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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江門市人大副主任魏志平遭報應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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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廣東省江門市人大副主任魏志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被廣東省紀委監委宣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魏志平,男,漢族,一九六零年十月出生,廣東五華人。從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零九年八月的十年中,魏志平先後任江門市蓬江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區政法委書記、區長。期間他利用權力,不遺餘力地執行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並且親自布置、指揮「六一零」、公安局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抄家,操控公檢法司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拘留、勞教、判刑,給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造成身心痛苦和創傷。

蓬江區受迫害法輪功學員部份案例:

◎陳文傑,男,原是江門市統計局科長,江門法輪大法輔導站副站長,曾被作為江門市優秀幹部選派到新會市司前鎮掛職培養。陳文傑因做法輪功真相資料於二零零一年五月被劫持,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十年,被開除公職,二零零三年七月被關押進陽江監獄在八監區。妻子因承受不了巨大打擊,與他離婚。

◎李敬輝,男,原是肇慶市人,在江門市外海化工廠打工,二零零一年五月因做真相資料在江門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三年七月被劫持到陽江監獄三監區。李敬輝還曾被非法勞教一年。

◎蔣小明,男,中國建設銀行江門市分行資產保全部職員。妻子郭常偉是中國建設銀行江門市分行服務公司職員。蔣小明、郭常偉夫婦於二零零零年分別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而被非法勞教兩年,郭常偉在三水婦教所遭受迫害期間險些失去生命。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晚,夫婦倆到江門市五邑大學講真相遭綁架,被關在江門市看守所一年多,後被江門市蓬江區法院判重刑,郭常偉十年,蔣小明七年。

◎郭群慧,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因資料點被破壞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八年,被劫持到韶關女子監獄迫害。

◎薛林豔,女,廣東省梅縣人,二零零一年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五年,薛林豔在江門市五邑大學中文系讀大二,因在學校講真相、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學校及江門市「六一零」非法關押,後被非法勞教兩年。

◎李愛群,女,原法輪大法江門市輔導站站長,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後她曾被抓捕到派出所,此舉沒有嚇倒她,二零零零年六月她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廣東三水婦教所期間,她拒絕妥協,受盡各種非人折磨,還被非法延期六個月。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日,李愛群被闖入家中蓬江區倉後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劫持到三水洗腦班迫害。

◎梁瑞強,男,一九七五年出生,於一九九七年得法。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兩次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先後勒索一千五百元及二百元。二零零一年四、五月份時,梁瑞強因躲避警察綁架,被迫流離失所,身上只有二十元,一度只能在空置的樓房安身。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早上,剛下夜班回家的梁瑞強被三個警察綁架到三水洗腦班。同日早上,梁瑞強懷孕七個月的妻子張雁娟在上班的路上被警察劫持到禮樂派出所,她堅決不寫三書,最後警察只好放她回家。梁瑞強直到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孩子出生四天後才從三水洗腦班回家。二零零四年九月,梁瑞強被綁架到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陳俊輝,男,廣東江門市中心醫院兒科醫生,二零零四年五月九日被江門市「六一零」人員、江門市堤東派出所警察等二十多人綁架,後被劫持到廣東三水洗腦班迫害。

◎王斌,男,二零零零年被劫持到三水勞教所迫害三年。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王斌下班回家,潛伏在樓上的花園派出所警察衝上來對他圍毆二十分鐘,並非法抄查王斌的家及店鋪。第二天蓬江區公安分局警察把王斌劫持到三水洗腦班迫害。

◎年景生,男,二零零四年下半年被廣東江門市公安局警察劫持到三水勞教所迫害。

◎彭燕麗,女,原江門市南方食品廠職工,後在市區惠康藥店打工。二零零四年十月,彭燕麗回家鄉茂名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綁架到廣東三水婦教所迫害。

◎梁伯,男,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下午在蓬江區東觀裏被綁架,警察聲稱梁伯用刻有「天滅中共 退黨自救」等印章講真相。

◎林榮桐,男,二零零四年五月九日早上在家中被市「六一零」人員、堤東派出所警察二十多人綁架到三水勞教所洗腦班。

◎梁秋長,女,一九七零年出生,農民,家住廣東省江門市江海區禮樂鎮英北英盛裏108號。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三日,梁秋長因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第二天遭蓬江區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抄家。梁秋長被非法關押在江門看守所,在不准家人見面的二十多天後,梁秋長被非法勞教一年。

◎胡彩蓮,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被劫持關押在三水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初,法輪功學員鄧美蘭、梁燕群、何慧紅、文婉明、袁玉珍、陳有珍、張傑芳、梁恆、唐秀霞、聶彩霞、趙玉茹等十一人,在鄧美蘭家中集體學法時,被江門市「六一零」和江門市蓬江區國保警察綁架,其中三名法輪功學員後被非法判刑三至四年刑期。

蓬江區被非法判刑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張杏梅,女,被非法刑期五年。
◎黃芳妹,女,被非法刑期四年。
◎何慧紅,女,被非法刑期四年。
◎黃紹文,男,被非法刑期四年。
◎鄧美蘭,女,被非法刑期三年半。
◎梁燕群,女,被非法刑期三年。
◎阿紅,女,被非法刑期三年。

蓬江區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吳玉韞,女,廣東省江門市一中教師、會計,已退休。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吳玉韞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六個月。二零零二年六月一日,吳玉韞又被綁架到邪黨校洗腦班迫害一個月。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四日,吳玉韞再次被「六一零」、派出所警察劫持到三水某賓館的省辦洗腦班,期間吳玉韞出現嚴重疾病,被送回家中監視治療,因多次遭洗腦班折磨,吳玉韞身體每況愈下,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含冤離世,時年六十多歲。

◎鄧衛群,女,二零零一年被綁架到江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被劫持到三水婦教所,因身體虛弱被拒收,被家人接回後不久便離開人世。

天理昭昭,善惡有報。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表面上看,魏志平被中共拋棄、被繩之以法,其實,是他昔日不遺餘力迫害法輪功遭的報應。任何一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無論是首惡,還是幫兇,都逃不過人間法律、道德法庭的終極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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