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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判六年 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譚長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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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哈爾濱市原動力區法輪功學員譚長軍,2019年5月23日在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遭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六年,現已上訴到哈爾濱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譚長軍於2018年11月9日上午,被哈爾濱市鐵路公安處一夥人非法闖入家中綁架並抄家搶劫。

當天,哈爾濱市各區縣、大慶市有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據最新統計,哈爾濱地區有87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這次綁架是黑龍江省公檢法司部門蓄謀已久的陰謀,警察拿著名單到法輪功學員家實施綁架。

譚長軍,原來在哈市動力區新光廠工作。被非法勞教,2002年在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因拒寫「三書」,遭受殘忍迫害。2002年9月11日譚長軍拒不蹲下,被隊長郝威令人拖入管教室毆打並用電棍電擊,隨後,譚長軍被拖入「小號」繼續迫害。當時長林子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又一輪殘酷迫害。早晨5點鐘起床,不許學員洗漱,集中到閱覽室,強迫學員蹲在地上,除吃飯方便外,一直蹲著,每天都蹲到半夜十二點半。警察命令歹徒(即偷摸嫖賭騙打砸搶等)看著,不許法輪功學員蹲不住或晃動,歹徒就在後面來個「刨奔兒」(迫害人的方法之一,穿上皮鞋,用鞋後跟,從上向下刨人的後腦)。

法官:李娟 電話:13304514508
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郵政街333號 郵編:1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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