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迫害法輪功學員 河北青龍縣邵春玖遭惡報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邵春玖(小黑),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青龍鎮蛇盤兔村人,壞事幹盡,走投無路,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喝藥自殺,年僅四十四歲。

邵春玖以前開鐵廠,用錢都是到信用社借貸,都是高利,當時給人回扣,後來不但借國家錢不還,借廠工人的錢也不還,無論誰的錢借到手就是自己的,想幹甚麼就幹甚麼,隨心所欲。說國家的錢不花白不花,結果造成信用社幾位工作人員受到處罰、拘留、主任險些失職。後來幾個信用社都起訴他,把他告進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當號長(小牢頭)兩年多,邵春玖成了看守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打手。

在二零零一年三月,有一次,邵春玖和幾個男犯人在縣公安局副局長張璽所長王金直接指使下,分別扒下法輪功學員楊鳳春、王鳳芝、呂必書、黃學伶四名女法輪功學員的褲子,並按著她們,強行由縣醫院女護士於豔秋從肛門處插管,與男醫生王景富一同灌食。所長王金還說些低級下流的話,惡警和犯人們圍一圈兒哈哈大笑。

當時,四名女法輪功學員已有十六天沒吃飯了,在冷房屋裏,邵春玖等人和惡警、醫務人員配合給她們「肛門灌食」,用這種低級下流的手段迫害她們,使她們精神和肉體都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秦皇島市青龍縣八道河鄉法輪功學員胡賀祥,五十八歲,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他騎一輛舊自行車到北京證實大法,被劫回後,二零零零年大年初一被送進青龍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在關押期間受到看守所警察和邵春玖的種種迫害。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邵春玖多次暴打胡賀祥,用皮條每次都打幾十下(皮條也叫鋼鞭,是用多根細鋼絲擰成繩,外邊用汽車輪胎的膠皮熔化後灌注而成,外邊帶稜,堅硬而能彎,大拇指粗,七十到八十公分長,是青龍縣看守所常用的一種刑具),直打的皮開肉綻,傷痕累累。還長期叫他承受手腳連銬的酷刑。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手腳連銬」是用三十多斤重的鐵鏈子,先將兩腳用鐵銬銬在一起,然後將兩手從兩大腿的後邊(外邊)銬上,再將兩手和兩腳銬在一起,讓他不能躺,不能坐,不能站,不能吃東西,不能大小便,一切生活不能自理。每次手腕處肉都被磨破,露出骨頭。多少個日日夜夜都讓他在水泥地上「手腳連銬」度過。由於生活不能自理,炎熱的夏天大腿和腹部皮膚潰爛都沾在一起。

一次惡警指使多名武警對正在背法的女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有的拿著槍,有的拿著鐵鍬,有的拿著鎬把,一時間擊打人聲音叭叭響,很多人都被這恐怖的一幕驚呆了。這時胡賀祥大喊一聲:「不許打人!」聲音低沉有力,一下鎮住了邪惡,待惡警反應過來,一下走到胡賀祥跟前拳打腳踢。犯人牢頭邵春久踢斷了胡賀祥的幾根肋骨,肋骨折後扎到了肺部,不斷的咳嗽,不能吃飯,生命垂危。公安局副局長張璽所長王金等人一看不行了,叫警察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將他送回家中,因家中沒人,將他扔在炕上就揚長而去,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胡賀祥含冤離世。

出獄後,邵春玖惡習不改,又把小妗子(即小舅子的妻子)拐跑了,出外遊山玩水,吃喝玩樂。錢用完了回家取錢,沒想到女方被娘家扣住,小舅子帶一群人把邵春玖圍住,扒光他衣服,狠打一頓。過一段時間他到大點(第一個妻子)處安身,大點不留;二點的(第二個妻子)要嫁人了也不要。

邵春玖吃喝嫖賭,壞事幹盡,最後走投無路,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在自家房中喝藥自殺。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