十多天後,被所謂逮捕轉至茂名第一看守所,日夜奴工十幾小時。茂南區檢察院何傑非法起訴李坤等四人,茂南區法院法官柯學軍於同年四月二十五日非法開庭(審判員,李海英,譚衛,書記員:李志強),枉法判處李坤十四年,吳金成十四年、劉劍宗十二年、李坤兒子李鑫華(當時不滿十八歲)五年。李坤上訴,茂名中級法院黃昌文(代理審判員:羅文,梁劍容,書記員,徐忠聖)無理維持原判。就這樣,李坤和他兒子被關在陽江監獄迫害。

李坤的父親自從李坤被迫害後,一直思念著兒子與孫子,整個人寡言少語,因遭恐嚇,神不守舍,於二零零七年一天不幸摔傷,下午即含冤離世。老人死不瞑目。

李坤十四年冤獄,被非法關押在陽江監獄和四會監獄遭受各種酷刑折磨、各種體罰虐待、拳腳繩銬不離的迫害。

在李坤還沒有結束冤獄時,他妻子梁桂芬獨力支撐這個殘缺破碎的家庭,撫老育幼,受到鄉鄰的交口稱讚,可是,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梁桂芬被綁架,同時在李坤家裏被綁架的還有十三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茂名市茂港區法院對梁桂芬非法開庭。十二月二十七日,茂名市茂港區法院再次開庭,審判長梁友斌隻字不提十二月二十五日親屬送去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的真實證詞,還是採用公訴人的假「證詞」,對梁桂芬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梁桂芬向茂名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家屬聘請了兩位律師維權,被電「六一零」人員、派出所警察威脅恐嚇。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梁桂芬上訴案於茂名市中級法院。第一次開庭時,梁桂芬依法行使迴避權,申請所有共產黨員全部迴避此案,茂名中法休庭。

茂名中級法院在五月八日上午九點半對梁桂芬再次開庭。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審判長黃昌文明顯表現出偏袒公訴人一方,及用種種藉口理由掩蓋辦案機關製造偽證,不敢深入調查,所謂法庭調查只不過在走法律程序而已,並未能站在秉公公正執法的立場上。被劉律師當庭指出黃執行雙重標準。具體表現為劉律師說到法輪大法洪傳海外,為世界各國人民所喜愛,被黃打斷,說與本案無關。劉律師說怎麼無關,只要我證明法輪功是好的,是無罪的,就可證明我的當事人是無罪的,怎會無關。

公訴人發言時配有話筒,聲音大的在場人都聽的見,然而當事人及律師發言時極少有話筒。公訴人給法輪功扣大帽子,說法輪功是顛覆國家政權的組織。劉律師說,我說法輪功如何好被審判長打斷,公訴人說法輪功是顛覆國家政權的組織,審判長不打斷。顛覆國家政權與邪教何關?你就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定罪不就行了,用「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定罪幹嘛?這是公訴人的信口雌黃。公訴人啞口無言。公訴人說該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份,要求法院維持原判。張權利律師說你說證據確實充份,你問過每一位證人了嗎?公訴人無言。梁桂芬怒斥公訴人害她,說我修「真、善、忍」何罪,難道要「假、惡、鬥」就可以嗎?這位只有小學二年級文化的農村婦女,站在法庭上,責問手握代表正義法槌的法官,法官啞口無言。最後茂名市中級法院審判長黃昌文問梁桂芬還有甚麼要求沒有?旁聽席上親友中爆發出依法立即當庭無罪釋放的吼聲,審判長黃昌文、公訴人倉皇收拾東西奪路而逃;審判員李楠呆呆的站在那裏;法警失色,叫喊著趕快把梁桂芬用手銬銬起來,好像怕親屬搶人一樣。茂名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梁桂芬被判刑三年半,被劫持到廣東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六十多歲的李坤帶著傷痕累累走出了四會監獄。回到家,才知道,心疼他的父親已經去世多年,妻子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他欲哭無淚。他帶著受傷的身體靠打工為生,孝敬母親。就是這樣,惡人也不放過他,對他家長期不定時的監控。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兩點左右,有兩個穿警服的人到李坤家叫門,他問他們是甚麼人,他們說是茂名市公安局的,他就跟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說不開門就強行撬門。之後,李坤把《新聞出版總署廢除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的文件和他們當時的行為違反的法律給他們看,他們看了文件後問了很多,又說《新聞出版總署廢除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這個文件是2011年出的他們怎麼不知道,說要帶回去查查電腦,還說要打電話請示領導,就離開了。不過門外及路上布滿了便衣,接著,坡心鎮政府及派出所的人也被叫來了,李坤看到這些人不對勁,就從另一門離開家了。後來茂名得知,李坤走後,市公安局的警察及一大批武警(開了兩部特警車)都過來了,他們像土匪一樣抄了李坤的家,劫走了李坤家的一輛電車及一批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李坤再次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已經兩年多了。

7、預先裁決 廣東茂名市中級法院赤裸裸的違法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上午,廣東茂名市電白區法輪功學員林麗珍與兒子吳朝棋、妹妹林為燕梅一家三人被茂名市中級法院非法宣判:維持原判,裁定書的落款日期卻是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也就是說:茂名市中級法院對一審的冤案在十一月十二日就已經作出不開庭、維持原判的決定,裁定書在十一月十二日就已經打印好了。可是,茂名市中級法院通知律師在十一月十五日提交辯護詞,這是為甚麼?還要律師有何用?這是在赤裸裸的違法,何談「公平、正義、依法治國」?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點半,茂名市茂南區法院法官柯學軍受茂名市中級法院的委託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法庭對電白區法輪功學員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一家三人維持原判的非法宣判:林麗珍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吳朝棋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林燕梅被判刑四年六個月,罰金八千。合議庭包括:茂名市中級法院審判長 張書銘,審判員 李楠、周經輝,書記員:陳燁,法官助理:柯雅麗。茂名市中級法院院長 林建輝。

結語

茂名市中級法院無視國家的法律、律師的無罪辯護意見,對公安製造冤假錯案、公訴人刻意羅織所謂的證據視而不見,聽命於茂名市「六一零」辦的指令,執法犯法,對法輪功學員枉法誣判裁定,給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帶來深重的苦難。法輪功的所謂案子,在茂名市中級法院大多數都是經過審委會開會研究決定的,作為歷屆的法院院長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十年來,江魔頭發動對法輪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已經讓更多的眾生覺醒了,看清了中共毀滅人類的邪惡本質,看到了全國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各級追隨者報應的悲慘下場,都在為自己和家人留後路。

自從二零一九年十一月,明慧網向全世界公布中國有十多萬人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廣東省就有一萬多人。美國決定對中國人權者尤其迫害法輪功的惡徒予以制裁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如旅遊、探親、商務等),已發簽證者(包括綠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絕入境,甚至凍結財產,這將堵死惡人通往「避罪天堂」的大門。人權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亦在懲罰之列。

法輪大法是修佛大法,大法弟子是善良的,參加與迫害大法弟子是犯滔天大罪啊!迫害已經接近尾聲,隨時都會結束這場迫害法輪功學員邪惡運動。希望茂名市公、檢、法等各級人員早日醒悟,看清形勢,為自己的兒孫著想,選擇美好的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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