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巴彥縣楊春被非法拘留十天 遭毆打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巴彥縣六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楊春,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哈爾濱拘留所,期間遭警察拳打腳踢,八月六日回家。

楊春,家住黑龍江省巴彥縣。七月二十八日,楊春在巴彥縣文化公園給一名老年男子講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旁邊一年輕男子沒聽幾句,就走了。不一會,來了一夥警察。

警察問楊春是不是煉法輪功的?老年男子為了保護楊春,說是信基督教的。警察不信,就搶楊春的包,看見包裏有真相幣,還有楊春家的電費票子,就把楊春強制帶車上,劫持到公安局。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因為楊春沒有做違法的事,不配合,幾個警察將楊春關在一間屋裏,拳打腳踢,將楊春鼻子打出血。後來警察將楊春帶到哈爾濱一處醫院檢查身體。楊春不配合下車,警察又將楊春衣服撕破,鞋子弄掉。結果,楊春被非法拘留十天,回家時穿的是拘留所其他被關押人員的衣服。

非法抓捕楊春的警察不是轄區派出所的,警察自己怕暴露,不敢說。

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

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綁架、抓捕都是違法犯罪行為,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每個人都在這場大是大非面前檢驗著自己的良知底線,也將見證將來的結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