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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一句「煉」 大連軟件工程師被枉判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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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大連市軟件工程師法輪功學員劉肖雄,只因為一句「煉(法輪功)啊」被七賢嶺派出所所長毛宏亮扣留。在他辯護權被剝奪、秘密開庭後,七月八日,劉肖雄被甘井子區法院冤判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劉肖雄已上訴。

劉肖雄,今年三十三歲,是大連和眾信拓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軟件工程師。他為人善良誠懇,頗受領導和同事的好評,他的朋友們這樣評價他:肖雄,我們都認識十多年了,我們最了解他,肖雄為人憨厚老實、對誰都特別真誠善良,不可能做任何違法的事情。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上午十點多,大連市七賢嶺派出所給劉肖雄打電話,讓他到派出所去辦理暫住證。劉肖雄到達派出所一樓大廳後,正詢問辦理暫住證的事情時,所長毛宏亮從樓上下來,問劉肖雄:「你煉不煉法輪功?」劉回覆說:「煉啊。」毛宏亮說:「煉,那你就別走了!」

就這樣,劉肖雄便被七賢嶺派出所非法扣押了。隨後,派出所警察劫持劉肖雄,於當天下午,對他非法抄家,抄走他家中的書籍、電腦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法官金華,在既不提前通知當事人,也不提前通知家屬、律師的情況下,就私下開庭,秘密庭審劉肖雄。劉肖雄的家屬向法院遞交控告狀,要求法院依法糾正金華法官的違法行為,撤銷這種非法庭審。

家屬在控告狀中指出,辯護權是法律賦予案件當事人的一項訴訟權利,在任何情況下,對任何當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限制、剝奪其獲得辯護的權利。

劉肖雄被非法庭審的詳情,請見《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劉肖雄秘密開庭 家屬控告法官》

然而,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劉肖雄收到非法判決書,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劉肖雄已於七月十六日上訴至大連市中級法院,並要求無罪釋放。

法輪功是一種佛家上乘修煉方法,他要求修煉人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自己的心性,提升自己的道德水準,做一個更好的人。

這場荒謬的迫害總有一天會被終止。而當這一可能成為現實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包括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江澤民都將被追究法律責任。在這場善與惡的較量中,如何擺放自己的位置,這是每個人都應該認真思考的。

下面是一審法官及公訴人等相關信息:
審判長:金華
人民陪審員:刑愛娟、孫燕
書記員:孫巍
檢察員(公訴人):鄒大明、朱健

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和大連市高新園區檢察院的地址及電話:

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
地址:大連市甘井子區明珠廣場6號,郵編116039
或: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郵編116039
院長、書記溫連生 0411-82793701,13889629636
負責審判法官金華 0411-82793897
主管刑事庭副院長林迎春 0411-82793719
紀檢組組長敖佔勇 0411-82793708

大連市高新園區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大連市高新園區小平島廣場公建10-1號樓3單元高新園區檢察院,郵編:116000。
高新園區檢察院檢察長李彤:0411-82207501。
副檢察長姜健:0411-82207502。
負責公訴檢察官鄒大明:0411-82207539。
助理朱健:0411-8220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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