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李美玉女兒及5歲的孩子在家。惡警恐嚇李美玉女兒如果其母不配合,便將李美玉女兒一起綁架。
緊跟著,李美玉女兒安頓好5歲的兒子,便去當地派出所要人,劉昌恩「告訴」李美玉女兒:李美玉參與製作法輪功書籍,護身符,台曆等等,情節比較嚴重,別人處理這個案子會判3~5年,至少1年,他處理10天半月,最多1月,但是要取保候審。取保候審就是劉昌恩給墊上錢,視情節嚴重情況,可能幾千,也可能幾萬,讓李美玉提前回家,但沒有人身自由。如果李美玉再參與法輪功活動,便抓捕判刑,並按照劉昌恩給墊取的錢財進行處罰。
劉昌恩特地囑咐李美玉的女兒千萬不能洩露他說的話,尤其不能讓法輪功學員知道,如果他們發表到明慧網,其母便不會放出來。李美玉女兒被劉昌恩的偽善欺騙,匆匆離開派出所。
第二日,李美玉女兒和剛從北京趕回來的父親一起去公安局要見其母,可是劉昌恩拿出一張通知書,說是李美玉已經被送去濰坊看守所,並讓李美玉女兒到看守所給母親衝生活費。李美玉女兒再一次被劉昌恩偽善欺騙便在通知書簽字,拿著通知書準備去濰坊看守所充錢。
很快李美玉女兒便覺得自己被騙了,回去找劉昌恩要撕毀通知書,劉昌恩說只是通知到你母親在哪,即使你不簽字,你母親也回不來。李美玉女兒說:「我母親沒有罪,14種邪教裏面沒有法輪功,而且公民有出版言論的自由」。劉昌恩便發火罵人,派人趕走李美玉女兒。李美玉女兒見不到母親不走,劉昌恩又出來趕走多次,不管劉昌恩如何派人趕走李美玉女兒,李美玉女兒和父親每天堅持在公安局大廳從早等到晚。劉昌恩避而不見還一直在電話上罵父女二人。
一直到第四日,李美玉兒子回來,姐弟便商量要打市長熱線投訴劉昌恩,要求劉昌恩無條件釋放李美玉。姐弟倆打了好幾十個電話,終於在第7日劉昌恩通知李美玉兒子傍晚6點去公安局門口接李美玉。當接到李美玉時,李美玉說她5點半就到了。姐弟問她簽字沒有?李美玉說劉昌恩讓她在一張紙上簽字說是出門證,可是因李美玉眼睛不好使,又加上陰天下雨,天特別黑,李美玉就這樣被劉昌恩欺騙著簽了字。弟弟便打電話給劉昌恩,劉昌恩已經關機。
回家後一看是監視居住,如果李美玉不在監視範圍內隨時對其進行抓捕判刑。李美玉知道自己受騙後神情恍惚,內心恐懼。姐弟二人繼續打市長熱線投訴劉昌恩欺騙母親簽字的行為,要求撤銷監視居住。8月20日,劉昌恩以李美玉製作法輪功書籍有罪,不予撤銷監視居住。
蒲松齡,男,漢族,山東濰坊昌邑市國保大隊長, 13869671366 主謀
劉昌恩,男,漢族,山東濰坊昌邑市國保大隊二中隊隊長, 13853675110 18678071608 主謀
王林平,男,漢族,山東濰坊昌邑市國保大隊主任,18678076366、15006369016 主謀
王義強,男,漢族,山東濰坊昌邑市國保大隊副中隊長13792601377 惡警
宋法新,男,漢族,山東濰坊昌邑市飲馬鎮派出所 13646364775 惡警
劉源 ,男,漢族,山東濰坊昌邑市飲馬鎮派出所18678071677 13791587077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