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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歲金麗燕被福建省女子監獄迫害致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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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二零一九年七月底,福建寧德市法輪功學員金麗燕的兒女接到通知,說金麗燕老人在福建省建新醫院。家人急忙趕往福州探望,醫生說金麗燕隨時都有生命危險,肺部已經炎症。

金麗燕的兒女要求將老人送回家療養,卻被福建省女子監獄的警察拒絕,說是要按程序來辦事,而且家人送去的衣服和水果都不接收。家人表示氣憤,譴責福建省女子監獄將老人迫害的這麼嚴重,還不放人。

金麗燕(雁),現年七十五歲,家住福建省寧德市,修煉法輪大法前,她患有嚴重的肝硬化、慢性胃炎、心臟病,而且手腳酸痛無力,手不敢碰水,腳走不動路,人就像病入膏肓了一樣,沒有了生的希望。修煉法輪功後,恢復了健康。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七日,寧德市蕉城區國保非法抓捕八名法輪功學員:金麗燕(女,時年72歲)、肖傳雄(男,62歲)、陳星光(女,69歲)、楊貴媚(女,54歲)、楊雄(男,42歲,霞浦縣)、莊友布(男,42歲,福鼎縣)、陳開奇(男,41歲,莆田市),林麗芳(女,52歲,柘榮縣),其中金麗雁被取保候審,其餘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於寧德市看守所。

這八名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六年八月份被非法批捕。 同年九月下旬,與其有聯繫的法輪功學員王田(男,39歲,陝西省寶雞市人,在深圳工作),也被寧德蕉城區國保非法抓捕。

據悉,這九名法輪功學員為了讓更多的民眾了解法輪大法好的真相,還民眾知情權,參與自費資料點運作,然而他們彼此之間手機聯繫、上網採購光盤等物料及現金轉賬往來等,被國保人員非法跟蹤、蹲點、截查,而被綁架、構陷。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寧德市610辦人員夥同寧德市蕉城區法院,對九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決,其中:肖傳雄被非法判刑十二年,並勒索罰金五萬元;楊雄被非法判刑十年,並處罰金三萬元;莊友布被非法判刑十年,並處罰金三萬元;金麗燕被非法判刑八年,並處罰金兩萬元;陳開奇被非法判刑七年,並處罰金一萬元;王田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林麗芳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陳星光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楊貴媚被非法判刑三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因金麗燕老人身體不適,心臟有問題,被緩期執行。老人回家後,寧德市蕉城區國保人員不定期要求金麗燕老人進行體檢。

見金麗燕老人身體恢復健康,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寧德市蕉城區司法局人員,夥同蕉城區政法委人員,完全不顧金麗燕老人已是古稀之年,把老人從家中綁架至寧德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金麗燕老人被劫持到福建省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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