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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平度市曲元芝、盛淑莉遭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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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上午十點,山東青島黃島區法院在青島即墨普東看守所非法庭審平度市法輪功學員曲元芝和盛淑莉。

非法庭審從上午十點半左右正式開始,十二點半左右結束,持續了大約兩個小時。北京兩位律師為曲元芝和盛淑莉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當庭無條件釋放她們。兩位法輪功學員也分別當庭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所謂的證人沒有出庭作證,連所謂的證據都是拍的照片。(公安將曲元芝電動車裏的資料拍照作為證據。)公訴人李佳凝一開始根本不發問,面對律師的駁斥,幾乎沒回應。當庭沒有宣判。

曲元芝:「法輪功教人向善。希望你們明真相,有個美好的未來。」

曲元芝一下車就喊:「法輪大法好!」老遠就聽到了,非常震撼人心。

在法庭上,曲元芝說:「法輪功教人向善,師父讓我們做好人……」並背了一段李洪志先生寫的「論語」。法官歐曉彬激將曲元芝,企圖讓她說出師父的名字,曲元芝拒絕直呼師父的名字,回答說:「你們都知道(大法師父是誰)。」歐曉彬說:「我知道,我就要讓你說。」(註﹕在法輪功學員心裏,李洪志師父教給他們「真、善、忍」的法理,讓他們做更好的人。師父是如此的高尚、偉大。直呼其名,是對師父的極大不敬。)

自我辯護時,曲元芝問公訴人:「我破壞了甚麼法律實施?你把從我電動車裏搜出來的真相資料拿出來,給大家讀一讀,看看有沒有甚麼危害?」

公訴方就拿出了相關的照片。律師當庭指出:「照片不能當作證據,無論從數量還是清晰度,都不能當作證據。而且最重要的是沒有被害人。」曲元芝則坦坦蕩蕩的表示:「今天你們把相關的真相資料拿來了我也不怕,因為那裏面沒有任何危害社會的東西。」

在自我辯護的過程中,曲元芝遺憾地說:「我不知道今天要開庭,沒人告訴我。我已經寫好的辯護詞沒有帶過來。所以今天的辯護不夠充份完整。」

律師指出:「應該提前三天通知當事人,他們沒有通知,這是違法的。」

曲元芝善意地說:「法輪功教人向善,誣判我們,對你們沒有好處,希望你們明白真相,有個美好的未來。」法官歐曉彬不接受曲元芝的善意,紅著臉打斷道:「不用你教導我們,今天你是為自己辯護。」

盛淑莉:「難道國家的法律是幾張紙就可以破壞的?」

盛淑莉做了如下的自我辯護:

一、無論從事實上和行為上,我都不構成犯罪,更不構成破壞法律實施。

我只是向別人發送年曆、福字,這是正常的過年用品,他們用或者不用,都不會造成任何傷害,更不可能破壞國家法律實施。法律是一個國家的基礎,不可能那麼脆弱,幾張紙就可以造成破壞。法律也有終身追責的相關規定。

二、公訴人指控我破壞法律實施,應當明確說明,我破壞了哪一條,破壞到甚麼程度,怎麼破壞的?難道國家的法律是幾張紙就可以破壞的?我只是希望他們人心向善,又不是叫他們殺人放火,怎麼就構成犯罪了呢?他們信不信是個人的事,怎麼能和法律實施扯到一塊兒?公訴機關更應該講法律、講道理。

最後陳述時,盛淑莉認為公訴機關的指控,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希望法庭能正視事實,對法律和歷史負責,做出無罪釋放的判決。

法官說:「寫得挺好。」

兩位律師指出:起訴書中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

律師們指出,起訴書中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總署廢除了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說明擁有法輪功類物品、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都是合法的。

至今也找不到一條法律說法輪功是違法的。這說明法輪功在中國自始至終都是合理合法的。

曲元芝和盛淑莉的行為沒有觸犯任何刑律,應該無罪釋放。

律師們從主觀故意、客觀行為、犯罪客體、社會危害性等方面論述了理由。兩位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主要目的是為了強身健體和淨化人心,並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而不是為了破壞法律法規實施,主觀上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故意。

她們在客觀上也沒有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不能對其定罪。煉功人擁有《轉法輪》等書是正常的,也是合法的。

公訴人李佳凝說:「如果只是修煉法輪功可以,但是不能散發(真相)資料。」

律師駁斥道:「散發法輪功相關資料當然沒有問題,因為她們是一個煉法輪功的人,這與商家企業散發宣傳資料向消費者宣傳介紹自己的產品與服務一樣,是在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至於真、善、忍,這是全人類公認的普世價值。」

公訴人:「一九九九年,各報紙、新聞就天天宣傳法輪功是X教,你們還出去散發(真相資料),你們就是故意的,你們不是不知道。」

律師立即駁斥:「新聞和《人民日報》並不是法律,只是一個傳播途徑,不代表法律。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面對公訴人的指控,盛淑莉當庭指出:「指控與所謂證人的證言不同。」公訴人又說盛淑麗寫過悔過書。盛淑莉回應道:「我聲明一下,悔過書是他們(公安)騙我寫的,不是我自願的。他們騙我說寫了就放我回家。」

律師指出:「這些資料不是犯罪證據。只是福字,年曆,小冊子,上面寫著『真、善、忍』。」「當事人無罪,是你們違法了。相關人員辦案程序違法。」

公訴人非法要求判盛淑莉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曲元芝三年以下。

對此,律師們希望法庭能本著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著對歷史負責的精神,不要把法輪功案件政治化,實事求是,聽從良知的召喚,當庭無罪釋放曲元芝和盛淑莉。

曲元芝的兒子沒能為母親辯護

法官以曲元芝的兒子沒有遞交戶口本為由,拒絕讓其為母親做辯護。她兒子對法官說:「前些天我已經遞交了相關資料手續,申請為我母親做無罪辯護。」法官說:「你沒有遞交戶口本複印件,手續不全。」

親朋好友對此有疑問:「為甚麼不提前通知家人補全手續?」曲元芝的兒子很遺憾地只能坐在旁聽席上,看著消瘦蒼老了許多的母親,卻一直沒能與母親說上一句話。

曲元芝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在女兒被綁架後不久,又急又痛,出現偏癱症狀,急盼女兒早日回家。

平度610國玉成一夥阻攔家屬旁聽,曲元芝丈夫大聲呵斥

當天上午,平度610去了四五個人,包括國玉成。開庭前,610人員堵在門口,非法核實家屬的身份,還嚇唬盛淑莉的律師,態度非常惡劣。平度610人員曾經脅迫盛淑莉的兒子解聘該律師。八月十二日上午,盛淑莉從新與該律師簽了委託書。

曲元芝的丈夫、兒子、二姐(妹);盛淑莉的兒子、妯娌進去之後,610就不讓其他人進了。當時律師和進去的幾個家人已上了二樓,610在門口還是攔著餘下的人不讓進。曲元芝的丈夫憤怒地大聲呵斥平度610人員。

法警問還有幾個人?曲元芝的兒子說:「還有四個。」法警就下去叫,過了一會兒上來改口說:「一家只能進去三個人旁聽。如果有重要的人沒上來,可以讓其他人下去換一下。」

律師指出:「法律上沒有規定只能進三個家人,對於公開開庭,旁聽沒有人數限制,都可以進。」

開庭前法官給平度610打電話:「你們不是要參加旁聽嗎?來不來了?」然後放下電話說:「咱們開始吧。」大家猜測平度610人員嚇得不敢來旁聽了。

「平度610(國玉成之流)他那個角色實際上很滑稽,本身挺尷尬,這事不該他維持,我都沒想到他會在那兒充當法警,還維持秩序呢。」律師笑著搖頭。

盛淑莉、曲元芝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下午到舊店鎮北大流河村去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祝溝派出所警察綁架;一月二十三日下午被劫持到青島普東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九點半左右,祝溝派出所警察又綁架了盛淑莉七十五歲的父親、法輪功學員盛松崗(剛)。不久盛松崗(剛)便被非法判三年。

關於曲元芝和盛淑莉遭受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請維權律師,判五年;同意指派律師,判三年」 》《山東平度市曲元芝、盛淑莉被非法關押》《女兒被劫持五月無音訊 山東平度75歲盛松剛又遭綁架》《平度曲元芝被非法關押 親友要求無條件釋放》等。


參與迫害盛淑莉,曲元芝的相關人員:
劉傑17667596080
王偉修0532-66507013
平度610人員李春民
平度610副頭目國玉成15615887178
黃島法院:
法官歐曉彬(女,三十多歲)
書記員尹崇淼
黃島檢察院
公訴人:李佳凝(女,三十歲左右)
平度祝溝派出所:
電話:053283321006
所長牟曉峰13869839721
指導員葛某13964277668
副所長孫濤
接案警察劉中寶15065328833
警察劉中寶15065328833
警察王洪中、李朋濤
惡告人:高家流河村村民高洪明17187888861
盛淑莉的被指派律師(山東平度天正平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國銀15588640259(此前報導有誤,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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