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史光興,男,52歲,教師,因貪污犯罪被判刑八年,在獄中當犯人積委會主任,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另一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人徐超,僅二十多歲,就遭報應住院。希望史光興引以為戒。
陸耀貴被綁架、非法判刑情況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早晨七點多鐘,一夥人(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突然衝入即墨區田橫鎮豐城社區北雄崖所村民陸耀貴家中,暫住在姐姐家的吳建平正在東間教六歲的兒子認字,闖進來的人,對驚呆的母子二人狂吼,將母子二人反鎖在屋裏不讓出來。其他人衝入其餘房間,到處亂翻,家中一片狼藉。
不一會兒,早起和丈夫陸耀貴下地幹活的吳肖霞(吳建平的姐姐)從地裏趕回家做飯,進門看到這一切,立即制止,被非法闖入者摁倒在地。後回家的陸耀貴看著這夥人亂翻東西,就說:「這是我的家,不准你們亂翻!你們這是在犯法!」一人笑道:「你的家你已經做不了主了!」四個惡漢一擁而上,將陸耀貴揪頭髮摁住。
陸耀貴、吳肖霞、吳建平三人被綁架到豐城派出所,被刑訊逼供。吳建平彎腰被用手銬銬在凳子上,從當天晚上七點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七點,十二個小時。在此期間被打罵,不給飯吃,不給水喝。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陸耀貴、吳肖霞、吳建平被非法關押於即墨普東看守所,即墨國保、公安為了達到迫害目的,三次驅車到吳建平父母家,恐嚇吳建平僅六歲的兒子,尋找他們所謂的證據,孩子被嚇得每天晚上做噩夢哭醒。
在被非法關押了一年零三個多月,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陸耀貴、吳肖霞、吳建平被第一次非法庭審。三位律師為他們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對公訴人的所謂指控一一予以有力的駁斥。當公訴人高海燕指控三人控告江澤民有罪時,三位律師答道:「中國憲法沒有任何一條規定不能控告江澤民,不管是誰,只要對人民犯了罪,誰都可以告他,應該告,這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所以我的當事人控告江澤民合理合法,無罪!」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吳建平、陸耀貴、吳肖霞被第二次非法庭審,本來是上午九點半開庭,不知何因一直拖到十一點,法官高斐不知是受人脅迫,還是被操控,隻字不提案件的重要部份:讓吳建平辨認對她酷刑和人格侮辱的兩個犯罪嫌疑人。當吳建平提出時,高斐避而不答,並且以到吃飯時間為由宣布休庭。
吳建平的律師提出:案件重要部份應該繼續開庭,讓吳建平把話說完,辨認犯罪嫌疑人!高斐執意不肯。吳建平的律師據理力爭。法警開始向三位律師圍攏。吳建平見此,對高斐喊道:「你作為法官,應該保證律師的人身安全!」三位律師提出鄭重抗議,這場非法庭審就在即墨六一零、公安、檢察院、法院暗中勾結、相互包庇中,草草收場。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即墨法院無視法律尊嚴,違背道德良知,誣判吳建平五年,陸耀貴兩年零六個月,吳肖霞一年零七個月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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