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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巨野縣善良女士張靜遭非法起訴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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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巨野縣法輪功學員張靜九月二十日遭非法起訴、庭審,律師依法做無罪辯護。

非法開庭兩個多小時,過程中法院的工作人員是一種比較公正的表現,和律師也有良好的溝通。審判長沒有限制律師發言,沒有宣布庭審結果。

曹縣檢察院的公訴人並不是起訴書上簽名的檢察官,在法庭上是一種「我說你違反法律實施你就是違犯了」的語氣。律師質問公訴人「請明確指出被告人破壞了國家哪一法律的哪一條哪一款」,公訴人無言以對,竟然說出「你吃著共產黨的飯,抓著共產黨的錢,還說共產黨不好」。律師義正詞嚴的回應:「現在共產黨是執政黨,從來沒有哪個執政黨敢說是黨養著公民,黨的所有都依靠納稅人,都來自公民」。公訴人無法應對,臉上的肌肉在發抖。

控辯平等,又稱控辯平衡,是現代刑事訴訟的基本理念。公訴人與被告人被視為同等訴訟地位、享有對等訴訟權利的主體。法庭就是解決訴訟糾紛,論理講公道的地方,因此法官只能作為案件事實的認定人和適用法律的裁決者,不是任何一方權益者的代言人,在訴訟過程中只能保持中立,不能抱有任何好惡與偏見;否則,控辯雙方的平等權益就會受到損害。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傍晚,張靜在照顧身體狀態不好的法輪功學員郭秀芝時,在郭秀芝的家中被巨野縣麒麟鎮派出所警察未出示工作證件的情況下綁架,絕食抗議迫害,三天後無條件獲得自由。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一日,巨野縣公安局南城派出所出動兩輛警車,去張靜家騷擾,企圖綁架張靜,因張靜不在家,沒有得逞。張靜被迫流離失所,期間寫親筆信向公安局和派出所反映自己煉功前後的身心變化,介紹法輪大法在世界弘傳的盛況。

張靜剛回家不幾天,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家中被巨野縣麒麟鎮派出所綁架,藉口是張靜寫親筆信講述自己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情況。巨野縣檢察院非法批捕後移交到曹縣檢察院。

張靜一心為他人的行為本應該受到表彰,根本就不應該被關押。家人聘請律師維權,向縣公安局和檢察院提出律師意見,說明張靜反映情況的行為完全合法,修煉法輪功合法。

之後,張靜出現嚴重心衰症狀,全身浮腫,被送進醫院。律師和家人多次給縣檢察院打電話和直接去檢察院說明情況,都不放人,反而將所謂「案件」移交給曹縣檢察院。曹縣檢察院在辦理了「取保」手續後,張靜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九日回到家中。

曹縣檢察院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非法將張靜起訴到曹縣法院。法院曾要求檢察院撤訴,檢察院堅持起訴。曹縣法院和代理律師溝通後,考慮到張靜當時的身體狀態,安排在巨野縣法院非法開庭。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維護善良、公平、正義,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試想一想: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曹縣檢察院:
起訴科科長王峰18661571025
承辦人:王保軍

巨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龐欣,辦公室電話:0530-333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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