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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迫害李彩芝、鄭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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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從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起,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二監區大隊長狄文豔下令迫害法輪功學員李彩芝、鄭金玲,沒收經文,嚴禁煉功,嚴禁訂貨(在監獄中超市買吃的),還說要收拾兩人,要動用監獄車間四條生產線上的所有人一起迫害李彩芝、鄭金玲。每條生產線大概有四、五十人。

從那以後,包夾李彩芝的犯人趙敏、朱小慶每天使用各種手段折磨李彩芝。李彩芝寫上訴狀,換來的是變本加厲的迫害。

一次,男監隊長康建偉不知為何抓住鄭金玲,順手拽倒她後,又欲從正面將她拽起來。鄭金玲見男警的手從她前胸抓過來,下意識一腳將康健偉踹了個趔趄,現場的人都哄笑起來。康健偉在大家面前出醜,惱羞成怒的將鄭金玲拖到一個黑屋子裏,用電棍電她洩憤。鄭金玲給康健偉講真相,康健偉後沒再迫害鄭金玲。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李彩芝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被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一月被寧城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鄭金玲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被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七月被通遼市科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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