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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國各地法輪功輔導站義務聯絡人遭迫害綜述(下)

——遭非法勞教、判刑、綁架迫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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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據明慧網資料記載: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北京從凌晨開始,原法輪功研究會工作人員王志文等被非法逮捕,當天凌晨,在各地六一零辦公室操控下,各地公安部門對當地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輔導員等實施秘密大逮捕。

其實,直至近日,各地輔導站都是義務負責人,沒有工資,沒有官當,默默無私的付出,義務傳法教功,不收取費用。法輪功沒有組織,鬆散管理。法輪功不要學員一分錢,嚴禁各地輔導站存錢、存物,杜絕任何形式的捐獻。

據明慧資料不完全統計,從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發生至今,二十年來,法輪功輔導站義務聯絡人──站長、輔導員、負責人,至少有一百一十人遭迫害致死,見《原中國各地法輪功輔導站義務聯絡人遭迫害綜述(上)》,至少有一百七十二人遭非法判刑或遭非法勞教迫害,上萬人次遭綁架迫害。

一、遭非法判刑主要案例

1、原法輪功研究會成員王治文、正師級軍官於長新等遭非法判重刑

王治文,原鐵道部物資公司工程師,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被中共特務組織六一零人員非法拘留,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被非法逮捕。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四名法輪大法修煉者王治文等,在位於石景山區的北京中級法院被中共控以「利用X教妨礙執法」(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非法竊取、持有和泄漏國家機密」、及「非法經營」等罪名,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分別被非法判處十八年、十六年、十二年和七年有期徒刑。

首惡江澤民下令,正師級軍官於長新夫婦被非法判重刑。於長新,原空軍指揮學院教授,正師級,軍隊離休幹部,原法輪大法研究會成員。於長新是空軍第一代飛行員,參加過「國共內戰」,曾主編空軍指揮學院教科書,為空軍做出幾十年重要貢獻。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於教授即失去自由,七月一日,單位保衛處與幹休所兩個人將於長新從家中騙走。總政和空軍組成一個二十多人「專案組」,對於長新教授進行隔離審查,採取誘騙、威逼等卑劣手段,連續不准許於長新老人睡覺,給老人精神身體造成很大傷害,期間非法抄家兩次。原本空軍有關人員根據於教授的一貫表現和「審查」結果,認為沒有根據和理由給他大的處分。

然而江澤民對於教授懷恨在心,以權代法,先下令逮捕法辦,又指令重判二十一年。軍事法庭無奈,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六日,非法判於長新十七年徒刑,致當時已經七十多歲的老人被非法關進軍隊監獄,長期關押迫害。於教授對判決不服,曾提出上訴。當時軍隊高層對於教授被判重刑反響強烈,一些高級將領為於教授鳴不平。

2、原南京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雷達總體主持設計師馬振宇遭非法判刑

馬振宇,男,五十多歲,曾擔任南京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原十四所雷達總體設計師、技術骨幹。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被玄武區後宰門派出所、秦淮區瑞金路派出所綁架、非法抄家,非法關押於玄武區看守所。十月下旬,被玄武區「六一零」和公安構陷到玄武區檢察院,遭非法批捕。這是江澤民在江蘇省南京市的殘餘勢力假借「十九大」所謂「維穩」,由南京市「六一零」和公安部署,指派玄武區「六一零」和公安執行的所謂重大案件。

只因信仰真善忍,堅修大法做好人,二十年來,馬振宇被一次次非法關押,遭受殘酷迫害:被非法開除公職,被非法抄家四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非法關洗腦班迫害半年、非法勞教一年半、非法判刑二次,一次七年一次三年。二零一七年九月,馬振宇再次被抄家綁架,非法關押,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今還在蘇州監獄遭受折磨。

馬振宇的女兒,歷來是「三好生」,曾參加過南京小學生形像大使比賽,獲綜合素質第一,二零零零年馬振宇被非法抓捕、判刑七年後,年僅十歲的女兒受株連,被拒絕在南京讀書,被迫轉學到蘇州私立小學,當時馬振宇的妻子在中共壓力下與他離婚。

3、原河北省邯鄲市法輪功輔導站義務輔導員栗從春遭二次非法判刑

現年七十二歲的原河北省邯鄲市法輪功輔導站義務輔導員栗從春,曾是邯鄲市公安局六處副處長,軍人出身,曾駐在西藏邊防唐古拉山口哨卡十多年。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在同事的介紹下,栗從春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僅僅二十六天,奇蹟就出現了:多年的美尼爾氏綜合症、胃病、風濕性關節炎、腰椎骨質增生、內外痔瘡、肛裂,心臟病等頑疾神奇的消失。

這樣一位善良的老人,卻因為信仰真、善、忍屢遭中共當局的迫害。二零零零年三月,栗從春因在自己家中和同修交流,遭中共非法判刑五年、開除公職、停發工資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栗從春因為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再次被邯鄲市肥鄉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栗從春被肥鄉看守所送到河北冀東第五監獄迫害,五月八日,栗從春的兒子栗小強到河北冀東監獄去探望父親栗從春,由於栗從春反對監獄的轉化迫害,獄方不讓會見。

4、原山東省海陽市法輪功輔導站站長梁耀敏遭非法判刑、非法勞教迫害

梁耀敏女士,原山東省海陽市公安局刑警隊痕跡檢驗工程師,當年是三級警督,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後,她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遭到綁架,多次被關洗腦班、勞教所、精神病院,曾遭打毒針,並被無理開除,令她至今沒有生活來源。

梁耀敏一九八零年畢業後被分配到山東省海陽市公安局刑警隊從事偵察破案及痕跡檢驗工作,由於職業原因導致冠心病、萎縮性胃炎、膽囊水腫、胰腺炎、 神經性頭痛、關節炎、頸椎骨質增生等多種疾病纏身。一九九五年底,煙台毓璜頂醫院、青島山大醫院都診斷為無藥可醫。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日,朋友為幫治病送來法輪功資料,經過兩週的學煉身體初步見好,一個月完全康復。恢復正常上班工作。

這件事在當時的公安系統及海陽這個縣城內成了新聞。上門學煉法輪功的人應接不暇。海陽市委的多名副書記市長及家屬找梁耀敏教功,當時的海陽市公安局的局長讓梁耀敏在公安局會議室放錄像教功。在法輪大法著作《轉法輪》中非常明確地寫著傳功不能夠收費,所以梁耀敏也是嚴格要求自己按照大法的要求做,義務教功不收費不收禮。就這樣她被人們稱為海陽市法輪功輔導站站長。沒有任何名利所求,只為社會盡了點義務。可梁耀敏卻從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六日開始,至少遭八次綁架,遭一次非法勞教,一次非法判刑迫害。

二零零六年「五一黃金週」,海陽市「六一零」主任徐鎮所,帶領公安局交通局的多名職員來梁耀敏家強行綁架,理由是惡首江澤民來煙台遊玩。梁耀敏義正詞嚴的與他論理,他稱是領導(海陽市委分管迫害法輪功的副書記邵文病)決定的。當時梁耀敏因長期的心理與肉體的酷刑折磨,身心受到很大傷害,導致心臟出現症狀,被家人求救火速送去醫院搶救。他們卻還不放過梁耀敏,要求家人和醫生把梁耀敏送去洗腦班迫害,被醫生正義拒絕,又安排人在醫院看管。直到江澤民離開煙台。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四日下午,梁耀敏給母親送飯途中,再次遭煙台「六一零」夥同海陽「六一零」綁架到煙台公安局福山看守所迫害,期間煙台「六一零」指使牟平法院非法開庭誣判四年刑期。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又將梁耀敏綁架到濟南的山東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至九月二十七日被非法關押在招遠玲瓏鎮洗腦班遭迫害。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當時五十六歲的梁耀敏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5、原寧夏輔導站站長王德生夫婦被誣判、勒索罰款共六萬元

王德生,四十多歲,原是寧夏中寧電廠職工,一九九三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是寧夏法輪大法輔導站站長(義務教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被非法判刑兩次,一次四年、一次八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王德生妻子單季寧在大武口區散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大武口國保人員調閱監控錄像後跟蹤綁架王德生、王俊蕊(後來被取保候審),王德生租住房內的大量現金、設備、耗材被劫掠,後又非法扣押一輛轎車。

王德生被綁架後,被秘密關押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一個派出所裏遭迫害,綁坐在「老虎凳」上六天,六天後又被國保人員劫持著,從一個有大量警犬的院子裏(石嘴山市警犬訓練基地)穿過,押到一個屋子裏,再次綁到「老虎凳」上「熬鷹」十天。期間多人晝夜輪流值班,逼迫不讓閤眼、限制吃喝、不讓上廁所。單季寧被關押期間,因不配合做口供曾被毒打,備受折磨,後來倆人被非法批捕。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法院對王德生夫婦非法庭審。開庭前,寧夏「六一零」的程國新帶著記者,扛著攝像機站在法院門口亂拍。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公安局副局長黎建國等人、國保人員還有青銅峽國保大隊的王浩等多人圍在法院門口。法院只給王德生親友八個旁聽的名額,法庭的其它四、五十個座位均被其他公檢法的人員坐滿了。法庭內有兩個攝像機對著旁聽席。

開庭時,第一辯護趙律師指出:起訴書中證人是偽造的,所謂證據的鑑定結果是無效的,並要求展示「證據」,公訴人一會兒說違禁品不能展示,一會兒又說已經燒了。然而,在另一個專門的房間裏,大武口六一零人員卻給前去的各級頭目展示著他們劫掠的法輪功真相資料等大量私人物品。

王德生在法庭上曝光了被國保人員綁架後遭受的迫害,公訴人狡辯稱:他們又沒讓警犬咬你,警犬又沒傷你等等!檢察院的卷宗上,赫然將王德生在警犬訓練基地上「老虎凳」的十天,描述為「監視居住」。非法開庭後,沒有當庭宣判。十一月初,大武口區法院依然罔顧事實,在六一零的操控下誣判兩位當事人並罰款:非法冤判王德生十三年、罰款五萬元,非法冤判單季寧三年、罰款一萬元。

6、山東省德州市法輪功學員陳志中兩遭非法勞教

陳志中,又名陳志華。陳志中和妻子孫玉萍,於一九九五年五月有幸喜得大法。從此和妻子通過學法煉功,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衡量自己,對人寬容忍讓,與人為善。變得不再打人罵人了,不吸煙也不喝酒了,陳志中和妻子身心受益,一家三口生活快樂,幸福美滿。

陳志中想把法輪功的美好傳給他人,讓長期被病折磨的生不如死的人解除痛苦,讓所有生活不幸的人找到幸福的彼岸。他和妻子不辭辛苦的到處弘揚大法,使很多有緣人走上修煉之路,在大法中受益,陳志中也成了當地的義務輔導站站長。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集團開始對法輪功進行瘋狂迫害。陳志中被視為重點人物,從此全家失去往日的安寧。多年來「六一零」、公安局、派出所非法長期監控,陳志中曾六次被綁架、兩次遭非法勞教,並遭洗腦、抄家、搶劫、勒索、毒打,被迫流離失所等,妻子和兒子也被多次騷擾、恐嚇、毆打,這場迫害給陳志中及他的家人造成的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的痛苦和傷害是無法用金錢彌補的。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晚,德城區公安分局張希坤、劉大偉、段慧娟、長莊鄉派出所所長夏某、馬某闖入陳志中家,將陳志中、王建平和邵明輝三人一起被綁架到看守所迫害。當時德州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馬紅衛就是這次被迫害致死的。

警察還搶走打印機、電腦、錄音機、刻錄機、切刀機、紙張、《九評共產黨》書等,價值約兩萬元,他們還搶走陳志中給兒子買房用的一萬兩千元現金,平時用的零花錢二百元。家屬上前阻止,被劉大偉誣陷是甚麼「活動經費」,還要帶走陳志中妻子。後陳志中兒子多次到公安局要人、要搶去的錢,警察卻只還一萬元。在看守所,張希坤、劉大偉多次給陳志中戴手銬,審訊逼供,陳志中被非法關押四十二天後,劉大偉和派出所所長開車把陳志中和李俊蘭劫持到王村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勞教所,陳志中遭受到的迫害包括:洗腦、辱罵、奴役勞動、逼迫打籃球,外骨踝和小指骨兩處骨折,疼痛難忍。不能勞動了,就逼迫看烏七八糟的東西洗腦,寫認識,污衊大法,陳志中不配合,就逼迫去幹活。瘸拐也得幹,幹不完加夜班到十點,長達八個月迫害,一年半出獄。

山東省德州市法輪功學員陳志中和妻子在二零一五年七月份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控告元凶江澤民的起訴書,陳述自己和家人所遭受的痛苦和迫害,要求對江澤民偵查立案,追究其刑事責任,將其繩之以法,還法輪大法師父清白、還法輪功清白,恢復名譽。

7、原黑龍江省雙鴨山法輪功輔導站站長孫鳳傑遭迫害

一九九六年五月,市場一位大姐介紹鳳傑修煉法輪功,孫鳳傑身體好了,心性也變了,對丈夫李剛和孩子也總是笑瞇瞇的,教育孩子講道理,講要真誠、善良、寬容做人。因孫鳳傑不坐班,加上熱心腸能張羅事,大家就推舉她當雙鴨山法輪功輔導站站長,沒人給開工資,沒甚麼權利,就是來了新學員教教人家煉功動作、誰缺啥義務服務一下。

江澤民出自對大法師父的妒嫉,在大陸以群體滅絕的方式發動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後,孫鳳傑遭非法抄家、酷刑、四次抓捕、一次勞教、判刑十三年,在牢獄中度過十五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全國對法輪功學員大抓捕,十二月七日,孫鳳傑就和同修王關榮兩人發傳單被舉報,被集賢縣公安警察綁架。雙鴨山市當時成立「專案組」,對孫、王二人多次非法刑訊逼供、酷刑,天天不摘手銬迫害。之後進行非法審訊的小紅,讓她們大劈叉、開飛機,坐在椅子上把腿、腳放在兩個女人背上,不許她們抬頭,兩個多小時人站不住就踢臉踢胸口、砸脊骨,代長鵬踢得孫鳳傑臉上鮮血直流。

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雙鴨山市尖山區法院開庭,審理孫鳳傑和另外六名法輪功學員。法官根本不讓孫鳳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說話,草草走過場就結束了。

孫鳳傑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近十三年時間,經歷集訓監區、第二監區,十一監區,一波又一波的轉化「攻堅戰」迫害。奧運、十八大、評文明監獄、北京來專家迫害等。二零一二年七月,北京來了「轉化專家」,他們把孫鳳傑從二監區弄到集訓九監區,開始「攻堅」迫害。開始幾天坐小凳子到子夜十二點,再後來,二十四小時不讓睡,孫鳳傑用強大意志保持思想清醒,血壓低壓的七十,高壓九十,體重驟降四十斤。李剛聽說後,把控告郵到海外,請聯合國、各人權組織關注老伴孫鳳傑被迫害案件。

二零零三年,孫鳳傑和王關榮在集賢看守所,就曾對當時中共黨魁、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提出的控告,李剛複印留底,把控告狀送到雙鴨山檢察院。二零一五年,李剛鄭重簽上自己的名字:孫鳳傑丈夫、法定代理人李剛。

8、原山西大同市輔導站副站長法輪功學員孫雙文遭迫害

孫雙文是一九九三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前他患上了嚴重的頸椎病和胃腸炎,修煉後,孫雙文明確了長功的關鍵是提高心性,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與人發生矛盾要找自己的不足等等。很快戒掉了煙酒,賭博的惡習也沒有了,而且還經常幫妻子幹一些家務活。他妻子自豪地說,叫你們老公跟我老公煉法輪功吧,人家老師管的比咱好。

迫害發生後,孫雙文作為大同市輔導站副站長遭五次綁架,一次非法勞教、二次非法判刑,一次四年,一次六年。

孫雙文第五次遭受迫害是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因孫雙文在山西省繁峙縣集義莊鄉大宋峪村發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舉報,繁峙縣集義莊鄉派出所將孫雙文劫持到繁峙縣看守所,後被繁峙縣檢察院夥同法院非法判刑六年。期間孫雙文年邁的老父親到看守所接見,他老淚縱橫泣不成聲,令在場的所有的人為之動容。

二零零八年七月,孫雙文再次被劫持到山西省晉中監獄,在邪惡的四大隊,受盡身心折磨,大隊長陳載新、指導員楊子山不讓孫雙文給家裏打電話,不讓家人會見,不讓跟人說話,用四個包夾犯二十四小時看管,白天還強迫勞動,一次因發現孫雙文看手抄本的法輪功書籍,楊子山強行給孫雙文戴上銬子,因孫雙文不配合罰站、寫檢討,他讓包夾犯恫嚇,說再不聽話就用繩子捆起來吊打。孫雙文說:我生為大法而來,死為大法而去,你們隨便。結果不了了之。

另外,孫雙文九十歲的老父親孫來德,因煉法輪功十幾年來經常受到山西省代縣峪口鄉派出所和金盤村幹部的恐嚇、抄家,給老人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

9、原佳木斯輔導站的義務站長佳木斯鐵路分局官員馬學俊慘遭牢獄摧殘奄奄一息

高精度圖片
修煉大法後身心快樂的馬學俊被迫害一年後的馬學俊

馬學俊,男,四十九歲,佳木斯鐵路分局副處級幹部,曾身患嚴重的再生障礙性貧血,膽囊炎、乙型肝炎。一九九四年末,馬學俊有幸參加了大連法輪功報告會,親耳聆聽李洪志老師講法,很短時間內一身病症不翼而飛,身體康復、精力充沛,工作生活煥然一新。馬學俊時時處處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單位處級幹部份房子,他讓給了最需要的同事,自己分得的年終獎金也分給了同事,他認為工作是大家幹的,獎金榮譽應該是大家的。

馬學俊因為是法輪功佳木斯輔導站的義務站長,被非法判重刑十二年。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東分公安分局刑警隊對馬學俊施以多種酷刑折磨長達數天之久,用電棍電,坐電椅,腳穿皮鞋猛踹腰和胸肋,用凳子腿跺腳趾,造成腰椎骨折,軟肋骨折,腳趾甲變紫脫落,右手無名指殘廢,生活不能自理。在看守所被犯人毒打折磨,用冷水澆、長時間不讓睡覺、不許上廁所、全身長滿疥瘡。惡警把他釘銬在地板上的鐵環裏一個星期,野蠻灌食把食道都插壞了。

二零零三年八月,馬學俊因身體嚴重損傷,香蘭監獄拒收。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晚,佳市公安局為推卸責任,用擔架把已經不能動、不能說話、長期無法進食水,像骷髏一樣的馬學俊強行抬進家門,扔下就走。此時的馬學俊幾乎看不到呼吸,皮包著骨頭,像一具木乃伊,下肢蜷曲僵硬,看到的人,沒有不流淚的。

10、原寧夏勞動人事廳欒凝遭非法判刑迫害

欒凝,男,今年六十歲,大學文化,原來在寧夏勞動人事廳工作,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前,是寧夏法輪功輔導站副站長(義務教功)。他自幼體質不好,曾兩次得肝病,上大學期間因患肝炎休學一年。一九九六年一月,經人介紹,欒凝參加了李洪志師父講法錄像九天學習班,不久得到了《法輪功》和《轉法輪》兩本寶書。通讀之後,隨即走入了法輪大法修煉。修煉的初期就體驗了無病一身輕的感覺,幾種慢性病消失,至今再沒有吃過一粒藥。修煉後,欒凝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思想境界、道德得到了昇華,逐漸放淡了名利,明白了該怎樣做人。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因不放棄信仰,又因是輔導站副站長,欒凝先後三次被非法抓捕、四次被非法抄家、一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拘禁、被單位開除失去養老等社會保障。三次被非法抓捕後其中兩次被判刑,一次三年、一次四年。

二零一七年二月,欒凝先生在銀川市解放街與民族街交叉路口西北側的郵電大樓郵寄真相勸善信後,遭郵局人員誣告。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一大早,銀川市解放西街派出所馬濤等人夥同興慶區國保大隊馬自立、賈永紅和小區居委會的十幾個人圍堵在欒凝家門口。欒凝從家中出來準備上班時,這夥人一擁而上給欒凝戴上手銬,隨後將欒凝關押到了銀川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欒凝被銀川市興慶區檢察院非法批捕。曾因證據不足,欒凝被構陷案,被退回公安,之後公安又構陷到興慶區檢察院。二零一八年二月,興慶區檢察院,在寧夏政法委、六一零人員操控下,又分別將欒凝構陷到興慶區法院、銀川市檢察院,銀川市檢察院又將欒凝構陷到銀川市中級法院。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上午,寧夏銀川市中級法院非法對欒凝開庭,欒凝家人為其聘請了兩名律師做了無罪辯護,律師當庭指出: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均是人為製造的,相互不能印證,證據間自相矛盾。其中一名律師在辯護過程中被法官無理逐出法庭。

欒凝在法庭上講述了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好了,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能放棄名利並且受到好評的經歷;因不放棄信仰,失去了工作和所有待遇,自己坐冤獄、家人被歧視;現在已到退休年齡,生活無著落,給相關部門寫信申訴、伸冤、信訪,沒有收到任何回應;自己依然本著法輪功要求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無怨無恨。寫信反映問題何罪之有?欒凝還慈悲奉勸,人在做天在看,提醒公訴人和法官要堅守良知;欒凝說:我堅信善有善報,我堅信沉冤有昭雪的一天。

欒凝平和的辯護發言,感動了參加旁聽的親友,他們都流下了同情的淚水。當天的開庭持續時間約為六小時,法院只允許欒凝家的六名親友參加了旁聽,開庭結束時沒有宣布結果。在寧夏政法委、六一零的操控下,寧夏銀川市中級法院已在四月十六日下達判決書,冤判法輪功學員欒凝先生十年刑期,並勒索罰金十萬。

11、原葫蘆島市法輪大法義務輔導站副站長楊虹遭非法勞教、非法判刑迫害

楊虹於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是葫蘆島市法輪大法義務輔導站副站長,她處處按照真善忍要求做好人,在家裏是個好妻子、好母親、孝敬老人的好女兒,在社會上是個善良的好公民,就是這樣一個好人,只因她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二十年來多次遭到中共慘無人道的迫害,被非法開除廠籍,多次被非法抓捕、兩次勞教,判刑,歷經魔難,女兒被非法開除學籍,她的丈夫和父親因承受不了中共的迫害壓力,抑鬱成疾,而相繼離世,在邪惡的馬三家教養院裏,楊虹因始終沒有放棄信仰,身心曾受到嚴重摧殘。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楊虹再一次被綁架,並被非法重判九年,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至今,楊虹在遼寧女子監獄慘遭迫害已有五年,五年裏楊虹始終不放棄信仰,被警察以及警察唆使的犯人殘酷迫害,體罰、虐待、毒打,造成身體嚴重傷殘,為逼迫楊虹放棄修煉,惡警經常把楊虹弄到一個封閉的小屋子裏由犯人實施迫害,而且還用膠帶把嘴封上。楊虹經常被打得遍體鱗傷。楊虹的頭部、身上全是內傷,腦袋上的頭髮一把把的掉,臉部和頸部都是被撓過的痕跡,手部有瘀傷,腳背被惡人用腳跟狠踩,造成腳部腫傷、瘀青。視力下降,聽力下降,頭暈,腰部、腿部都有傷痛,身體極度虛弱。醫院檢查出楊虹心肌缺血,她每天睡不著覺,腳穿不了襪子,腳底呈紫青色且腳氣似的潰爛,並且腳時常抽筋。

而當時遼寧女子監獄不顧楊虹的身體狀況,強迫楊虹做奴工,奴工車間規定勞動時間從早晨七點到晚上七點,有時加班到十點。楊虹就是拖著這樣虛弱而滿身傷痛的身體長期超時超負荷被強迫做奴工,而摔成大腿骨折,遼寧女子監獄卻不予釋放。

12、原無錫市法輪大法義務輔導站副站長陳冰玉遭非法判刑迫害

蔣金龍、陳冰玉夫婦是無錫市法輪大法義務輔導站的正、副站長。在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初期,蔣金龍就被要求每天到無錫市公安局報到,惡人強逼蔣金龍讀事先準備好的誣蔑、誹謗大法的文章,並錄像,在無錫市廣播電視台、江蘇省電視台反覆播放,此外還威逼蔣金龍做內線。蔣精神上受到嚴重摧殘,最後被逼自殺身亡(這完全是中共警察酷刑迫害造成的,這種以死相抗的方式不應是大法弟子所為,但也從側面反映出中共迫害的邪惡程度)。蔣金龍火化那一天,殯儀館內外站滿了警察。

陳冰玉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夜被中共當局綁架十多天,接著又非法刑拘三十七天,一九九九年十月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一年再被非法勞教三年。在江蘇省句東女子勞教所內,被迫做奴工,每日從雞叫做到鬼叫,只能休息三、四個小時。奴工的產品有繡花拖鞋、娃娃、服裝、帳篷,聖誕樹等,均是出口產品。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陳冰玉再次被綁架到無錫市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了近六個月,期間受盡非人折磨。洗腦班的邪惡手段有:不准睡覺、不准洗漱、用風油精塗抹眼睛和鼻子、戴上頭盔後用木棒猛力擊打頭部,圈地為牢(罰站在畫的極小的圓圈內,圈外都寫上師父的名字,稍不注意就會踩到名字上)等。二零零七年七月,陳又被嘉興市法院枉判三年半,關押在杭州的浙江女子監獄,直到二零一一年一月才出獄。

13、原福建漳州市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陳美芬遭受的迫害

法輪功學員陳美芬
法輪功學員陳美芬

陳美芬女士,一九四三年生,家住漳州市薌城區,原漳州市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煉功前,陳美芬患有家族性的高血壓和嚴重的「血崩症」,修煉法輪功以後不久,一分錢不花,就全都好了。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漳州市法輪功學員陳美芬成為國保人員騷擾、監控的重點對像,陳美芬的家人從此不得安寧,思想上背負了很大的壓力,精神、名譽上也受到了莫大的傷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日,陳美芬與另十六個功友到中山公園晨煉。幾十輛警車將他們包圍,陳美芬與功友們一起被綁架到薌城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接受非法審訊,後送漳州市第一看守所關押。

看守所裏,監室裏擠滿了人。睡覺時,水泥鋪上就像插冰棍似的。她把上鋪讓給別人,自己睡在馬桶邊上的水泥地上。不僅尿味、汗味熏天,還時有老鼠從身上爬過。飯菜差得沒了底線。警察稱:現在是聯繫不上活兒,否則要幹活的!

此次晨煉震驚中共漳州當局。以漳州市委書記李敏忠、市政法委書記曹盛文、市「六一零」吳兩同及市公安局長王小洪為首的漳州市高層,打擊迫害,十幾名平和的煉功者均受到迫害。

陳美芬被誣判六年刑期。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八日,她被送往福建省女子監獄迫害。儘管陳美芬當時已是上了年紀的人,可她要天天出工當苦役。整整六年的牢獄迫害,使陳美芬的身體變得虛腫、面容憔悴、血壓升高。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陳美芬才出獄回到家中。

14、原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包頭鐵路土地分局工程師陳建勇遭三次非法判刑

原包頭鐵路土地分局工程師陳建勇,四十七歲,一九九四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曾是包頭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因堅定大法修煉,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三年,開除公職,關押在呼和浩特第一監獄。出來後繼續講法輪功真相,二零零六年在鄂爾多斯市發完真相資料返回途中,在車輛檢查口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東勝看守所,被秘密在看守所會議室開庭非法判刑五年,受到非人虐待和酷刑折磨。

二零零六年,陳建勇剛被綁架到東勝刑警隊時,國保大隊的朱軍等人對他刑訊逼供,將衣服扒下只剩一條秋褲秋衣,綁在鐵椅子上,坐面是由鐵條焊的網格,有稜子,長時間坐在上面不能動,再用細繩子捆住兩隻胳膊大臂的中部(這是捆繩子刑法,一般不採用,有大捆小捆之說,很難承受,弄不好胳膊就殘廢了)、腳腕子固定在鐵椅子腿上。他喊法輪大法好,停止迫害法輪功,惡人就用拳頭猛擊他的面部,用掃帚把抽打嘴,幾天不讓睡覺,灌不明藥物,企圖讓人神智不清的狀態下說出他們要知道的事,用電棍前端的鐵尖尖扎進肉裏然後電擊。

在看守所裏,陳建勇因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堅持煉功,盤腿時,腿被惡警踢爛;不按手紋,雙手被銬,蒙住頭,電擊前後心,最後看上去就成了篩子底了。他不配合搜身,被武警用腰帶將頭抽破。即使遭受如此折磨,陳建勇天天在警察點名時都說「法輪大法好」,不剃光頭,不穿囚服,不點名,不喊到,證實法講真相。陳建勇被秘密在看守所會議室開庭,非法判刑五年。

陳建勇被非法關押到內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監獄,從一入監到出監,都是從早六點到晚九點呆在大廳的角落裏被人看著,不准與人接觸,不准和人說話,不准和家人通信。但每天早晨煉動功,白天就是打坐和發正念,默背師父的法,打坐時間最長突破了十二小時,這個環境一直到酷刑迫害坐鐵椅子時才停下。有兩年多的時間,不准回寢室住,晚上睡在大廳的地上,到了冬天,值夜班的犯人把窗戶打開,專門凍他,兩耳被凍傷。不讓下樓放風,不准去商店買東西,誰和他說話了就會被反映到警察那裏,這個人就要挨打,挨罵。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閉幕那天晚上,惡警、犯人再次問陳建勇:考慮不考慮(轉化),回答是不考慮,惡警遭到拒絕後,惱羞成怒。在范俊的指揮、教唆下,五六個犯人一起動手,掐脖子,扳頭撬嘴,灌辣椒水;重擊頭部,臟腑,用煙頭烤左手中指,直到把中指肚的表皮烤焦。打得昏死過去,又用涼水澆醒。用打火機燒輻條,往頭上、臉上、脖子、手上燙,然後用噴壺噴水,就這樣反覆燙,反覆噴水直到天亮。沒有整出個所以然來,就繼續使用酷刑,用針扎,用竹筷子的稜角抽打十指,腳趾。手腳被固定在鐵椅子上,不能動。一個犯人用力的抽打,同時另一個犯人用雙手狠命抓扯軟肋和脾胃,痛苦難以言表。竹筷子抽斷了再換一根,犯人打累了,抽支煙接著再打。法輪功學員的手腳被抽腫了,血從指甲根部滲出。不歇停地打了一個上午,也沒拿下。警察對看管犯人說:再加點力度整。看管犯人說:整的都死過去了,要整你們整吧!連犯人都看不過去了。

接下來,警察直接出面威脅說:你只有兩條路,一條是從這裏拖出去(意思是拖死人),另一條就是轉化。還當面告訴看管犯人再用烙鐵燙,穿鐵鏈子。陳建勇有二十多天沒睡覺了,體力和精神達到了極限,心中只有一念:不給師父丟臉,做師父的好弟子,也看看自己到底行不行。酷刑折磨沒見效果,惡警們又找來猶大和被轉化了的七八個人散布邪悟之言。

在整整一個月的酷刑迫害後,惡徒們還口口聲聲繼續威脅恐嚇:要吊起來,繼續坐鐵椅子。威脅說:「轉也得轉,不轉也得轉,是上面的硬任務,必須轉(化)。」還說不轉化要加刑,讓你孩子上不了大學,找不到工作。最後,惡警們失敗了,也就不管他轉化不轉化了。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陳建勇被包頭市法院非法判七年,據悉,法院沒告訴律師就開庭了。非法關押期間陳建勇被毆打,連續幾天不讓睡覺。

15、原法輪功輔導站武漢總站站長徐祥蘭遭非法判刑八年迫害

徐祥蘭是法輪功輔導站武漢總站站長。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武漢市公安局「一處」處長杜望中帶隊將徐祥蘭、丈夫王漢生綁架。二零零零年一月六日,武漢市中級法院開庭,以「莫須有」罪名分別判處徐祥蘭夫婦八年和六年監禁,沒收王漢生私有企業──武漢市深深集團有限公司的所有財產。這是繼北京李昌、王治文等原法輪大法學會成員被非法判刑之後全國第二起,也是湖北省和武漢市第一起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案件。

徐祥蘭,女,五十七歲,一九五二年九月八日出生,原家庭住址武漢市江岸區惠濟一路十二號一單元七百零二室,原工作單位武漢郵電通訊儀表廠。一九九二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是法輪功武漢輔導總站站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徐祥蘭的丈夫王漢生被武漢市公安局一處綁架,武漢市公安局九處參與非法審訊的有隊長麥某、李某。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徐祥蘭被武漢市公安局一處綁架,參與綁架的有一處杜姓處長、副處長徐中荃、陳姓政委、隊長徐生筌、李萍(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十時,武漢市中級法院開庭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徐祥蘭及其丈夫王漢生。武漢市檢察院檢察員李小平、趙明山以武檢刑訴(1999)286號起訴書非法起訴徐祥蘭、王漢生夫婦。開庭前,武漢市中級法院法官、審判長劉望林竟對徐祥蘭說:「你不要說甚麼,做了的事情就說是的,沒做的事情就不要否認。」

王漢生的弟弟王漢橋請湖北維力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康彥、萬莉莉(女)為徐祥蘭辯護,湖北得偉律師事務所律師嚴道清、湖北長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錕為王漢生辯護。

律師張康彥、萬莉莉(女)開始介入時,一直都很有信心,說:「你們蠻冤枉,我們都希望你們倆能配合我們,一審不行,繼續上訴。」到開庭前幾天,他們來卻說:「算了,不上訴了,沒有辦法,這是上面的大趨勢。」

在開庭時,律師提供了武漢市體委當年給法輪功學員開法會活動租用場地的介紹證明。律師後對徐祥蘭說:你們這個事搞得很大,能從監獄最後走出來就是勝利。法官則對徐祥蘭說:判刑我們做不了主,都得是上面決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早上,開庭時不讓家屬到場,旁聽席沒有一位是徐祥蘭、王漢生夫婦的親屬朋友。在整個非法庭審過程中,邪黨人員有計劃安排全程錄像,完全是設計好的格式,為的是進一步欺騙世人。

二零零零年一月六日,武漢市中級法院非法開庭,以「組織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非法判徐祥蘭八年徒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至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非法判王漢生六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九日),並非法沒收了王漢生私有企業──武漢市深深集團有限公司的所有財產。

徐祥蘭在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六年多,現已回家;王漢生在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男監區被非法關押五年多,現已回家。

16、原華南農業大學義務輔導站負責人廣州嘉福小學教師朱裕紅冤獄十三年 

朱裕紅,女,一九七五年生,廣州嘉福小學教師、華南農業大學義務輔導站負責人,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廣州市第一起集體綁架重判案中,因不向邪惡提供任何信息並拒絕背叛信仰,被誣判十三年,遭廣東省女子監獄劫持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華南農業大學資料點被破壞,十六名法輪功學員遭天河區「六一零」邪惡之徒及天河區五山派出所惡警綁架,後來十人被誣判三至十三年,六人被非法勞教,其中大多是在校學生(例如被誣判十一年的朱德智)。

朱裕紅畢業於藝術學校,能歌善舞,是名優秀的語文教師,被綁架時年僅二十四歲。自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遭綁架,到二零零三年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約三年時間,朱裕紅一直被劫持在天河區看守所。在看守所,朱裕紅因講法輪功真相,揭謊言被戴鐐、毆打、關小號,直至臀部潰爛,邪惡獄警也不給治療,直至生蛆,才將她放出。

二零零二年除夕,朱裕紅與幾個學員一起煉功,被惡警所長朱文勇(後遭報入獄)、鄭獄警強行關禁閉,惡警還唆使在押犯人對她進行毒打。當她得知自己因堅信大法被非法判十三年,衝出監倉,到管教辦公室申訴,而被扣上逃跑的罪名,施以「穿針戴鐐」,人被固定在地,吃飯、睡覺、上廁所均不能自理,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而且,看守所一直不許朱裕紅家人探視,拒不回答家人詢問。

17、原廣州市法輪功學員荔灣區義務輔導站站長朱洛新遭非法判刑迫害

廣州市法輪功學員朱洛新,被誣判十年,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遭迫害。

朱洛新,女,四十三歲,原法輪功廣州市荔灣區義務輔導站站長。朱洛新澳門大學畢業,在香港工作期間,不幸染上了一種皮膚病,全身奇癢無比,吃了許多藥可止癢卻不能根治。一九九四年十二月,朱洛新在去加拿大留學的前夕回廣州處理事宜,卻有幸參加了法輪功創始人最後一期大陸傳功講法班,當場得到身體清理,皮膚奇癢不翼而飛。朱洛新身心為之震撼,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

朱洛新曾工作於任天堂、搜狐等知名公司,任經理助理,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後,被迫離開搜狐。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中午,朱洛新、王蓉、吳碧雲等三人在乘坐的士途中,被警察追蹤至廣州中醫藥大學對面,遭綁架後失蹤。警方既不告訴家人關押地點,更不讓家人見面。

朱洛新、王蓉、吳碧雲在飽受虐待半年之後,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上午遭廣州市白雲區法院秘密開庭審判,法院不通知家人,反以欺世盜名的手法,為她們每人派了一名所謂的律師。當時法庭外戒備森嚴,持槍把守,巡邏警察無數。

法庭上,三位法輪功學員正氣浩然,堅決不配合邪惡。朱洛新說:「法輪功無罪,我們也無罪。因此你們所問的一切都不成立,歷史和時間將作證。」三位法輪功學員都一致表示要上訴。法輪功學員不畏強權、不畏邪惡的正氣震懾了整個法庭。審判官、律師們、還有那些陪審的便衣們都面面相覷,無言以對。最後審判官只好宣布休庭,不敢馬上宣判。

兩個多月後的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日下午,朱洛新被誣判十年,這種非法審判是在不通知其家人的情況下進行的。朱洛新、王蓉表示要繼續上訴。在廣東省女子監獄這個人間地獄,朱洛新遭受獄警唆使的囚犯毒打等多種酷刑折磨,每天被強迫做超強度的奴工──製作廉價出口商品迫害。

18、原甘肅輔導站副站長李文明被非法重判二十年

綦江蘭州法輪功學員李文明、肖彥紅夫婦原本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可從九九年七二零至今,這對夫妻幾乎再沒見過面。

李文明,原名李明義,男,蘭州機車廠職工,原甘肅輔導站副站長。四十二歲,一九九六年六月得法。肖彥紅,四十二歲,甘肅省婦幼保健院護士,一九九六年初得法。他們倆人在大法中結緣,一九九七年七月結婚,日子過得很美滿。迫害發生後四次遭綁架,被非法勞教,一次一年半,被非法判刑二十年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九月初,李文明插播真相第四次被非法抓捕,在提審期間,蘭州市公安局惡警魏東、何波等人特設置了電刑和緊螺絲扣的腳鐐手銬,把李文明強行壓在鐵凳子上,手腳全部銬上,一分鐘給全身通一次高壓電折磨。魏東、何波等惡警還專門製作了一套刑具,將李文明的雙手、雙腳銬起來,鐵環上帶有螺絲扣,螺桿可借活動扳手旋進,從而使銬腕關節的鐵環變得很小。此刑表面上不留甚麼痕跡,但其疼痛無法忍受,能使腕骨變形甚至粉碎性骨折。李文明被酷刑折磨的生命垂危,但邪黨仍將他非法判重刑二十年,非法關押蘭州大砂坪監獄三監區遭迫害。先後被非法關押在蘭州監獄三監區、十監區,多次受惡徒毆打、電擊;從二零零八年開始,惡警不讓李文明下樓活動,由專人看守。

二零零二年九月至十月,李文明在蘭州大砂坪監獄被非法關禁閉一個月,那是一個三平方米的小屋,屋外是一個二平方米的全封閉式的小院,禁閉室裏有一磚石結構的凸凹不平的石床,床的前槽是一個解大小便的坑,屋內無任何取暖設施,每間屋關入三、四人,床上睡一、二人,側槽睡一人,前槽睡一人,一般被關禁閉的人都不能帶被褥,只能和衣躺在地上。吃飯不給筷子和勺子,只能用手抓著吃。 對關禁閉的法輪功學員,惡警經常打罵,並給戴上手銬和腳鐐,用鐵絲穿綁在一起,吃飯時,只能用手抓。

李文明至今仍在蘭州監獄遭受迫害。邪黨監獄無理規定必須是親屬才能探視,因李文明是孤兒,現在沒有人能到獄中探視他。

19、原廣東增城市輔導站站長張春河遭迫害

廣東增城市張春河,中級會計師,大專學歷,原增城物協公司財務科長兼會計,二零零二年被迫害的失去工作,二零零四年後工作於私營企業增城膠袋廠。一九九四年得法,參加了師父在廣州的最後一期講法學習班,原增城市法輪大法輔導站站長。自修煉後,她的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以「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待人和善,處處為別人著想,是親人、朋友、同事心目中公認的好人,與她接觸的人都感到一片慈善祥和。

迫害發生後,至少遭五次綁架,一次非法勞教、一次非法判刑迫害。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被迫簽字離婚。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奧運前夕,張春河剛到樓下門口推著車準備去上班,早已等在門口左前方幾米處的,增城市六一零辦的主任指使增城公安局國安的女便衣帶著幾個西園派出所便衣人員將她強行拉上麵包車直接到廣州法制學校進行迫害。後又將張春河暴力拉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並非法抄家,搶去私人物品電腦、打印機等。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又名:穿針)

在看守所張春河拒絕奴工,拒絕值班,拒絕照像和印指模。看守所就指使幾個男性在押人員強行拖去辦公室照像和印手指模,然後又拖回倉中戴手銬、手腳鐐固定在水泥板上(名叫:穿針),主管倉的女獄警還叫那些男的把鏈鎖拉短些,讓她不能睡、不能坐,三天三夜半弓腰,倉裏的其她人看不下去拿棉被墊著,卻被那個女獄警看見後責令拿走,有意折磨,張春河絕食絕水怕弄出人命將她帶到廣州武警醫院前樓的六樓中關押,稱是去治療。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張春河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同年六月被關押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在女子監獄長達一百五十天被剝奪正常睡眠,關在小房間單獨迫害,強迫看栽贓、陷害、侮辱李洪志師父及法輪功的影片、書籍,直到三年冤期滿才離開監獄。

在張春河被多次迫害中,她母親這十幾年來由於一直為她被迫害而傷心,而擔心,而找公檢法、六一零,講道理、要人。一直睡不安、吃不好使她母親的身心傷害很大。母親多次跟她說,在張春河非法坐牢期間一到吃飯,她就想到張春河在受苦難,她的胃就痛,在這樣長期的折磨中,她母親終於經受不住迫害含冤去世。

20、原荊門輔導站站長荊門高級經濟師孟祥龍遭非法判刑四年半 

湖北荊門市法輪功學員孟祥龍、高級經濟師,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上午,在去自己公司上班的路途中,被荊門掇刀公安分局國保、網安等警察綁架。同年四月十五日,被非法批捕。在荊門虎牙關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後,被荊門市法院以「破壞公用電信設備」的所謂罪名冤判四年半刑期,二零一六年十月份前後,被秘密劫往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現在二監區一分監區食堂做奴工。

孟祥龍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為不連累妻子女兒,無奈之下提出與妻子辦理離婚手續,女兒由妻子撫養。

孟祥龍曾是荊門地稅局公務員。因堅守對真、善、忍的信仰,遭中共江澤民集團殘酷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初,在家中突然被捕。於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三日被荊門市東寶區法院秘密判處五年冤刑,整個起訴過程、法院開庭審理過程,除辦案的檢察官、法官外,司法機關不通知任何相關人員到庭(包括孟祥龍的親屬及單位領導),連記者申請旁聽也被法院拒絕,其家屬是在孟祥龍被審判一星期後才從小道消息聽到結果的。他被劫持到范家台監獄受盡酷刑和摧殘。被逼在高溫燒磚窯裏搬磚,堆碼,長期被窯火灼烤,長期缺水。長期超強奴工,被強制洗腦。精神和肉體的承受早已超越人的極限。

五年冤獄回家後,又被單位非法開除工職。孟祥龍很有風骨,不計不恨,自己湊集資金開網絡公司,因他經營有道,預計不長時間將還完借款。但此次冤獄迫害導致他的公司關閉。

據悉,針對孟祥龍的冤案,六一零人員多次到北京培訓,由北京方面統一迫害方案,最後以如此下策將優秀人才陷害入獄。構陷孟祥龍的案件因沒有證據,曾兩次從荊門掇刀檢察院退回公安,但是湖北省六一零和公安部幾個惡人堅持要判刑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下午兩點到五點,孟祥龍在荊門掇刀法院被非法庭審,孟祥龍本人和律師均作了無罪辯護,當場沒有結果,後被秘密劫往范家台監獄迫害。

21、原重慶市江北區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黃根慧控告迫害元凶

黃根慧是重慶市通用(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子弟中學一級教師,曾是重慶市江北區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

迫害發生後,至少遭四次綁架、非法勞教一次。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清晨,被重慶市公安局、重慶市國安局,強行入室非法抓捕。隨後被非法秘密單獨關押,由專案組負責,組長石萍(女,重慶市市公安局一科科長),前後轉移三個地方(其中有渝北區犀牛賓館、江北區絲綢賓館)遭迫害。

在黃根慧被非法秘密單獨關押期間,未經她本人同意,公安竟私自利用她的圖象、聲音將她的話進行剪接、拼湊錄製後,公然將這種欺世謊言在中央電視台一、四台頻道、重慶電視台一、八台頻道,用英語、漢語向國、內外播放。一九九九年八月中旬,黃根慧被釋放回家後又被非法監視居住半年。

二零零零年三月,重慶市辦了六個強制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其中二個就設在重慶市通用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廠招待所辦「住讀」十五天(全是赴北京上訪過的年輕人,其中有黃根慧的兩個女兒);廠工會禮堂辦「走讀」十五天(中老年,黃根慧也被逼參加)。

黃根慧的家人也同時遭受著不同程度的迫害。二零零零年五月小女與男友準備結婚,通知父母,才知道黃根慧已被非法關押。第二天小女被公安誘騙到石門派出所,卻無任何理由、無任何手續被直接非法關押在江北區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非法超期關押,歷經十八個月磨難。

二零零一年二月已有身孕的大女兒,也被直接非法關押在江北區看守所,無任何理由、無任何手續,一個月後,轉到江北區洗腦班繼續非法關押。同時江北區公安分局一科警察李穎(女)公開稱,若再不「轉化」,將肚中的胎兒打掉,也要非法勞教黃根慧的大女兒三年。

二零零二年七月,黃根慧未修煉法輪功的丈夫,也遭到公安、國安的多次威逼、恫嚇,逼他立即與黃根慧離婚,否則要「辦」他。迫於壓力,丈夫被迫提出離婚,從此家庭破裂,黃根慧、丈夫、兩個女兒及親朋好友都受到很大的傷害。

二零零二年三月,重慶「APP」會議前夕,江北區公安分局一科科長蔡堡陸(男)打電話到黃根慧家,又要來騷擾迫害。為避免邪惡的再次無理迫害,黃根慧三母女加上一個吮奶嬰兒,被迫離開自己的家,流離失所。大女兒只好帶著三個多月的嬰兒回到婆家。第二天,重慶市公安局一處處長王××、江北區公安分局、觀音橋派出所出動了三、四輛警車,強行把黃根慧大女公婆家鐵門鏈打斷,強行入室非法抄家,並把近七十歲的親家公(一九九三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綁架、非法關押在江北區洗腦班,強制洗腦、逼他轉化,逼他說出黃根慧與小女兒的下落。

二零零八年八月奧運前夕,由重慶市渝北區國安、渝北區龍溪鎮派出所夥同到黃根慧大女兒家。(那時黃根慧正暫住大女兒家)威逼大女婿同意他們上門騷擾,企圖當場帶走,未得逞。黃根慧的哥哥是四川省南充市石油地質大隊工程師。他是一九九六年修的大法,他們單位強令他不准與黃根慧往來,否則不給工資(全家人唯一的生活來源)。直到二零零九年,他被迫害去世。黃根慧的弟弟(未修煉法輪功),家住四川省瀘州市。重慶市公安、國安一大幫人先後追到他家去騷擾過幾次,逼他在當地報紙上寫污衊大法的文章,與黃根慧「劃清界限」。

22、原重慶渝北區輔導站副站長王愛華遭非法勞教、判刑迫害

王愛華,女,法輪功學員,五十多歲,石油鑽探公司職工,渝北區輔導站副站長,曾三次被非法勞教;遭勞教所惡徒重創頭部、並下不明藥物,導致她頭顱嚴重內傷、頸椎骨受損,長期頭昏、頭痛,反應遲鈍,記憶衰退,甚至一度雙目失明。

曾因上訪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上午八點多,王愛華在擺攤時遭到幾名惡警綁架,引起二十幾名路人觀看。當便衣惡警架住王愛華時,王愛華掙脫並大聲說道:「我按真善忍修煉自己,做好人說真話沒有錯,更沒有罪,你們憑甚麼抓我?!」惡警不講理地說:「國家不允許你,就是犯了國法。」王愛華大聲說道:「我沒有犯任何法,難道做好人講真話就有罪嗎?」王愛華又向圍觀的群眾講真相。惡警硬是將王愛華推進警車,劫持到兩路派出所迫害。

在派出所,王愛華拒絕非法搜身、抄家等,被渝北兩路派出所一大高個惡警狠狠扭右臂到無力抬起,並銬在牆椅之間。當天下午被送至渝北看守所進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她繼續受到更惡劣的虐待。她的整個身體都腫起來。後王愛華被非法勞教兩年,在被非法勞教的兩年時間裏,王愛華遭到了殘酷迫害,視力嚴重減退。

王愛華被迫害的案例在聯合國第六十一屆人權代表大會期間,由提歐﹒范﹒波文教授(「酷刑折磨」監察專員)提交給代表大會。(明慧網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翻譯報導)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在酉陽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酉陽縣桃花源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

23、原江蘇連雲港法輪功輔導站義務站長鄭君遭非法勞教迫害

江蘇淮海工學院副教授、原連雲港法輪功輔導站義務站長鄭君,多年來飽受中共人員的造謠、誣陷、栽贓,以及各種摧殘與折磨。

鄭君,女,現年六十五歲,畢業於南師大中文系漢語言專業,是淮海工學院副教授,現已退休,退休前一直在淮海工學院東港學院任教。修煉前,鄭君患有心臟病、腎盂腎炎、胃病等多種疾病,身體差得一塌糊塗,曾一度在講台上暈倒,是學校有名的藥罐子。一九九六年,鄭君經人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功,半個月後,她全身疾病不醫而癒。這事在單位引起了很大的反響,吸引了不少人走入法輪功修煉,修煉後的鄭君老師身心越來越健康,現在雖是花甲之年,卻天天精神抖擻,走路、騎自行車好像有人推,經常有人誇她看上去就像四十幾歲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江氏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鄭君老師遭到連雲六一零」警察的監控、綁架三次、非法勞教一次,遭精神摧殘及肉體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深夜,連雲港市國保、東派出所(現新東派出所)警察闖入連雲港法輪功輔導站義務站長鄭君家中,將她綁架,並連續三天三夜非法審訊。

連雲港市國保警察拿出兩個本子,其中一本上記錄著江蘇全省各市輔導站義務站長、片區義務輔導員的名字,另一本記錄了連雲港本地煉功點和義務輔導員的情況,詳細的記有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及家庭情況,一個姓楊的警察科長對照本子上的人名,一個個的盤問鄭君認不認識、和他們有沒有聯繫,非要鄭君承認法輪功有嚴密的組織。

鄭君說:「沒有人任命我甚麼職務,也沒有人發給我工資,我也沒有辦公室,也沒有辦公桌,我們沒有花名冊,那是你們給我們強編的花名冊,我只是個拎錄音機到煉功點上放煉功音樂的煉功人,談何組織之有?!」楊姓科長威脅鄭君說:「電視上都說法輪功有嚴密的組織,你為法輪功抵賴,你態度不好,你的事能大能小!」

連雲港市公安、國安、派出所、辦事處、街道、東港學院等單位和部門不斷向鄭君全家人施壓,隨後,連雲港廣播電台的兩女記者找到鄭君家,說是市委宣傳部給下的硬性任務,採訪不成功她們就得下崗。她們拿出已經事先編造的悔過書、揭批稿叫鄭君照著念。鄭君說:「不用,我說,你們錄音就行了。」接著鄭君就講述了自己修大法的美好,法輪功是高德大法……兩記者「喀」的一聲把錄音機關了,其中一個竟哭著說:你一點都不同情我們,今天我們要被失業了。記者看軟硬兼施也達不到目的,就只好失望的走了。誰知第二天,電台播音員說「鄭君說甚麼甚麼……」其實沒有一句是鄭君說的。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九日,鄭君因依法郵寄法輪功真相信,反遭路南派出所警察野蠻綁架,警察在十幾天內,火速將鄭君非法勞教兩年。

在江蘇女子勞教所,鄭君被關進江蘇女子勞教所入所隊。勞教所為逼法輪功學員「轉化」,採用各種下流手段迫害,其中之一是生理上限制法輪功學員上廁所的時間,造成鄭君便中毒、高燒不退。直到第六天獄警看要出危險了,才允許這幾名法輪功學員不限時如廁。但是因為太長時間不讓如廁導致便秘,鄭君在廁所呆了將近一個小時,幾次差點昏倒。

連雲港國保警察至今仍經常沒事找事、三天兩頭的開警車到鄭君家樓下晃來晃去,還欺騙鄰居、社會人員對鄭君進行長期跟蹤、監視,常年非法竊聽她的座機、手機,鄭君家居民樓的四面,都被安了攝像頭

24、原大連市法輪功義務輔導站負責人楊傳軍遭非法勞教、判刑迫害

楊傳軍,五十來歲,原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義務輔導站負責人之一,被大連警方列為重點迫害對像,多次被非法拘禁,兩次被非法判刑,時間長達九年。

二零零零年,楊傳軍被非法關押在馬三家勞教所期間,因被強迫做超體力奴工,累得昏死過去十個小時。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大連市「六一零」及公安局警察再次綁架了楊傳軍,把他非法拘押在姚家看守所十個月之久。楊傳軍被強行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因勞教所拒收,得以回家。但大連公安局迫使他呆在家中,不許上班。

因楊傳軍是原大連市法輪功義務輔導站副站長,大連市「六一零」與大連警方花費大量的警力四處搜集所謂的「證據」妄圖迫害他,結果一無所獲。

為了達到目的,大連警方就稱楊傳軍組織「大連國際法會」,這也是大連警察為了在「四二五」期間大肆綁架大連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而製造的藉口。檢察院並一起非法抓捕楊傳軍。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一日,大連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審判楊傳軍、田軍等法輪功學員。法庭上,楊傳軍和田軍等嚴正指出法輪大法是正法,修大法無罪,並當庭揭露以沙河口區政保科科長張平為首的匪警捏造證據、刑訊逼供、電擊、毒打他們三天三夜不曾停止的罪行。法庭匆匆休庭,事後秘密將楊傳軍判刑四年,非法關押進大連市監獄。楊傳軍絕食抵制迫害,被大連市監獄獄警關小號加重迫害,惡警對他強行灌食,胃管不拔出,以此折磨他。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楊傳軍被大連國保大隊惡警綁架,他被迫害得經常昏迷,且出現吐血,在大連中心醫院檢查,低壓一百二十,高壓一百八十。

大連法院於九月十四日對楊傳軍非法開庭。檢察院無任何證據。西崗法院連續三次非法開庭,前兩次均因無依據而無結果,第三次開庭,這次檢察院都沒有出庭,法官甚麼也不說、也不問,直接非法強行宣判楊傳軍五年非法刑期。而所謂的宣判沒有任何根據。楊傳軍當場提出抗議,話音未落,法官就溜走了。

25、原山西省太原市義務輔導站副站長康淑琴被非法判十一年

康淑琴,女,現年六十九歲。太原四十五中學教師。原太原市義務輔導站副站長。曾兩次被非法關押、非法勞教,二零零二年十月被太原市萬柏林區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康淑琴被非法關押在山西省女子監獄十中隊,因一直拒絕放棄真善忍的信仰,期間遭受到常人難以想像的殘酷迫害。曾被「關禁閉」,不許睡覺,被下毒藥等,還曾經在被強迫勞動時,造成腰部嚴重扭傷,終日坐小板凳, 限制休息時間,致使她臉色蠟黃,身體極度虛弱,腰部劇痛,出現精神恍惚狀態,每日在痛苦中煎熬,身心受到極大傷害,於二零一三年回家。

二、遭綁架迫害主要案例

1、河北吳橋於榮珍六次被綁架迫害

今年五十八歲的於榮珍是河北吳橋縣原百貨大樓職工,曾患有多種疾病,如心臟病、神經衰弱、慢性鼻炎,有一次心臟病發作時曾休克十多分鐘。她於一九九六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後她的所有病症不翼而飛。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於榮珍曾經被綁架、拘留、勞教未遂,被迫流離失所,被無數次的騷擾,幾年被邪黨勒索一萬六千元。

由於於榮珍修煉後身心變化,周圍一些有緣人也相繼走入法輪功的修煉行列,後來學煉的人自然就要和她學動作,她也就成了輔導員。自己買個錄音機供大家用,法輪功的輔導員就是比別人辛苦一些、多付出一些,沒有官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清晨一大早,全國一個令,公安部門的警察在中共指令下對大陸各地的法輪功輔導站站長、副站長、輔導員等秘密大逮捕。於榮珍就是在二十日凌晨四點被當時的政保股股長王敬東帶領陸寶利、趙子忠等從家中綁架到供銷賓館的。隨後周洪順和李某又非法抄了於榮珍的家,將大法書、煉功用的錄音機、磁帶及師父的法像一併搶走。二十一日於榮珍被轉到雜技賓館,二十五日被綁架到吳橋看守所,在家人被原公安副局長付吉祥、政保股王敬東勒索一千元後,於八月二日獲釋。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吳橋縣城發現大量法輪功真相傳單,二十二日上午,被公安政保股的陸寶利帶人,把於榮珍從家中綁架到政保股,晚上又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並逼迫裝火柴盒。於榮珍在家人被公安政保股股長王長橋帶領陸寶利、趙子忠勒索三千元後,獲釋。

於榮珍一次次被綁架騷擾,疼愛她的老母親承受不住心理上的壓力,於十一月份過世。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榮珍在家寫了一份堅修大法的嚴正聲明給周學敏讓其轉交局長張吉福,於榮珍再次被非法關押往看守所,於榮珍在家人被勒索四千元、被非法關押八十三天後獲釋。二零零一年七月,於榮珍為免受迫害,被迫流離失所五個月。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於榮珍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她的胳膊被狠心的警察差點踩折,當時就腫起老高,被惡警綁架到朝陽看守所。十九日被原政保股股長王長橋帶領陸寶利和單位的紀彥菊接回當地,又被非法關進看守所,於榮珍絕食抗議反迫害,被逼坐鐵椅子又餓又凍達三十六小時,惡人們多班倒,看著她不讓睡覺。

二零零二年元月一日,家人強烈要求給於榮珍醫治胳膊,惡人要勒索兩萬元才能允許去醫院。在家人無奈拿出八千元支票,才把她接到醫院,公安、單位人員跟著實施二十四小時監控。七八天後,在醫生說需要繼續治療的情況下,無法無天的警察們又把於榮珍劫持到看守所。於榮珍從北京被綁架就一直絕食抗議迫害,這次又被劫持回看守所她繼續絕食,四天後惡人怕出生命危險,才把人釋放。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上午,於榮珍在吳橋東興商廈路北巧遇來吳橋城裏看父親的東光縣法輪功學員孫鳳琴,倆人說話時,被跟蹤而至的吳橋國保中隊長崔景海等五、六個惡警一同綁架到公安局三樓,把她們分別關在兩個屋子裏。在晚飯時,警察梁永剛強迫給於榮珍上銬,因為於榮珍拒絕被梁永剛推推搡搡的打了一拳,結果梁永剛把於榮珍吊銬在書櫃上。

於榮珍為擺脫迫害,掙脫手銬從三樓順著電線向下滑去,沒想到電線到了二樓就沒了,身體正巧摔在架著的暖氣管子上,又把她彈到地下造成其盆骨、小腿骨粉碎性骨折。

於榮珍被送到醫院治療,因為惡人們的無辜迫害差點出了人命大事,這時才看不見警察們的蹤影。人們看到於榮珍的傷勢都說:這下人得殘廢了。可她五六天就出院回家了,通過不斷的學法煉功,八十天,於榮珍就基本康復了,鄰居們吃驚的看著她,暗暗的稱讚法輪功的神奇。

2、武漢義務輔導站的副站長王曉鳴醫生遭多次綁架迫害

現已查實:綁架王醫生的作案團夥頭目為中共武漢市「六一零辦公室」陳東,團夥中包括武漢市武昌區「六一零辦公室」的五名便衣;陳東還欲查抄診所,因其不出示證件、不穿警服,遭診所出資人堅拒,後武漢市「六一零辦公室」戴某趕到現場。

據悉,王醫生被劫持在位於武漢市武昌區板湖的所謂「湖北省法制教育學校」(實為洗腦班)遭受非法關押、強制洗腦等迫害。

王曉鳴
王曉鳴

王曉鳴醫生的診所
王曉鳴醫生的診所

這次綁架是王醫生十一年來第三次遭受喪失人身自由的有形迫害。這位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畢業於湖北醫學院的女醫生,因為堅持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是一種權利,在十一年前就被中共當作「重點人物」而予以重點迫害,當時王是法輪功武漢義務輔導站的副站長,她自一九九二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健康、家庭和睦、事業有成。

從一九九九年的「七二零」中共江澤民集團公開迫害法輪功,強迫所有的中國大陸民眾表態不煉法輪功,否則,失去工作、進所謂的「學習班「強制洗腦、勞教、判刑等迫害,誰若堅持修煉法輪功,就是二等公民、打擊的對像;若不修煉法輪功,就得宣稱支持中共邪黨(的迫害政策)。

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之後,王曉鳴遭到了警察的嚴密監控,甚至是公開的跟蹤監視。一九九九年「七二零」當日,王曉鳴第一次遭中共當局綁架,被劫持到武漢市公安局療養院內強制洗腦近半年,逼她上電視說違背自己良心的話,致使其內心異常痛苦、幾近崩潰。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王曉鳴在明慧網公開發表「聲明」堅守良心,旋即遭綁架。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王曉鳴醫生第三次遭綁架,遭洗腦班迫害。

3、四川廣安華鎣市法輪功學員彭棟蓮遭多次迫害

四川廣安華鎣市法輪功學員彭棟蓮,今年五十歲,是個體經商戶。彭棟蓮從一九九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有了一個健康的身心,所以她熱心弘揚大法,讓更多的有緣人得法受益,法輪功很快在本地弘揚開來。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集團與中共邪黨共同惡毒攻擊誣蔑法輪功,彭棟蓮為講清法輪功真相,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六日,和同修一起到北京上訪,遭華鎣市國安警察李世澤、黃創等人從北京劫持回華鎣。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彭棟蓮被非法關押在華鎣市看守所。十一月五日,華鎣市公安局在華鎣市電影院開「批鬥大會」,將她和另外十五名到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強行拉到華鎣市電影院外「批鬥」。

因彭棟蓮是本地法輪功義務輔導站副站長,華鎣市檢察院對她非法下達逮捕令,後來又消除。直到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三日,彭棟蓮才被放出,華鎣市國安大隊李世澤等人又勒索了她二千元錢。

在二零零一年三月份,華鎣市國安大隊警察屈兵、胡安全、匡國慶等人,將彭棟蓮非法抓捕至華鎣拘留所。幾天後,又非法轉至華鎣看守所。四月份,華鎣市公安局開「公審大會」時,強行將彭棟蓮雙手捆綁在背後,脖子上掛著一個所謂利用「邪教」(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的牌子,在華鎣市市區中心轉盤地段,強迫她和其他罪犯站在長椅上,用高音喇叭說她的所謂「罪行」,誣蔑法輪功,侵犯法輪功學員的人權的。彭棟蓮被非法關押了三個月。

在二零零四年八月九日下午,華鎣市國安大隊警察以「鄧××百年慶祝」為名,將彭棟蓮劫持至華鎣市老武裝部洗腦班迫害。洗腦班頭目喻孝福、蘇翠華等每天播放誣蔑法輪功的影碟,強迫她放棄修煉,給她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華鎣市雙河鎮人員夥同華鎣市政法委王志海等人,強行將她拉到武勝縣洗腦班,逼迫她做對不起大法師父和法輪功的事。武勝縣洗腦班人員杜月平、張太極等人逼她撕大法師父的像,強迫她說不煉了,這是對她的身心的嚴重傷害。

綜上所述,中共和江氏犯罪集團利用六一零特務組織發動的這場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全國各地法輪功義務輔導員首先遭到嚴重迫害,部份地區政法委、六一零把當地義務輔導員、站長,當作所謂的重點實施迫害,導致各地法輪功義務輔導員被多次綁架、非法勞教、非法判刑甚至迫害致死。

大陸原法輪功輔導站站長、輔導員及義務負責人遭迫害的主要責任人是各地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國保、公檢法司人員,幕後真兇則是江氏犯罪集團和中共及六一零迫害體系。

附錄:大陸法輪功學員輔導站義務聯絡人遭非法勞教、非法判刑迫害明細下載(4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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