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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紅河州紅魔肆虐二十年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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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紅河報導)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以下稱紅河州),位於雲南南部與越南毗鄰,國境線長達848公里,北與昆明相連。全州總人口413萬人,少數民族佔人口的55.68%,世居有哈尼、彝、苗、傣、壯、布依、拉祜、回、蒙古、滿等多個民族。紅河州共有十三個市縣:個舊市、開遠市、蒙自市、元陽縣、紅河縣、綠春縣、建水縣、石屏縣、瀘西縣、彌勒縣、屏邊苗族自治縣、河口瑤族自治縣、金平苗族瑤族傣族自治縣。州府所在地,原來是個舊市,二零零三年起在蒙自市。

紅河州歷史悠久,有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建水縣(建有中國第二大孔廟);有徐霞客曾經遊歷過的燕子洞;有世界著名的盛產錫的「錫都」──個舊市,有滇南政治、經濟、軍事、文化重鎮蒙自,有狀元之鄉的石屏;有聞名遐邇的錫文化、陶瓷文化、梯田文化等。但是在中共邪黨文化侵蝕下,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孔廟遭踐踏,廟宇被破壞,宗教信仰、民族風俗習慣受限制,中華神傳文化受到毀滅性的摧毀。在改革開放經濟大潮中,社會道德更加敗壞,世風日下,治安惡化(常常為爭奪礦產資源打架鬥毆),環境污染(個舊是全國有名的「肺癌」高發區),生態失調,災難連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法輪大法於一九九四年在雲南開始弘傳,通過人傳人、心傳心,在一九九五年很快弘傳到了紅河州十三個市縣,曾經得到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廣大民眾的支持。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系統性的殘酷打壓迫害以來,由於對真、善、忍普世價值的摧毀,導致人的道德加劇敗壞,正邪顛倒,好壞不分,善惡不辨,將世人推向了危險的境地。紅河州在雲南省是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地區之一,二十年來紅河州法輪功學員和全省法輪功學員一樣,在這場腥風血雨的考驗中,從魔難中走了出來,修好自己,講真相,勸三退(退出黨、團、隊組織),救度眾生。

為了揭露這場紅魔肆虐迫害,紀念紅河州法輪功學員走過的二十年風風雨雨,我們收集了明慧網上報導的和沒有報導過的以及邪黨媒體報導的內容寫成此文,謹以此文告慰那些在這場邪惡迫害中過早離去的同修;告慰因為法輪功而受牽連遭難的親人和世人們;告慰那些為制止和減輕迫害、同情和支持法輪功的人們;告慰那些勇敢的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的世人,法輪功將會給善良的人們帶來美好的未來!

第一部份 大法弘傳 福澤眾生
第二部份 紅潮湧動 紅魔來襲
第三部份 腥風血雨 殘忍打壓
第四部份 好人遭罪 千古奇冤
第五部份 揭露邪惡 講清真相
第六部份 蒼天有眼 善惡有報

第一部份 大法弘傳 福澤眾生

一、大法弘傳紅河州

一九九五年五月,個舊市已經退休的教育局局長楊之先夫婦(楊之先於二零一六年在迫害中去世)等人到昆明林業學校(現在的林業技術學院)參加了昆明法輪功學員舉辦的大法師父「講法錄像傳法班」,回來後將法輪功在個舊地區開始弘傳,隨後在個舊市寶華公園「幽園」建立起第一個煉功點;另一位三中的退休老師也在「寶華廟」裏建立起了另一個煉功點。在此期間有許多有緣人,包括金平、河口農場的支邊青年,通過朋友、同事、同學、戰友從不同地方、通過不同方式得到了法輪大法,然後又通過人傳人,心傳心,像雨後春筍一樣,很快將法輪功洪傳到了紅河州十三個市縣,乃至臨近周邊國家越南,修者日眾,不計其數。

法輪功修煉真、善、忍做好人,以修心為本,淨化人的心靈,祛病健身顯神跡幾乎家喻戶曉,曾經得到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廣大民眾的支持。法輪功學員遍布州、市、雲錫機關、縣、工礦企業、學校、醫院、街道、農村、部隊。修煉人中有各級政府官員、教師、學生、工人、農民、醫生、個體戶、老闆、軍人、在科技人員中特別是高職人員佔有相當大的比例。根據官方統計全州十三個市縣都建立了法輪功輔導站,有76個(大型)煉功點。隨著修煉法輪功的人越來越多,隨之社會風氣在好轉,人的道德、品質也在逐步提升,治安狀況不斷好轉,社會開始出現了真正的和諧景象。

法輪功在紅河州弘傳不久,一九九五年與一九九六年,個舊法輪功輔導站在個舊市寶華公園幽苑舉行了兩次法會。第一次法會上,許多開了天目的法輪功學員看到了整個法會會場周圍天空中有許多佛、道、神和護法神,滿天的法輪在旋轉,非常殊勝壯觀。第二次法會有來自開遠市、蒙自縣、建水縣等數百名法輪功學員參加,上午大會交流後,下午又分地區進行交流。法會上有的學員交流了自己得法後,經過學法煉功多種疾病消失,感到無病一身輕的體會;有的學員交流了遇到矛盾,如何向內找自己,化解矛盾提高心性的體會;一個不識字年齡大的學員講了她看到另外空間的羅漢、菩薩、佛的美妙、殊勝壯觀的情景;有一個剛剛得法不久的新學員交流了他無意間得到大法,一口氣讀完《轉法輪》後,二十年的「類風濕病」就痊癒了,三天戒了煙,放下了遭受不白之冤的怨恨心,明白了做人的目的就是要返本歸真的人生真諦……

通過法會交流,互相學習,使大家有了很大提高,推動了法輪功在全州的弘傳,隨後到處都建起了煉功點,讓更多有緣之人走入修煉的行列。全州法輪功學員中出現了比學比修的局面,通過向內修自己,不斷提高了心性,提高了層次。

二、大法改變了人心

1、看淡人世間利益之心

陳某是個做礦砂生意的下海老闆,修煉前做生意時別人欠了他上百萬元貨款,為討債吃不好,睡不好,對欠債人耿耿於懷。學大法後明白了得與失的道理,明白了人與人之間的因緣關係,徹底放下了利益之心,怨恨之心,使自己心性有了明顯提高,看淡了人世間的名利,放下了執著。後來在迫害開始不久,為了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相,他被綁架判刑入獄,用自己的善舉維護和證實著大法。

2、做民眾愛戴的好官

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修煉大法身心受益後,放下了對名、利的追求,在常人中努力做一個好人,一名好官。他以建水法輪功學員的名義,資助了兩名甘肅省特困兒童上學的全部費用,兩名復學兒童曾經多次寫信給建水縣法輪功煉功點,感謝法輪大法,感謝法輪功好人孔叔叔的無償資助。孔慶黃用修煉人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平時節假日放假回家都不用單位專車接送,自己坐公交車來回;拒絕收受任何禮品、現金,受到領導、下屬的稱讚。然而這樣受到民眾愛戴的好人、好官,在邪黨迫害法輪功後的二零零零年九月被殘酷迫害致死,是雲南首例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的案例。

3、過關當中守住心性

個舊市教育局退休局長楊之先,他對《周易》研究頗有造詣,在當地有「半仙」之名。當他的學生向他介紹法輪功得知大法師父名字後,認為大法師父是位了不起的大佛,他就開始修煉法輪功。原先他患有「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等多種疾病,修煉後這些疾病都痊癒了。有一次,他在沐浴時突然感到心前區絞痛,他馬上意識到是在過「病業關」,於是他守住自己的心性,把自己的生與死都交由師父安排,很快症狀就消失了。多年來他全身心地投入大法修煉,熱心的向各級政府官員、普通世人、洪傳著大法。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法輪功遭到迫害,在各種迫害壓力下,二零一六年他被邪惡奪去了生命。

三、大法展現的神跡

1、癱瘓病人站起來了

建水縣臨安鎮陳官小寨村農民李保義,男,五十多歲。癱瘓在床多年,失去了生活、勞動的能力。一九九七年,癱瘓在床的李保義看到妻子煉法輪功受益後,也開始看李洪志大師的《廣州講法》錄像,讀《轉法輪》等大法書籍,還沒開始煉功奇蹟就發生了──他站起來了、能走了、能下地幹活了,生活正常了,身上帶有的其他疾病也一掃而光,家裏又重新出現了歡樂與希望。

2、煉功十天長短差兩公分的雙腿變的一樣齊了

某法輪功學員的大哥是雲南錫業公司的官員,退休後和朋友合作到某縣做礦砂生意,一九九八年一天,他們租來拉礦砂的手扶拖拉機,在過一座橋時突然翻到三米深的幹河裏,大哥被救後,發現他手腕上的手錶金屬表鏈不翼而飛,表面卻完好無損,挎包裏的手電筒和裏面的電池都被壓扁了,人卻沒有明顯的外傷,只是手腳不能活動、行走。一個多月後她大哥被接到省城昆明,先在一家醫院怕了X光片,診斷為:「右股骨骨折相疊畸形癒合」,檢查時發現右腿比左腿短了兩公分。隨後轉到省第一人民醫院會診,骨科主任建議:牽引將骨頭拉開,若不行只能手術砸斷,重新用鋼板固定。大哥害怕做手術,想著自己年紀大了,右腿短點也沒甚麼,堅持回家用草藥治療。在這位法輪功學員的善勸下她的大哥開始聽看李老師的講法錄音、錄像和《轉法輪》,照教功帶煉法輪功。十多天後,她大哥就扔掉了雙拐,雙腿一樣長了,不瘸不拐了,而且行走自如。她大哥為了看看骨頭的恢復情況,特意到原先的那個醫院重新拍了一張X光片。照片顯示原來的骨折面已完全消失,連癒合骨縫都沒有。放射科主任看後很吃驚,因為「右股骨骨折」也是他之前看了片子後診斷的。當他聽說是煉法輪功煉好的,就說:如果不是我親眼看見我都不敢相信,真的只有用法輪功的神奇來解釋了。

3、念「真善忍好」「憂鬱症」痊癒了

個舊某法輪功學員的女婿開始對大法不理解,為此曾經和修大法的妻子離婚(後復婚)。由於患上憂鬱症,人都變了樣,多次住院也治不好,二零零九年轉院到省城醫院,治療也不見好轉,睡不好,吃不下,人消瘦得不成樣子。一天他突然向岳母提出要煉法輪功,她岳母就說:看你以前對法輪功的態度,你先念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看看師父要不要你。當他開始跟岳母一字一念「真、善、忍好!」「好」字剛念完,他就大聲對岳母說:媽媽呀!我的病好了!近一星期吃不下任何東西的人,當時就吃了一大碗飯,從此「憂鬱症」徹底痊癒了,而且也走入了大法修煉。

第二部份 紅潮湧動 紅魔來襲

正法的傳出也觸動了負面的因素,中共邪黨奉行「假、惡、鬥」,把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視為眼中釘,肉中刺。各地法輪功學員都出現了來自中共不同的干擾,紅河州也不例外。九九年四月份,瀘西縣公安局政保科就開始對法輪功進行秘密調查。一九九八年五月,《個舊日報》(後改名為《紅河日報》),刊載了雲錫公司一個患「肺癌」死亡病例,大肆污衊嫁禍法輪功,造謠說是煉法輪功不准吃藥造成死亡的,在民眾中造成了極壞影響。事情發生後,許多法輪功學員自發的不斷的去報社講清法輪功的真相,到有關部門反映問題,講明真相,最後報社向法輪功學員表示了道歉,並且作了糾正錯誤的「聲明」,說今後再不會發生類似事件。可是在後來打壓迫害法輪功剛開始,中共就將其定性為:「非法圍攻報社」。報社改名為《紅河日報》後還發表文章,顛倒是非誣陷法輪功學員是一群暴徒非法圍攻報社。

一九九九年五月「昆明世博會」開幕前,也就是在北京「四﹒二五」法輪功學員上訪事件後剛過幾天,邪黨黨魁江澤民就竄到雲南參加「九九昆明世博會」開幕式。江澤民曾多次在雲南省黨、政召開的會議和接見軍隊師級以上幹部會議上對法輪功進行大肆造謠、誣陷、誹謗。煽動說「與法輪功的鬥爭是一場爭奪群眾、關係到中共生死存亡的政治鬥爭」(中共印發有江的講話文件),為全面迫害打壓法輪功製造輿論。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為了避開憲法和正常的法律程序,在江澤民的直接命令下,中共中央成立了一個專職迫害法輪功的機構──「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 並設立辦公室,稱「610辦公室」。自中共中央以下,「610辦公室」遍及全國城市、鄉村、機關、學校。該機構從成立、組織結構、隸屬關係、運作和經費的各個方面都打破了中共和中國政府的現有構架,並有超出中國現有憲法和法律的權力和任意使用的資源。該「610辦公室」也成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私人指揮系統和執行機構。這個不具任何法律依據的組織在性質上與納粹德國的「蓋世太保」和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期的「文革小組」相似」。

雲南省委於一九九九年「七一」前還發出通知,要求各級部門、各單位以邪黨支部為單位召開民主會,學習江澤民《關於法輪功問題的重要講話和批示》,並在當時開展的邪黨「三講」活動中把對法輪功的態度作為必須講的內容來講。紅河州也緊隨其後,公安系統開始加強了對法輪功的監控,他們派出大量國安特務打入到各個煉功點蹲坑摸底、攝像,收集所謂法輪功的「情報」,為全面迫害鎮壓法輪功作準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利用中共邪黨發起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建水610和公安對在紅河州警校參加警銜晉升學習培訓的普洱縣警察、法輪功學員張鳳琴進行暴力搜查,搶劫《轉法輪》大法書一本,當日強行押至建水縣公安局進行非法訊問迫害。七月二十日凌晨,全國統一對法輪大法輔導站負責人進行了瘋狂的大抓捕,紅河州也一樣,個舊市(紅河州)輔導站站長劉燕被非法傳訊,勒令交出大法書籍。其它市縣的輔導站站長也同樣被傳訊,威逼交出法輪功書籍、音、影像製品。

從此紅色恐怖籠罩中原大地,並將迫害延伸至全世界,將法輪功學員推向了這場大戲的主戲台,在這場殘酷迫害中每個法輪功學員都面對著生與死的考驗,每個世人也要在善與惡中擺放自己的位置,每個生命都要對未來做出選擇。

一、輿論造勢毒害世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三時,《紅河州電視台》、《紅河州廣播電台》、及各市縣媒體都轉發了《中央電視台》、《中央廣播電台》大肆造謠、誹謗、污衊、栽贓法輪功與法輪功師父的不實宣傳,把迫害法輪功公開化,煽動民眾仇恨法輪功,脅迫所有人參與迫害法輪功。

從此後中共紅河州邪黨宣傳部門,利用控制的宣傳文化機構:電視台、廣播電台、《紅河日報》等報刊雜誌,轉發,自己編發文章對法輪功進行污衊、造謠、誹謗、栽贓,一時間紅河上空黑雲壓頂,鋪天蓋地。《紅河日報》除了轉發《新華社》污衊法輪功的稿件,進行不實的報導外,還進行各種揭批法輪功的歪曲報導。並且開闢了《特別話題》、《百家壇》、《社會掃描》、《紅河論壇》、《想到就說》等專欄,撰文誹謗誣陷法輪功。署名陳東春的還在《漫畫窗》專欄作畫醜化法輪功;署名林浩的撰文「法輪功練習者圍攻個舊報社始末」,將法輪功學員污衊為一群暴徒。

一些受欺騙不明真相的報社記者:鐘曉王、徐蕭寒、楊彥、王小菠、傅韻輝、關中、張瑞東、謝燦明、保公、火山、李有華、汪振敏;報社通訊員:周忠明、王琦;御用文人:小河、健倪、王辰文、陳麗銀、嚴浩、沈洪斌、楊順岩(中醫院院長)、姚錫成、孫傑斌、馬明武、王若傑、石信、盧維前、張方國、沁芝、馬志榮、高智勇、羅幸湖、鄭曉文、陸定益、陸錦澤、楊忠興、李佰成、陳國麗、趙武、何德強、蘇維、蔣天昱、張雲、李國際、趙峻峰、三川、金訊、管紅寶、夏紹華、昝霖、開心、河辦、君羊、王山西、魯川、楊勇、趙應橋、趙永剛、陳廣隆、閻建軍、袁加生、張簡、文娟、袁敏、蘇立輝、劉風、木易、鐘研、寒石、謝謹燦等70多人,從七月至二零零零年三月的八個月時間裏捏造了一百多篇文章污衊法輪功,挑起民眾對法輪佛法的仇恨,無知的造下了罪業。

二、「610」是邪惡的指揮系統和執行機構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之前,中共邪黨雲南省委就成立了「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邪黨雲南省委副書記王天璽主管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並且成立了以陶國相為主任的「610辦公室」,各級自上而下成立了「610辦公室」,全面負責迫害打壓法輪功的所謂「工作」。紅河州也相應成立了「處理法輪功領導小組」,由州委副書記段登陸任組長,後來繼任的是州政法委書記田金堂;首任「610辦公室」主任王愛國(後任紅河州州委宣傳部副部長兼《紅河日報》社社長),後來繼任的是向勁濤。610副主任:李寶軍、譚錦榮。各個市、縣、公、檢、法部門以及各個單位同時也相應成立了「610辦公室」。

「610辦公室」它外表上是一個掛在政府系統的行政部門,實質是一個凌駕於《憲法》之上,操控指揮各級政府、公、檢、法、司、軍隊、勞教所、監獄迫害法輪功的黑手。「610」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血腥政策。在精神上為了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使用了包括「破壞中樞神經藥物」、強行「洗腦」、送進「精神病院」等手段;為了在經濟上搞垮,採取了開除工職、扣發退休金、罰款、搶劫私人財物等辦法;為在肉體上消滅,「610」人員直接操控指揮警察、武警,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綁架、關押,並非法勞教、判刑(包括決定判刑刑期),直至迫害致死;直接操控指揮洗腦班、勞教所、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用強行墮胎、高壓電棒擊、釘竹籤、禁閉、嚴管、「坐小凳子」、毆打、熬鷹(不讓睡覺)、腳鐐手銬吊銬、關「豬籠」(小鐵籠)等酷刑折磨、活體摘取器官等等古今中外聞所未聞的暴行。

「610辦公室」還濫發文件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及其子女參軍、考學、報考國家公務員、當醫生、教師、幹部以及退休權利;「610」還有直接決定處理法輪功學員公職、領取退休金的權力;有決定企事業領導幹部撤職、升遷的權力,有單位評比先進一票否決權。

三、對法輪功進行的三次大迫害

在江澤民「三個月鏟除法輪功」的異想天開的邪惡迫害打壓下,早期紅魔襲來真有天塌地陷之勢,紅河州610在邪黨省委、610的指揮之下,進行了所謂的「三個戰役」。

(一)第一次大迫害(九九年七﹒二零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雲南邪黨省委召開了「堅決貫徹中央重大決策妥善處理法輪功問題」的縣以上黨委〈黨組〉負責人會議。會議煽動:「與法輪功的鬥爭,是一場嚴肅的思想和政治鬥爭,關係共產黨人的根本信仰,關係到全國人民團結奮鬥的根本思想基礎,關係到黨和國家的前途命運」。從此在全省開始了對法輪功的全面鎮壓迫害,毫無理性的將一群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百姓推向了政府的對立面。

雲南省迫害法輪功的邪黨會議後,紅河州各市縣都召開相應的會議,積極開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處理工作」。根據610的部署要求每個單位「守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對法輪功學員要「早發現、早掌握、早化解」。瀘西縣政府和公安局還發出《通知》、《通告》,限定法輪功學員在四日內必須交出大法書,法輪功條幅、掛圖等。並且抽調36人組成的工作組到法輪功學員家中「做工作」。

七月二十七日中共邪黨紅河州委作出:《認真貫徹中央精神抓緊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的決定,要求統一思想、加強宣傳(做到家喻戶曉)、從嚴治黨、密切掌握動向、加強黨的領導,落實領導責任制的五項要求。特別要求一把手作為主要責任人。

在第一次大迫害中,在邪惡勢力鋪天蓋地的高壓下,非常惡毒的利用工職、黨籍、退休、獎金掛鉤、單位先進評選等脅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強行收繳法輪功有關書籍、影象資料。許多法輪功學員看不清正法的形勢,在謊言的矇騙下,違心的交出了大法書,表示放棄修煉,有的重新回到常人中開始過常人生活。有的學員由於放棄了修煉,原來的疾病又回到身上,在痛苦折磨中離開了人世。在媒體上不斷有報導法輪功學員轉化的負面消息,某某站長、輔導員所謂「轉化」了,有多少人多少人交出來大法書……使大法在民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玷污了大法。一些世人被欺騙後,也違心的跟著邪黨攻擊法輪功。

(二)第二次大迫害(九九年十一月起)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下午,紅河州直機關接到了上級(省610)開展揭批法輪功的通知後,立即電話通知了州水電局、州法院、州檢察院、州財校等十二個單位邪黨組織,要求全體工作人員,家屬子女必須收看十月三十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電視。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上午邪黨雲南省委、省政府由政法委書記秦光榮主持,召開了「各地州、市領導、大專院校黨委書記及有關方面負責人共二百多人參加的會議」,省委副書記王天璽代表省委書記令狐安作講話,要求各級邪黨組織「統一認識,奪取與法輪功鬥爭的徹底勝利。」布置了對法輪功開展的所謂揭批運動。邪黨「610」要求政法機關對所謂繼續頑抗的法輪功學員做到「快捕、快訴、快判」,肆無忌憚地踐踏法律。

省邪黨會議後,十一月十日邪黨紅河州委召開了由宣傳部長於志偉主持的,各市縣領導、宣傳部長、州屬部門縣級幹部200餘人的會議,「610」頭目段登陸受邪黨書記楊光成的委託,在會上作了講話。要求把對法輪功的宣傳報導列為宣傳部門的頭等大事,為迫害造勢。

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紅河州召開了「610」會議研究部署針對法輪功的第二次大迫害。十二月十日上午州「610」召開了有宣傳部長於志偉、副州長普喬豔及有關市縣610成員參加的「處理法輪功問題緊急會議」,會議要求「擁護省委精神,採取堅決措施,取締法輪功」。州處理法輪功領導小組組長(「610」頭目)段登陸在會上傳達了中央「610」的情況通報和邪黨省委書記令狐安的指示以及通報了個舊地區法輪功學員紛紛「反彈」(發聲明表示繼續修煉法輪功)的情況。並且作了講話和要求,說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干擾著北京安全,要統一認識,以高度責任感、使命感、領導好這場鬥爭,要對重點法輪功人員進行再教育,對堅持的要依法嚴懲,決不手軟。

會議後各地、州、市、縣的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等黨媒開足馬力對法輪功進行了第二輪的狂轟濫炸,各種污衊文章,所謂「轉化」法輪功學員訪談錄大肆報導。各種揭批會議消息時見報導。大肆的造謠污衊、歪曲誹謗,移花接木、造假陷害,把法輪功恐怖化、妖魔化,以欺騙民眾。

「610」公安部門對法輪功學員大肆騷擾、威逼、對堅持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責成單位辦學習班,扣發獎金,不准當醫生、教師、當領導等妄圖改變法輪功學員對真、善、忍的信仰。

隨著法輪功學員不斷走出來,有的到北京、有的到省委上訪,向世人講真相,極大的打擊了邪惡的囂張氣燄,邪黨政法委「610」對法輪功的迫害也不斷升級。

(三)第三次大迫害(二零零一年四月起)

二零零一年過年前「天安門自焚事件」發生後,邪黨紅河州委根據邪黨省委針對法輪功的第三次大迫害精神,於四月在個舊市召開了針對法輪功的「治安工作會議」。州委書記楊光成、州長白成亮、政法委書記施朝新、副州長、政協主席、州常委蘇維凡、張智澤、楊紅偉及各市縣頭頭、公檢法頭頭200多人參加,會議由610頭頭段登陸主持。會議肯定了第二階段對法輪功打壓的成績,作了開展第三次大迫害的布置,對法輪功的迫害更加血腥殘酷,致使許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洗腦、關押、勞教、判刑(迫害情況在下面文章中論述)。

四、所謂的「專項鬥爭」

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除了進行三次大迫害期間,同時開展了所謂的「專項鬥爭」,更邪惡的是,善惡不分,好壞不辨,每次開展對黃、賭、毒刑事專項鬥爭,節日、敏感時間的社會治安治理等都要和打擊法輪功聯繫在一起等同打擊,將一群善良好人當作壞人來打。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邪黨省委「對法輪功開展所謂揭批運動的第二戰役」會議後,「610」還召開了全省「查禁取締法輪功」的會議,貫徹所謂人大常委會《決定》精神,並部署全省公安政法系統開展針對法輪功的專項鬥爭,將雲南迫害法輪功運動不斷升級。十一月十四日在個舊市召開了全州十三個市縣公安局長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公開查禁法輪功,打擊非法宗教活動工作會議」,會議傳達了邪黨省委精神,做了工作安排。邪黨副書記施朝興到會作了所謂重要講話。

二零零零年二月八-九日紅河州召開公安工作會議,將迫害法輪功與打擊黃、賭、毒相提並論,把這場對真、善、忍的迫害運動又推向新的高潮。

五、「名義上搞臭」挑起民眾仇視法輪功

中共邪黨在歷次政治運動中為了把水攪渾,就要挑起群眾鬥群眾。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採用「文化大革命」的方式,所謂揭批法輪功,搞人人表態,人人過關,對法輪功的態度成了邪黨「三講」中的重要內容,成了新黨員入黨時必須表明的態度。

(一)有組織的對法輪功進行所謂揭批

各民主黨派、共青團、青聯、婦聯、宗教、科技組織、機關、廠礦、學校、街道都紛紛召開大會所謂「揭批法輪功」。將謊言灌輸給廣大民眾,詆毀法輪功,對法輪功進行妖魔化宣傳。不但政府機關進行,除機關人員外,還要家屬必須參加,真是做到「家喻戶曉」,挑動不明真相的民眾仇視法輪功,將其欺騙綁架在中共邪黨的戰車上,與它們同作惡,真是邪惡至極。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紅河州統戰部、科協、文聯、社科聯、婦聯、團委、無黨派、文藝界、科技界、宗教界有150負責人參加,分成三個會場進行人人表態,揭批法輪功。七月二十七日下午,個舊地區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三胞」家眷、宗教界、文藝界、科技界、社科界代表和州統戰部、文聯、社科聯、州科協等單位全體人員和州婦聯、個舊市婦聯全體人員州婦聯在個舊的執委、開遠市、蒙自縣負責人,個舊市24個局婦聯負責人以及紅河州團委全體人員,13個市縣團委書記、青聯委員分別召開針對法輪功的揭批大會,表示要統一思想,緊跟江澤民為首的邪黨中央,將對法輪功的鬥爭進行到底,奪取最後勝利。八月十二日紅河州政協10個常委聚會揭批法輪功,州委副書記到會通報了處理法輪功的6點意見,每個常委都進行發言表態。

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紅河州婦聯首先發出反對法輪功的《倡議書》。緊隨其後宗教界也發出所謂抵制法輪功的《倡議書》挑起各地婦聯組織揭批法輪功的各種會議。隨之各界、各部門、各單位、各機關、學校紛紛召開揭批法輪功的會議,一時間有天塌地陷之勢,把法輪功學員妖魔化。

(二)挑動科技人員抵制法輪功

這場迫害也滲透到科技界,邪黨利用一些科痞挑事,污衊法輪功是「迷信」,鼓動科技工作者抵制法輪功。一九九九年八月十日科技界召開了揭批法輪功的會議。在會上個舊市遠帆集團總工程師章增達,個舊市人民醫院副院長楊元芝,高級農藝師謝含秋,州政協主席李保祿不分是非、好壞誹謗法輪功。

(三)欺騙駐紅河州各部隊揭批法輪功

駐紅河州各個部隊都以各種形式揭批法輪功,大張旗鼓開展反法輪功宣傳教育,把毒害灌輸給部隊官兵,挑動不明真相的官兵仇視法輪功。某部參謀長還撰文批法輪功,把他岳母由於家庭瑣事自殺身亡也歸罪於法輪功。

(四)殘疾人被矇騙仇視法輪功

八月八日紅河州殘聯和個舊地區殘聯聯合舉行大會揭批法輪功。

(五)宗教組織也要揭批法輪功

八月十二日蒙自佛教協會45名理事組織了揭批法輪功會議,還學習了中共佛教協會理事長趙樸初誹謗法輪功的講話。將一個修煉群體墮落為中共邪惡的幫兇,誹謗佛法已犯下天大之罪業。

十月二十九日紅河州伊斯蘭教召開揭批法輪功座談會,60多人參加,由會長馬恆豐主持,州統戰部副部長王和庸、林震宇、伊斯蘭副會長長馬恆豐、副秘書長林燦良、教長李鵬程及在寺學生10人發言,他們違背伊斯蘭教義原則,違背良知的惡毒攻擊法輪功。

二月二十三日伊斯蘭教、基督教、佛教、天主教等宗教界又召開揭批法輪功大會,會議由紅河州政協主席、統戰部部長王之友主持會議。個舊寶華寺主持吳曼、瀘西縣清真寺教長馬周吉、天主教愛國會副會長何宗源、蒙自清真寺教長馬正松、伊斯蘭協會副秘書長王啟樹、馬吉古、蒙自觀音洞法師釋有緣、瀘西縣阿盈裏天主教室主任畢小伍州、宣傳部長於志遠進行了發言。

(六)進行邪惡宣傳對民眾洗腦

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自編自導嫁禍於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事件」後,紅河州各市縣又掀起了誹謗法輪功的高潮,在《紅河日報》的誹謗文章又是鋪天蓋地而來。對法輪功無中生有的進行造謠、抹黑、誣陷。各種所謂揭批會、座談會、法輪功學員走訪錄等報導,妄圖從精神上摧垮法輪功學員。在邪黨610、宣傳部門的布置下,許多單位、學校、社區利用櫥窗、宣傳欄進行誹謗法輪功的宣傳,毒害民眾和學生青年。開遠一中團委除了利用櫥窗專欄張貼610發放的誹謗法輪功的掛圖宣傳外,還發放宣傳資料,播放音像製品,毒害學生。

「610」下發《反邪教法制教育讀本》毒害民眾,此書有修訂本、中學生版多版本,它是由中共邪黨雲南省政府所謂的「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和「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於二零零九年八月編寫出版,內容完全是編造的詆毀與誹謗法輪功、毒害眾生的謊言。此書稱為「普法學習教材」,未屬編著者姓名,明顯做賊心虛不敢署名。

紅河州滇劇團還排演演出了反法輪功的小品,醜化法輪功。州滇劇團負責人周汝有、州610辦公室主任王愛國、州文體局副局長徐忠禮、駐蒙自武警部隊領導、蒙自宣傳部文體部官員觀看了演出。隨後還到部隊,各鄉鎮演出,將毒素污染擴散開來。

二零零零年六月,開遠市宣傳部、文明辦、教委、科協興辦「崇尚科學 反對迷信」的展覽,打著科學的旗號污衊法輪功,強迫單位、學校、街道從幼兒、青年到耄耋老人,矇騙不明真相的世人,強行灌輸邪惡歪理邪說,在幼小的腦海裏就種下仇恨別人的種子。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邪黨610在個舊舉辦了所謂「崇尚科學抵制邪教」的科普展覽,科協主席李保祿在大會上發言,大肆污衊法輪功。州委副書記610頭目段登陸、州人大副主任楊、政協副主席張偉和昆明理工大學、雲南大學等一些省、州、市官員、科痞等人員參加,並且組織上萬人參加簽名活動,毒害民眾。

(七)將對法輪功的迫害與邪黨「五年計劃」掛鉤

二零零零年邪黨紅河州委在《關於制定紅河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計劃建議》中專門立出:「堅決制止所謂非法宗教活動,打擊取締邪教組織(實質打擊法輪功)」列為重點內容。

(八)獎勵參與迫害的惡徒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紅河州還召開了「紅河州宣傳思想工作取得新勝利表彰會」表彰了開展思想宣傳工作,宣傳馬列主義唯物論、無神論並同法輪功進行堅決鬥爭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會議由宣傳部副部馬耀飛,文明辦主任王愛國主持,宣傳部長於志遠作總結發言。各市縣宣傳負責人,意識形態負責人參加會議。將迫害真善忍的邪惡之徒宣傳成英雄模範人物。直接參與迫害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致死的彭連益、郭躍、曾保和等惡警還榮立三等功,領取了獎金和證書。

六、焚毀大法書使天地震怒

中共邪黨「610」在全州範圍開展反法輪功活動,中共邪惡為了阻斷民眾了解法輪功的真相,阻止人們繼續學煉法輪功,脅迫限定法輪功學員交出大法書,不交的就進行非法抄家。州文化市場管委會七月二十七日在全州範圍內進行清繳工作,對71個書刊經營店沒收了828冊有關氣功等書籍其中有10冊是《轉法輪》。同時中共當權者下令各市縣將非法搶劫得的大法書籍、經文、圖片、音像製品等當街毀壞、焚燒,並拍成電視播放。

據媒體報導,在邪惡的煽動下,在全州各市縣深入開展反法輪功的活動,在此期間紅河州氣功研究會秘書長戴存有還表示:積極支持配合解決法輪功。在幾天之內收繳焚毀了大量法輪功書籍等資料製品。首批收書1860冊、錄音帶610合、錄像帶172合、VCD321盤、橫幅97條、法輪功徽章15枚、師父法像32張、鏡框10快、各種大法資料25種2522本。

八月十四日上午個舊市610、公安在金湖停車場內焚燒法輪功各種出版物19206份,其中錄像帶127盒,錄音帶2078盒,VCD、cd影碟439碟大法師父法像214幅,法輪功徽章51枚筆記本6本,橫幅31條。金平縣焚毀大法書93冊,錄音帶37盒,錄像帶3盤,法像7幅,法輪功徽章2枚,法輪功資料19本。

八月十九日紅河縣焚燒93冊大法書籍,錄音帶37盤,錄像帶3盤,法像7幅,法輪功徽章2枚,資料19本。

八月二十七日上午10點鐘,開遠市「610」組織在東郊電信大樓前,由兩名武警警察全副武裝,用火燄噴射器燒毀5511件法輪功書籍及影象資料。

八月二十四日下午蒙自縣610組織焚毀1477冊大法書籍,718盒錄音帶,93盒錄像帶,135盤光碟,法像56幅,22種,共計1340份法輪功資料,20枚法輪功徽章,布標7塊。

邪黨「610」對損毀大法書籍的滔天罪惡罄竹難書,必將受到天譴。紅河州連年遭受大旱,這是蒼天對邪惡的警示。

七、人倫道德日下

由於這場迫害是針對宇宙特性真、善、忍普世價值,使人類道德急劇敗壞,人的價值觀更加變異,法輪功學員做好人卻處處被打壓,由於受邪黨對法輪功妖魔化的欺騙宣傳,挑起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社會上的不理解,家庭裏反對,朋友也反目成仇。

李亞萍,女,六十多歲,建水縣中醫院退休女職工。二零零八年的一天,李亞萍到單位縣中醫院向昔日的同事及朋友張紅、李醫生講述了法輪功真相及退出中共黨團隊的重要性,兩人表面認同,回家後即將此事告之各自丈夫,遭到丈夫阻止。兩個同事和朋友的丈夫分別到縣「六一零」辦公室構陷李亞萍,後來張紅及李醫生還在丈夫的威逼之下,作證向當局構陷李亞萍。

倪紅豔是李亞萍無話不說的好朋友,兩個家庭成了通家之好,在工作、生活上得到生性善良的同事李亞萍醫生的大力幫助,二零零二年,倪紅豔的丈夫徐國彥患「腦溢血」,是李亞萍發現問題嚴重,大力幫助救治得已保住性命。但當李亞萍慈悲的勸倪紅豔夫婦「三退」時,他們卻為了得到邪黨「六一零辦公室」幾千元的獎賞(後來有人說總共得了二萬元),夫妻二人向惡人構陷了於他們有救命之恩的李亞萍,導致李亞萍從二零零七年開始即被邪惡跟蹤、監視、並多次遭邪惡上門騷擾;期間倪紅豔還多次到李亞萍家刺探情況,並向惡人提供了所謂的書面虛假證詞,導致李亞萍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建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綁架,並被紅河州中級法院誣判四年。

肖建蓉女士,五十二歲,雲南河口瑤族自治縣小學教師。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公安警察、610為強迫肖建蓉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脅迫家人參與迫害。肖建蓉的一個哥哥被610和警察的騷擾電話弄得精神失常,粗暴地把肖建蓉的家抄了兩次,收走電腦和手機。後硬逼肖建蓉到她哥哥辦的工廠辦公室「上班」,以此來困住她。

就這樣「610」等有關部門還不停的騷擾,說肖建蓉和外界還有聯繫等等。哥哥驚嚇得工作也不敢讓她幹了。在中共的無人性迫害中,肖建蓉的幾個哥哥都十分害怕,一聽說肖建蓉的事,就給她施壓。河口縣公安局副局長還威脅肖建蓉的四哥說:叫你妹妹不要煉了,不然你們就和她斷絕親屬關係,否則你們家會因為這個事傾家蕩產,家破人亡的!哥哥精神崩潰的跑到肖建蓉家,當著自己女兒和肖建蓉女兒的面,粗暴地毆打肖建蓉。甚麼母女情、兄弟姊妹情,在邪黨鬥爭哲學面前,早已拋到九霄雲外

第三部份 腥風血雨 殘酷打壓

中共黨魁江澤民「三個月鏟除法輪功的」夢幻破滅後,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在會見法國《費加羅時報》記者時誣蔑法輪功是×教,指使《人民日報》於二十六日發表「法輪功就是×教」的評論員文章,構陷法輪功。迫使全國人大常委會於十月三十日做出了一個不倫不類的、隻字不提法輪功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同時兩高院對人大《決定》做出了違反憲法的所謂的《司法解釋》,把對法輪功的鎮壓迫害法外施法不斷升級,用流氓手段對法輪功殘酷打壓,妄圖鏟除。

法輪功學員紛紛起來用各種形式,向世人講清法輪功被打壓的真相,大多數所謂「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經過深思後又紛紛從新走入大法修煉,有的毅然到北京上訪,向各級政府講明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有力的打擊了邪黨的囂張氣燄。

二零零一年一月底,羅幹製造的嫁禍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事件」發生後,邪黨的欺騙更進一步挑起了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各種誹謗、攻擊隨之而來。610、公安系統也置法輪功死地而後快。一瞬間紅色恐怖籠罩紅河州的上空。在對法輪功學員殘酷打壓中,許多表示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被進行大面積的辦「洗腦班」,強迫「轉化」,有的被綁架、勞教、判刑,把迫害推向高潮。

一、舉辦非法「洗腦班」妄圖摧毀法輪功學員的意志

在人類近代歷史上,希特勒法西斯對猶太人的扼殺非常之殘忍,也主要是從肉體上消滅,中共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不但「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精神上摧毀」,他們還剝奪人的信仰權利,採用非法殘酷手段,妄圖強行洗腦改變人的思想,逼迫其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接受中共邪黨假、惡、鬥的歪理邪說。中共邪黨將對法輪功的「轉化」工作列為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邪黨「610」把辦「洗腦班」作為工作重心

二零零零年一月,邪黨雲南省委書記令狐安親自主持召開常委會,專門研究部署了對法輪功學員所謂的「教育轉化方案」,並做出決定「把教育轉化工作作為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的重點。」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邪黨雲南省委、省政府糾集各地、州、市邪黨委、政府一把手參加全省所謂「加強法輪功練習者教育轉化工作會議」,省委副書記王天璽在會上叫囂「轉化工作是戰勝法輪功的根本」,要「加強領導,健全機構,保證投入,建設隊伍,落實政策,落實『包保』幫教責任制」,要「管好自己的門,守好自己的人」。副省長梁公卿則代表雲南省邪黨委、省政府與各地邪黨委、政府簽定了「包保」責任書。雲南邪黨並指示成立了「教育轉化幫教小組」(實屬「六一零」邪惡機構打手),組成幹部隊伍(由公安政法有關領導組成)、專家隊伍(由邪黨省委黨校,雲南大學、師範大學等學校的教授、學者組成)、骨幹隊伍(由「轉化」邪悟者組成)。

邪黨雲南省委還要求各級各部門落實「轉化幫教小組」,並且制定所謂「轉化」細則,要求落實到基層,落實到每個法輪功學員身上。

各地、州、市、縣有一千多名幹部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迫害,從省到縣、區、單位、部門領導層層承包「轉化」對像,明目張膽的侵犯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權利和人身權利。

二零零零年九月雲南省政府撥專款三十萬元,請來了遼寧邪惡的「馬三家幫教團」,先後到了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和雲南省第二勞教作所謂「轉化」。隨後又於十一月底再次花費重金請「馬三家幫教團」對當時部份沒有「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轉化」迫害。省「610」又利用部份被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組成「幫教團」到各地市縣,將邪惡在全省散布,嚴重干擾著法輪功學員的正信,為此許多法輪功學員在謊言的欺騙下,有的主動的,有的違心的,有的隨大流的進行「轉化」,給大法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

雲南省是在精神上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最嚴重的省份之一,而紅河州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精神迫害更為嚴重。早在二零零一年初,建水縣政法委「610」就率先在建水舉辦了一期所謂「培訓班「,強迫部份法輪功學員參加學習逼迫轉化,培訓班結束時,政法委、610還召開了總結會議,藉此向邪黨省委邀功,為此省委給予了充份肯定,其邪惡做法在全省進行了推廣。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三日紅河州首批「洗腦班」(對外謊稱「法制學習班」)結束,州「610」還召開會議,十三個市縣610頭頭和各單位幫教人員,洗腦班上表示「轉化」的36名法輪功學員參加。州610辦公室主任王愛國主持了會議,邪黨副書記段登錄講了話。從此在全州範圍開始大辦「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

三月中旬雲南省610所謂「專家組」由副組長,省宣教協會會長蔡朝東率領一行八人,包括省工委副主任兼秘書長張馥、專家組成員、雲大副教授、省演講學會副會長蘇升乾、邪悟成員昆明林校講師徐太原及陳某、張某分別作報告。紅河州機關、駐個舊部隊、各條戰線幹部群眾和州市領導數千人參加報告會。隨後幫教組成員又到洗腦班散布歪理邪說,向法輪功學員灌輸邪悟理論,攪亂思想。

繼雲南省在昆明舉辦「洗腦班「後,紅河州「610」和各市、縣「610」以省610名義在紅河州舉辦了多期「洗腦班」,臭名昭著的有「個舊茶山果站洗腦班」、「個舊白雲山莊洗腦班」、「開遠市植物園洗腦班」、「彌勒縣六郎洞發電廠洗腦班」、「建水縣民兵基地洗腦班」、「石屏縣高沖水庫洗腦班」、「瀘西縣五者溫泉洗腦班」。

(二)洗腦班採用的手段

1、剝奪人身自由。單獨關押,吃、喝、拉、撒、睡全在裏面,每個學員有兩名「包夾」,二十四小時寸步不離的看守著,不准與別人交談,不准私自活動,從精神意志上折磨,迫使其就範;

2、灌輸歪理邪說。強迫聽、看誹謗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李老師的錄像、報刊、書籍;利用邪悟學員灌輸歪理邪說,用偽善的言行迷惑學員,誤導其「轉化」,放棄正法修煉。

3、強迫人人過關表態。寫心得體會,進行所謂揭批、誹謗大法,扭曲人性,摧毀修煉人的意志和正信。

4、熬鷹:熬鷹就是剝奪睡眠,長時間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不讓休息,不能自由活動。邪惡人員輪番做「思想工作」,中共這個酷刑非常歹毒、殘忍,且不留外傷,以此讓受害人精神崩潰,脅迫「轉化」。

3、利用親情。包括家人哭鬧、向法輪功學員下跪、威逼離婚等逼迫放棄修煉。

6、用經濟手段施壓。強迫單位或社區派人參加,以扣發工資、退休金、開除公職、解除勞動合同,包括威脅開除家人公職、不給子女入學、參軍、工作的權利等等威逼轉化。

7、酷刑虐待。如建水王伽月因堅持信仰煉功,被洗腦班惡人譚偉、彭連益等人將床單撕成布條捆住四肢,先拴在床上,後又被抬入骯髒有一窩野蜜蜂的豬廄裏面,身上被野蜜蜂叮腫多處。

'酷刑演示:綁在床上'
酷刑演示:綁在床上

8、最後一招就是表態。「不煉」就放人回家;「煉」就判勞教。

紅河州許多法輪功學員除在本地被強行轉化外,由於不轉化又被強行綁架到昆明參加更殘酷的洗腦,如果仍然堅持信仰,有的就被直接送勞教。對回家後的法輪功學員,手機、行蹤長期被監聽、跟蹤,無完全的人身自由;家人受到牽連;每逢節假日,小區片警就到家中騷擾。

(三)被綁入洗腦班的部份法輪功學員(總數達100多人次)﹝見表1﹞

紅河州歷年被綁架參加各地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表1﹞

年 份洗 腦 班 名 稱被 綁 架 洗 腦 學 員
2000年8月建水陳官民兵基地洗腦班徐懷功(男)、李玉珍、楊麗文、王暉、王伽月、楊鸞英、江潤麟、劉愚(男)等。
2001年3月個舊市茶山果站洗腦班李雲武、劉澤雲、魏雲、李萍、田雲波、陳秀英、季雪華、萬家玉、胡芳芳、胡玉蘭、楊麗文、楊鸞英、張麗芸、謝曼華、劉燕、蘇瓊波等40多人。
2001年3月昆明某賓館洗腦班馬旭勇(男)、朱德超
2002年9月開遠市六郎洞洗腦班劉澤雲、魏雲、李萍、陳秀英、季雪華、萬家玉、胡芳芳、胡玉蘭、李雲武、馬建敏(男)等。
2002年11月個舊市茶山果站洗腦班王宇中、楊天宏(男)、周火德(男)、敖英、邱華等。
2003年8月個舊市白雲山莊洗腦班楊天宏(男)、陳錦輝、李鎖英等。
2003年8月瀘西縣五者溫泉洗腦班陸紅仙、師樹榮、方有芝、王鳳芝等。
2003年8月石屏縣高沖水庫洗腦班李梅春、何惠瓊、鄭士英、王文偉等。
2003年10月開遠市植物園洗腦班李雲武、季雪華、魏雲、陳秀英、王春梅、金菊珍等。
2004年7月建水陳官民兵基地洗腦班鄧輝(男)、廖秀瓊、彭文秀等12人。
2005年10月開遠市植物園洗腦班師文蓮、白美芬、繆瓊珍、金菊珍、李雲武等。

二、群體遭綁架洗腦、關押、勞教、判刑案例

案例1、建水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洗腦案

◇梁榮,女,時年二十多歲,未婚,建水縣化工廠職工,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遭抄家、綁架,關押在建水黨校洗腦迫害,約三十多天後放回,導致梁榮左乳腺腫瘤,被建水惡警脅迫單位將其綁到昆明腫瘤醫院做了左乳全切除手術,之後惡人還多次到家裏騷擾她,出門有人跟蹤監視。

◇楊雪蓮,女,時年三十多歲,無業,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遭綁架,關押在其丈夫的工作單位建水紅河州第二人民醫院洗腦迫害,二十多天後放回,致其丈夫與她離婚。

◇劉惠芳,女,約六十多歲,建水供銷社退休職工,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遭抄家、綁架,因在她家裏甚麼也沒有找到,被關押在單位洗腦1天後放回。

◇徐懷功,男,一九六零年生,原建水工商銀行職工,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遭抄家、綁架,關押於建水東壩派出所洗腦迫害,二十多天後放回,被派出所沒收手機一部,一直沒有歸還。

案例2、個舊市七名女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強迫脫去衣褲侮辱性搜身、拍照、審訊、侮辱人格案

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個舊市大屯鎮萬家寨村農民徐惠瓊(女,四十四歲)、何玉蘭(女,五十七歲)、李瓊芬(女,五十八歲)、劉瓊珍(女,四十六歲)、秦鳳珍(女,五十三歲)、萬紅麗(女,四十六歲)、張瓊芬(女,六十歲)等七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蒙自縣雨過鋪派出所,派出所人員逼迫她們脫去衣褲進行非法侮辱性搜身、拍照、審訊,並且非法關押數小時。

隨後徐惠瓊被非法拘留15天後非法勞教3年,被超期關押24天。由於徐惠瓊被非法抓捕,公公受到很大的刺激,因過度焦慮而含冤離世。

秦鳳珍家人受到株連,不讓兒子入伍當兵,不給兒子工作的機會。

案例3、劉燕等九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迫害案: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在紅河州「六一零」、公安國保支隊的指揮下,個舊市、蒙自市、開遠市「六一零」、公安國保警察對黎明和劉燕夫婦、崔琳、王蘭芬、陳相珍、蔣玉花、常平、萬瓊、馬國忠等法輪功學員抄家、綁架,之後全部被判刑迫害:

◇劉燕,女,四十七歲,紅河州水利局職工。這已經是劉燕第四次被綁架,後被判刑十年。

◇黎明,男,約四十七歲(劉燕的丈夫)紅河州教育局教研室職工。被綁架判刑三年,緩期五年。

◇崔玲(崔琳),女,開遠市解化廠技校老師。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

◇王蘭芬,女,四十多歲,個舊市傳染病院職工。被綁架判刑四年。

◇陳象徵、女,四十多歲,個舊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五年。

◇蔣玉花(蔣豔華),女,個舊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五年。

◇常平,女,四十多歲,個舊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五年。

◇萬瓊,女,四十多歲,個舊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六年。

◇馬國忠,男,五十多歲,蒙自縣高家寨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四年。

案例4、蒙自縣何蓮春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案

◇何蓮春,女,四十六多歲,蒙自法輪功學員(蒙自縣從二零一零年起改為蒙自市)於二零零一年底與陳運瓊、趙鳳雲、李文翠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去貼真相資料,被惡警跟蹤,五人一起被綁架。何蓮春被蒙自縣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年。

◇趙鳳雲,女,四十多歲,蒙自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年。

◇陳運瓊,女,四十多歲,蒙自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年。

◇李文翠,女,三十多歲,蒙自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年。

◇李文翠,女,四十多歲,蒙自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5、馬旭勇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判刑案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五日在江澤民幫兇周永康的授意下,紅河州國保大隊與個舊市、開遠市、蒙自市、建水縣國保大隊與昆明市國保大隊在昆明同時綁架了十多名法輪功學員。

◇建水縣工商銀行馬旭勇、王暉、楊麗文、張燄雲、張麗雲、萬桂芬等六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五日被綁架。馬旭勇被判刑九年,其他判刑三年。

◇個舊市張士林、張公勤夫婦及女兒張藝瑩等三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被當地警察非法抄家、搶走大量物品,張士林、張公勤夫婦各被判刑七年,女兒被關押。

◇開遠市李啟鵬、戴盆順等兩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五月五日被開遠市國保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法輪功書籍等大量物品,戴盆順被判刑七年,李啟鵬被判刑七年。

◇蒙自市法輪功學員劉鳳梅(女,四十八歲)和余豔萍(女,七十多歲,昆明大法弟子)。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在家被綁架抄家。

案例6、蒙自縣李夕珠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案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李夕珠(女,六十多歲)和女兒鄒振英(三十多歲)及鄧雲珠和兒子金凡學(三十多歲)開車到蒙自縣芷村鎮講真相,返回到住處,被已有預謀的610、國保人員夥同居委會人員,將李夕珠及女兒鄒振英、鄧雲珠及兒子金凡學綁架。晚上,國保人員將鄧雲珠、鄒振英放回,將李夕珠、金凡學非法關押。

案例7、蒙自縣萬秀芬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毆打、勞教案

二零零二年一月蒙自縣法輪功學員萬秀芬及兩名法輪功學員到草壩鎮貼真相資料時被蒙自國保警察綁架、毆打、勞教。

◇萬秀芬,女,六十多歲,蒙自法輪功學員。被敲詐五千元罰款。萬秀芬被非法勞教三年,所外執行。

◇劉鳳美,女,四十多歲,蒙自法輪功學員。被敲詐五千元罰款。劉鳳美被非法判一年半勞教,所外執行。

◇劉淡華,女,五十歲左右,蒙自法輪功學員。被敲詐五千元罰款。被非法判一年半勞教,所外執行。

案例8、蒙自縣鄧如誅等三名法輪功學員在家讀《轉法輪》時被綁架判刑案

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劉鳳美、趙鳳媛、劉淡華在鄧如誅家學法閱讀《轉法輪》書籍時,被蒙自市公安國保大隊和西城派出所警察入室綁架。

◇劉鳳美,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趙鳳媛,女,被非法判刑三年。

◇劉淡華,女,被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9、個舊市宋成英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迫害案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個舊市法輪功學員宋成英等四人到三道溝沈家莊農村講真相發資料被惡人舉報,遭雞街公安分局惡警綁架,關押。

◇張如秀,女,五十七歲,個舊市雞街鎮興業寨農民。被綁架關押一個月,回家後遭監禁半年。

◇宋成英,女,五十八歲,個舊市雞街冶煉廠家屬。被綁架關押一個月,回家後遭監禁半年。

◇李靜琴,女,四十歲,個舊市雞街冶煉廠職工。被綁架關押一個月,回家後遭監禁半年。

◇高琴仙,女,七十一歲,紅河縣教育局退休教師。被綁架關押一夜,次日放回。

案例10、金平縣李慧珍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迫害案

◇李慧珍,女,一九三九年五月生,金平縣農場七隊退休職工。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李慧珍被金平縣公安局警察綁架併入室搶劫,被敲詐勒索二千元,後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

◇楊義學,男,家住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被徐福清、何玉傑、李文明等警察入室搶劫、綁架,敲詐勒索一萬一千元,被非法關押十二天。

◇揚芬,女,四十六歲,金平縣農場職工醫院醫生。二零零八年七月被徐福清、何玉傑、李文明等警察入室搶劫、綁架,被非法關押十二天。被縣「六一零」敲詐勒索一萬元、縣公安局勒索一千元後放出。

◇冷樹琴,女,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職工。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金平縣公安局警察徐福清、何玉傑、李文明等入室搶劫、綁架,綁架併入室搶劫,向其家人敲詐勒索一千元。

◇林秀英,女,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職工,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金平縣公安局徐福清、何玉傑、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綁架併入室搶劫,向其家人敲詐勒索一千元。

案例11、個舊市萬惠芬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搶劫現金案

二零一二年楊桂芳被個舊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抄家,國保警察搶走現金一萬多元,非法關押十五天;徐惠瓊、高夢雲、萬惠芬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搶走MP3,大法書籍等。

案例12、瀘西縣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非法審訊迫害案

二零一六年十月至十二月九日為止,雲南省紅河州瀘西縣有三十多名訴江法輪功學員遭到國安、公安、派出所、社區、村委會等人員的綁架、抄家、非法審訊,按手印,滾手印,簽字,一法輪功學員不在家被強行開鎖抄家,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十天,現在這些學員已經全部回家。

案例13、開遠市萬家玉等九人在貴州省望謨縣被綁架關押案

◇開遠市法輪功學員萬家玉、柴瓊、那生瓊、王樹邛、周玉芬、付毅凱、陳勇夫婦、李貴彩(三男六女),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到貴州平塘看「藏字石」。路經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謨縣,被望謨縣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

五月二十六日上午,望謨縣公安局王封樹、張某兩人由開遠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張祖林、鐘大盼等惡警陪同到各家抄家,製作的不乾膠、條幅標語五千條被惡警搶走。逼迫萬家玉、柴瓊、那生瓊、王樹邛、周玉芬、付毅凱、陳勇夫婦、李貴彩等九人家屬在刑事拘留證上簽字。

望謨縣公安局惡警打電話要求周玉芬家屬交二萬元「保證金」即可保釋。當時萬家玉、柴瓊家中有八十多歲老母親、陳勇夫婦、王樹邛家中有一兩歲小孩無人照顧。直到同年六月二十八日,望謨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無罪釋放了萬家玉等八名法輪功學員,還有一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在貴州望謨縣公安局。

案例14、石屏縣李梅春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罰款、搶劫案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六日,石屏縣610、國保警察無任何理由、證據綁架了李梅春等四名法輪功學員。

◇李梅春,女,五十五歲,石屏縣人民醫院醫生。被綁架,後單位被罰款5000元取保回單位。

◇何惠瓊,女,五十五歲,石屏縣寶秀鎮醫生。被綁架,罰款3000元後回家。

◇鄭士英,女,六十六歲,石屏縣寶秀鎮鄭營村農民。被綁架、抄家,搶走現金500元。被關押一個月,又被監視居住。

◇王文偉,男,五十六歲,石屏縣個體戶。被綁架。

三、控告江澤民的合法權利被侵犯案

案例1、建水鄧輝控告江澤民被綁架判刑案

二零一五年六月,鄧輝向最高法、最高檢分別投遞了控告江澤民的控告狀。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從昆明回到老家看望年邁的父親。十月五日返回昆明時,他在建水火車站驗票時被警察無故攔截、搜身。警察雖一無所獲,但根據鄧輝臨時居住證的地址,跑到他昆明住處非法搜查,抄走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遂將鄧輝關進看守所。最後因為訴江案被綁架判刑六年。

案例2、瀘西縣三十名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被綁架、抄家、非法審訊迫害案

二零一六年十月至十二月九日為止,雲南省紅河州瀘西縣有三十多名訴江法輪功學員遭到國安、公安、派出所、社區、村委會等人員的綁架、抄家、非法審訊,按手印,滾手印,簽字,一法輪功學員不在家被強行開鎖抄家,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十天,現在這些學員已經全部回家。

四、一家多人同時被綁架迫害案例

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古今中外歷史上罕見的,不僅法輪功學員本身遭受到迫害,還牽扯連累到其家人一起被迫害。許多家庭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庭破裂,下面是我們收集到的十個家庭被迫害的情況。

案例1、建水縣江昆、朱德超、江潤麟一家三口被迫害案:

江昆,男、六十多歲;妻子朱德超,女,五十多歲,四川省榮昌縣人;女兒江潤麟,一九七八年四月生。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奧運」前夕江昆一家三口被昆明國保警察綁架。江昆被判刑一年半;妻子朱德超被判刑六年,女兒江潤麟被判刑三年。

案例2、建水縣孔慶黃、王伽月夫婦被迫害致死、勞教、洗腦案

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男,三十多歲。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孔慶黃到北京天安門為大法鳴冤,六月二十八日被公安帶回建水後,被再次關押在建水縣看守所,一進看守所孔慶黃就以絕食來抗議邪惡迫害,十多天後,惡警開始強行灌食、灌鹽水,導致孔慶黃喉管血管破裂出血,在建水縣醫院搶救無效去世。

王伽月,女,三十多歲,建水縣機關幼兒園教師,孔慶黃的妻子,她兩次到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2年。

案例3、建水縣法輪功學員彭文秀全家五口人被綁架迫害案:

彭文秀,女,六十九歲,建水西莊鎮農民。因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被建水國保大隊警察抄家,未修煉的兒子、兒媳及孫子被綁到公安局,遭到恐嚇訊問,被非法拘留三天才放回。六月五日,惡警又到紅河州石屏縣(距建水40公里)三女兒楊麗輝家抄家,把她綁到建水西莊派出所非法審訊一天才放回。六月六日又到在昆明市工作的二女兒楊麗華家抄家(未抄到任何資料),並將楊麗華綁回建水關押在看守所,後被判勞教二年。

受此事牽連,還有多個家庭被抄,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人被送到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迫害。

案例4、蒙自市黎明、劉燕夫婦被綁架判重刑案:

黎明,男,四十七歲,紅河州教育局教研室職工;妻子劉燕,女,四十七歲,紅河州水利局職工。夫婦倆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被蒙自縣及開遠市公安國保惡警綁架、抄家,隨後被判刑,黎明被非法判刑三年緩五年。劉燕被判重刑十年。

案例5、建水縣馬旭勇夫婦被迫害妻子朱麗芳被迫害致死案:

馬旭勇,男,一九六三年生,建水縣工商銀行業務部主任。二零零零年四月被綁架二十多天後放出。其妻朱麗芳同為建水縣工商銀行職工,一九六二年生,其丈夫被綁架後,在610及單位的巨大壓力下,導致朱麗芳舊疾復發去世。

案例6、個舊市雞街冶煉廠盧子毅、李鳳仙夫婦被迫害案例:

盧子毅:男,五十六歲,個舊市雞街冶煉廠退養職工。妻子李鳳仙,女,四十九歲,個舊市雞街冶煉廠退休職工。夫妻二人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夜被雞街公安分局惡警從家中綁架,抄走大法書籍及複印機一台,盧子毅被非法勞教兩年(監外執行),李鳳仙被非法勞教兩年。

案例7、蒙自縣李夕珠、鄒振英母女被迫害案例:

李夕珠,女,六十多歲;女兒鄒振英,三十多歲。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外出講真相時,被蒙自縣國保公安人員跟蹤,遭綁架,女兒當晚放出。李夕珠和另一名幫開車的駕駛員(未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在蒙自縣白露腳看守所。

案例8、建水縣劉文、楊麗文夫婦和母親李玉珍被迫害案:

劉文,男,一九六二年生,建水縣工商銀行紀檢監察室主任。二零零零年六月被建水惡警綁架勞教二年,送雲南省第二勞教所祿豐縣大平壩迫害。其妻楊麗文,女,建水縣工商銀行儲蓄所主任,一九六六年生,二零零零年八月中旬,被撤職綁架到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迫害,一同被綁架到洗腦班的還有楊麗文的母親李玉珍(已退休),約七十歲。

案例9、建水縣法輪功學員徐懷功、王鳳瓊夫婦被迫害案:

徐懷功,男,一九六零年生,建水縣工商銀行職工,二零零零年八月被綁架到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洗腦。妻子王鳳瓊,女,建水人,1964年生,建水縣工商銀行職工。二零零零年六月被綁架送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二年。

案例10、建水縣楊鸞英、劉月母子上訪被迫害案

楊鸞英,女,建水縣人,約六十歲,建水縣人民醫院退休職工,丈夫早亡,一人獨自撫養兒子。二零零零年六月與兒子劉愚(男,二十多歲,建水縣財政局職工)到北京上訪為大法鳴冤,母子倆在北京被建水惡警綁架回建水關押至8月中旬,隨後又被送到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迫害,直到九月份才放出

案例11、開遠市李俊青、陸薈屹夫婦被迫害案

李俊青,男,一九四七年生,雲南省開遠市滇南小龍潭發電總廠保衛科幹部。李俊青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外出旅遊,因身上攜帶法輪功真相資料在延吉被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長春飲馬河勞教所,同年十二月十七日剛從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回家的李俊青之妻陸薈屹突然接到該勞教所電話,告知李俊青因病四天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12、建水縣農民李保義、廖秀瓊夫婦被迫害案

李保義,男,家住建水縣臨安鎮陳官小寨村農民。妻子廖秀瓊遭多次抄家拘留、一次洗腦、一次勞教三年的迫害,從勞教所回來後,惡人多次到她家裏騷擾,二零零九年六月末,再次遭到610、國保大隊、陳官派出所、小寨村委會等惡人的再次抄家、關押十五天。後來廖秀瓊被迫離家出走。由於邪惡不斷騷擾,丈夫李保義在巨大的壓力打擊下含冤離世。

案例13、個舊市張士林、張公勤夫婦及女兒張藝瑩被綁架關押、判重刑案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紅河州國保大隊與個舊市、開遠市、蒙自市、建水縣國保大隊與昆明市國保大隊在昆明同時綁架了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個舊市張士林、張公勤夫婦及女兒張藝瑩同時被綁架,非法抄家、搶走大量物品。張士林、張公勤夫婦各被判刑七年,女兒張藝瑩被關押。

案例14、開遠市王春梅及兒子、丈夫和妹妹被勐臘縣武警綁架案

王春梅,女,五十二歲,紅河供電局職工。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她和丈夫帶著即將出國留學的兒子和家人一起去西雙版納州旅遊。在勐臘縣望天樹公園旅遊時,王春梅用真相幣被人惡意舉報,被武警綁架。王春梅的兒子、丈夫和妹妹後被放回,王春梅被關押。

案例15、建水縣曾繼禹夫婦被綁架關押迫害案

曾繼禹,男,雲南省紅河州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四月起,建水縣委書記白髮堂組織縣六一零辦等單位,對建水縣堅修大法的大法弟子發動了大規模迫害。大法弟子曾繼禹夫婦被綁架、抄家,並被拘留於看守所迫害。

案例16、彌勒縣餘光明、陳文華夫婦被綁架判刑案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二日,餘光明(男)、陳文華(女)夫婦到江邊農村講真相,發真相資料,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並交到彌勒「610」之後陳文華被非法判刑四年,餘光明被判刑五年。

案例17、個舊市楊膳瑋和丈夫被綁架搶劫案

楊膳偉,女,六十九歲,雲南錫業公司供水廠退休職工,退休後到昆明市東郊大石壩居住。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左右,八個當地公安便衣警察突然闖入楊膳瑋女士家中搶劫,綁架了楊膳瑋夫婦。

案例18、李瓊芬與邰榮昌夫婦長期被騷擾監視居住,女兒邰燕、邰惠姐妹被勞教、判刑案

李瓊芬,女,六十八歲,雲南省紅河州大法弟子,勐臘縣醫院護士,已退休。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一家人遭多次騷擾、威脅,監視居住。女兒邰燕、邰惠被勞教、判刑;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李瓊芬被蒙自縣雨過鋪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丈夫在迫害中含冤去世。

案例19、開遠市陳勇夫婦被綁架案

陳勇,男,年齡未知,開遠市法輪功學員。陳勇夫婦與萬家玉、柴瓊、那生瓊、王樹邛、周玉芬、付毅凱、李貴彩(三男六女),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到貴州平塘看「藏字石」。路經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謨縣,被望謨縣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

案例20、建水縣醫院退休職工楊鸞英與兒子劉愚到北京上訪被綁架關押、洗腦迫害案:

楊鸞英,女,約六十多歲,建水縣人民醫院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六月與兒子劉愚(二十多歲),建水縣財政局職工)到北京上訪為大法鳴冤,母子倆在北京被建水惡警綁架回建水關押至八月中旬,被送到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楊鸞英二零零二年八月因向世人講真相,再次被綁架、非法勞教3年。

五、經濟手段迫害案例(經濟上阻斷)

中共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的另一種惡毒手段「經濟上阻斷」。就是截斷經濟來源,以各種方式:如搶劫電腦、打印機、照相機、攝像機、汽車等私人貴重物品財物;罰款,少則幾百元,多則上萬元;剋扣工資、退休金、降級、獎金;逼迫退養、退職,重則開除公職,解除勞動合同;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在職的一律開除公職,取消一切福利待遇,包括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並失去養老金,退休的一律停發退休工資;被非法勞教的停發工資或退休工資,只發一點生活費,勞教回來也只發給百分之八十左右的工資或退休工資;進洗腦班被迫害後,610辦一般按每人五千元收取洗腦費(由單位交給610後,有的又被單位從工資中扣回)。以紅河州建水縣為例,610、公安和一些邪黨人員積極參與迫害大法及法輪功學員,綁架30多名法輪功學員到看守所、洗腦班,10多個家庭遭抄家洗劫,數個單位被勒索現金合計50多萬元以上,有法輪功學員的單位都被逼交保證金1萬至數萬元不等。以下是部份法輪功學員遭經濟迫害的案例。

(一)被搶劫罰款案例

案例1、鄧輝被勒索罰款6萬元案

鄧輝,男,三十多歲,建水縣岔科鎮阻塘子村人,在昆明打工。二零一五年因為訴江案被綁架判刑六年,

被法院勒索罰金六萬元(國保警察扣了鄧輝的一張存有五萬多塊錢的銀行卡)。

案例2、蒙自市萬秀芬被搶劫500元案

萬秀芬,女,六十多歲。二零零二年一月與另兩名法輪功學員外出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草壩鎮看守所,其家人被交了5000元罰款。萬秀芬被非法勞教3年,所外執行。後錢只退回4500元。

案例3、蒙自市劉鳳美被搶劫500元案

劉鳳美,女,四十多歲。二零零二年一月與萬秀芬等人外出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草壩鎮看守所,其家人被迫交了5000元罰款。劉鳳美被非法判1年半勞教,所外執行。後來錢只退回4500元。

案例4、蒙自市劉淡華被搶劫500元案

劉淡華,女五十歲左右。二零零二年一月與萬秀芬等人外出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在草壩鎮看守所,當晚被四名惡警拳打腳踢。家人也被交了5000元罰款。被非法判1年半勞教,所外執行。後來錢只退回4500元。

案例5、金平縣楊義學被敲詐勒索11000元案

楊義學,男,家住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被警察入室搶劫、綁架,向家人敲詐勒索11000元,被非法關押到金平縣拘留所迫害12天。

案例6、金平縣揚芬被敲詐勒索11000元案

揚芬,女,四十七歲,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職工醫院醫生,二零零八年七月被警察入室搶劫、綁架,被非法關押到縣拘留所迫害12天。被縣「610」敲詐勒索10000元、縣公安局勒索1000元後放出。

案例7、金平縣冷樹琴被敲詐勒索1000元案

冷樹琴,女,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職工,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金平縣公安局徐福清、何玉傑、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綁架併入室搶劫,向其家人敲詐勒索1000元。

案例8、金平縣林秀英敲詐勒索1000元案

林秀英,女,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職工,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金平縣公安局徐福清、何玉傑、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綁架併入室搶劫,搶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向其家人敲詐勒索1000元。

案例9、開遠市周玉芬被敲詐勒索20000元所謂「保證金」案

周玉芬,女,年齡未知,開遠市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到貴州平塘看「藏字石」。被貴州望謨縣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被勒索20000元「保證金」。

案例10、金平縣李慧珍被敲詐勒索2000元

李慧珍,女,一九三九年五月生,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七隊退休職工。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金平縣公安局徐福清、何玉傑、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綁架敲詐勒索2000元。

案例11、個舊市楊桂芳被抄家搶劫現金10000元案

二零一二年楊桂芳被個舊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抄家,國保警察搶走現金一萬多元,非法關押十五天;

案例12、石屏縣李梅春被罰款5000元案

李梅春,女,五十五歲,石屏縣人民醫院醫生,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被綁架,單位被罰款5000元。

案例13、石屏縣何惠瓊被罰款3000元案

何惠瓊,女,五十五歲,石屏縣寶秀鎮醫生。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被綁架,被罰款3000元。

案例14、石屏縣鄭士英被抄家搶走500元現金案

鄭士英,女,六十六歲,石屏縣寶秀鎮鄭營村農民。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四日被綁架抄家,搶走現金500元。

(二)被解除勞動合同(開除公職)案例

案例1、彌勒縣錢淑芳被單位開除,搶劫大法書籍、打印機、數字接收機、電子書、Mp3等案

錢淑芳,女,雲南省彌勒縣巡檢司發電廠職工。二零零六年三月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舉報被綁架,被單位開除,不發生活費。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2點多,其丈夫上班後,錢淑芳被建水、開遠、彌勒三市縣國安便衣闖入家中非法抓捕,並搶走大法書籍、打印機、數字接收機、電子書、Mp3等,被關押在建水看守所。

案例2、開遠市戴盆順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案

戴盆順,男,一九五一年出生。雲南省開遠市解放軍化肥廠合成車間職工。二零零一年二月起單位就單方面與戴盆順解除合同,提級、晉職等都受到影響。為了生活,出去打工,也被警察干擾雇主,無法正常工作,四處流落。

(三)扣發工資、退休金、獎金、降級案例

案例1、個舊楊天宏被扣發工資只給生活費案

楊天宏男,四十四歲,紅河供電局職工。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被強制到茶山果站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三年八月,再次被個舊市「610」強制到白雲山莊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在個舊鄢棚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個舊市金湖派出所綁架、在個舊市看守所關押迫害一個月,回家後單位繼續施加壓力,楊天宏不「轉化」,不寫所謂保證,堅持真善忍修煉,遭到經濟上的迫害,每月只發200至300元生活費至今,妻子因承受不了被迫離婚。

案例2、個舊市張桂仙被停發退休金案

張桂仙,女、個舊市磷肥廠工人。二零零三年講真相時被惡徒跟蹤,被迫離家出走一年多,直到二零零四年才回家。磷肥廠於二零零五年起就已停發了張桂仙的退休工資,造成其家人生活困難。

案例3、開遠市王玉田被扣發工資、獎金、降級迫害案

王玉田,女,四十七歲,雲南省天化國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紅磷分公司電氣工程師。曾在開遠市看守所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拘留期滿後,回到原單位上班。被單位行政記大過處分,並停發兩個月的效益工資及年中、年終獎,同時調離原部門工作(也就是從電氣工程師降職降為一般操作工)。並要挾王玉田如再堅持修煉法輪功,就將解除勞動合同。

案例4、開遠市楊松青被剋扣一年慰問金案

楊松青,女,五十九歲,雲南省天化國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紅磷分公司職工。被綁架關押在開遠市看守所(開遠市場靈泉東路街心花園旁)非法行政拘留15天,拘留期滿回家後,原單位取消了她一年的慰問金作為處罰。

案例5、付豫楷被撤職、降級案

付豫楷,男,一九六一生,雲南省紅河供電局職工。從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七年,單位領導曾先後20多次勸說他放棄修煉,由於付豫楷堅持信仰,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單位以拍賣焦化廠轉賣為由,將他撤職,工資降級。同時工作、生活都受到監視。

案例6、個舊市王春梅被扣發丈夫工資案

王春梅,女,一九六三生。雲南省紅河供電局職工。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五月三十一日被開遠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後被非法判勞動教養1年(所外執行)。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又被監視居住半年;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三十一日被強行綁架到開遠市植物園洗腦班。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單位通知給兩個月的轉化時間,如不放棄信仰就解除勞動合同。並安排丈夫做所謂的轉化工作,期間算事假,剋扣丈夫的工資。

案例7、建水縣江潤麟被從母親工資扣除不合理費用數千元案

江潤麟,女,二十多歲,無業。二零零零年七月到北京上訪,被建水惡警綁回建水後,將來去的飛機票等費用數千元,全部拿到江潤麟的母親朱德超(當時還被關押在縣看守所)所在單位縣工商銀行報銷,後單位又從朱德超工資中扣回。

案例8、建水縣楊鸞英被扣減退休工資80%案

楊鸞英,女,六十多歲,建水縣人民醫院退休職工,二零零五年八月從勞教所回來後,單位不發給退休工資,只發一點生活費,後來在楊鸞英向上級反映要求下,直到現在也只發給退休金的百分之八十左右。

案例9、建水縣李亞萍被扣發工資案

李亞萍,女,六十歲,建水縣中醫院退休職工,二零一零年十月被判刑四年送雲南女二監,被拒收,回到家中後,從二零一一年二月起被停發退休工資。

案例10、彌勒縣陳文華被綁架判刑扣發工資案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二日,餘光明(男)、陳文華(女)夫婦到江邊農村講真相,被綁架、判刑,陳文華單位扣了她全部工資至今不發。

(四)搶劫汽車、電腦、打印機等物品案例

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抄家,搶劫的私人財物有記錄的有汽車1輛、電腦19台、打印機3台、刻錄機4台、手機4部、u盤12個、mp3 11個、mp4 1個、VCD1台、金項鏈1條、金戒指1個以及現金和真相幣無數、書籍、光碟、法輪功資料無數。

案例1、個舊市陳堯被抄走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電腦、汽車等案

陳堯,男、五十多歲。原個舊一中教師(已退職),在二零零一年因複印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電腦、汽車等,被非法判刑3年。

案例2、楊麗文、王暉、馬旭勇電腦、刻錄機、現金被搶劫案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原銀行職工楊麗文、王暉、馬旭勇被建水縣國保大隊徐衛東等人非法搜查和搶劫。國保大隊徐衛東等搶走楊麗文剛買的筆記本計算機和其它私有財產和現金,搶走王暉和馬旭勇夫婦刻錄機、新買筆記本計算機和現金。

案例3、蒙自市馬國忠計算機器材和許多大法書被搶劫案

馬國忠、男,四十歲左右,蒙自縣高家寨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被警察綁架,惡警去了五十多人,搶走了計算機器材和許多大法書,被非法判刑四年。

案例4、個舊市楊膳偉電腦、打印機、VCD、現金四百元金項鏈、金戒指等被搶劫案

楊膳偉,女,六十九歲,雲南錫業公司供水廠退休職工,退休後到昆明市東郊大石壩居住。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左右,八個當地公安便衣警察突然闖入楊膳瑋女士家中,搶走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VCD一台、mp3八個、mp4一個、刻錄機一台、移動硬盤一個、U盤四個、手機一部、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和身份證、銀行儲蓄存摺、工資卡、家中所有現金四百元(包括家人收藏的紙幣),金項鏈、金戒指、愛心卡等大量私人財物,而且沒有留下任何收據。

案例5蒙自市余豔萍電腦、MP3、手機、電腦主機箱等被搶劫案

余豔萍,女,七十多歲,昆明大法弟子。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蒙自法輪功學員劉鳳梅,女,四十八歲。在家被綁架抄家;余豔萍被非法抄家,抄去筆記本電腦一台、MP3兩個、手機一部、大法書及資料無數,還有她孫子的電腦主機箱一個。

案例6、個舊市張世寧、張公勤電腦、法輪大法書籍等物品被搶劫案

張公勤,女,六十一歲,原個舊市百貨大樓職工(已退休)。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個舊市國保大隊謝英(音)、錢旺生(音)、舒雲峰(音)等人對張士林、張公勤住宅進行非法抄家,非法抄走電腦、法輪大法書籍等物品。

案例7、建水縣梁炳仙mp3及真相幣被搶劫案

梁炳仙,女,七十三歲,建水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在去鄉下講真相的過程中,梁炳仙老人被惡人構陷,和法輪功學員李鳳仙一起,被警察綁架,同時被非法抄走大法書籍、光盤、mp3及真相幣、護身符等物品。

案例8、彌勒縣餘光明電腦等物品被搶劫案

餘光明,男,七十一歲,紅河州彌勒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二日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抄走全部法輪功書籍、光盤和學習資料,電腦一台。

案例9、個舊市沈紹清電腦、打印機、刻錄機等上萬元的機器被搶劫案

沈紹清,女,六十九歲,個舊市三零八隊退休教師。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早上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惡警跟蹤到家綁架。並把個人財產:電腦、打印機、刻錄機等上萬元的機器搶走。

案例10、建水縣江潤麟電腦等財物被搶劫案

江潤麟,女,三十二歲,江潤麟於二零零一年一月(過年前兩天)因上街講真相被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區分局惡警綁架抄家,抄走大法書籍、電腦等財物,被非法勞教二年。

案例11、開遠市王春梅電腦、U盤、手機被搶劫案

王春梅女,五十二歲,紅河供電局職工。二零一二中秋節,王春梅被國保警察非法抄家搶走台式電腦2台、筆記本電腦2台、U盤7個、手機2部、大法書、資料等。

案例12、開遠市崔玲電腦被搶劫案

崔玲,女,五十歲,紅河州開遠市解化廠技校老師。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綁架,搶走兩台電腦、大法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以及真相資料和耗材。

(五)強迫買斷工齡案例

案例1、建水縣馬旭勇被強迫買斷工齡離職案例

馬旭勇男,建水縣工商銀行業務部主任,經濟師。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開始,由於不放棄信仰被單位撤職下放到儲蓄所坐櫃,被監視工作。後被單位強迫買斷工齡離職,失去經濟來源。

案例2、建水縣劉文被強迫買斷工齡離職案例

劉文,男,建水縣工商銀行紀檢監察室主任,大專文化,經濟師,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開始,由於不放棄信仰被單位撤職下放到儲蓄所坐櫃,被監視工作。後被單位強迫買斷工齡離職,失去經濟來源。

案例3、建水縣王暉被強迫買斷工齡離職案例

王暉,女,五十五歲,建水縣工商銀行辦公室文秘員。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開始,由於不放棄信仰被單位撤職,後被單位強迫買斷工齡離職,失去經濟來源。

案例4-5、建水縣王鳳瓊與丈夫徐懷功被強迫買斷工齡離職案例

王鳳瓊,女,大專文化,經濟師,建水縣工商銀行信貸員。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開始,由於不放棄信仰和丈夫徐懷功一起被單位撤職下放到儲蓄所坐櫃,被監視工作。後被單位強迫買斷工齡離職,失去經濟來源。

建水縣工商銀行副行長江毓鴻多次公開在職工大會上說:由於你們煉法輪功,單位應得的先進及獎金沒了,還被縣610及國保大隊要去二十多萬元等。

六、遭關押、勞教、判刑、酷刑多種迫害的典型案例(肉體上銷毀)

在紅河州政法委、州「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的直接指揮和操控下,紅河州公、檢、法、司、法制辦司法體系,採取非正常手段,超越憲法和法律,對各市、縣報來的抄家、拘留、洗腦、勞教、判刑人員名單,全部批准進行迫害,法外施法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包括竹籤扎入手指、毆打、「禁閉」、「嚴管」長時間坐小凳子(進入女二監的大法弟子不轉化的都被「禁閉」罰坐在小凳子上,)、戴腳鐐手銬、野蠻灌食、關鐵籠等等酷刑折磨迫害,以下是收集的遭受到關押、勞教、判刑或遭受酷刑折磨多種迫害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案例。

案例1、個舊市戴金蘭被勞教、竹籤扎入手指酷刑案:

'酷刑演示:竹籤扎入手指'
酷刑演示:竹籤扎入手指

戴金蘭,女,六十五歲,個舊市雞街冶煉廠退休職工。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在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非法勞教1年。在個舊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戴金蘭由於不配合邪惡審訊,惡人用竹籤戳入她雙手的食指、中指,大拇指,逼她按手印,戴金蘭不從,惡人就用她的臉代替手按手印,弄得她滿臉都是紅色印油。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戴金蘭到建設路明珠小區發真相日曆給社區范主任,她不要。一月三十一日早十點三十分,儲運社區警察和610的一男四女(其中一個女的姓林,一個叫段蘊柯),闖入戴金蘭家裏,搶走法輪大法書籍,一百六十元的真相幣和兩、三百元的生活費。警察在綁架戴金蘭的路上,三個警察當著戴金蘭兒子和兒媳婦以及路上把戴金蘭按翻在地毆打,把戴金蘭推上車後又繼續毆打,致使戴金蘭太陽穴腫大,發烏發青,兩眼充血。

案例2、個舊市萬喬英被兩次關押、判刑5年、遭「禁閉」強迫注射不明藥物案

萬喬英,約五十九歲,個舊市大屯鎮一村居民,因修煉法輪大法,曾兩次被非法關押。二零零四年一月,萬喬英被非法關押近十個月後才釋放。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上午12點左右,萬喬英第二次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

在省女二監萬喬英被四個「包夾」(判死緩刑及無期徒刑的毒犯)看守不讓煉功,長期被罰站、長期關「禁閉」,被關押在稱做「黑洞」的小號裏,她曾被綁成「大字形」強行注射不明藥劑,惡警還在飯中加入不明藥物,讓人用勺子撬開萬喬英的牙齒強行灌藥。

'酷刑演示:強行注射不明藥劑'
酷刑演示:強行注射不明藥劑

二零零七年二月,萬喬英家人在相隔半年後被「610」通知到監獄探監。親人看到萬喬英已被迫害的身體極度虛弱,是由兩名犯人架著出來,已不能說話了。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省女子第二監獄通知家屬把萬喬英接回家。

案例3、建水縣馬旭勇被綁架洗腦、判刑九年、野蠻灌食,其妻子迫害致死案

馬旭勇,男,一九六三年生,建水縣工商銀行業務部主任。二零零零年四月被綁架二十多天後放出。其妻朱麗芳同為建水縣工商銀行職工,其丈夫被綁架後,在610及單位的巨大壓力下,朱麗芳被逼寫了「三書」,導致舊疾復發,最終轉為癌症。在治療的一年半時間裏,邪惡並未停止迫害:如有一次要按時間到昆明化療,「610」不讓去,說是怕人跑了(實際上人走路都困難了),最後單位在人員萬分緊缺的情況下,派出兩名職工跟到200多公里外的昆明醫院,全天24小時監視,才得以入院治療。在家期間,多次被國保大隊、縣610辦、居委會相關人員半夜三更非法入室騷擾。迫害和騷擾最終導致朱麗芳病情惡化去世。

馬旭勇二零一二年被綁架判刑九年,關押在省一監獄,先在五監區,以絕食抵制迫害,警察以灌食為名對他殘酷折磨。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二零一五年調入三監區。繼續在隔離禁閉室遭受同樣的迫害。現仍關押在省一監。

案例4、建水縣鄧輝被綁架洗腦1次、拘留2次、勞教2次、判刑六年案

鄧輝,男,三十多歲,建水縣岔科鎮阻塘子村人,在昆明打工。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鄧輝和昆明八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到雲南省委上訪請願,被昆明市公安綁架,拘留十天後放出。

二零零零年七月到北京國務院信訪辦上訪,被非法帶到雲南省駐京辦關押兩天後,由昆明市五華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楊晨等到北京帶回,非法關押在五華看守所一個月。

二零零四年七月,鄧輝因給有關部門寫申訴信、送真相光盤被綁架到建水縣民兵基地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七日被建水縣惡警綁架、抄家,再次被判勞教二年。

二零零一年七月,被昆明盤龍區看守所綁架、抄家,被判勞教二年,被延期勞教八個月後,於二零零四年四月送回建水原籍監視居住,在家務農。

二零一五年六月,鄧輝向最高法、最高檢分別投遞了控告江澤民的控告狀。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從昆明回到老家看望年邁的父親。十月五日返回昆明時,他在建水火車站驗票時被警察無辜攔截、搜身。警察雖一無所獲,但根據鄧輝臨時居住證的地址,跑到他昆明租處非法搜查,抄走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遂將鄧輝關進看守所。鄧輝被非法判刑六年,並勒索罰金六萬元

案例5、蘇瓊波被洗腦、勞教2年、判刑八年案

蘇瓊波,女,四十八歲,個舊市工商銀行職工(已退職)。蘇瓊波在二零零二年因貼「法輪大法好」真相粘貼,被不明真相的人告發,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非法勞教二年。並被逼脫離單位。

二零零九年二月五日蘇瓊波被個舊市國保大隊帶走問話半天後放回。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早9點左右,個舊市國保大隊惡警:段蘊珍(女)、謝英(女)、趙漢民(男)等人非法衝入家中將蘇瓊波綁架,後秘密非法判刑八年。

案例6、楊天宏被2次綁架洗腦、關押1次、妻子離婚案

楊天宏,男,四十一歲,紅河供電局職工。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楊天宏被強制到茶山果站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三年八月,被個舊市「六一零」強制到白雲山莊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在個舊鄢棚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個舊市幾金湖派出所綁架,關押一個月,回家後,單位繼續施加壓力,每月發二百至三百元生活費至今,妻子承受不住被迫離婚。

案例7、謝蔓華被綁架洗腦、流離失所、判刑三年案

謝蔓華,女,年齡未知,個舊市群眾藝術館職工。二零零一年三月,個舊市610舉辦洗腦班,謝蔓華因堅信真善忍,不放棄信仰,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零三年在湖南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告發,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8、王宇中被綁架洗腦、關押、判刑七年案

王宇中,女,四十六歲,個舊市五交化公司職工。王宇中在二零零二年五月因貼「法輪大法好」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非法關押三天後放回。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被強迫到茶山果站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十一日個舊市惡警,在原個舊市「六一零」主任陳永奇、雷波(現為主任)等惡人的策劃下分別綁架了王宇中、董銘祖,後王宇中被非法判刑七年。

案例9、何蓮春被2次非法判刑共十七年,被毆打、戴鐐、緊閉、嚴管、野蠻灌食上百次、干擾接見案

何蓮春,女,四十六歲,雲南省蒙自縣文瀾鎮高家村農民。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凌晨,何蓮春與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在蒙自城區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跟蹤,一起被綁架抄家並非法判刑七年,當時女兒才一歲。

二零零九年何蓮春被關押在蒙自縣看守所期間,由於不認罪,不配合警察,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看守所警察掌嘴巴,拽著頭髮往牆上撞、被加戴10公斤重鐐達一個月。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何蓮春被送入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關押在六監區期間,嚴管達五年多,期間被罰坐「小小凳子」(她坐的小凳子與眾不同,只有長約20多公分,寬約6公分多),不准洗澡、洗衣,一天只給一瓶水(500ml),長時間(近一年)不得上衛生間,而且經常遭到包夾的毆打,穿「緊束衣」,兩次被開批鬥會,何蓮春進行了二十多次絕食抗議,遭到上百次野蠻灌食、灌藥,飯食裏投放不明藥物,十年中何蓮春只買過20多元的鹹菜食品,有很長時間連衛生紙都不讓買,不得通信、不得會見家人,蒙自市610主任還多次到監獄進行騷擾,由於長期插胃管灌食,導致何蓮春口腔、鼻腔粘膜潰爛、長期胃痛、吐血,被折磨的導致兩次病危,全口牙齒鬆動,一顆門牙和一顆大牙脫落,胃腸功能紊亂,不能吃刺激食物,精神和健康受到極大的摧殘傷害。

'酷刑示意圖:坐小小凳子'
酷刑示意圖:坐小小凳子

「610」還逼迫何蓮春與丈夫離婚,並讓其丈夫與某女子結婚,家產和孩子都歸丈夫所有。

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何蓮春由於絕食三個多月,每天遭受惡警從鼻孔灌食,身體出現許多病症,被送到「監獄中心醫院」下病危通知,家人才得以第一次探視何蓮春。

'酷刑示意圖:野蠻灌食'
酷刑示意圖:野蠻灌食

二零一二年,何蓮春因不認罪不准上廁所,何蓮春只能每天晚上上廁所,白天她就不喝水、不喝湯。有一次天很冷,何蓮春尿憋不住,只有尿在褲子裏焐乾,還有一次憋不住尿,她尿在裝垃圾的撮箕裏,被包夾犯徐紅英(上海人,吸毒犯)看到,將她打倒在地,並把頭按到尿裏,還用穿皮鞋的腳使勁踢她,導致臀部全部青紫沒有一塊好的。

一天下午,何蓮春憋不住尿了,就衝進廁所,還沒有尿,就被五大三粗的包夾徐紅英當著警察的面,像老鷹抓小雞一樣(因為何蓮春個子弱小)拖到走廊上打,並用腳踹,並且用曬著的膠鞋打頭、臉和身上。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上午家人會見何蓮春時看到她滿臉的傷,何蓮春訴說:「她們給我強行灌食,用比嘴巴大幾倍的大勺子塞進嘴巴,插至喉嚨灌食,那個大勺子是監獄特製的,喉嚨都插爛了,十日開始每天都灌三次,一天吐血好幾次。」

大概在二零一四年一天晚上,一個包夾在紙上寫了侮辱大法、侮辱大法師父的一些話貼在牆上,何蓮春就把貼的紙撕下來,隨後遭到幾個包夾一擁而上拖到地上腳踢手打,她大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有個包夾就用枕頭捂住她的頭,使她氣都喘不過來。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何蓮春的妹妹帶著女兒到達監獄會見室要求會見何蓮春,監獄不讓會見,原因是何蓮春前次會見時洩露了很多監獄的秘密。

案例10、錢淑芳被綁架勞教三年、判刑五年案

錢淑芳,女,年齡未知,開遠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六八日錢淑芳曾被開遠市公安局綁架,關押在開遠市看守所,後被判非法勞動教養三年(所外執行)。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錢淑芳被紅河州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沒有給家屬判決書,只是口頭通知家人說錢淑芳被判刑五年,家人時常受到騷擾。

案例11、戴盆順被綁架洗腦、勞教二年、二次判刑案

戴盆順,男,六十多歲,開遠市解化廠合成車間職工。二零零一年二月被綁架,同年八月十一日被非法判刑3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三監區。後又再次被非法勞教2年,被關押在祿豐縣大坪壩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六大隊。二零零一年二月起單位就單方與戴盆順解除合同,造成他生活十分艱難;同時手機、行蹤都受到嚴密監控,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家人和親朋好友均受到非法牽連,提級、晉職等都受到影響。為了生活,出去打工,也被警察干擾雇主,無法正常工作,四處流落。

二零一二年五月五日,開遠市國安大隊長徐永平帶領惡警非法闖入法輪大法學員李啟鵬和戴盆順家,進行了非法抄家,並且將二人綁架到開遠市看守所。戴盆順被判刑七年。

案例12、張鳳琴被五次暴力綁架、關押、洗腦案

張鳳琴,女,年齡未知,雲南省紅河州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建水610和公安對在紅河州警校參加警銜晉升學習培訓的普洱縣警察、法輪功學員張鳳琴進行暴力搜查,搶劫《轉法輪》大法書一本,當日強行押至建水縣公安局進行非法訊問迫害。隨後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零零五年六月以及近期多次遭普洱縣610、惡警迫害。

案例13、田雲波上訪被關押、洗腦、家人被騷擾、男友離開案

田雲波,女,年齡未知,綠春縣大水溝鄉中心小學教師。二零零零年七月初,田雲波與江潤麟,第二次踏上了進京上訪的列車,到了天安門,目睹了在京城上訪的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被警察拳打腳踢,強行拖上警車,天安門廣場四週布滿了密密麻麻的警車,便衣、特務隨處可見。田雲波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建水縣610、公安和綠春縣公安、教育局有關人員到北京的一個地方駐京辦事處的地下室將田雲波帶回綠春縣看守所。後來,還叫來了她的父親、弟弟和三叔勸說(費用自理)。從北京帶她回來的車費從她工資裏扣除,合計大概三個月的工資,只開了一張簡單的收條。因煉法輪功,田雲波按規定推遲一年轉正工作。

二零零一年三月初至中旬,有關人員強行將田雲波綁架到個舊市茶山果站洗腦班,在洗腦班強迫聽看誣蔑大法的錄像,錄音;聽蔡朝東演講誹謗師父和大法的報告;邪悟學員幫教轉化;強迫寫心得體會揭批、誹謗大法;每個學員都有兩個包夾人員寸步不離的守著,不經同意不准許與任何人講話;學員不得離開洗腦班私自活動。

建水縣公安、610夥同村裏的隊長等人員,曾幾次半夜三更到田雲波母親家裏非法搜查、恐嚇年邁的父母親,使家人和鄰里不得安寧。並且威脅其男朋友如果與田雲波結婚就開除或降職,導致多年的戀人分手。綠春縣教育局還逼迫她的父親寫「保證」,株連親人精神和經濟上受到很大的損失和折磨。

案例14、雲南錫業公司供水廠退休職工楊膳偉被綁架、毆打假牙脫落、首飾等財物被搶劫案

楊膳偉,女,六十九歲,雲南錫業公司供水廠退休職工,退休後到昆明市東郊大石壩居住。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六日被個舊市公安局、個舊610、雲錫供水廠保衛科非法抓捕並拘留,楊膳瑋回家後繼續被個舊市公安局非法監視居住。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左右,八個當地公安便衣警察突然闖入楊膳瑋家中,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也沒有講明任何理由就抄家,搶走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VCD一台、mp3八個、mp4一個、刻錄機一台、移動硬盤一個、U盤四個、手機一部、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和身份證、銀行儲蓄存摺、工資卡、家中所有現金四百元(包括家人收藏的紙幣),金項鏈、金戒指、愛心卡等大量私人財物,而且沒有留下任何收據,同時將楊膳瑋和丈夫綁架到派出所,隨後將其丈夫釋放。而楊楊膳瑋關押在官渡區看守所,楊膳瑋在被關押五個多月後被所謂「取保候審」。

'酷刑演示:拖拉'
酷刑演示:拖拉

楊膳瑋在被送看守所時不配合(不上警車),被警號014989(男)、015196(男)和015779(女)的三個惡警,一個將楊膳瑋雙手抓住使勁向後扭,向上提;一個按楊膳瑋的頭扭脖子;一個拉拽著雙腳猛的往警車上硬塞,致楊膳瑋的身體、頭部被碰撞兩眼發黑,看不清東西,脖子被扭後呼吸都感覺困難,胸部被撞碰後像刀扎樣劇痛。到看守所後被七、八個被羈押的人員將其拉扯著抬進監室。進監室後看守警察要楊膳瑋穿獄服,她不配合,警察就叫羈押人員將楊膳瑋按在地上強行脫衣褲,導致楊膳瑋內衣褲被撕爛。

'酷刑演示:毆打'
酷刑演示:毆打

在看守所期間,由於受到不公對待,致使楊膳瑋固定假牙的一顆下牙齒掉落,隨後又掉了一顆上牙,整個下牙鬆動,引起進食困難,後導致了腹瀉等消化道症狀,體質越來越差。進看守所時經醫院檢查身體健康的楊膳瑋,三個月後經醫院檢查卻出現了高血壓、心臟病、肺部有病,並且出現了記憶力下降,失眠、痴呆、雙耳嚴重失聰、四肢活動障礙,生活不能自理等病狀。

案例15、羅芳被綁架、罰款、搶劫、判刑案

羅芳,女,一九六九年六月生,漢族,建水縣人,大專文化,教師,家住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一隊,是農場學校教師,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因講大法真相被金平縣公安局綁架,並被罰款二百元。

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金平縣公安局徐福清、何玉傑、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綁架併入室搶劫,劫走自用的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羅芳被非法判刑八年。羅芳關押在省女二監期間被長期坐小凳子(每天16小時)身子不能動,移動就要遭包夾謾罵,每天只能上四次廁所,給一瓶水,限制購買食物。

'酷刑演示:坐小凳子'
酷刑演示:坐小凳子

案例16、劉燕被四次綁架、勞教2年、判刑10年

劉燕,女,四十七歲,個舊市人,大學文化,紅河州水利局公務員,紅河州原法輪功輔導站站長。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被蒙自市及開遠市惡警綁架,這已經是劉燕第四次被綁架,隨後被紅河州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十年。現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被嚴管長期(每天16小時)坐小凳子,每天只能上四次廁所,給一瓶水(500ml),限制購買生活用品。現劉燕僅剩七十多歲的癱瘓父親及年邁母親在家,女兒在外讀大學,導致生活很困難。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被公安非法抄家,關押。

二零零零年四月遭個舊市「六一零」及市國安綁架、抄家,送至個舊市看守所關押迫害一個月後放回。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在建水縣講真相被誣告,被建水惡警綁架關押於建水看守所,後被紅河州公安局鐘崇富帶七、八個惡警帶回蒙自家中非法抄家後勞教二年,關押在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案例17、董銘祖被綁架、關押、洗腦、判刑七年

董銘祖,男,四十七歲,個舊雞街冶煉廠工人。董銘祖曾經於二零零零年四月因不放棄真善忍信仰,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個舊市「六一零」及市國安綁架、抄家,送至個舊市看守所關押迫害一個月後放回。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被綁架,被紅河州中級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年。「六一零」人員又串通監獄不許家人探望,無理要挾親屬要先得到「六一零」允許才能接見。

案例18、王宇中被綁架、抄家、關押、洗腦、判刑7年

王宇中,女,四十七歲,個舊市五交化公司工人。王宇中曾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因貼「法輪大法好」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並被非法關押三十天後放回。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又被強迫到個舊茶山果站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被綁架,關押在個舊市大屯看守所。隨後被紅河州中級法院秘密判重刑七年。「六一零」人員又串通監獄一起迫害王宇中,不許家人去監獄探望,無理要挾親屬要先得到「六一零」允許才能接見。

王宇中被非法關押期間,她的丈夫迫於邪黨「六一零」的壓力,被逼與其離婚。

案例19、王春梅被五次關押、洗腦、搶劫財物、家人受牽連案

王春梅,女,五十二歲,紅河供電局職工。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被綁架關押在開遠市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勞動教養1年(所外執行)。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又被監視居住半年;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三十一日被強行綁架到開遠市植物園洗腦班。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單位通知給兩個月的轉化時間,如不放棄信仰就解除勞動合同。並安排丈夫做所謂的轉化工作,期間算事假,剋扣丈夫的工資。

二零一二中秋節,王春梅給單位領導寫了一封信,並附帶上幾份真相資料,想讓領導明白真相,被單位領導誣告,被綁架、抄家,搶走台式電腦2台、筆記本電腦2台、U盤7個、手機2部、大法書、資料等。9天後被放回,被監視居住,電話被竊聽。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她和丈夫帶著即將出國留學的兒子和家人一起去西雙版納州旅遊。在勐臘縣望天樹公園旅遊時,用真相幣被人惡意舉報。被幾個武警綁架。被當地警察抄家,開遠市的家也被同時抄。隨後被關押。

案例20、個舊市大屯鎮萬家寨村農民徐惠瓊兩次被綁架、關押、勞教、搶走現金10000元、公公憂鬱去世案

徐惠瓊,女,四十四歲,個舊市大屯鎮萬家寨村農民。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徐惠瓊與何玉蘭(女,五十七歲)、李瓊芬(女,五十八歲)、劉瓊珍(女,四十六歲)、秦鳳珍(女,五十三歲)、萬紅麗(女,四十六歲)、張瓊芬(女,六十歲)等七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蒙自縣雨過鋪派出所,派出所人員逼迫她們脫去衣褲進行非法侮辱性搜身、拍照、審訊,並且非法關押數小時。

隨後徐惠瓊被非法拘留15天後非法勞教三年,被超期關押二十四天。由於徐惠瓊被非法抓捕,給她本人精神上、經濟上帶來很大的傷害,也給家庭帶來損失。在她被綁架不到一年時間,公公受到很大的刺激,因過度焦慮兒媳而含冤離世。

二零零四年被國保警察再次被綁架搶走現金10000元,關押十五天。

案例21、蒙自市劉鳳美被綁架、抄家、勒索5000元、勞教、判刑案

劉鳳美,女,四十多歲,蒙自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劉鳳美、趙鳳媛、劉淡華在鄧如誅家學法閱讀《轉法輪》書籍時,被蒙自市公安國保大隊和西城派出所警察入室抓走,並搶走了學法資料。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二年一月與萬秀芬等人外出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在草壩鎮看守所,其家人被迫交了五千元罰款。劉鳳美被非法判一年半勞教,所外執行。後來錢只退回四千五百元。

案例22、建水縣機關幼兒園教師王伽月被綁架洗腦、勞教、追捕案

王伽月,女,三十多歲,建水縣機關幼兒園教師,孔慶黃的妻子,她兩次到北京上訪。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丈夫孔慶黃到北京上訪後,其目睹了丈夫為堅持修煉大法做好人被迫害的事實後,毅然開始走入大法修煉。孔慶黃到北京後,她被監視居住,24小時有人跟著。在有冤無處申的情況下,於六月二十三日翻牆逃出監控,進京上訪尋找丈夫孔慶黃,途中被綁架回來後,非法關押於建水看守所,八月中旬被送入在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迫害,到九月十八日才放回監視居住,此時丈夫孔慶黃已被迫害致死半個月了。為了伸冤,二零零零年末,王伽月擺脫了監視,第二次到北京上訪,二零零一年一月她上訪回到昆明後,被昆明國安綁架,被非法勞教2年。二零零三年回單位後,因單位不予安排工作,被迫辭職。在王伽月被追捕、迫害期間,邪惡不斷向王伽月單位要錢總計近10萬元,使單位領導、職工加深了對大法的誤解,從而加重了迫害。

第四部份 好人遭罪 千古奇冤

十九年來,中共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迫害是極其殘忍邪惡的,也是古今中外歷史上罕見的,在江澤民「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的邪惡政策下,610和惡警們更是肆無忌憚,更加凶殘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妄圖用綁架、關押、勞教、判刑達到鏟除法輪功,摧毀法輪功學員的堅強意志,以達到毀滅眾生之目的。據不完全統計全州目前已知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14人(其中家人3人);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360人,其中被判刑65人;被勞教45人(男7人,佔16%;女39人,佔84%,被勞教4年2人,3年5人。);進洗腦班110人;上訪被迫害11人;被騷擾無數,僅「訴江」一案,二零一七年瀘西縣一次被騷擾就達30人。﹝見表2﹞

紅河州各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情況統計表﹝表2﹞

判刑勞教綁架關押洗腦上訪關押經濟迫害流離失所迫害致死合計
個舊市271240631025159
蒙自市931215131
開遠市10612166151
建水縣12152221101325100
彌勒縣43310
金平縣2255115
祿春縣1113
瀘西縣231437
河口縣123
紅河縣111
石屏縣443112
屏邊縣
元陽縣
不明地區55
合計65451331101145414427

一、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後,從二零零零年九月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在看守所被強行灌食導致死亡,至二零一七年,在看守所迫害致死有2人;被勞教所迫害致死的有2人;被監獄迫害致死的有1人,被610、公安迫害致死的有5人;被外省勞教所迫害致死的1人;家屬受牽連被迫害致死的有3人,共計14人。其中個舊市5人(張秀英、楊素芬、張士林、楊樹英(家屬)徐惠瓊的公公(家屬));建水縣5人(孔慶黃、朱麗芳、李保義、梁炳仙、孔慶黃父親(家屬));蒙自市1人(蘇慧瓊);金平縣1人(何美華);開遠市有1人(李俊青);石屏縣1人(鄭士英)。

(一)被看守所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案例(2人)

案例1、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在看守所被野蠻灌食迫害致死案

孔慶黃,男,一九六六年生,大學畢業,經濟師,國家公務員,曾任副縣長秘書多年,一九九五年起任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九七年八月走人法輪功修煉,他以真、善、忍修煉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事首先為別人考慮,深受當地民眾的愛戴,是大家公認的一名好鎮長。九九年七﹒二零後,在各種壓力面前,他仍堅持自己的信仰,不斷地向不明真相的世人講清法輪功的真相。

二零零零年四月七日,孔慶黃在全鎮數十人參加的計劃生育工作會結束時,在會議上向參加會議的人講真相。隨後被單位及公安惡警綁架、抄家,非法關押在建水縣看守所。同時被開除黨籍、撤銷副鎮長職務。當其父聽到兒子被抓後,當場氣絕身亡。

在看守所期間,孔慶黃曾絕食近十天,五月初被逼寫「三書」後,於五月九日回單位上班:送報紙、打雜。

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孔慶黃到北京天安門為大法鳴冤,六月二十八日被公安帶回建水後,被再次關押在建水縣看守所。一進看守所孔慶黃就以絕食來抗議邪惡迫害,十多天後,惡警開始強行灌食、灌鹽水,導致孔慶黃喉管血管破裂出血八月二十五日出現生命危險,惡警才將其送入建水縣人民醫院,並將他四肢捆綁在床上進行「治療」,九月三日受盡惡人折磨的孔慶黃在建水縣醫院被迫害去世。

案例2、個舊市法輪功學員張秀英被看守所不明迫害致死案

張秀英,女,六十歲左右,個舊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十一月的一天下午4點左右,張秀英在個舊市寶華公園貼真相資料時,被公園警衛蹲坑綁架並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同時又到她女兒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被非法關押在個舊市看守所十九天。後來聽其家人說張秀英已去世,其家人怕被邪惡迫害至今不敢透露死亡原因。

(二)被勞教所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案例(2人)

案例1、個舊市雞街火車站職工楊素芬被勞教所洗腦迫害致死案

楊素芬,女,五十三歲,個舊市雞街火車站鐵路退休職工。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在雞街鎮三道溝農村講真相、發資料時,被惡人誣告,遭到雞街公安分局惡警的綁架,被個舊市「610」、公安局非法勞教兩年半。在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楊素芬在邪惡的洗腦與各種高壓下,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二零零七年六月釋放回家時,身體極度虛弱,於十一月十一日早九時在開遠鐵路醫院含冤離世。

案例2、國營金平縣農場職工何美華被勞教所洗腦、關「小號」迫害致死案

何美華,女,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職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被惡人綁架,非法送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遭每天強迫洗腦,做奴工,被打罵,不准睡覺,關小號,逼迫寫三書等迫害,致生命垂危,惡警怕承擔責任,叫其家人接回家後不久去世。

(三)被公安騷擾、恐嚇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案例(5人)

案例1、蒙自市法輪功學員蘇慧瓊被610、國保警察私入民宅驚嚇迫害致死案

蘇慧瓊,女,六十左右。二零零零年某月,紅河州「610」、蒙自縣「610」及國保大隊人員非法闖入蘇慧瓊家中,翻箱倒櫃搜書、搶東西。當時蘇慧瓊受到驚嚇暈倒在地,出現腦血栓症狀。從此講話不清,流口水,出門需人拉扶,於二零零八年去世。

案例2、建水縣工商銀行職工朱麗芳被610威嚇、騷擾迫害致死案

朱麗芳,女,一九六二年生,中專文化,建水縣工商銀行職工。曾患有多種疾病,一九九七年修煉大法後各種疾病不治而癒,身心健康。九九年七﹒二零在其丈夫(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在610的巨大壓力下舊疾復發,並轉為癌症。在不斷的迫害和騷擾中導致朱麗芳病情惡化,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中旬去世。

案例3、建水縣臨安鎮陳官小寨村農民李保義被610、國保警察長期騷擾迫害致死案

李保義,男,家住建水縣臨安鎮陳官小寨村,農民,癱瘓在床,失去生活、生產能力。一九九七1997年,癱瘓在床的他看到妻子煉法輪功受益後,也要看李洪志大師的廣州講法錄像,躺在床上讀《轉法輪》等大法書籍,還沒煉功奇蹟就發生了──他站起來了,能走了,能下地幹活了,生活正常了,身上帶有的其他疾病也一掃而光,家裏又從新產生了歡樂與希望。

只因修煉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妻子廖秀瓊遭多次抄家拘留、一次洗腦、一次勞教三年的迫害,從勞教所回來後,惡人多次到她家裏騷擾,並派人長期跟蹤、監視她,不斷騷擾她,並干擾她的家人,命令其丈夫、兒女監視她,並要隨時報告她的行蹤。二零零九年六月末,她把自己多年來修煉大法所感受到的美好及遭受的迫害寫成真相材料,送到小寨村委會及陳官派出所,結果再次遭到縣臨安鎮、縣610辦、縣國保大隊、陳官派出所、小寨村委會等惡人的再次抄家,掠走全部大法書籍。

第二天李保義與妻子一起到派出所,叫惡人歸還被劫書籍,結果被惡人恐嚇,不予歸還,隨後廖秀瓊又遭到派出所惡警綁架,關押十五天。回來後被監視居住,不得外出。因不願被再次綁架迫害,二零零九年八月末的一個黑夜,廖秀瓊離開了家,流離失所在外。之後惡人天天到她家騷擾要人,並到處搜捕她,導致李保義日漸擔憂,巨大的壓力摧垮了他,到二零零九年十月中旬病危,十二十五日李保義離世。

案例4、建水縣七十多歲的梁炳仙在國保警察不斷騷擾中去世案

梁炳仙,女,七十三歲,雲南省建水縣法輪功學員,梁炳仙老人是法輪功學員馬旭勇的親生母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在去鄉下講真相的過程中,梁炳仙老人被惡人構陷,和法輪功學員李鳳仙一起,被警察綁架到看守所關押;同時被非法抄家,大法書籍、光盤、mp3及真相幣、護身符等物品被警察搶走。由於經常遭中共惡人惡警到家中騷擾,造成嚴重思想壓力,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在迫害中離世。

案例5、石屏縣寶秀鎮鄭營村農民鄭士英被關押後長期監視居住,騷擾憂鬱去世案

鄭士英,女,六十六歲,石屏縣寶秀鎮鄭營村農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二日被綁架、抄家,搶走現金500元。被關押一個月,又被監視居住,610、公安警察長期監視居住、騷擾,精神受到極大摧殘,於二零一五年十月憂鬱去世。

(四)被監獄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1人)

案例1、個舊市張世寧被監獄迫害病危強行送回家致死案

張世寧,男,六十多歲,個舊市百貨公司退休職工。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與妻子張公勤、女兒張藝瑩一起被紅河州、個舊市610、國保大隊從家中綁架,張世寧與妻子被判刑七年。張世寧二零一七年被關押在省一監期間,被迫害出現了高血壓和心臟病、糖尿病,出現了病危狀況,監獄怕承擔責任於是將張世寧直接送回個舊家中,不久去世。

(五)在長春飲馬河勞教所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1人)

案例1、滇南小龍潭發電總廠保衛科幹部李俊青在長春飲馬河勞教所被迫害突然「病死」案

李俊青,男,一九四七年生,雲南省開遠市滇南小龍潭發電總廠保衛科幹部。李俊青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外出旅遊,因身上攜帶法輪功真相資料在延吉被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長春飲馬河勞教所,同年十二十七日剛從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回家的李俊青之妻法輪功學員陸薈屹突然接到該勞教所電話,告知李俊青因病四天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當天中午,其妻與單位保衛科科長兼610主任余朝滿等三人與丈夫的兄弟李彥青和兒子李奇蓬到長春去領屍。其間,一切費用包括火化費、骨灰盒費用等都由家人自理。

李俊青去世之前身體一直好好的,沒有甚麼病,而且在李俊青死亡前,單位書記王勇、保衛科科長余朝滿及「610」主任何愛娟等三人於十月中旬曾去飲馬河勞教所見過李俊青,並告訴家人李俊青好好的。李俊青怎麼會突然患病呢?具體他是怎麼死的,死前發生過甚麼?有沒有遭到虐待?從開遠市公安局派出所給的死亡證明書,與長春飲馬河勞教所通知的死亡時間相差一個月說明這又是一起虐殺案。

(六)法輪功學員家人受牽連在迫害中去世(3人)

在這場邪惡的迫害中,不僅僅是對法輪功學員本人的迫害,也給家人從精神上、肉體上、經濟上帶來了傷害,有的在被迫害中早早離世。

案例1、建水縣法輪功學員孔慶黃的父親在兒子被綁架當天氣絕身亡案

二零零零年四月七日,孔慶黃在全鎮數十人參加的計劃生育工作會結束時,在會議上向參加會議的人講真相。隨後被單位及公安惡警綁架、抄家,非法關押在建水縣看守所。同時被開除黨籍、撤銷副鎮長職務。當其父聽到兒子被抓後,當場氣絕身亡。

案例2、個舊市法輪功學員徐惠瓊遭迫害公公過度焦慮兒媳而含冤離世案

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個舊市大屯鎮萬家寨村農民徐惠瓊、何玉蘭、李瓊芬、劉瓊珍、秦鳳珍、萬紅麗、張瓊芬等七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蒙自縣雨過鋪派出所。隨後徐惠瓊被非法拘留15天後非法勞教3年,被超期關押24天。由於徐惠瓊被非法抓捕,給她本人精神上、經濟上帶來很大的傷害,也給家庭帶來損失。在她被綁架不到一年時間,公公受到很大的刺激,因過度焦慮兒媳而含冤離世。

案例3、省林業醫院副院長葉保福母親被個舊市公安多次騷擾兩次「腦梗塞」致死案

二零零一年省林業醫院副院長葉保福與妻子楊明清為抵制洗腦班離家出走,紅河州、個舊市610和國保警察配合昆明610、國保警察按照省公安廳內部《通緝令》,布控設卡抓捕葉保福與妻子楊明清,個舊市永勝街派出所警察多次到葉保福近八十歲的母親(楊樹英)家裏,野蠻敲門弄壞門鎖,進家搜查、恐嚇,兩次使老人血壓突然增高導致「腦梗塞」,語言障礙,半身不遂;二零一二年,葉保福一家三人再次遭到綁架、非法判刑後,老人在極度焦慮和擔憂的情況下,不慎跌倒後致骨盆等多處骨折,家人無奈將老人送入敬老院,老人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去世。

二、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中共黨魁江澤民「三個月鏟除法輪功」的企圖破滅後,開始利用勞教手段和刑法第三百條「欲加之罪」對法輪功進行迫害,妄圖消磨、摧毀法輪功學員的意志,說聲「不煉」就回家,「煉」就勞教或判刑,一字之差卻有這麼大的反差。實際上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訴訟過程都是見不得人的,打著公開開庭的幌子,又不讓人旁聽,打著維護當事人和律師辯護權利的幌子,又不讓人辯護,或者你辯你的我判我的,法外施法,610操控量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卻被判刑高達10年的邪惡之事。這就是當今中共的所謂「依法治國」。目前已知紅河州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64名。其中男13名,佔20%;女51名,佔80%;刑期5年以上27名(5人被多次判刑)佔42%,最長刑期10年,兩次刑期相加最長17年;四年以下的37名。

(一)被二次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案例(6人)

案例1、蒙自縣文瀾鎮高家村法輪功學員何蓮春被非法判刑兩次共十七年

何蓮春,女,四十六歲,雲南省蒙自縣文瀾鎮高家村農民。於二零零一年底與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去貼真相資料,被惡警跟蹤,五人一起被綁架。何蓮春被蒙自縣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年。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出外發真相資料時,又被蒙自縣「610」及國保大隊不明真相惡警綁架,再次被紅河州中級法院非法誣判十年重刑。

案例2、雲南省開遠市解化廠合成車間職工戴盆順被非法判刑二次共十年

戴盆順,男,六十歲,雲南省開遠市解化廠合成車間職工。二零零一年二月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七年。

案例3、個舊大屯鎮農民陳像珍被非法判刑二次共十年

陳像珍,女,七十一歲,雲南省個舊市人,二零零四年被綁架判刑五年。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在紅河州「六一零」、公安國保支隊的指揮下,個舊市、蒙自市、開遠市「六一零」、公安國保警察對黎明和劉燕夫婦、崔琳、王蘭芬、陳相珍、蔣玉花、常平、萬瓊、馬國忠等八位法輪功學員抄家、綁架,之後全部被判刑迫害,陳像珍被判刑五年。

案例4、個舊大屯鎮農民蔣玉華被非法判刑二次共十年

蔣玉華:女、五十二歲,個舊大屯鎮農民,二零零五年被綁架、判刑五年。

二零一零年七月被。綁架、抄家。非法判刑五年。

案例5、建水縣法輪功學員江潤麟被非法判刑二次共六年

江潤麟,一九七八年四月生,在一家私營企業做出納工作。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從建水移居被昆明惡警綁架。江潤麟被判刑三年。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被昆明五華區國保大隊綁架判刑三年緩刑五年。

案例6、案例彌勒縣餘光明被綁架判刑二次共八年

餘光明,男,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二日,餘光明與妻子陳文華到江邊農村講真相,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誣判五年。另一次三年。

(二)被非法判五年以上重刑的法輪功學員案例(18人)

案例1、紅河州水利局公務員劉燕被非法判刑十年

劉燕:女,四十七歲,大學文化,紅河州水利局公務員,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被蒙自市及開遠市惡警綁架,這已經是劉燕第四次被綁架,隨後被紅河州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十年。

案例2、建水縣原工商銀行業務部主任馬旭勇被非法判刑九年

馬旭勇,男,一九六三年生,建水縣工商銀行業務部主任。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馬旭勇與原銀行職工楊麗文、王暉被建水縣國保大隊徐衛東等人非法搜查和搶劫。後被判刑九年,現仍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

案例3、金平縣農場教師羅芳被非法判刑八年

羅芳,女,一九六九年六月生,大專文化,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一隊學校教師,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入室搶劫、綁架,並非法判刑八年。

案例4、個舊市工商銀行職工蘇瓊波被判八年重刑

蘇瓊波,女、四十多歲,市工商銀行職工,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被綁架,秘密誣判刑八年。

案例5、個舊市雞街冶煉廠工人董銘祖被判七年重刑

董銘祖,男,四七歲,個舊雞街冶煉廠工人,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被綁架,判重刑七年。

案例6、個舊308隊退休教師沈紹清被判七年重刑

沈紹清,女,六十九歲,個舊市308隊退休教師。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早上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惡警跟蹤到家綁架。非法判刑七年。

案例7、個舊市五交化公司工人王宇中被判七年刑

王宇中,女,四十七歲,個舊市五交化公司工人,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被綁架,被秘密判重刑七年。

案例8、彌勒縣巡檢司電廠退休職工段玉芬被非法判刑七年

段玉芬,女,一九四一年生,彌勒縣巡檢司電廠退休職工。二零零八年六月八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

案例9、個舊市法輪功學員萬瓊被非法判刑六年

萬瓊:女,四十多歲,個舊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一日上午10點被綁架,非法判刑六年。

案例10、建水工商行職工朱德超被非法判刑六年

朱德超,女,五十多歲,建水工商行職工。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從建水移居昆明被昆明惡警綁架。德超被判刑六年。

案例11、建水縣農民鄧輝訴江被非法判刑六年

鄧輝,男,三十多歲,建水縣岔科鎮阻塘子村人,在昆明打工。二零一五年因為訴江案被綁架判刑六年。

案例12、蒙自市新安所農民萬永生被非法判刑五年

萬永生,男,五十多歲,蒙自縣新安所農民。二零零一年因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被綁架秘密判刑五年。

案例13、個舊市法輪功學員李惠琴被判五年重刑

李惠琴,女,於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四日被綁架,並被個舊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案例14、國營金平縣農場七隊退休職工李慧珍被非法判刑五年

李慧珍,女,七十多歲,國營金平縣農場七隊退休職工。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李慧珍被入室搶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緩刑五年。

案例15、開遠市滇南小龍潭發電總廠勞動服務公司職工錢淑芳被非法判刑五年

錢淑芳,女,四十六歲,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被綁架判刑五年。

案例16、個舊市法輪功學員萬喬英被判刑五年

萬喬英,女,約五十六非法歲,個舊市大屯鎮居民。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上午12點左右,萬喬英第二次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

案例17、個舊市法輪功學員高孟園被非法判刑五年

高孟園,女,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

案例18、個舊市法輪功學員劉惠玲被非法判刑五年

劉惠玲,女,年齡未知,雲南省紅河州個舊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向民眾講真相時,被綁架,判刑五年。

(三)被非法判四年以下的法輪功學員案例(35人)

案例1、陳堯:男、四十多歲、原個舊一中教師(已退職),二零零一年因複印真相資料,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2、趙鳳雲,女,四十多歲。於二零零一年底與何蓮春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3、陳運瓊,女,三十多歲。於二零零一年底與何蓮春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判刑三年。

案例4、李文翠,女,四十多歲。於二零零一年底與何蓮春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判刑三年。

案例5、謝曼華:女、五十八歲、個舊市群藝館職工。二零零一年三月,個舊市「610」舉辦洗腦班,謝曼華被迫離家出走。二零零三年在湖南益陽縣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6、徐麗萍,女,於二零零五年一五日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7、馬林,女,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被綁架,判刑三年。

案例8、張正喬,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被綁架並於被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9、張桂仙,女、個舊市磷肥廠工人。二零零七年三月十日被綁架,秘密開庭判刑,具體日期不清楚。

案例10、江昆,男、建水縣法輪功學員。六十多歲,建水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被判刑一年。

案例11、李鳳仙,女,四十九歲,個舊市雞街冶煉廠退休職工。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被綁架,誣判四年。

案例12、李亞萍:女,約六十歲,建水縣中醫院退休女職工。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向人發送真相光盤時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

案例13、馬國忠:男,約四十歲,蒙自市高家寨法輪功學員,農民。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遭綁架,非法判刑四年。

案例14、王蘭芬,女、四十多歲,個舊市傳染病院職工。二零一零年年七月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

案例15、常平,女,三十多歲,個舊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年七月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16、崔玲:女,開遠市解化廠技校老師,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和劉燕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17、黎明,男,四十七歲(劉燕的丈夫)紅河州教育局教研室職工,二零一零年年七月三日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緩五年。

案例18、蔣長德,男,開遠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開遠市鐵路法院判刑一年。

案例19、周吉華,女,開遠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開遠市鐵路法院判刑一年。

案例20、許鳳英,女,開遠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開遠市鐵路法院判刑一年。

案例21、白美芬,女,開遠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開遠市鐵路法院判刑兩年。

案例22、王暉,女,五十五歲,建水縣工商銀行辦公室文秘員。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五日被綁架,判刑四年。

案例23、楊麗文,女,五十七歲,建水縣工商銀行儲蓄所主任。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五日被綁架,判刑三年

案例24、張燄雲,女,建水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五日被綁架,判刑三年、

案例25、張麗雲,建水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五日被綁架,判刑三年、

案例26、萬桂芬,建水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五日被綁架,判刑三年。

案例27、肖丹鳳,女,四十多歲,個舊市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四年。

案例28、孫成波,女,年齡未知,雲南省開遠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被綁架判刑,判期不清。

判刑:

案例29、楊膳偉,女,六十九歲,綁架判刑,刑期不清。

案例30、陳文華,女,彌勒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二日,餘光明(男)、陳文華(女)夫婦到江邊農村講真相被綁架誣判陳文華四年。

案例31、肖建蓉,女,五十一歲,河口縣白山小學老師。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傍晚在回家路上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判刑兩年六個月。

案例32、劉鳳美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案例33、趙鳳媛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34、劉淡華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35、陳文華,女,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二日與丈夫到江邊農村講真相,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判刑四年。

(四)各地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各地被非法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依次是個舊41名,佔37%,(其中勞教13名,判刑28名);建水縣28名,佔25%,(其中勞教16名,判刑12名),開遠市19名,佔17%,(其中勞教9名,判刑10名);蒙自市12名,佔11%,(其中勞教3名,判刑9名);金平縣4名,佔3%,(其中勞教2名,判刑2名);彌勒縣4名,佔3%,(判刑4名);瀘西縣2名佔%,(勞教2名);河口縣1名佔1%。見﹝表3﹞

各地被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表3﹞

地區判刑法輪功學員合計
個舊市肖丹鳳、劉燕、萬喬英、陳堯、謝曼華、徐麗萍、李惠玲、蔣玉華5/5、王蘭芬、陳相珍2次5/5、常萍、高孟園、董銘祖、張桂仙、蘇瓊波、王宇中、張正喬、沈紹清、李惠琴、黎明、萬瓊、楊膳偉、張公勤、張世寧、馬林劉燕、盧子毅、李鳳仙、楊林科、楊文筠、王麗春、戴金蘭、蘇瓊波、張平、張麗瑩、徐惠瓊、李萍、常萍蒙40
蒙自市何蓮春7/10、李文翠、萬永生、鄧如誅、劉鳳美、趙鳳雲、陳運瓊、馬國忠萬秀芬、劉鳳美、劉淡華12
開遠市錢淑芳、崔玲、戴盆順2次3/7、孫成波、張雲麗、白美芬、周吉華、許鳳英、蔣長德、陸薈屹、錢淑芳、戴盆順、王春梅、羅雲、李俊青、師文蓮、白美芬、繆瓊珍19
建水縣鄧輝、馬旭勇、朱德超、江潤麟2次3/4年、楊麗文、張麗雲、張燄雲、萬桂芬、李亞萍、李鳳仙、江昆鄧輝、楊麗華、朱德超、馬旭勇、楊鸞英、王伽月、王鳳瓊、楊芳、廖秀瓊、朱麗榮、揚芳、李翠華、朱麗榮、孫巧玲、李鳳仙、劉文28
金平縣羅芳、李慧珍李瓊芬、何美華4
瀘西縣陳雲麗、趙永芝2
彌勒縣段玉芬、陳文華、餘光明2次5/34
河口縣肖建年1
合計6545110

(五)歷年被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從迫害年份來看勞教最多的是2002年12名;2005年10名;2001年8名;2004年5名。判刑最多依次是2001年7名;2005年6名;2008年11名;2012年11名;2015年5名。勞教和判刑最多是2005年16名,依次2001年15名; 2008年13名;2002年12名;2012年1名;2010年9名;2004年7名。

歷年被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表4﹞

年份判刑法輪功學員合計
2000王鳳瓊(2年)、楊芳(2年)、劉文(男,2年)3
2001何蓮春、戴盆順、萬永生、陳堯、趙鳳雲、陳運瓊、李文翠何美華(1年)、張麗芸(1年)、陸薈屹(1.5年)、李青(2年)、江潤麟(2年)、鄧輝(男,2年)、王伽月(2年),王春梅*(1年)。15
2002蘇瓊波(2年)、朱麗榮(2年)、李翠華(2年)、楊鸞英(3年)、朱德超(2年)、萬秀芬*(3年)、劉鳳美*(1.5年)、劉淡華*(1.5年)、陳雲麗(1.5年)、趙永芝(1年)、芮忠明(男,2年)常萍(2年)12
2003謝蔓華李萍(1.5年)2
2004陳象徵、李惠琴白美芬(4年)、師文蓮(4年)、鄧輝(男,2年)、楊麗華(2年)、繆瓊珍*(3年)。7
2005蔣玉華、萬喬英、高孟園、徐麗萍、馬林、張正喬楊素芬(1.5年)、楊文筠(1.5年)、楊林科(男,2年)、盧子毅(男,2年)、李鳳仙(個舊市,2年)、張蘋(2年)、廖秀瓊(3年)、楊芳(1.5年)、徐惠瓊(3年)、戴盆順(男,2年)16
2006劉燕(2年)、錢淑芳(3年)2
2007戴金蘭、張桂仙王麗春(1年)、戴金蘭(1年)4
2008王宇中、錢淑芳、羅芳、董銘祖、董銘祖、江潤麟、沈紹清、段玉芬、朱德超、李慧珍、江昆李鳳仙(建水縣,2年)、孫巧玲(2年)13
2009蘇瓊波、何蓮春、李亞萍3
2010劉燕、陳像珍、蔣玉華、萬瓊、馬國忠、王蘭芬、常平、崔玲、黎明、9
2011楊膳偉、肖丹鳳2
2012馬旭勇、戴盆順、江潤麟、餘光明、陳文華、楊麗文、王暉、張麗雲、萬桂芬、張燄雲、孫成波11
2013李鳳仙1
2014劉惠玲、蔣長德、許鳳英、周吉華、白美芬5
2015
2016鄧輝、肖建蓉2
2017劉鳳美、趙鳳媛、劉淡華3
合計6445119

第五部份 揭露邪惡 講清真相

二十年來紅河州法輪功學員,在血腥鎮壓中,為了維護大法,他們堅持信仰,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冒著被抓、被關押、被勞教、判刑、被開除公職的風險,毅然向各級政府,向世人講真相,揭露邪惡,譜寫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動人事情。

一、到北京向國家機關講明法輪功真相

二零零零年紅河州建水、綠春法輪功學員紛紛走出來向各級政府講明法輪功的情況,到北京上訪,到天安門打橫幅,要求還法輪功清白,還李老師清白,上訪人員有的在途中,有的到了北京就遭到邪惡綁架、關押,有的被勞教。法輪功學員的一切合法權利被侵犯,現已知由於上訪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十一名(十四人次),其中1名被迫害致死,4名被非法勞教。

(一)上訪被綁架、關押迫害致死案例(1人)

案例1、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到北京上訪被綁架、關押迫害致死

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男,三十多歲。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孔慶黃到北京天安門為大法鳴冤,六月二十八日被公安帶回建水後,被再次關押在建水縣看守所,一進看守所孔慶黃就以絕食來抗議邪惡迫害,十多天後,惡警開始強行灌食、灌鹽水,導致孔慶黃喉管血管破裂出血,八月二十五日出現生命危險,惡警才將其送入建水縣人民醫院,並將他四肢捆綁在床上進行「治療」,九月三日受盡惡人折磨的孔慶黃在建水縣醫院被迫害去世。

(二)上訪被綁架勞教案例(3人)

案例1、建水縣幼兒園教師王伽月到北京上訪(二次)被綁架洗腦、勞教、向單位勒索10萬元

王伽月,女,三十多歲,建水縣機關幼兒園教師,孔慶黃的妻子,她兩次到北京上訪。

案例2、建水縣楊芳到北京上訪被綁架關押、勞教丈夫離異

楊芳,女,四十二歲,建水縣東壩鎮韓家人。在上海市一台資企業工作。二零零零年六月,回建水講真相,並與部份建水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回來時在昆明被綁架,勞教二年。出獄後,二零零五年黃曆新年回建水探親時,被建水惡警綁架,送往上海,被勞教一年半,其丈夫不堪邪惡迫害,被迫與楊芳離婚。

案例3、建水縣王鳳瓊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勞教、拘留

王鳳瓊,女,五十多歲,建水縣工商銀行職工;二零零零年六月被縣610辦公室及單位逼寫「三書」,逼交大法書籍,逼寫揭批大法的材料。在講真相未果的情況下,六月九日,王鳳瓊和朱德超走上了進京上訪的路,到天安門證實法,回來後即遭邪惡綁架:王鳳瓊送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二年。

(三)上訪被綁架關押洗腦案例(6人)

案例1、建水縣工商銀行職工朱德超到北京上訪被綁架、拘留

朱德超,女,四川省榮昌縣人,五十多歲,六十年代支邊知青,建水縣工商銀行職工。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朱德超和王鳳瓊走上了進京上訪的路,到天安門證實法,回來後即遭邪惡綁架,朱德超被拘留一個半月。後綁架到洗腦班強迫洗腦。

案例2、建水縣學生江潤麟(二次)到北京上訪被綁架關押、洗腦迫害

江潤麟,女,一九七八年四月生,建水縣人。二零零零年七月剛從學校回家等待分配工作,在母親朱德超被綁架的情況下,到北京上訪,被北京邪惡綁架後,通知建水惡警接回後送看守所關押,一個多月後直接由看守所送到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迫害,到九月中旬才放出。還被從母親工資中扣5000元所謂生活費。

案例3、建水縣醫院退休職工楊鸞英到北京上訪被綁架關押、洗腦迫害

楊鸞英,女,約六十多歲,建水縣人民醫院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六月與兒子劉愚(二十多歲,建水縣財政局職工)到北京上訪為大法鳴冤,母子倆在北京被建水惡警綁架回建水關押至八月中旬,被送到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迫害。

案例4、建水縣財政局職工劉愚到北京上訪被綁架關押、洗腦迫害

劉愚,二十多歲,建水縣財政局職工。二零零零年六月與母親楊鸞英到北京上訪為大法鳴冤,母子倆在北京被建水惡警綁架回建水關押至八月中旬,被送到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迫害。

案例5、綠春縣大水溝鄉中心小學教師田雲波(二次)到北京上訪被綁架關押、洗腦、騷擾父母案

田雲波,女,一九七七年出生,紅河州綠春縣大水溝鄉中心小學教師。二零零零年七月上旬田雲波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建水縣610、公安和綠春縣公安、教育局有關人員到北京的一個地方駐京辦事處的地下室將田雲波帶回綠春縣看守所關押。後來,還叫來了她的父親、弟弟和三叔勸說(費用自理)。從北京帶她回來的車費從她工資裏扣除,合計大概三個月的工資,因煉法輪功,被推遲一年轉正工作。

二零零一年三月初至中旬,田雲波被綁架到個舊市茶山果站洗腦班強行洗腦。

二、到省委信訪辦講明法輪功真相

鄧輝,男,三十多歲,建水縣岔科鎮阻塘子村人,在昆明打工。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鄧輝和昆明八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到雲南省委上訪請願,被昆明市公安綁架,關押十天後放出。

三、以各種形式反迫害

1、抵制「洗腦班」毅然離家出走

個舊市法輪功學員謝曼華,女,當時三十多歲,個舊市群藝館職工。二零零一年三月,個舊市「610」舉辦洗腦班,謝曼華從洗腦班走脫,被迫離家出走到湖南益陽縣。二零零三年在湖南益陽縣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非法判刑三年。

2、用神跡證實大法

故事發生在建水縣某陶瓷廠,一個名叫黃敏(化名)的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的一天晚上,將近十點鐘,建水縣「610」、國保大隊、和單位的二十多人闖進黃敏家裏,不由分說像土匪一樣開始抄家,到處翻箱倒櫃……隨後將黃敏綁架到建水縣公安局,關押在五樓的一間辦公室裏,門從裏鎖上,由兩個警察看守著。

凌晨一點多鐘,黃敏想我不能在這裏坐以待斃啊,我還要去救度更多世人,於是她就向看守的警察說:這門怎麼開,警察問你要幹甚麼?她說:我走時才會開呀!於是警察就用鑰匙做開門的示範。又過了一會,黃敏就對兩個警察說:你們睡吧,我要走了。果然那兩個警察先後睡著了,還都打起鼾來了。黃敏就開開了門從五樓下來,走到大門口時,見大門用一把大鐵鎖鎖上,值班室的警察正趴在桌子上睡覺。黃敏這時也不害怕,也不緊張,立即雙手合十說:「師父,弟子不能呆在這裏,我要出去救度眾生,請慈悲的師父為弟子加持,幫我把鎖打開。」黃敏才這樣一想,大鐵鎖「喀嚓」一聲就開了,就這樣黃敏從魔窟裏輕輕鬆鬆地走脫了。驚動了610、公安系統和武警,到處布控、搜山、設路口終歸無果,白忙活。

四、紅河州法輪功學員家人在海外揭露迫害

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中午,加拿大多倫多法輪功學員在中領館前召開新聞發布會,被迫出走到加拿大的法輪功學員鄭雪菲(紅河州河口縣白山小學老師肖建蓉之女)要求中共立即釋放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的母親──法輪功學員肖建蓉。

鄭雪菲的母親肖建蓉,女,五十多歲,河口縣白山小學老師。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傍晚在回家路上發真相資料被昆明昌宏路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後被判刑兩年六個月。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肖建蓉結束兩年半冤獄後被610及國保警察帶到老家河口養老院,失去人身自由,由保安、服務員監視居住。被扣發退休金,同時不斷遭到社保辦、610、政法委、教育局等人員的威脅騷擾,現在肖建蓉流離失所在外。

'圖1-2: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中午,多倫多法輪功學員在中領館前召開新聞發布會,鄭雪菲要求中共立即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母親肖建蓉。'
圖1-2: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中午,多倫多法輪功學員在中領館前召開新聞發布會,鄭雪菲要求中共立即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母親肖建蓉。

第六部份 蒼天有眼 善惡有報

「善惡報應」是天理,「人在做,天在看」。凡是迫害法輪功的都沒有好下場。由於在迫害非常時期,我們僅從《明慧網》和常人網站搜集到一部份紅河州惡人遭報的案例。從這些案例中我們也可以看到迫害法輪功的政法委、610、公安系統頭目遭報的最多,除了表面是貪腐遭查,就是車禍、和惡性腫瘤。見﹝表6﹞

紅河州各地區惡人遭報一覽表﹝表5﹞

地 區政法委610主任國保隊長公安局派出所法 院其他
州機關21126
個舊市112
蒙自市112
開遠市11
建水縣12361114
石屏縣22
金平縣112
瀘西縣112
元陽縣11
彌勒縣11
合計353932833

紅河州惡人遭報類型一覽表﹝表6﹞

地 區車禍腫瘤傷害猝死其他調查合計
政法委1113
610主任2215
國保大隊213
公安局1179
派出所213
法 院112
其他88
合計346111833

一、政法委書記遭惡報案例

1、原紅河州政法委書記袁壽祥患肝癌死亡

袁壽祥,男,六十八歲,紅河州政法委書記,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初期,積極執行中共江氏集團的指令參與迫害。

2、紅河州政法委原書記和建遭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現年六十歲的和建曾任紅河州外貿局局長、彌勒縣委書記等職,二零零六年七月任紅河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一八年三月退休。

和建任紅河州政法委書記近九年,曾因對迫害法輪功學員負有責任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國際)列入追查名單,二零一八和建遭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原建水縣政法委副書記鄒志軍被刺傷

鄒志軍,男,四十多歲,紅河州石屏縣人,原建水縣政法委副書記,主管610辦公室迫害大法,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二日被刺傷送入醫院。

二、610頭目遭惡報案例

1、建水縣「六一零」頭目曾保和遭惡報

曾保和一九九九「七二零」開始即調入建水「610」辦公室任副主任,因沒有主任,所以曾保和實際上是建水610頭目,遭報患上糖尿病。退休不久患上肝癌,於二零一零年死亡。

2、紅河州石屏縣六一零辦公室主任龍清福遇車禍死亡

龍清福,男,紅河州石屏縣六一零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二日,龍清福和副主任張某一起到紅河州六一零參加部署迫害法輪功的會議,結果返回途中遇車禍,龍清福當場死亡,副主任張某受重傷,肋骨斷了幾根,住院治療幾個月。

3、紅河州建水縣610辦公室頭目彭中發患癌症死亡

彭中發,男,五十歲左右,部隊轉業軍人,原紅河州建水縣六一零辦公室頭目。二零零四年彭中發患癌症,在遭受痛苦的化療折磨後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死於建水縣醫院。

4、紅河州石屏縣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張某遇車禍重傷

龍清福,男,紅河州石屏縣六一零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二日,龍清福和副主任張某一起到紅河州六一零參加部署迫害法輪功的會議,結果返回途中遇車禍,龍清福當場死亡,副主任張某受重傷,肋骨斷了幾根。

5、陳永奇,男,六十多歲,原個舊市610辦公室主任。身體向來很好,二零一七年突然死於家中,直到妻子回家才發現早已死亡。

三、國保大隊人員遭惡報案例

1、紅河州建水縣原國保大隊長彭聯益遭惡報並累及妻子

彭聯益,男,五十多歲,建水縣原國保大隊大隊長。患「糖尿病」住院時,被誤打了葡萄糖。他的妻子患上精神病,其惡報殃及家人。

2、紅河州建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戴志東遭惡報

戴志東,男,建水縣人。二零零八年至二零零九年任雲南省紅河州建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現任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教導員)。二零一一年遭到惡報:先是被人圍毆,導致身體多處受傷,送入醫院住院治療,傷好後複查時,又查出腦血管瘤,並已出現溢血一直被病痛折磨。

3、紅河州建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吳迪遭惡報殃及未婚妻被刺死:

吳迪,男,三十歲左右,紅河州建水縣人。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其未婚妻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下旬的一個午夜被人在大街上追殺,沿街呼救無人理睬終被刺死。

四、公安局(長)遭惡報案例

1、紅河州建水縣公安局副局長張暉被逮捕

張暉,男,被捕時四十多歲,建水縣公安局副局長,主管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以貪污行賄罪名被逮捕。

2、紅河州建水縣公安局副局長普奇躍被免職

普奇躍,男,四十多歲,建水縣人,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長升任建水縣公安局副局長,二零零九年六月初被人跟蹤挾持至建水南環路暴打,致雙眼視網膜脫落,身受重傷。

3、紅河州前建水縣公安局局長張野草因貪污罪被撤職

張野草,二零零一年前任建水縣公安局長,二零零一年初遭惡報:因貪污罪被捕,撤銷公安局長職務,後在紅河州公安局刑偵處當警察。

4、紅河州建水縣副縣長兼公安局長張濤遭報被判刑9年

張濤,男,一九五九年生,二零零六年起任建水縣副縣長兼公安局長。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遭報被刑拘。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

5、原建水縣公安局副局長張松林被逮捕法辦

張松林,男,五十多歲,建水縣人,原建水縣公安局副局長,現任建水縣公安局副研究員,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底以貪污罪名被逮捕。

6、紅河州建水縣公安局副局長童金錄被刺傷並患艾滋病

童金錄,男,五十多歲,建水縣公安局副局長。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二日被人刺傷,送入建水縣人民醫院救治時,被查出患有艾滋病。

7、向朝鏡,男,六十多歲。原個舊市公安局長,二零一七年患腦腫瘤死亡。

8、金平縣城市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周昌武接受監察調查

周昌武,男,金平縣城市綜合執法局副局長。二零一九年周昌武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監察調查。

9、紅河州公安局浦少龍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浦少龍,男,紅河州公安局幹部。二零一九年浦少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五、法院遭惡報案例

1、紅河州法院原副院長張汝林車禍慘死

張汝林,男,六十多歲。原個舊市檢察院檢察長,後任紅河州法院副院長。二零一七年從昆明回個舊時遇車禍,所乘小車追尾鑽到前邊貨車底下而慘死。

2、蒙自市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楊昆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楊昆,男,蒙自市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二零一九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六、派出所警察遭惡報案例

1、紅河州建水縣城北派出所原所長黃保奇被連捅十餘刀致死:

黃保奇,男,約三十五歲,紅河州建水縣人,原任建水縣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長。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二日遭報被連捅十餘刀致死,年僅三十五歲。同時被刺傷的還有主管六一零辦公室迫害大法的縣政法委副書記鄒志軍、縣公安局副局長童金錄。

2、紅河州瀘西縣中樞鎮派出所警察孫波遭報被毆成了植物人:

孫波,三十三歲,瀘西縣中樞鎮派出所警察。二零零七年,在一次驅趕群眾自發集會中暴力執法,被一農民用棍子打了一下,就成了植物人。孫波自住院後,妻子就與他離了婚。

3、元陽縣公安局城區派出所警察羅大成接受審查和監察調查。

羅大成,男,元陽縣公安局城區派出所警察。二零一九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七、其它遭惡報案例

1、紅河州州長李揚患病遭惡報

李揚,男,五十三歲,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一年十月任開遠市委書記,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任紅河州委副書記、代理州長、州長。他任開遠市委書記期間是開遠市打壓法輪功最瘋狂時期。

2、原紅河州政府秘書長白髮堂被免職

白髮堂,男,六十多歲,二零零三年二月前一直任邪黨建水縣委書記後任紅河州政府秘書長,二零零八年被免職。

3、蒙自市委副書記張俊鵬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張俊鵬,男,蒙自市委副書記。二零一九年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紅河州建水縣醫院院長張興碧遭惡報:

張興碧,建水縣人民醫院院長。近年來該惡人因大肆貪污公款及收受回扣達一百多萬元,在嘗盡了被調查、跟蹤之苦後,於二零零六年五月被捕歸案。

5、瀘西縣中醫院黨支部書記、院長正在接受組織審查。

芮俊,男,瀘西縣中醫院黨支部書記、院長。二零一九年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審查。

6、金平縣原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普振東接受審查調查

普振東,男,金平縣原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二零一九年普振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7、彌勒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原主任莫永剛接受審查調查

莫永剛,男,彌勒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原主任。二零一九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8、紅河州彌勒市保留副縣級待遇幹部席之湖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席之湖,男,紅河州彌勒市保留副縣級待遇幹部。二零一九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結束語

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持續二十年了,由於這場迫害針對的是「真、善、忍」宇宙特性,針對的是一群按照真善做好人的修煉者,進一步摧毀中華五千年的傳統文化,泯滅人的良知和普世道德價值觀。二十年多來,法輪功學員承受著被迫害的巨難,頂著中共邪黨的打壓,他們沒有甚麼政治訴求,完全是為了揭露迫害,講清真相,把受邪黨矇騙的眾生解救出來。因為善惡必報,真正受迫害的是不明真相的和參與迫害的人。

目前這場邪惡的迫害還在繼續著,法輪功學員還在繼續被抓、被抄家、被關押、被判刑,我們希望中外有良知的人們伸張正義,共同起來制止這場迫害,因為世界需要真善忍!人類需要真善忍!真善忍就是人類的未來!

在此我們善勸那些還在助紂為虐打壓法輪功的中共各級人員:在法輪功被迫害二十年的今天,從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王立軍等高官的落馬到目前已有兩萬多官員遭到惡報,雲南兩任政法委書記秦光榮、孟蘇鐵、紅河州袁壽祥、和建兩任政法委書記、七名公安局長,及多名610主任,國保隊長死於車禍、腫瘤、猝死或被調查或被判刑,表面看是貪腐犯罪,實際上他們都是參與了迫害法輪功、迫害佛法遭到的天譴報應,而這才是僅僅開始,更大的報應還在後頭,「善惡報應」可是天理。歷史的教訓不能忘記,中共的卸磨殺驢也是有目共睹的:從國家主席劉少奇,總書記胡耀邦、趙紫陽、中共的功勛元老賀龍、彭德懷等等的厄運,到「文革」後八百多個警察成了替罪羊,被拉到雲南槍斃也不是甚麼秘密了。

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羅幹、周永康、劉京等已被法輪功學員在三十多個國家的五十多個法庭起訴,在中國大陸有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和家屬也將江澤民告上兩最高院,對他們的審判也為期不遠了。古有「亡秦石」,今有亡黨「藏字石」,二零零二年六月,在中國大陸貴州省平塘縣發現「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的「藏字石」,告訴人們天要滅中共。目前已有三億四千多萬有識之士勇敢的退出了中共黨、團、隊組織,選擇了美好的未來。我們善勸行惡者,你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要三思而行,歷史教訓是很深刻的,你們可不要再去為中共背黑鍋,葬送了自己的美好未來。

紅河州迫害法輪功主要責任人員:下載(61.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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