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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楚雄市大姚縣法院院長李雪江惡報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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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據悉,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下午四點多,中共雲南省楚雄市大姚縣法院院長李雪江惡報身亡,四十二歲李雪江死亡的信息,中共嚴密封鎖,百度搜索不到。據網民講:「發生交通事故,兩人當場死亡」。明白的網民留言:「人在做,天在看」,「火化廠又笑了」,「為人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李雪江的暴斃再一次應驗了「善惡有報」的天理真實不虛。

據網絡資料顯示,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前,李雪江曾在雲南楚雄彝族自治州法院任審判員,此後任大姚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職務。李雪江生前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並且參與整個庭審過程。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大姚法院召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推進會」,李雪江主持的法院把修心向善,遵紀守法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作為掃黑除惡的「靶子」進行非法審判,把好人判刑送入監獄,顛倒了黑白善惡。

大姚縣法院用巨額獎金刺激法官辦案,導致法官道德低下,為了升官發財可以泯滅良知。據中國新聞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七日報導,「雲南大姚法院:集中發放59萬元執行紅包」,並配有圖片。

善惡有報是天理,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十七時十九分許,大姚縣縣城金碧路發生一起殺害並致人死亡案件,死者繫大姚縣法院法官鄭建詩。犯罪嫌疑人為刑滿釋放的案件當事人。這起殺法官事件,實際上就是對李雪江及法院人員迫害法輪功要遭惡報的警示。李雪江不停止迫害及時反思,反而繼續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最終導致惡報身亡。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兩點半,雲南省昆明法輪功學員金志梅在楚雄市法院被非法開庭。這是大姚縣法院借楚雄市法院開庭。

大姚市檢察院公訴人指控金志梅在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在楚雄市桃園湖附近騎電動車向路人散發了兩張法輪功光碟,加上金志梅包裏搜到的有七十六張光碟和帶字的人民幣。建議判處金志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金志梅認為自己是法輪功修煉者,自己擁有法輪功的東西不違法。自己原來身體多病,幾乎九死一生,脾氣不好,常與母親和哥哥們吵鬧。修煉後,病全好了,脾氣也變好了,自己修煉法輪功無罪,要求無罪釋放。

律師辯護認為:金志梅所持帶字的人民幣不影響貨幣面值的流通,不構成違法。關於金志梅的罪名,「兩高」新的司法解釋體現出修煉法輪功不違法,所以建議法庭對金志梅判免於處罰。最終金志梅被秘密非法判刑,刑期不詳。

法輪大法慈悲與威嚴同在。據明慧網統計,中共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輪功至今已經有二萬多人遭惡報。惡報不是我們所期望的,救人脫離中共惡黨組織,停止迫害是大法弟子的慈悲。李雪江下場是可悲的,希望還在參與迫害的人,趕快清醒,為自己的未來負責,為自己的親人負責,中共已經窮途末路,不要為中共做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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