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告知,梁文德突然腹瀉,嘔吐,吃不下東西,吃甚麼吐甚麼,經查是肺癌晚期。從「發病」起,在監獄醫院救治了僅一個月就去世了。一個健康的人是如何被監獄迫害成了癌症?
梁文德先後被中共非法囚禁十二年,第二次被非法判刑,還有兩年時間才能冤獄期滿,梁文德沒有熬到頭。中共利用監獄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毀滅性的身心摧殘,手段殘忍繁多,滅絕人性。希望全世界正義人士關注。
一、做好人遭迫害
梁文德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疾病痊癒,道德昇華,成為一名口碑很好的工商管理幹部。她在控告江澤民的訴狀中述說:「修煉法輪功前,我患有神經衰弱症、咽喉炎、十二指腸潰瘍、胃竇炎、乳腺增生、關節炎、婦科病、腰痛等等多種疾病,三天不吃藥都不行。人為甚麼要活在世上?一天忙忙碌碌的究竟是為了甚麼?在這百思不得其解、身心很痛苦的情況下,我走進了法輪功。看完大法書後,人世間一切解不開的謎都解開了。煉功後不久,一身的病痛不翼而飛,真正感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美妙與人生的快樂。世界觀也改變了,對人對事的處理方式上也改變了,坦坦蕩蕩無憂無慮的活著,家庭也和睦了。」
「修煉法輪功我知道了在世風日下、道德淪喪的末法亂世該怎樣按『真善忍』的法理做個好人,秉公執法,盡職盡責,嚴於律己,不貪不佔,成為我恪守的信條。如,我搞的工作接觸做生意的人很多,收禮是常事。修煉法輪大法後,我拒收任何人的任何禮物。有時實在推脫不掉的,就以其他形式退還。」
「我因修煉法輪大法被江陽區工商局除名,有的個體經營戶給我打抱不平。在我第一次被非法勞教期間,有個賣日雜百貨的個體經營者到江陽區工商局辦公室去找領導哭訴,並質問領導:『你們為甚麼把梁文德開除了?她管理得好好的,你們一大群人還沒她管得好……』」
中共迫害法輪功,許多世人被中共的謊言宣傳矇蔽、毒害,看不清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法輪功學員向世人講清真相,把世人從謊言的毒害中解救出來,脫離在天滅中共時隨之而成為中共陪葬的危險。梁文德與眾多的法輪功學員一樣,二十年來始終如一的堅持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持之以恆的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惡。梁文德因此多次被非法關押、洗腦迫害,兩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甚至被開除公職斷絕經濟來源等等。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早上,梁文德在自己的家門口被瀘州市江陽區南城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被瀘州市江陽區法院誣判五年半,勒索罰金一萬元;瀘州中級法院合夥構陷,二審維持冤判;二零一七年端午節前,在看守所關押了一年多的梁文德,被劫持到四川成都龍泉女子監獄六監區;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被迫害致死。
梁文德遭遇過各種強行剝奪人身自由的迫害,先後在中共的非法囚禁中度過了十二年的黑暗時光。第二次被非法判刑迫害,還有兩年時間冤獄期滿,梁文德沒有熬到頭。梁文德是怎麼被迫害死的?一個健康的人是如何被監獄迫害成了癌症?酷刑折磨?精神高壓?藥物毒害慢性虐殺?被掩蓋的真相,總有一天會大白於天下。
二、梁文德遭迫害的事實與經過
梁文德在二零一五年的訴江大潮中,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述說了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實與經過。這是大法弟子用血與淚記錄下來的一段真實歷史。現將部份內容公之於眾。願亡者的親身經歷,能喚起人的思考,喚醒人的良知。
以下是梁文德自訴遭迫害的部份事實與經過。
我修煉法輪大法後,給單位和家庭節約了一大筆醫藥費,工作也比原來做得更好了。可是,無德無能的江澤民因妒嫉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的威德,懼怕修煉「真善忍」的好人越來越多,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動了這個歷時十六年愚蠢、殘酷的迫害運動。現將我遭受的迫害事實控告如下:
(一)非法拘留數次、開除公職、關押洗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江澤民操控全國的電視、廣播鋪天蓋地的造謠、抹黑、誣陷法輪功,全天滾動式的播放。江陽區工商局領導三次找我「談話」、「教育」、即洗腦,省裏也親自來人施壓,逼迫我放棄「真善忍」的信仰。
工作調離。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我請年休假到北京依法上訪,履行公民向國家政府反映情況的職責。回來後遭到江陽區南城派出所管段警察楊旭、江陽區工商分局領導林皿、張治蓉的詢問、追查。為此,單位扣去了我半年的獎金,並將我下派到鄉鎮礦場工商所工作,作為對我的處罰。
二零零零年僅五個月期間我就被非法關押了三次。第一次拘留十五天。江陽區「610」(專門為中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凌駕法律之上,如希特勒的蓋世太保)、國保等派人長期對我監視居住。二零零零年三月初,國安大隊隊長周德華、國安人員李正輝、礦場派出所吳公安說我家來了人,我在繼續煉功為由,江陽區公安分局就以「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把我弄到黃荊山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第二次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五月九日,國安大隊警察李正輝、劉××未出示搜查證、警官證,就闖進我家非法抄家。到處亂翻後,找到了二份師父的「答記者問」和一張我記有市場管理收費情況的紙片,背面有法輪功字樣。他們將廢紙的碎片拼好,作為我「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的依據,又將我送黃荊山治安拘留十五天。
開除公職。我單位的局長林皿,我跟他講真相他不聽,受中共謊言宣傳的毒害,分不清是非,出口就是誣蔑法輪功和詆毀法輪功師父。林皿在運動的高壓下為了自保,免受牽連,擅自開除了我的工作。
二零零零年五月九日我被非法拘留的當天下午,林皿派人事科科長張治蓉、科員饒傑、辦公室主任古先成到黃荊山拘留所來,拿出非法開除我公職的文書逼迫我簽字,我從此失去了工作和經濟來源。(非法拘留十五天回來的當天,張治蓉、饒傑帶我到礦場工商所移交工作。路上,聽他們說曾惡告過我的,與我同一辦公室的同事劉建國,十四號帶情婦騎摩托車撞死在瀘州東門口的電線桿上)。
第三次非法關押三十天。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二日下午,周德華把我騙到國安大隊辦公室對我進行逼供。在逼供無果的情況下,用手銬把我銬在鐵欄杆上直到深夜十二點,又將我送到黃荊山拘留所非法關押。
次日上午江陽區國保大隊周德華、林敏、李正輝把我從拘留所押回家裏,非法抄了我的家。我不准他們土匪似的在我家裏狂翻亂抄,他們便叫我單位的張治蓉、饒吉兩人把我強行按在沙發上,我喊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周德華狂笑說:「看我沒遭報?」(事後不久,「善惡有報」的天理在周德華身上兌了現,兩次車禍將他摔成終身殘廢,差點送命。)
此次抄家,他們非法沒收了我幾百元錢的私人財產。抄家後,把我帶回拘留所。當天下午又把我轉送到瀘州市燈桿山看守所非法關押,第二天又把我轉送瀘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在此期間,周德華非法照我的像,還罵我是「壞人」等等。直到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三日,輾轉關押三十天後,才把我放回家。
(二)二次非法勞教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深夜,南城派出所周指導、楊旭等三人來我家,要我在非法勞教一年半的勞教書上簽字,然後將我綁架到黃荊山拘留所關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將我送資中楠木寺四川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迫害。
第一次非法勞教。進入勞教所當天,五中隊獄警把我交到吸毒犯馮萍(曾用鐵管子打昏死大法弟子張四清的兇手)和邪悟者李小軍、劉××等三人手中嚴管。第二天把我從五中隊轉到了勞教所七中隊。幾乎每天我都被強迫觀看電視,聽錄音、聽讀報紙、讀白皮書和邪悟者捏造事實栽贓陷害法輪功的東西,謊言謬論疊加如地毯似的轟炸,強行洗腦。獄警隊長張小芳說我們不轉化,就迫害升級。二零零一年七月十日起三伏天, 讓我們每天上午在壩子裏聽攻擊大法的錄音,下午在烈日下操練,滿身汗水泡濕,幾個月的折磨把我們整得又黑又瘦、變了人樣。還不妥協的迫害就再度升級。
二零零一年十月下旬起,我們被送進頂樓嚴管室,吃、住、屙、睡、洗全在一間屋子裏,沒有放風時間、不能見陽光、每天坐軍姿,從早上起一直坐到晚上八點,不准說話、不准亂動、不准與外界接觸、不准午休、共用一盆洗手水,讓長有疥瘡的互相傳染,限制洗澡等,大、小便氣味瀰漫整個監室。我也滿身長滿了疥瘡,癢痛難忍,加上坐爛了的臀部化膿流著黃水,真讓人苦不堪言,生不如死。這樣的迫害長達三個多月。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第一次非法勞教結束(註﹕可能是提前出獄),當天,江陽區公安局、「610」辦公室孫××等將我接出來卻不讓我回家,直接送三華山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五十六天。直到單位的人和派出所警察劉安泰把我接到南城派出所,再由單位、街道、社區、派出所、家屬及本人表態簽字後,才准我妹弟接我回家。回家後,身份證被劉安泰沒收,每天要到社區簽字報到,出外要請假,繼續限制人身自由。
第二次非法勞教。第一次非法勞教回來再被關押看守所,回到家不到三個月時間,我再次被關押,再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一日,我在龍馬潭區金龍鄉講真相時被龍馬潭區國安唐映秋、謝××抓去關在瀘州市燈桿山看守所,還非法抄了我的家。在看守所裏,因煉功我被獄警吳××、李××打罵後,用幾十斤重的腳鐐和手銬將腳手銬在一起。我們煉功的三個人都被銬上死刑犯都沒有用的工字銬,身子銬成90度彎腰,二十四小時只能躬著腰,不能直立,不能上廁所,不能上、下床,不能洗澡、洗臉;穿、脫衣服、吃飯、睡覺、解便都得別人幫忙,晚上只能蜷起側睡一會兒,多睡一會兒全身就會疼痛難忍。當時正是夏天,不能洗澡換衣服,汗臭、尿臭沖天,監室人都看到了我們的慘狀。
被銬到第三天的晚上,看守所聶所長等巡夜時,我叫住聶所長說:「我們就是煉煉功嘛,把我們銬成這樣。死刑犯都沒有這樣對待。」第四天看守所才把工字鏈脫開,腳鐐、手銬分開戴,一個星期後取下腳鐐,一個月後才取下手銬。與我同時遭受這種迫害的,有瀘州教育學院六十八歲的退休教師陳遠貴,汽礦退休女職工桂大律。此前,獄警吳××還用警棍把陳遠貴的左胸左臂兩處打成了小碗口大的紫色疤痕;獄警劉小玲指使刑事犯把桂大律的雙手反銬於背後一個星期,致使她生活不能自理,吃飯都要別人喂,大小便要別人穿、脫,睡覺只能俯臥一會兒,手腕都勒腫了、勒出血了。(這是第四次被非法關押。先後我遭到五次非法關押。)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日,第一次非法勞教結束,看守所關押,我回家僅半年時間,江陽區國保「610」再次非法判我勞教兩年半,從看守所直接送到楠木寺勞教所五中隊迫害。當天,我被交給兩個吸毒犯包夾。敘永縣的吸毒犯張君林兩次用穿著膠鞋的腳踢我,打後背、腿子和嘴巴,侮辱人格。十月十日轉到七中隊。
第二次來到勞教所七中隊,遭到比第一次更加殘酷的迫害。不但天天面壁罰站、限制大小便、不准睡覺等等,同時每天還被強迫聽猶大讀長春王志剛、寧劍鋒夫婦寫的攻擊法輪功的邪書。獄警隊長張小芳強逼每個學員用36元錢買來這專門誹謗大法的三本邪書,和其它邪書。還強迫聽劉石華、馮今源、王渝生誣蔑、誹謗法輪大法的電視錄像講座等等,連環似的高強度的灌輸、洗腦。
在上述手段無效的情況下,張小芳改用更加殘酷的手段,如限制食量,飢餓迫害。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四日開始,不放棄信仰不屈服的人每天只吃正常食量的三分之一,實際每頓只有一、兩口飯和一瓷碗湯,斷絕其它任何食物,限制大、小便,晚上餓得心慌難受,不能入睡,不轉化不妥協的還隨時挨打,遭罰站、蹲、跪、銬、捆綁等等酷刑折磨。
在上述手段都無效的情況下,迫害再次升級,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獄警隊長張小芳採用了二分隊包組幹事毛玉坤的灌水毒計,不妥協的法輪功學員開始全部被灌水,兩個小時灌一杯,每杯約2斤,不吃就強行灌,有的耳朵裏、衣服上、頸子上、背心裏都是水,而且灌水後禁止大、小便,不准屙、不准睡,只准站著,不准亂動,屎尿屙在褲子裏,棉褲、棉被打濕了包夾人員就扔,強逼用乾衣服脫來擦地下的尿,擦後扔掉,有的衣服、被子都被扔完了,還要罰自己花錢來買笤帚拖地。
為了加大迫害力度,七中隊隊長張小芳挑選來30名雜案作為打手,對信仰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更嚴酷的暴力轉化。張小芳指使並夥同打手用拳、腳、電警棍將五十多歲的、堅修大法堅定的、說真話的法輪功學員──原廣漢市農機局工程師楊華蓮輪番暴打致楊遍體鱗傷、鼻青臉腫,左半邊臉全是紫黑色的,爾後將她銬在禁閉室,把她吃、穿、用、墊、蓋的東西全部扔在壩子裏。張小芳打人太狠累倒了生病了,卻怪「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楊華蓮打她,要楊華蓮賠醫藥費、誤工費一千多元。楊華蓮不服,說她沒打人,不簽字,張小芳就叫三個吸毒犯扯著楊華蓮的頭髮和手,強行將楊華蓮按在桌子上簽字、按手印。楊華蓮回家後,揭露了張小芳的暴行。張小芳知道後,在勞教所當眾揚言要把楊華蓮整進監獄,並找了猶大李金文、羅章壽寫假材料誣告,報復楊華蓮。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多鐘,被獄警隊長張小芳從七中隊趕出去折磨一段時間的成都大法弟朱銀芳,又被帶回七中隊三樓,朱銀芳已被折磨成骨瘦如柴。吸毒犯莊小玲、陳凌燕等對朱銀芳強行灌藥,灌進氣管窒息發出很難受的聲音;十一點多鐘陳凌燕、莊小玲等四人又強行將朱銀芳從三樓拖到底樓扔在壩子裏曬太陽。這時全中隊的人正在壩子裏吃午飯,值班獄警潘蓉跟在朱銀芳的身後,緊接著朱銀芳便在壩子裏坐在地下……潘蓉便縱容西昌吸毒犯陳凌燕、樂山吸毒犯章燕將朱銀芳推倒在地上,兩個人雙腳站在朱銀芳的兩個膝蓋上使勁踩,然後將朱銀芳拖到七中隊澡堂裏把門關起,然後把我們攆進寢室不准看。過後不久,在樓上的人都聽到了幾次朱銀芳斷斷續續的慘叫聲,然後慘叫聲就沒有了。下午大約兩、三點鐘,來了兩個護士,無法處理,又找來了一個醫生,這個醫生直截了當的說:「這人已經死了,不是休克!」勞教所為了掩蓋罪行,把所有人又都關在樓上,不准往外看,然後匆忙收拾現場。
有的大法弟子堅守信仰不妥協,被整瘋、整殘、整死。樂山某廠大學生高燕被整成了瘋子;成都張鳳清、張四清、祝霞、廣安胡修春被整成了神經病;南充馬青春被灌大糞等被整成了神智不清;樂山工行胡瑞蓮被整成駝背、手腳腫大變了形;會理縣糖果廠廠長,人大常委委員羅俊玲,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非法勞教一年送來七中隊後,因堅持信仰,不向惡警屈服,因此遭到了更加殘酷的折磨。她被惡警吊起、捆綁、電棍電擊,長時間不准她睡覺,每天六個人看管她,只要一閤眼,包夾人員就打她,並不准她大小便。羅俊玲因此絕食抗議。由於長時間的非人迫害,羅俊玲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被釋放回家時已經神志不清了,不會說話了,叫她回家都不知怎麼做了。回家後不久,即二零零四年元月二日,不到四十的羅俊玲在極度痛苦中離開了人世。
(三)揭露迫害 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四年八月第二次非法勞教回家後,原四川瀘州市江陽區工商局局長、書記林皿已因受賄被逮捕入獄判刑五年,再次印證了迫害好人「善惡必報」的天理。我回家後向各級政府、公檢法機構遞交了申訴,控告瀘州國安、「610」無恥的迫害大法弟子,揭露了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極其殘酷的、慘無人道的迫害。我正當的、合法的申訴引起瀘州市國安、「610」的極度恐懼,於是下手再次迫害,我被迫流離失所。
在我流離失所期間,國安、江陽區「610」主任王旭為了找到我,多次竄到我的老家,和我妹妹教書的學校等處,威脅逼迫她們「交出梁文德來」,可是母親和妹妹們都不知我的去向。江陽區「610」頭目王旭他們就強令學校讓我妹妹停課一週,導致我妹教的班級中一個星期沒有數學老師,給學校領導和其他老師帶來了麻煩,影響了學校一百多名學生的學業。
二零零六年元宵節夜晚,流離失所兩年多的我回到家中,瀘州市江陽區龍泉社區管段警察楊文武即刻上門騷擾,並叫來國安、「610」人員李正輝、姚瀘敏,社區主任、保安,南街綜治辦主任陳興德。楊文武對我說,要管五年(從監獄回來的),不准到處走,走哪裏要報告,不准宣傳等。李正輝、姚瀘敏聲稱是前來看望,關心,幫助解決困難的。但對我進行如此的詢問:出生年月、姓名,這幾年在外面做甚麼,並筆錄要求簽字。
(四)非法判刑四年半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上午,我到家鄉瀘州市龍馬潭區雙加場上發真相資料,被惡人譚仁明誣告。譚還夥同街村惡人胡龍濤用繩子將我捆綁在樹上。等龍馬潭區石洞派出所的值班警察、所長來到之後,胡龍濤又跟車押送我到石洞派出所。值班所長非法搜身,把我包裏救人的真相幣和U盤搶去了。然後龍馬潭區國保,化名王一的警察做了筆錄,叫我簽字按手印我沒配合。
過後龍馬潭區「610」、國保大隊的王繼華、王一、張某某,夥同江陽區「610」、國保大隊長林敏共六、七個人,押著我回家,非法抄了我的家。林敏像土匪一樣用穿著皮鞋的腳踢開了保險門裏面的木門,把門坊都踢爛了。搶走我的手提電腦、大法書、MP3、MP4、真相資料、現金,和我妹妹的台式電腦等幾麻袋私人物品。然後又將我關進瀘州納溪看守所。(惡告我的惡人譚仁明二零一零年九月,一向身體較好的他遭惡報死於肺癌。)
在看守所關押到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瀘州龍馬潭區國保、檢察院合夥構陷,龍馬潭區法院誣判我有期徒刑四年半。開庭的當天,瀘州龍馬潭區「610」、國保,江陽區「610」主任王旭等糾集一幫人來騷擾,干涉民眾關注庭審,法庭外對民眾非法攝像、拍照等。
非法審判大法弟子的奇冤發生不久,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龍馬潭區政法系統組織新黨員宣誓重遊長征路活動,發生六死十五傷的特大車禍。我在看守所聽到進來的人說,一共死了十二個,有一個死在娘肚子裏頭,這包括送到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在內。關在看守所的人都說是迫害法輪功遭報了。再一次印證了 「善惡必報」的天理。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把我押送到簡陽縣養馬河四川省女子監獄勞改迫害。迫害手段與楠木寺勞教所相比,更為毒辣。比如穿金屬做的約束衣,即刑衣。一監區分管法輪功的副監區長王亞飛、獄警何青蓉等,將不轉化的四川廣漢大法弟子陳福珍、卿立菊、峨嵋鐵路辦公室的秦芳穿約束衣,腰帶勒緊,腳尖觸地,用手銬緊銬雙手吊在鐵窗上(據本監區刑事犯遊中菊講,刑衣穿起像萬箭穿心一樣難受。平腳觸地沒拴腰帶都受不了)。吊的時間長了會使人殘廢。據關在這裏時間長的犯人講,在這以前一監區還用牙刷刷大法弟子的陰道等,邪惡至極。在這裏我遭受了長期的勞工奴役、強制洗腦、長時間罰站,不轉化就以加刑、期滿回不了家要送法制班相要挾。出冤獄前一個月我都還被罰站、洗腦等。
我在四川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熬過了三年零十個月。二零一二年四月從冤獄出來,由戶籍所在地江陽區南城派出所分管法輪功的副所長晏永紅和龍泉社區分管法輪功的主任付霞、李主任接回在南城派出所報到,筆錄後才讓回家。報到時還規定不許外出、不許宣傳法輪功。我說信仰在家煉功可以吧,我沒違法!
(五)再次關押洗腦班
從冤獄回來約半年多,我再次被綁架到洗腦班。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上午九點鐘左右,城管協管馬學文來敲門,我開門就問你是哪個?她回答是樓下的。我說我咋沒見過你呢?接著管段警察張衛華、龍泉社區書記江霞、社區管法輪功的主任付蓉、南城街道政法委書記陳強,街道綜治、維穩辦主任陳新德也來了,把我影碟機裏的碟子搜出來,江霞等把我的大法書翻出來,張衛華等又打電話叫來了江陽區「610」人員兩人,搜查我的大法資料後拍照。江陽區「610」人員叫我簽搜查證我沒簽,我問「610」的人員,你們是哪裏的?其中一人回答是江陽區的。搜查證上的責任人是汪永華。非法搜查後把我帶走,送到納溪建陶山莊洗腦班非法關押。在洗腦班被強迫脫光衣服搜身,遭到人身侮辱,洗腦迫害致十六日才放回家。
我被迫害十多年來,被非法開除公職,經濟損失幾十萬元,給我經濟和生活上造成了嚴重困難,給我身體和精神上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姊妹、姨侄受株連,兒子受歧視;兒子在長期的恐嚇與歧視中,身心受到一個孩子難以承受的傷害。有一次,在苦難中長大成人的兒子當著我的面放聲大哭,「媽媽,您知道我這些年是怎麼過來的喲?」我強忍著不作聲,不然兒子會哭得更兇。
(六)再次冤判
梁文德自述前期遭迫害經歷到此為止,第二次監獄迫害情況不詳,有人說看見她低頭不語,身體變形,坐在那裏看上去好像是方形的。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早上,梁文德在自己的家門口被瀘州市江陽區南城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南城派出所內,而後關押進瀘州納溪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上午,瀘州市江陽區法院在納溪看守所內對被非法關押了半年多的梁文德開庭審理。法官不准律師攜帶工作包進入法庭,律師的工作受阻,無法為當事人履行辯護。
律師發出三條信息與法官梅益溝通,說明:他的電腦裏有本案的案卷和對本案的法律分析及法律法規,不准律師帶工作包進去法庭,限制律師的辯護權利是違法的。看守所外要求旁聽的民眾很多,旁聽完全被禁止,這是違法的;限制、剝奪當事人梁文德和辯護人權利,是故意違反法律規定,是故意製造冤案。
律師鄭重的勸誡法官說:梁文德一案如果這樣審判,這是非法審判。衝破法律底線的同時,請法官撫摸一下自己的良知。違背法定程序製造冤案,必將受到制裁。
法官對律師的理智告誡充耳不聞,在沒有律師、沒有旁聽民眾監督的情況下對梁文德進行了封閉式黑審。其庭審的構陷過程無人知曉。
庭審的當日下午,律師到看守所會見梁文德,梁文德委託律師為她遞交了她的控告書與辯護意見,律師也依法控告了法庭。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瀘州市江陽區法院誣判梁文德五年零六個月,處罰金一萬元,梁文德不服誣判上訴。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左右,瀘州中級法院已對梁文德進行了秘密庭審,併合夥構陷,維持一審冤判。
結語
梁文德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在人間地獄般的中共監獄裏,沒有熬過那度日如年的五年半,沒有等到法輪功沉冤昭雪的一天,含冤離世。
近日,在法輪功反迫害二十週年之際,應美國國務院要求,法輪功學員已將一批惡人名單遞交美國國務院,美國國務院根據相關法律將其列入特殊名單,對其拒發美國簽證、禁止其入境。
今年七月二十二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發聲明,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立即無條件釋放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並允許國際社會進行獨立調查。
目前,全球已有二十八個國家已經或計劃制定,與美國「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類似的法案,對人權迫害者拒發簽證,並凍結其海外資產。
善惡有報是天理。黑暗即將過去,光明彰顯的一刻一定會到來,梁文德被監獄致死的黑幕一定會揭開。凡是參與迫害梁文德的人,長期給她造成身心的傷害,對梁文德的死,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這場迫害中推波助流的人,與中共的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同罪。梁文德在訴江狀中留下這樣的遺言:我對那些迫害過我的人沒有怨恨,只有同情。他們也都承受著來自高層的壓力,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他們為了職務、金錢、飯碗、自保、昧著良心犯罪,今天也將面臨正義的審判。但我目前只把江澤民列為控告對像,是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悔改的人留下希望和機會,其實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控告江澤民,也是在為他們鳴冤。
梁文德尊崇「真善忍」崇高法理,心懷慈悲講清真相救度世人,失去工作,失去經濟,失去自由,吃盡苦頭,失去生命,為的是眾生,包括被脅迫參與迫害的人,能在天滅中共的最後時刻能有幸脫離中共,走過被淘汰的大災。如果不幸參與到這場迫害中的人,此刻能明白真相,及時醒悟,選擇停止迫害,留下未來, 梁文德定會在她的天國世界裏微笑,由衷的為你祝福。
迫害梁文德的部份涉案人員:
四川瀘州市龍馬潭區法院院長 柳揚
四川瀘州市龍馬潭區檢察院檢察長 張明貴
四川瀘州市龍馬潭區法院審判長 李志剛
四川瀘州市龍馬潭區法院院審判員 陳紅利
四川瀘州市龍馬潭區法院院審判員 杜剛
四川瀘州市江陽區法院審判長 孫華
四川瀘州市江陽區法院代理審判員 李煥庭、梅益
四川瀘州市江陽區檢察院公訴人 曾強、陳卓
四川瀘州市瀘州市檢察院檢察員 錢光潤
四川瀘州市中級法院審判長 程懷武
四川瀘州市中級法院審判員 李瑞亮、徐智宏
四川瀘州市中級法院書記員 田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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