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蕾自擔任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國保大隊長以來,積極執行江氏流氓集團的迫害政策,對錦州市太和區的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抄家,肆無忌憚。尤其他利用職務之便,使用萬能鑰匙,不穿警服、不出示搜查證件等,強行闖入法輪功學員家中抓人,並瘋狂抄家;之後再誘惑、威脅,偽造證據,包括提供假證人,欺騙公訴機關;編造謊言,阻止證人出庭作證;恐嚇家屬、製造假證詞,愚弄法官等,將法輪功學員進一步構陷,直至最後被非法判刑,給法輪功學員及家人帶來極大的壓力和痛苦。
為迫害轄區的法輪功學員,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成立了「清河行動」迫害專案組,主管迫害的副局長張久義任總指揮、劉長傑任副總指揮,主要成員包括警察李文虎、李蕾、杲輝等。以李蕾為首的國保大隊警察首當其衝,僅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一九年六月間,除兩名法輪功學員因講真相被綁架、拘留外,李蕾等國保警察有預謀的非法抓捕了轄區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二十四人,其中遭非法判刑十四人,一年以上刑期、入獄的(含一年)十一人,最高刑期達七年,一位法輪功學員在監獄被迫害致死;非法行政拘留五人;另外有兩名法輪功學員及三名家屬在派出所被非法拘禁(未拘留)。另外綁架未遂(騷擾)至少兩人。[1]
現在,李蕾仍然不知悔悟,繼續迫害著法輪功學員。下面是李蕾參與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案例。
一、景翠珍、劉靜在家中遭綁架 陷冤獄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晚九點多鐘,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劉長傑等幾個警察夥同女兒河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太和區腰湯村法輪功學員景翠珍家,將景翠珍綁架,同時綁架了在其家的河西村法輪功學員劉靜。當晚景翠珍家被翻個底朝天,家中的許多私人財物被強行拿走,包括二千七百多元錢及法輪大法書籍。隨後警察翻牆入室進入劉靜家,搶走生活費一千元等私人物品。過程中警察沒出示警察證、搜查證。當晚,景翠珍和劉靜被劫持到女兒河派出所,並被關入鐵籠子中。次日即被非法關押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五月十一日,警察開車到劉靜家強迫家屬在一張寫有「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單子上簽字。時任國保大隊長李蕾具體負責此案。
景翠珍不論在家族中還是在村民的心目中都是百裏挑一,口碑很好。她修煉前身體一直不太好,視力也很差,甚至有時哭笑無常。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精神面貌煥然一新,總是樂呵呵的,經常助人為樂,只要她知道誰家有困難了,就主動去幫助。她的丈夫盛福吉,曾任村長二十多年,清正廉潔,但是由於景翠珍屢次被迫害,在景翠珍最後一次被非法判刑關押到遼寧女子監獄期間,景翠珍的丈夫不堪種種壓力,過早離世,待景翠珍帶著滿身心的傷痕離開監獄回到家中,已經是家破人亡……一個已過花甲之年的老人的再次被迫害,令她在外地工作的兒子憂慮萬分。
劉靜被抓時才三十多歲,她有近八旬的公婆,丈夫患雙側股骨頭壞死十四年,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孩子正在讀大學,所有的負擔都落在劉靜一個人的身上。就是在這種艱難的情況下,劉靜沒有絲毫怨言,她常說:我是法輪功學員,我要按真、善、忍做好人。多年來,她精心孝敬公婆,細心照顧丈夫,還要供孩子上大學。婆婆發自內心的對人講:「法輪功真好,要不是煉法輪功,我兒媳早離開這個家了!」也正是這樣,劉靜被抓到派出所後,村民們非常震驚,村長、村書記及治保到派出所去說明情況,希望她能夠儘快回家,沒有劉靜整個家就散了,她是家裏的頂樑柱。
但是,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劉靜和景翠珍被錦州市太和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七月份倆人被構陷到太和區檢察院。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上午九時四十分,錦州市太和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了景翠珍、劉靜被構陷一案。律師作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庭審持續兩個小時,當庭沒有宣布結果。公訴人是太和區檢察院的檢察官趙曉軍,審判長是太和區法院刑事庭庭長李傑,審判員是法官李立輝。九月末,律師通知家屬,景翠珍和劉靜分別非法判刑五年和三年。後劉靜上訴到錦州中法、被非法維持原判。同年十二月末,景翠珍、劉靜被非法關押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現在景翠珍仍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遭非法關押,身心狀態很差。劉靜已經出獄。[2]
二、法輪功學員何濤被綁架 入獄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早七點多鐘,錦州女兒河造紙廠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何濤,在集市上發放真相資料時,被錦州市女兒河派出所警察綁架,家被抄。後此案交由錦州市太和分局國保大隊負責,國保大隊長李蕾是具體責任人。九月九日何濤被構陷案在太和區法院開庭審理,開庭時沒有家人旁聽,全是警察,審判長是太和區法院法官李傑。九月十九日下判決書,非法判刑五年。九月二十六日何濤提出上訴,錦州市中級法院於十一月二十九日,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末,何濤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
何濤現仍被監獄非法關押中,身體被迫害出嚴重的糖尿病等症狀。[3]
三、金德靜遭非法抓捕 被枉判入獄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晚上九點多鐘,錦州市太和分局國保警察身著便衣,在錦州市女兒河派出所警察的協同下,翻牆進入法輪功學員金德靜 (女,五十八歲)家,當時夫妻都在家休息。警察在沒有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非法抄家,抄走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當晚金德靜被非法關押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國保大隊長李蕾具體負責此案。十一月末,金德靜被太和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錦州市太和區法院非法判金德靜兩年。時任太和區檢察院公訴人王曉仿,太和區法院審判長李傑,審判員李立輝。金德靜提出上訴後,錦州市中級法院於三月二十八日非法維持原判。四月二十五日,金德靜被非法關押到遼寧女子監獄迫害。後申訴到遼寧高法,未果。現金德靜已回家。[4]
四、盛玉霞被騷擾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九多鐘,錦州市太和區國保和女兒河派出所警察開著警車,到太和區腰湯村法輪功學員盛玉霞家騷擾,發現盛玉霞沒在家,才離開。[5]
此後,腰湯村仍有法輪功學員被國保警察不斷的騷擾。
五、劉傳華、潘文傑、呂鳳霞、王建茹在凌晨被非法抓捕 遭誣判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凌晨零點多至三點多鐘,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刑偵大隊協同太和分局國保大隊長李蕾等國保警察,使用萬能鑰匙,在不穿警服、不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先後非法闖入錦州女兒河紡織廠法輪功學員劉傳華、潘文傑、呂鳳霞、王建茹的家中,非法抓人,並大肆搶劫很多私人物品。當日四人被非法關押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王建茹、潘文傑、呂鳳霞、劉傳華四人被太和區檢察院非法批捕。潘文傑家屬隨後聘請了律師維權,在律師向相關部門交涉並遞交了相應的法律文件,在檢察院曾兩次退捲到太和分局國保大隊的情況下,國保大隊長李蕾仍進一步構陷,八月八日,錦州市太和區檢察院將潘文傑非法起訴到太和區法院。十月初,李蕾為達到構陷潘文傑的目的,補充偵查湊迫害材料,十月十一日太和區檢察院「補充起訴」到太和區法院。潘文傑被非法關押在錦州市女子看守所期間,因為堅持煉功,被詐騙犯孔素華及其女兒劉丹毆打,潘文傑自八月二十一日開始絕食抵制這種非法行為,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女子看守所所長陳睿蕊、副所長賈雪親自參與給潘文傑灌食。
錦州市太和區法院分別於十一月十六日、十七日、二十二日,非法庭審了王建茹、呂鳳霞、劉傳華和潘文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末、十二月初,太和區法院對潘文傑等人非法判刑,其中潘文傑五年,呂鳳霞兩年,王健茹一年三個月,劉傳華判三緩四。潘文傑和呂鳳霞隨後提出上訴。潘文傑的辯護律師及家屬就太和區法院法官李立輝、張德存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的問題向相關部門提出了控告。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錦州市中級法院不顧潘文傑及其辯護人的意見,沒有開庭審理,且非法維持原判。呂鳳霞案也被中級法院非法維持了原判。
現潘文傑仍在監獄被迫害,呂鳳霞、王建茹已經回家。[6]
六、陳再華、馮書東、郭麗光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晚上九點多鐘,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國保大隊長李蕾等國保警察,在太和分局刑偵大隊、巡特警大隊以及錦州女兒河派出所副所長王志軍、肇濤,片警張鐵剛,女紡社區主任鞠玖春等的協同下,出動二十多警察、多輛警車,採用萬能鑰匙、撬門壓鎖的手段,強行闖入太和區女紡法輪功學員陳再華、馮書東(夫妻)家,不僅非法抓捕了陳再華夫婦,還非法抓捕了他們的兒子(未修煉法輪功),當時在其家的法輪功學員郭麗光和陳國文一起被抓走。
當晚,三家均被非法查抄。六月二十一日凌晨近二點鐘,五人被非法拘禁到女兒河派出所,遭到李蕾等人的非法提審,直至下午四點鐘左右。過程中,陳再華(男)的兒子據理力爭,被幾個警察壓在身下,將雙手背銬達十個小時,致胳膊扭傷、抬不起來、胸部疼痛,因其無辜被非法抓捕、造成當天無法上班、被單位罰款。二十一日下午,陳國文和陳再華的兒子回到家中;馮書東和郭麗光被非法拘留十天;陳再華被非法關押到錦州市看守所。之後,陳再華被太和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起訴。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兩點多鐘,陳再華被非法庭審,法院無視代理律師的無罪辯護意見,枉判年近古稀的陳再華五年刑期,上訴後被維持原判。
陳再華現在被非法關押瀋陽康家山監獄。[7]
七、楊玉輝、王麗華、谷賀霞等被非法抓捕、抄家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晚上八點多鐘,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國保大隊長李蕾在太和分局刑偵大隊、巡特警大隊以及錦州女兒河派出所警察和女紡社區鞠玖春(主任)、張秋豔的協同下,出動數十個警察(有的身著便衣)、車輛(有的沒有警車標誌),利用萬能鑰匙先後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谷賀霞、曲阿娟、姜德秋、楊玉輝、王麗華的家實施抓捕並抄家。曲阿娟因當時不在屋內,得以倖免。當晚十點多鐘,谷賀霞、姜德秋、楊玉輝及其丈夫(不修煉法輪功)、王麗華及其丈夫一同被非法關押到女兒河派出所。後姜德秋安全回到家中。至三十日凌晨兩點多鐘,兩位家屬才被放回家,楊玉輝、王麗華被非法關押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谷賀霞被非法關押到錦州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此次綁架案,太和分局副局長張久義親自上陣,坐在車裏指揮。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楊玉輝被太和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十二月十日,太和分局國保大隊長李蕾將構陷楊玉輝的案卷移交到太和區檢察院。期間,檢察院兩次退捲到分局補偵。二零一八年三月末,楊玉輝被太和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太和區法院。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錦州市太和區法院審判長張德存、審判員李立輝非法庭審楊玉輝。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該法院無視楊玉輝的代理律師作的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冤判楊玉輝七年,非法罰金五萬。楊玉輝上訴至中法後維持原判。
現楊玉輝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王麗華被錦州市太和區法院冤判一年、入獄。現已回家。[8]
八、范靈秀講真相遭綁架 被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早上七點左右,遼寧錦州法輪功學員范靈秀在錦州太和早市講真相時,被便衣警察綁架至太和派出所,錦州市太和分局國保大隊長李蕾參與了此事。後范靈秀被非法拘留所十五天。[9]
九、李秀雲在家被綁架 被拘留三天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晚七點多,錦州市太和區法輪功學員李秀雲在家被太和分局國保大隊長李蕾等綁架、抄家,並非法拘留三天。[10]
十、鄧慧玲和劉瑞梅在家被綁架 遭枉判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二十三時左右,錦州市太和分局國保大隊長李蕾等十多個警察乘警車分別到太和區法輪功學員鄧慧玲和劉瑞梅家中,將兩人綁架並抄家,後被非法關押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九月上旬,鄧慧玲和劉瑞梅被錦州市太和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和十時三十分,劉瑞梅和鄧慧玲分別被太和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後,劉瑞梅被非法判刑半年,鄧慧玲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鄧慧玲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現仍在監獄遭非法關押。[11]
十一、李豔秋被國保警察綁架 在監獄被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李豔秋,女,五十二歲,原錦州市凌西賓館服務員,家住錦州市太和區。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李豔秋在向民眾發送法輪功真相台曆時,被錦州市太和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夥同女兒河派出所警察有預謀的非法抓捕,家中的電腦、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被警察強行拿走。後她被非法關押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
國保大隊長李蕾是具體辦案負責人及進一步構陷者。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錦州市太和區法院在李豔秋身體虛弱、且無法表達意願的情況下,在看守所對李豔秋秘密非法庭審,並枉判李豔秋五年刑期。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李豔秋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在李豔秋入獄的第十四天,被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12]
十二、錦州法輪功學員王紅被綁架 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晚上九點鐘左右,在錦州市女兒河派出所警察的協同下,以錦州市太和分局國保大隊長李蕾為首的國保警察闖入正在家中休息的法輪功學員王紅家,在無任何案由的情況下,將王紅綁架、抄家。隨後,王紅被非法拘留五天。[13]
十三、錦州法輪功學員劉玉芝被綁架 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早晨,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劉玉芝到太和早市講真相,後來她到錦州市愛心醫院院內時,被一輛黑色轎車裏的人強行拽上車,車內三男一女,著便服,其中有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國保大隊長李蕾。在血壓很高的情況下,劉玉芝仍被劫持到錦州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14]
註﹕
[1]明慧網,2017年10月17日,《遼寧省錦州市太和區國保大隊長李蕾犯罪事實》
[2]明慧網,2016年10月17日,大陸綜合消息,遼寧錦州市景翠珍、劉靜、何濤遭非法判刑
[3]明慧網,2017年3月26日,《遼寧錦州何濤被冤判五年》
[4]明慧網,2017年6月13日,《金德靜被枉判入獄 家屬繼續向遼寧高法申訴》
[5]明慧網,2016年11月17日,大陸綜合消息,<遼寧省錦州法輪功學員金德靜被綁架 盛玉霞被騷擾>
[6]明慧網,2018年1月11日,《錦州潘文傑和陳再華被冤判 家屬控告責任人》
明慧網,2017年12月7日,《錦州市潘文傑、代平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明慧網,2018年4月27日,大陸綜合消息,遼寧錦州法輪功學員呂鳳霞已被非法轉押到監獄
[7]明慧網,2018年1月11日,《錦州潘文傑和陳再華被冤判 家屬控告責任人》
[8]明慧網,2018年2月12日,《錦州太和區法院冤判王麗華一年》
明慧網,2018年8月30日,《信仰真善忍做好人 錦州楊玉輝被冤判七年》
[9]明慧網,2018年1月1日,大陸綜合消息,遼寧錦州法輪功學員范靈秀被綁架
[10]明慧網,2018年3月1日,大陸綜合消息,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李秀雲被綁架 已回家
[11]明慧網,2019年2月5日,大陸綜合消息,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鄧慧玲遭誣判
明慧網,2019年3月28日,大陸綜合消息,遼寧錦州法輪功學員李豔秋和鄧慧玲被劫持入獄
明慧網,2018年12月11日,大陸綜合消息,遼寧省錦州市劉瑞梅、鄧慧玲遭非法庭審
[12]明慧網,2019年6月8日,《十四天 一個鮮活的生命被遼寧省女子監獄害死》
[13]明慧網,2019年5月22日,大陸綜合消息,遼寧錦州法輪功學員王紅被綁架 已回家
[14]明慧網,2019年7月15日,大陸綜合消息,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劉玉芝遭綁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