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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榆樹市公安局局長俞申任內應負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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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俞申(Yu,Shen),男,一九七四年五月十日出生於吉林省長春市,現任吉林省榆樹市副市長、榆樹市公安局局長。

俞申任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簡述:

二零一八年一月,榆樹市公安局長兼副市長俞申到任,遂大肆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據悉,榆樹市公安局採取「計分考核制」,抓人有任務,推動警察非法抓捕善良的、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

所謂的「計分考核制」,就是非法抓捕一個法輪功學員記十分,抓兩個普通嫌疑犯記一分,那就等於抓二十個嫌疑犯才記十分;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如果到醫院檢查不合格,警察也得把他們送到拘留所,辦完手續,才能放人,要不然不能算「成績」。公安局利用這種「計分考核」刺激警察用惡性的辦法來迫害法輪功學員。所以,整個榆樹市被搞得雞犬不寧,百姓怨聲載道。

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份,榆樹市有一百多人次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法輪功學員宋兆恆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六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法輪功學員宋兆恆和同是七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淑岩在大街講真相時,被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榆樹市看守所,四個多月後被非法庭審,宋兆恆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四日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一點半,吉林榆樹市法院對五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六十九歲的張玉潔被誣判三年零兩個月(沒有法院判決書),被勒索罰金五千元;五十多歲的李秀娟被誣判一年,勒索罰金五千元;七十五歲的李慶霞被誣判三年緩刑四年,被勒索罰金不詳;劉淑岩被誣判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被勒索罰金不詳;八十五歲的徐景超被誣判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五日早晨六點,榆樹市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徐桂芝被榆樹市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

目前在榆樹市看守所,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王鳳娟、白麗軍、樊雲鵬。

在德惠市看守所,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郭玉珍、劉鳳寶、楊豔傑、丁麗傑,他們都已遭非法庭審。

'俞申'
俞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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