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懷仁在寧縣任紀檢委書記時,濫用職權,命令、指使惡人惡警對法輪功學員迫害,對法輪功學員李勤本、鄧寶金處以撤職處分,工資連降三級,年終考核定為不稱職,取消各種獎金和福利,並派紀檢委人員到兩人的單位,檢查會計賬目,看是否扣除。2008年在北京奧運會前,將李勤本、范俊草兩人分別非法勞教一年半、兩年,從而在全縣製造恐怖氣氛,縣農業局學員王丕敬被迫害離世。
二零零七年五月,西峰區肖金鎮法輪功學員楊慧芳、慧琴到寧縣焦村鄉發真相資料,被惡人構陷,胡寧生帶人將二人非法抓捕,關在寧縣看守所,幾月後,各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八年四月七日晚七時許,法輪功學員李勤本(寧縣體改委主任兼經貿委副局長)被綁架到城關派出所一小時後,國保大隊長胡寧生再次逼供。李勤本說「甚麼也沒做。」胡氣急敗壞,帶領惡警去家裏搶劫。當沒有搶劫到他認為有用的東西時,又回到該所,將李勤本戴上手銬,綁在老虎凳上,直到第二天早上七時,長達九個小時。五月五日,胡寧生上報市公安局,非法勞教1年6個月。5月12日,將李勤本投入甘肅省第一勞教所,直到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才放回(判決書及解教書證明)。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惡黨暴力維穩,張懷仁命令公安、國保大肆迫害和騷擾法輪功學員,要求學員單位、鄉村嚴防死守,派專人監管學員。寧縣農業局高級農藝師、法輪功學員王丕敬當時有病,惡人也不放棄對他的迫害,還開大會侮辱他,致使王受到巨大的精神刺激,臥床不起,於當年九月含冤離世,享年七十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