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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西安市前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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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近日,美國政府將嚴格審核赴美簽證,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迫害法輪功者,拒發簽證,拒絕入境。這一消息發布後,明慧網陸續收到中國民眾的舉報信,前陝西省西安市委政法委第一書記、市公安局局長董軍被民眾舉報。

董軍,DONG,Jun,男,漢族,一九五六年一月生,陝西省韓城市人。從二零零二年六月至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任西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第一書記、西安市公安局局長、局黨委書記。他忠實追隨江澤民集團,違反憲法、踐踏法律,利用職權,以莫須有的罪名迫害法輪功學員,犯下了嚴重罪行。

迫害事實簡述:

一、策劃、指揮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戶縣「8.2」事件

二零零二年二月,江澤民竄到陝西,要求加大對法輪功的迫害。董軍為了向元凶江澤民集團邀功,在他剛剛擔任市政法委第一書記、公安局局長兩月之後,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初,策劃了大規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動,指使戶縣公安局成立了「8.2專案組」,抽調了國保大隊、刑警大隊和各派出所的警察,歷時一個多月,將戶縣、西安城區、咸陽41名法輪功學員和幫助法輪功學員的世人,綁架到戶縣公安局刑訊逼供、殘酷折磨,造成了一人被迫害致死,四十人被非法關押洗腦班,十人被非法判刑,八人被非法勞教或長期關押的嚴重後果,見《西安市戶縣法輪功學員遭迫害調查報告》

這次事件,成為西安地區迫害法輪功最為典型的案件,也為西安乃至陝西地區升級迫害法輪功開創了先例。董軍對這次迫害事件應負重要罪責。

二、指使各區縣公安分局綁架了97名法輪功學員

董軍作為市委政法委第一書記、西安市公安局局長,本應指導、監督區縣公安局遵照國家法律,保護公民的信仰自由等合法權益,但是在他任職的四年中,卻指使西安市的區縣公安局,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誣蔑法輪功為「邪教」、誣陷法輪功學員「破壞法律實施」,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誣陷。據對明慧網所揭露的迫害事實的不完全統計,在董軍任職期間,全市至少綁架了九十七名法輪功學員(包括在戶縣「8.2」事件中的被綁架者。

董軍任西安市市委政法委第一書記、市公安局局長期間被綁架的九十七名法輪功學員名單:

2002年44人:白秀英、戴蓮、方立婷、馮亞雲、黨竹林、高碧蓮、高美娃、耿豔萍、耿軍民、韓旭、劉芳、劉俊義、劉淑燕、雷涵、李玉華、龍愛琴、呂秀霞、潘芳利、孫秀花、孫秀文、王大衛、王娟、王莉、王宏、王紅、王明花、吳廷玉、郗麗琳、徐清風、相桂枝、肖真勇、肖春紅、楊青恆、楊芳莉、閆安芳、周亞婷、張會普、張蓮蕊、張桂英、張金蘭、張衛斌、張芳、張萍、趙玉芳

2003年20人:陳傑、陳秀榮、陳秀雲、范水蓮、馮新成、何秋玲、姜衛東、李芝榮、李敬愛、李彩娥、李玲霞、蘭翠蓮、孫運城、唐金玉、許薇、王秀英、王秋仙、張新元、王根敬、張會普

2004年17人:崔西幹、陳建生、何秋玲、霍茜英、柳謹、李昭、李芝榮、李素萍、劉愛英、劉明侃、蘭翠蓮、宋智、王新年、邢文珍、薛麗君、張潔、周清田

2005年16人:陳敏感、白長玲、賈淑芬、賀亦成、黃桂琴、李顏芳、李華、李芝榮、孫運城、唐老太、王佳麗、仵曉輝、小梁、楊懷勇、趙玉娥、張潔

這些被各區縣公安局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中,有的是因為合法進京上訪、證實法被迫害的,有的是因為向人們講真相、傳「九評」、促「三退」遭構陷的,也有的是因為拒絕放棄修煉被報復的。例如:西安郵電十所年輕技術骨幹張會普,因為堅決不放棄修煉,於二零零三年,被雁塔公安分局誣陷,以出賣所謂國家機密為藉口,將他綁架、非法批捕,最後非法重判他十三年有期徒刑,是全陝西省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刑期最長的。

這些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中,有工人、農民,也有許多幹部和知識分子。他們都是兢兢業業工作、堂堂正正做人的好人,僅僅因為依據憲法和法律堅持了自己的信仰而遭到迫害,他們的自由被剝奪、公民權利被侵害。作為西安市委政法委第一書記、市公安局局長,縱容基層公安局及警察執法犯法,董軍是負有重大罪責的。

三、指使各區縣公安分局對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迫害,29人被非法勞教、52人被非法關進洗腦班

各區縣公安局及其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對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刑訊逼供、酷刑折磨,羅織罪名,繼續迫害。據不完全統計,在董軍任市公安局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李敬愛、張會普、李顏芳、張潔、賀亦成、王新年等六人被非法批捕,構陷到檢察院;五十二人被非法關押洗腦班;五人被強關精神病院;二十九人被分別綁架到西安女子勞教所、寶雞棗子河勞教所勞教迫害。

董軍任西安市市委政法委第一書記、市公安局局長期間被非法勞教的二十九名法輪功學員名單

白長玲、崔西幹、陳敏感、陳建生、戴蓮、范水蓮、賀亦成、黃桂琴、賈淑芬、劉俊義、劉鳳梅、李昭、李華、李素萍、雷涵、蘭翠蓮、柳謹、梁紅仙、唐金玉、仵曉輝、徐清風、許薇、肖真勇、薛麗君、王明花、王娟、張蓮蕊、周清田、趙玉娥。

四、對三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致死負有重要罪責

在董軍任市委政法委第一書記、市公安局局長期間,有三名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他們是:

1.王大衛(曾用名王維真),男,原西安紅安公司高級工程師,本科學歷,被迫害時五十七歲。二零零二年九月一日在戶縣 「8.2」事件中遭綁架,多次遭到以樊和德為首的惡警的毒打和酷刑折磨,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六日在刑訊過程中,被毒打致死。為了掩蓋罪惡,惡警們將王大衛的屍體從三樓扔下,企圖製造王大衛跳樓自殺的假相。

2.周清田,男 ,六十多歲,陝西西安市長安區區委的退休人員。二零零二年被綁架到陝西棗子河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勞教期滿回家後, 二零零四年七月被西安市長安區公安分局綁架,在關押期間,被警察折磨致死。

3.陳建生,男,四十九歲,西安市工商銀行職工。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陳建生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綁架、抄家。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被非法關到棗子河勞教所。二零零五年中秋節後,陳建生絕食抗議迫害,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一日被迫害致死。

作為西安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負責人的董軍,本應依法立案,緝拿兇手,追究戶縣公安局、長安區公安分局、棗子河勞教所的責任;但是他卻包庇、袒護,不了了之。其後果,不僅使兇手逍遙法外;更助長了西安地區公檢法司惡警的無法無天,使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行惡更加肆無忌憚。

所以,董軍不僅是瀆職,更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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