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師信法 就能否定舊勢力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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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十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在我們那一片自然的成了輔導員,平時上班,學法時間少,再加上如有時間就忙於洪法開會等一些事情,自己本身又是那種愛管事的性格,養成了很強的做事心。一九九九年後一直做協調工作,學法不紮實,遇事不會向內找實修自己,有了漏洞還不自知,多次遭到迫害。

修煉中只要相信師父、相信大法,就會體悟到師父真是無時無刻不在看護著我們。平時老說信師信法,不遇到問題時說著簡單,真遇到事時不動人念,就是信師信法,就能化險為夷,體現大法的超常。

一、信師信法,破除被勞教的迫害

二零一零年七月的一天,我和一同修去串門,還沒進屋,就被正抄家的警察綁架到派出所。我當時心態不是太好,也知道不能配合他們,但慈悲心不夠。後被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在十五天裏也和同監室的人講真相,勸三退。背法、發正念、煉功不間斷,在師父的多次慈悲點悟下,找出了自己在平時修煉中的很多問題。十五天後,警察把我拉到派出所,說要勞教我兩年九個月。坐上警車的那一刻我就想,你們怎樣把我拉去的還要怎樣把我拉回來,一路不停的給警察講真相。

到了勞教所,一個警察說看這裏多好,你在這好好呆著。我說,好,你在這裏呆著吧,這可不是我該待的地方。體檢時血壓一百八十,醫生說你等會兒。一會兒送我的警察來了,說你血壓那麼高還到處跑。我說甚麼叫到處跑,串個門錯了嗎?

他們就帶我往回走,還不死心,又聯繫區六一零,送我去洗腦班。我不下車,他們倆人架著我進去的。我想到師父講的法:「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在這裏更不能配合,我說勞教所都不收我,你們留我,從現在開始不吃一口飯,不喝一口水!一會兒來了一個醫生,給我量血壓,我心裏求師父加持,血壓到二百,量出來還就是二百,下午六點左右,他們就說收拾你的東西走吧。家人把我接回了家。

這十五天中還發生了件事情,我女兒要考教師。她高考時我就被勞教迫害不在家,這次又不在家。惡警去我家抄家時,我對女兒說,真對不起,不能陪你考試了。女兒說沒事,媽,你就想著你要回來,就回來了。我鼓勵女兒,記住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女兒說知道。抄家時有五百張一元的新錢,他們要劫走,我女兒說,這是我家過年時換的新錢,你們不能拿走,就要回來了。真相幣被他們搶走了。我女兒在幾千人中脫穎而出,考上了教師工作。她知道是師父幫了她,很感激師父。

二、信師信法,解體又一次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的一天早上,我丈夫去上班,一開門,「呼啦」湧進一幫人,是派出所的警察,所長帶頭。我一聽事不好,就把我屋裏的門關上了,他們強制把門踹開,門被踹壞了。把我控制住,就翻箱倒櫃的找,把我的大法書、筆記本電腦、台式機電腦等都抄走了,還要把我帶走。我不配合他們,他們就四個人將我抬起來往外走。我一路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抓好人了」,很多鄰居觀望。

到派出所把我銬到鐵椅子上,所長就拿著架勢要審問我,第一句說:「你到甚麼地方去過沒有?」還看到他手裏拿著一張名單。我明白為甚麼抓我了。第一念是,我們不注意安全,事沒做好,給警察造成了迫害大法弟子的機會,讓他們對大法犯罪了,心裏很是難過。因為前幾天同修聯繫證實法很重要的事時用她的手機直接聯繫,地點說的很清楚。我當時就說:「你怎麼用你的手機直接聯繫這事?」她說她一直用的。結果那地方被監控了,所有去過那地方的同修都被監控了。我也沒有引起重視,沒制止把這事停止下來,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多名同修被綁架,最後雖說大部份出來了,可也有幾名同修被判刑迫害,真是慘痛的教訓!

可能我動的那一念是為他的,符合了法的標準,事情就發生了變化。我說我不是壞人,把手銬打開。所長說,誰叫你折騰哩,就把手銬打開了。我說我不坐這裏,就叫我下來了。我說你也別再問了,我甚麼也不會告訴你的,那樣就把你害了。他說你配合我把事情說清楚叫我也立個功,我說誰在法輪功的事上想立功誰就自己害了自己。我告訴你了把我也害了。後來他們甚麼也不問了。我一直給看我的人講真相,有時間就發正念。

到天黑了,要送我去看守所。我想,你們怎樣拉去的還怎樣拉回來。我一路發正念,求師父加持。到了看守所裏等著體檢,我的腿抖的站不住,就蹲下了。我在心裏和師父說,師父,出了這麼大的事,外邊還有好多事等著我去協調哩,不能被他們關進去。結果體檢時血壓高,心速快,拒收。就把我帶回派出所,晚上叫丈夫接我回家了。

後來分局的警察來找我做筆錄,我一句話都不回答,就是抓住機會講真相,說的警察都無話回答。後來他們再沒找過我。

非法抄家時,他們把我的工作電腦和筆記本都劫走了,我就一直去要,他們互相推諉,就不想歸還。我每次去也不和他們急,碰到誰給誰講真相,就是想救他們。有一次去了,片警沒在,一個警察說,某某,你姐姐來了。他出來一看是我,說,哪是我姐。我說,我當你姐你還冤呀?他就笑了。有一次去要東西,找到所長,我理直氣壯的說,你已經違法了你知道嗎?我已經給足你面子了,我已經零容忍了,你要再不歸還我要找律師控告了,看對誰不好。他也不敢說難聽話,只是說商量,要不就是叫他們找找東西。

最後一次去要東西,正碰上分局管這事的警察,我說你們老推諉,今天不給我東西你別想走了,把門擋住了。警察一看我這樣跟他們的領導說話都很吃驚。分局的人說,快把東西找來給人家,內勤就把東西找出來了,幾部手機、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分局的人還幫我拿東西。我一邊往外走一邊大聲說你們不講法律,隨便入室搶劫公民的財產還不想歸還,他們沒一個人說話。

近幾年通過多學法,和同修交流,看明慧交流文章,學會了向內找了,也發現自己平時很多沒修好的地方,一定要按法的要求實修自己。做事不能代替修煉,協調也不能提高層次,只有在做好三件事中紮紮實實修自己,才能達到法的標準,達到師父的要求。

個人體會,如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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