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我單位一領導,半夜三更抓捕法輪功修煉者,並大會小會煽動仇視法輪功修煉者,四十多歲就得胃癌死去。
單位負責宣傳的處長逼迫法輪功修煉者寫「悔過書」、「保證書」,她認為寫得不深刻還逼人家重寫。不久,她丈夫得了怪病,抬著去北京的;兒子的婚姻也黃了。
我們處室裏共五人,我工作兢兢業業,室內衛生基本都是我負責打掃,沒有毛巾我從家裏拿,沒有肥皂我也從家裏拿,捐款收到的錢存在銀行連利息一塊上交。領導和同事都說我沒一點私心,修煉人是好人。可是迫害後,處長和副處長為了自己的利益,逼我寫甚麼悔過書,還拿出文化大革命的派頭,逼我與法輪功劃清界限,交出大法書籍,揭發檢舉其他同修。我講真相,他們不聽。結果,其中一人的丈夫得了重病住上了醫院,花了很多錢,她自己也做了大手術;後來女婿也因貪污關進了大牢,判了十年,遭了惡報。另一人的丈夫本是小病,可醫院誤診,死在了手術台上,還有一人對大法不善,散布謠言,體檢時查出腎壞死,做了手術摘除腎臟。
二零零三年,我調到新單位,主管領導讓一女同事監視我的上下班活動。一同修因在辦公室看法輪功書,遭兩個同事打小報告,她和上級把這個同修抓到公安局,導致同修被非法勞教一年,並遭受包括「死人床」在內的各種酷刑折磨。二零零五年我拒繳黨費,提出退黨,她以開除公職要挾。結果她的孩子在高考時摔斷腿。那兩個打小報告的同事也遭到惡報,一人膽被摘除了,一人喝醉酒從樓梯滾下來,臉破了相,縫了十二針。
二零一五年,我實名起訴江澤民,警察頻頻到我的單位、到我丈夫的單位、到街道、到我家裏騷擾。因現任領導明白真相,對我工作非常認可。警察三番五次到單位想帶走我時都被領導拒絕,說我是單位最好的職工,還說:「如果這樣的職工就因為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利起訴江澤民被你們帶走,那誰還相信政府呢?誰還相信憲法保護公民呢?」警察也很為難,他們也是執行上級命令,省市把我作為大案要案,只要我不配合他們就先拘留我。但單位、街道等對我評價很高他們沒辦法,最後關了我六個小時就放了。
但這件事給家人造成很大壓力,二小姑子聽說後,到我家來大吵大嚷,從樓上罵到樓下,直到罵到馬路盡頭。嚷著說她哥慣我,揍一頓就老實了,並煽動婆婆、大小姑子讓她哥跟我離婚。大小姑子給我兒子打電話都是這樣問:「你家精神病在家沒?」丈夫以前處過一個對象,婆婆不同意,到單位去攪和,直到攪黃。我是婆婆親自給她兒子挑選的。迫害後,婆婆陰陽怪氣的說:「兒子呀,我對不起你了,是媽媽做了一次法海呀,我要補償你呀!」她挑撥她兒子跟我離婚,她會給找更好的。二小姑子家的孩子也在家宴上火上澆油說:「姥姥,家裏雖然出了這種事情,你也不要太難過,你還有我媽,我大姨哪……」
其實我早就給婆婆一家講過真相,他們也都做了三退,可是到關鍵時還是寧可出賣親人也不能連累到他們自己。這當然是邪黨一直以來的株連迫害造成的。
然而佛法是威嚴的。那一年,二小姑子得了腰脫,走路撅著屁股;她的孩子上大學玩球得了氣胸,兩次大手術,休學一年;大小姑子的女兒找了個富二代,結婚不長時間就離婚了;婆婆大年三十突然肚子痛,在床上翻滾,年也沒過好。開始我也沒想到是他們遭現世報應,是學法小組的同修聯想到的。
我知道這都是師父在保護弟子,同時也讓弟子看到修煉人只要自己做得正一切師父都為你做主。現世現報也是慈悲世人,讓他們少做惡,可救者也要給他們消業的機會。
這些年,親戚們在我身上看到了法輪功學員的風範,我平時只要做好吃的都先給婆婆送去。婆婆有病,兩女兒一個工作忙,一個做買賣怕耽誤掙錢,自然全部由我一人承擔,婆婆也受到感動。現在我們一家又恢復了從前的和諧。
希望世人多多了解法輪大法的真相,不要配合中共邪黨的迫害政策,退出邪黨、團、隊組織,去掉曾經發過的為邪黨獻身的毒誓,才能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