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王玉蘭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王玉蘭,今年七十一歲,一九九八年八月修煉大法後,她這個廠裏有名的藥罐子變得無病一身輕。可因堅持信仰做好人,她兩次被勞教迫害,門牙被打掉、腰被打出骨頭隱裂,眼睛也被打出血。

以下是王玉蘭老人自述她的遭遇,特別是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被迫害的情況。

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我是廠裏有名的藥罐子,頭痛、腰痛、咽喉炎、全身發冷、沒有一點力氣,從頭到腳都是病,怕吹風,怕洗冷水等疾病。我在一九九八年八月的一個偶然機會我得法一個多月後,各種疾病不翼而飛,走路一身輕,有生以來第一次感到無病一身輕的快樂,用盡人間所有讚美詞語都無法表達對師父的感恩。每當看到師父的照片我都是淚流滿面,自己暗暗下了決心,這個大法是我生生世世尋找等待的,將來不管遇到多大的魔難我一定要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一、給世人真相資料被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零二年六月的一天下午,我坐10路公交車,在車上看一份大法真相資料,有一個人是個男的他擠到我身邊看資料,我就把這資料送給他看,這個人立即就掏出手機打電話到小壩派出所。幾分鐘後,來了一車全副武裝的警察,他們把我從公交車上拉下來帶到小壩派出所審問,把我的包打開,發現還有幾份資料在包裏,一直審問到晚上10點多鐘。我一個字都不簽,又把我接到官渡區公安分局關進小房子,第二天下午又把我帶到我家裏抄家,後已是下午五點多鐘又開始審問我到下午四點鐘後直接接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迫害,從抓我到小壩派出所直到送到看守所三天時間不給吃喝,到看守所已是下午七點多鐘還要揀小米辣至深夜三點,全監舍揀小米辣還要打掃一個多小時才和衣休息一會。

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這個人間地獄,每天揀小米辣、大蒜等等苦力又灰又嗆,受盡各種折磨兩個月沒有洗過一次澡,沒喝過一次開水,喝一點冷水都是有限的,吃的連餵豬的都不如,每天出工至深夜三點鐘。兩個月後我的腳和臉開始浮腫不給休息一天,八月中把我送到雲南省大板橋女子勞教所迫害兩年。

在勞教所,我和十多位同修和有緣人講真相,講大法的美好,我們是被迫害,不配合邪惡的安排,堅決不穿所服,不戴胸牌。警察強迫我們每天出工十二三個小時幹農活,挑大糞、挖地、種菜,每天從早到晚上天黑才收工。一次張姓隊長叫我去挖垃圾強迫光著腳去鏟垃圾再把這些垃圾抬到另外一個地方,這些垃圾已堆了好長時間,發出強烈的臭味,各種蟲子蛆爬我的腳上,幹了二天後收工沒有熱水洗腳消毒,我的腳就開始又紅又腫,拖鞋都不能穿,不能再幹農活了,才叫我去三樓剪線頭,我的腳流著膿和血,每天照樣出工十二三個小時,有時到天亮。後來我的腳已經發出腥臭味招來很多蒼蠅停在腳上。惡警汪靜叫來包夾把我抬到醫務室,醫生李建群說我的雙腳鋸掉才能好,我堅決不同意,在勞教所惡警就這樣對待不轉化的大法弟子,我開始煉功,一個多月後雙腳就好了。

我在生活區四合院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惡警汪靜指使包夾和吸毒犯把我拖到衛生間最後一坑糞便堆放最多地方聞大便,我掙扎跑到四合院仍然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幾個人高馬大的吸毒犯受警察指使把我關到小房間,用鋼窗夾我的手,使我的手十多天不能動,青一塊紫一塊,我的衣服扣子全被弄脫落,我大聲喊他們才把我放出去,我仍然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隊長李瑛警號05352046,四十多歲,指使四合院組長李小華用很寬的膠帶把我的頭和嘴封住,使我很長時間不能喘氣,差點死掉。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日我用信箋紙寫一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貼到飯堂牆上,隊長李瑛和副隊長夏連萍組織全車間五十多人批鬥我,不准全車間的人休息,給我加刑期十五天並強制我參加法制考試並發二張試卷給我,我寫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大法是正法」。又給我加刑期十五天。

二零零四年黃曆新年前,我在車間搞完衛生後和另一位法輪功同修一起回到住處,我拿幾塊糕點給這位同修被隊長李瑛看見了,隨後李瑛叫來個惡警:指導員何芝秀,獄警楊鳳仙、魯 、馬某和吸毒人員王孝芬,圍攻謾罵並拳打腳踢,把我褲子拖了一個洞,關在房間一天加刑期十五天。我一共被加刑期七十天體重減輕十多公斤,頭髮全白了。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才放我回家,這是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對我的第一次迫害。

二、第二次被非法勞教三年

第二次迫害:拒絕參加升旗被打掉門牙,惡警二大隊長李茨瓊警號05352040,四十多歲,宣威人,惡警中隊長張江雲把我眼睛打出血,我的腰被打出骨頭隱裂,惡警劉紅雲指使包夾和吸毒人員多名。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的一天下午,我和小孫子出去玩,撞到丈夫單位過去的一個鄰居胡永仙,我就給她說真相,叫她丈夫退出中共邪惡組織保命、保平安。第二天胡永仙就把我告到丈夫單位保衛科張俊明處,張俊明就電話到白龍路派出所舉報我,過了二天片警楊振華帶著幾個高大警察到我家裏抄家,把我的三十多本大法書和師父法像、真相期刊等物抄走,第三天片警楊振華及兩個警察又到我家欺騙我說到所裏證實一點事,馬上送我回家,老伴也說他們說沒有事就跟他們去一趟吧,說好馬上送我回家的,我就與三個警察到白龍路派出所一到門口,早已有兩輛警車停在那裏,不由分說立即把我強行推上車說要帶我到金殿遊玩,我說我不去玩我要回家,你們都是騙子。

幾個警察按著我,還有一個女的蒙住我的嘴,不准我講話,一直把我按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叫我下車把他們早已準備好的勞教通知書給我叫我簽字,我不簽。他們說不簽也要勞教三年,還說我升級了。多麼無恥不要臉的警察,他們把我送到勞教所才通知我的丈夫,當時我兩個兒子都不在家,第二天他們才從外地回來,得知我又被非法勞教三年,一家老小哭作一團,我三歲的小孫子又沒人帶了,這就是中共惡黨對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大法弟子又一次迫害。

1、在勞教所遭人奴役

到了勞教所三大隊,我就在三樓窗子前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整個勞教所都聽得見,之後幾天就不讓我到窗子旁邊,並讓人守著我,給我加刑期七天把我關在小房子裏不讓任何人和我講話。每天早上七點多鐘就有七、八個人進來輪番對我洗腦,一直到晚上十點多鐘才離去,這期間不讓我走動,不准到飯堂吃飯打水喝,包夾寸步不離守著我,我拒絕幫教,拒絕轉化,堅決不放棄信仰,我沒有錯,沒有罪。四個月後就下隊到二大隊寶石廠粘寶石,每天早上七點鐘出工到晚上十點多鐘才收工,有時到十二點多鐘才收工,完不成任務不准收工,中午吃飯在車間吃。後來又去洗寶石,洗寶石的水是石灰水裏面還加工業用鹼,煮出來的水非常難聞、有毒、嗆人、很辣,每天泡在這樣的水裏洗寶石。還要在有毒的水裏洗寶石,我的手被鹼水辣的又紅又腫流著膿,家裏接見時帶來的膠手套用完了,勞教所不給任何勞動用品,自己出錢到小賣部買膠手套戴,一雙手套三天就用破了,有時還買不到,後來每月接見都是家裏帶一箱膠手套給我出工用。在這樣有毒的惡劣的環境中每天出工到深夜回到生活區已是一兩點鐘,還要叫我們脫光衣服褲子檢查,我是堅決不配合,我說:「你們這是侵犯人權,你們不要臉。」

我的身體被迫害的不想吃東西、噁心、想吐,也不給休息一天。所謂十天休息一天,但還是照常六點起床,不給吃早點,搞各種衛生,到中午兩、三點鐘,才給一盆冷水洗澡洗衣服。兩年多來我被迫害的皮包骨頭,腰都直不起來,抬半盆水的力氣都沒有,走路像八十多歲的老太太,體重由原來在家時六十八公斤減到三十多公斤,家人接見時看到我這個樣子非常擔心,擔心我可能不能活著回家了。

2、拒絕參加升旗被打掉門牙

在勞教所每星期一都要全部人參加升旗唱歌,我一直都不參加也不穿勞教服戴胸牌,他們說我是反革命行為,到出所前統計次數給我加期,我一直不理睬他們這一套。二零零八年四月一天早上,是二大隊長李茨瓊值班(警號:05352040)一大早她就跟著包夾說要我參加今天升旗,我跟包夾說我不參加,我一直都不參加,今天也不參加。到了七點半鐘民管組長楊麗梅叫一個吸毒人員家住嵩民小街42號,從民管組找來一套所服,叫兩個包夾和四五個又高又大吸毒人員給我穿衣服,我堅決不穿,這時隊長李茨瓊來了抱著雙手說:不穿就動手,隊長一聲令下七八個又高又大的人按著我不能動,我掙扎著伸出一隻手來不穿衣服,這時楊麗梅就從右邊伸出手來打我的手,結果就把我的門牙打掉了,當時我的牙飛到一邊,血就從我的口裏流到地上。我大聲喊:「我的牙被你們打掉了! 」這些人才放開我,把我抬到醫務室,姓夏的醫生用棉花塞了兩次才把血止住。我叫他們賠我牙齒,我不出工,後來隊長欺騙我說過一陣帶我到外面安牙,現在牙紅腫發炎不能安,直到我期滿他們一直不提安牙的事。我在四合院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劉紅雲指使包夾、楊蘭萍、魏小豔等七八個人高馬大的吸毒犯對我拳打腳踢,把我腰打的不能動,後到大板橋拍片檢查,腰部骨頭隱裂,片子我一直保存著到現在。

3、被惡警把眼睛打出血

二零零八年底,寶石廠倒閉,又叫我到五星洲紙杯廠扒紙,每天要供四十多台兩個班的紙杯機生產紙杯用,每天早上七點出工,晚上七八點收工,中午在車間吃飯,晚上吃完飯已經是九點多鐘,還不給休息。每天晚上要看電教,先上心理課至10─11點鐘才准回監舍休息。我的床頭每天晚上開著一百瓦的大燈照著我的眼睛,我用一小片毛巾遮著一點光都不行,警察都要拿下來,用各種方法折磨我。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早上,我們剛打掃完車間衛生,準備在小房間扒紙,半年多來我和幾個老弱病殘艾滋病者在這裏扒紙,這天早上張江雲中隊長(警號:05352101)對我們說叫我們幾個搬到外面車間過道上扒紙,我就對張說天氣這麼熱,在這裏都是38度以上還經常有人暈倒,在外面機器那麼多氣溫更高──40度以上,而且也不安全,我們不搬,扒好的也沒地方放。張聽後火冒三丈,手指著我的鼻子和眼睛大罵說我不聽她的命令,用各種難聽語言侮辱我說要管我管到我在勞教所死掉,我對她說你不要罵人罵的那麼難聽,我有我的師父管,不需要你管,善惡會有報的,不要助紂為虐,給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吧,說完我就和包夾從車間走到外面準備到四合院搬桌子,張聽後從車間追到車間外面,第二次手指著我大罵,二個手指摳向我的眼睛,把我的右眼摳出血來,滿臉都是血,當時帶班警察楊雪飛也在旁邊,看見我的臉上都是血,連忙從她衣服口袋掏出紙來把我的眼睛和臉上的血擦掉。我當時用手蒙住左眼,發現我的右眼已經看不見東西、模糊了,他們用手推車把我拉到醫務室,醫生處理後用大塊冰用毛巾包上放到我眼睛上回監舍休息,當時我的頭又昏又痛,一天都沒吃飯,中午帶我到昆明醫院檢查,醫生說眼底出血紅腫。回到監舍後,我天天睡在床上發正念,請師父加持我煉功,二十多天後眼睛才恢復正常。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我回到家中,被加刑期三個月,回家後白龍路派出所的警察每個月都要來我家一次或打電話問還煉不煉,我堅定地回答:這麼好的功法不可能不煉,給他們講真相。直到二零一五年訴江後警察才不來騷擾。

我寫出這些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的事實,主要是勸還在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你們應該清醒了,不要給江澤民背黑鍋,不要再助紂為虐,給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以上只是我二次被迫害五年多的一點片斷。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