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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杜永堂夫婦法庭上自辯無罪 曝光警察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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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六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延壽縣法輪功學員杜永堂、欒翠柳夫婦,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被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夫婦倆被非法庭審。

一、庭審過程

五月三十日這天上午,在黑龍江省阿城區法院,跨地區非法庭審延壽縣善良百姓杜永堂、欒翠柳夫婦。家屬驅車二百公里趕到阿城法院時還不到八點,在阿城法院門口一直等到九點才和兩位辯護人一起進入阿城法院審判庭,本來定的九點開庭不知何故等到十點法官何靜波才宣布正式開庭。公訴人辛宇宣讀完起訴書後,兩位辯護人依法辯護。兩位當事人杜永堂、欒翠柳的實事求是的樸實自辯,令在場的所有人都聽明白了他們夫妻真的沒有違法犯罪,他們的確是被冤枉的。

欒翠柳、杜永堂夫婦最初是被懷疑在尚志張貼傳單而遭抓捕,在審查起訴階段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該項事實無法成立,在提起公訴的時候,檢方只能是從家中抄走的書籍和真相幣上做文章了。

在法庭辯論階段,欒翠柳講:「真、善、忍是五千年的神傳文化,我不殺人、不放火、不嫖、不娼,我危害誰了……希望各位法官能站在善良的一邊做出良知的選擇,宣判我無罪,釋放我回家照顧老人和孩子」。杜永堂說,法輪功屬於信仰,信仰不構成犯罪,所以他是無罪的。

兩位辯護律師都要求公訴人說明二位當事人杜永堂和欒翠柳究竟破壞了哪部法律的實施,公訴人說:破壞了刑法300條和最高法、最高檢司法解釋的實施。對此,辯護律師反駁道:刑法300條是本案指控的法律依據,公訴人要明確說明指控當事人犯罪侵犯的客體即法律實施被破壞的具體情況,杜永堂的辯護律師說:「本案現在正在開庭審理恰恰是刑法300條的具體實施,也充份說明兩位當事人沒有破壞法律的實施,是完全無罪的。」

在場的所有人都聽明白了:杜永堂家僅僅因為幾張有字的零錢,公訴方以牽強的理由說他們預備傳播「犯罪」?

這次開庭,親屬和杜永堂夫婦見面令許多事情得以曝光:尚志國保當初綁架抄家時強行拿走的錢現在至少還有三千元沒有返還;杜永堂、欒翠柳的結婚信物金項鏈和銀行卡等貴重物品更沒有隨案移交,不知尚志國保扣押這些物品居心何在?紙是包不住火的,事情總有真相大白的一天。欒翠柳囑咐父親一定去尚志國保那裏找回這條帶有紀念意義的金項鏈。

二、事件回放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這天,黑龍江省國保處副處長楊波統一部署、親自指揮在全省範圍內綁架了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延壽縣善良的農民杜永堂、欒翠柳夫婦就是在這一天不幸被綁架的。

尚志市國保李志國、高劍平、王輝等人跨地區來到延壽,和延壽縣城北派出所所長王強等人一同具體實施綁架。

十一月九號這天如往常一樣,吃過早飯後,杜永堂出去賣大米,妻子翠柳一人在家時,被早已等候多時(在門口蹲坑確認欒翠柳一人在家時)的尚志國保和延壽城北派出所野蠻綁架後塞到蹲坑的車裏,其他人開始瘋狂掠奪式的抄家,把杜家家裏賣大米周轉資金的兩萬多元錢、孩子的七千多壓歲錢、欒翠柳衣服兜裏的五千多生活費用零花錢、銀行卡、存摺、還有夫妻倆結婚的定情信物金項鏈等財物全部劫走。然後,他們在門口車裏繼續蹲坑。杜永堂中午回家吃飯時,他們再次一擁而上把他綁架後帶回尚志連夜審訊,並且實施酷刑迫害杜永堂,企圖強迫他承認莫須有的罪名。杜永堂吃了很多的苦頭後沒有被屈打成招,欒翠柳被多次威逼利誘後也沒有被屈服。

真心希望當初抄家的尚志國保李志國、高劍平、王輝等人能夠主動奉還這條項鏈和剩餘的杜永堂的欒翠柳個人財物。

黑龍江省國保總隊國保處副處長 楊波:15945183001
尚志國保 李志國13804615555
高劍平18045055166
案件承辦法官何靜波 電話0451─51090096
公訴人辛宇 電話 0451─5108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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