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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齊齊哈爾市九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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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以來,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公、檢、法、司和「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系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性迫害,司法系統作為執法機構,公然剝奪公民的信仰權利,非法抓捕、關押、酷刑虐待、庭審、無罪判刑,造成眾多法輪功學員致傷、致殘、致死。特別是警察等執法人員公開犯罪。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法院對李順江、張福海、田勇、王愛華、張立群、高福平、趙義、張世民、宋玉蘭等九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這九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前後遭非法抓捕,其中七人曾被酷刑逼供。然而鐵鋒區檢察院在起訴書中對此卻絲毫未有提及,而當事人此前都曾向公訴人控告過公安部門在辦案過程中對他們所施的酷刑迫害。

辯護律師當庭指出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存在諸多違法行為,如未經立案,即對法輪功進行非法抓捕、非法偵查;超期羈押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刑拘六十四天後才行批捕,違反最長刑拘時間不得超過三十七天的法律規定;對法輪功學員刑訊逼供、酷刑迫害。公訴人張劍對此予以否認,並要求法庭駁回律師辯護意見。

律師指出公訴人涉嫌偏袒、包庇公安機關,要求公訴人迴避。法官馮際宏非法駁回律師的要求,但被迫啟動「排非」(即排除非法證據)程序。律師要求調取公安局的現場監控錄像,但檢察院和法院卻以各種理由予以阻撓。律師提出如果檢察院和法院不提供監控錄像,可派人陪同,由律師親自去公安局調取酷刑現場視頻,法官亦不予答覆。律師指出合議庭辦案不公,帶著偏見審判,要求合議庭人員全部迴避。法官馮際宏不予採納並且叫囂,就是開到半夜也得把庭開完。庭審陷入僵局,直到晚上六點多,合議庭決定休庭,並宣布擇日再次開庭。

二零一八年六月五~七日,鐵鋒區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九名法輪功學員。本案涉及多名當事人,本應所有當事人和律師同時出庭。然而此次開庭法院卻將當事人逐個提出與律師以一對一形式單獨庭審。儘管如此,法輪功學員都如實向法庭陳述了各自所遭遇的酷刑迫害,公訴人和法官對此都避而不答。律師一再堅持要調取監控錄像,法院卻遲遲不給。在律師的一再要求下,法官馮際宏才同意讓律師去市公安局調看監控錄像,而非當庭播放,致使辯控雙方無法當庭對質。

庭審中,法官明顯偏袒包庇辦案人員。每有當事人提出曾遭酷刑迫害時,法官都出言制止,不許他們往下說。所謂的排除非法證據也只是做做樣子,並未真正實施。庭審中更不允許法輪功學員提法輪功三個字,還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自我陳述的權利。律師提出的很多辯護意見,公訴人和法官不是避而不答,就是不予採納。法官還出言威脅律師,稱律師捏造法律,替當事人辯護。律師不懼威脅,堅持要求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幾名當事人也都要求無罪釋放。

庭審期間,各派出所都抽派警力,在法院周圍巡邏「維穩」。原齊市「610」辦公室主任張曉峰,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處副處長楊波等親自到現場指揮。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鐵鋒區法院對九名法輪功學員做出非法判決。九人的非法刑期分別是張福海二年十個月 、李順江三年、田勇三年、王愛華三年、張立群 三年、高福平三年、趙義三年(罰金兩萬元)、張世民二年八個月(緩刑三年、罰金兩萬元)、宋玉蘭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罰金一萬元)。法輪功學員不服非法判決,提出上訴,被市中級法院非法駁回。現他們已被劫持到監獄關押迫害。

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處副處長楊波;齊齊哈爾市政法委書記吳煜(二千零一十七點二任),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王維國,防範辦(「610辦公室」)主任李井泉、郭曉峰(原任),副主任王浩,政法委執法室主任黃雷鳴,市維穩辦主任馬文;齊齊哈爾中級法院院長畢同春;齊齊哈爾市公安局長劉亞洲(二零一八年五月起任哈爾濱市公安局長),國保支隊長賀錫祥,副支隊長盧亮;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政法委書記徐振海;鐵鋒區檢察院檢察長王藝(二千零一十八。3任)、艾勇(前任,現任富拉爾基區檢察院檢察長),公訴人張劍;鐵鋒區法院院長李效林,刑庭庭長白雲海,刑庭副庭長馮際宏(主審法官)。

李井泉
職務: 主任
現任單位: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610辦公室」 (防範辦)
地址:(市委、政法委、市610)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新明大街27號市政府1號樓16樓13室
郵編:161006

黃雷鳴
職務: 執法室主任
現任單位: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政法委
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新明大街27號市政府1號樓16樓13室
郵編:161006

郭曉峰(曾誤作韓曉峰)
職務: 「610辦公室」主任(原任)、國保隊警察
現任單位: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610辦公室」 (防範辦),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公安局
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新明大街27號市政府1號樓16樓13室
郵編:161006
市「610辦公室」主任郭曉峰: (齊齊哈爾市六一零迫害法輪功「九人小組」頭目)辦0452-2791608、 0452-2791613、 13314654777原任,現在市委秘書長、統戰部部長

馬文
職務:政法委副書記(原任)、「610辦公室」主任、市維穩辦主任
現任單位: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610辦公室」 (防範辦),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政法委
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新明大街27號市政府1號樓16樓13室
郵編:161006

王維國
職務: 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
現任單位: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政法委
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新明大街27號市政府1號樓16樓13室
郵編:161006

賀錫祥
職務: 國保大隊長(原任)
現任單位: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公安局
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卜奎南大街617號
郵編:161005

國保大隊長賀錫祥:13904529220

劉亞洲
職務:哈爾濱市公安局局長、原齊齊哈爾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原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長
現任單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公安局,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政府,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公安局,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 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行署公安局
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裏區紅星街9號
郵編:150010

劉亞洲(2018年5月起任哈爾濱市公安局長):0451-87661719、辦0452-2486001、0452-2891544
簡歷:劉亞洲,男,漢族,1962年6月生,黑龍江富錦人,黑龍江大學法律專業大學畢業。
2005.04-2010.10 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長(正縣級);2010.10-2013.05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縣級);2013.05-2016.01大興安嶺地區行署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局長、督察長,地委政法委副書記;2016.01-2016.02 齊齊哈爾市公安局黨委書記、督察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2016.02-2018.05齊齊哈爾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2018.04任哈爾濱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市行政執法安全保衛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盧亮
職務: 國保支隊副大隊長
現任單位: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龍沙公安分局,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公安局
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光復街5號 龍沙公安分局
郵編:161005

國保支隊副大隊長盧亮:0452-2182115、13945268839、18946296356、18845211212

徐振海
職務: 書記
現任單位: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政法委
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鐵鋒區龍華路 鐵鋒區政府辦公樓 鐵鋒區政法委

畢同春
職務: 院長
現任單位: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卜奎南大街566號齊齊哈爾中級法院
郵編:161005
更多信息:
畢同春,男,漢族,1970年2月生,1990年8月參加工作,吉林大學法律專業在職大學畢業。現任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張劍
職務: 公訴科科長
現任單位: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檢察院
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鐵鋒區南馬路48號 鐵鋒區檢察院
郵編:161002

白雲海
職務: 刑庭庭長
現任單位: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法院
地址: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鐵鋒區南馬路46號
郵編: 161002

馮際宏(曾誤為 馮際紅)
職務:刑庭副庭長(主審法官)
現任單位: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鐵鋒區南馬路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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