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非法判七年 遼寧朝陽市林江梅在女子監獄遭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朝陽市建平縣法輪功學員林江梅二零一五年因為實名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於同年十一月十一日遭綁架、構陷,被非法判七年,現在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七監區遭受迫害。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親友去探視林江梅,見到她狀態不是很好,她說:最近承受了很大精神上和身體上的壓力,因為煉功被「收拾」了。林江梅說:如果我做錯了甚麼,這樣對我,我無話可說,我又沒做錯甚麼,這樣對我,不公平!她說:反正這裏也不讓說,我還是不說了。

因為在家屬接見法輪功學員時,獄方監聽監控,法輪功學員不能對親友說在裏面遭受了甚麼迫害,林江梅才訴說寥寥幾句。

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共最高法院聲稱「有案必立」,隨後二十多萬名中國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中國最高檢察機關控告前中共頭目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遼寧省朝陽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李超執法犯法,幾次給各公安分局人員開會,布置綁架訴江的法輪功學員,並威脅下屬:如果誰把布置抓捕法輪功學員的機密提前泄漏出去,就扒誰的警皮。隨後在十一月九日,李超、政法委書記劉朝震、610頭目蓋永武等人,浪費人力物力,布置綁架了依法伸冤的法輪功學員一百多人,包括很多六、七十歲的老太太。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法輪功學員林江梅在家中被喀喇沁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物品,後被劫持到葫蘆島市看守所。

隨後,五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非法判刑,最多刑期十二年。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僅兩天時間,朝陽市建平縣法院對十名法輪功學員匆匆非法開庭,過程中法輪功學員被強行戴上手銬、腳鐐、用黑頭套蒙頭,而且不許包括家屬在內的任何人旁聽。七十九歲的劉殿元老人被非法判十一年,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被劫持到錦州監獄。

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下午兩點,林江梅在葫蘆島看守所不足十平的小屋裏被非法開庭,建平法院企圖不讓任何人旁聽,一人以看守所某領導的身份說:「地方太小,就五平方米那麼大,只能容下原告被告,其他人一律不讓進。」家屬聽後嚴肅地說:「不讓旁聽違法!地方小是你們選的,選擇容不下人旁聽的小地方本身就違法,我們從幾百里的老家趕來,難道就連當事人的丈夫都不讓進旁聽嗎?你們這種做法太藐視法律了,也太不人道了!」看守所自知理虧,只讓林江梅的丈夫一人進入旁聽。其餘十幾名家屬只能在外面的大風和沙塵中等待。

在所謂的「法庭」上,林江梅的辯護律師從法律層面一一駁斥了檢方和法官所指控的每一證據和提問。在法律與事實面前,指控的檢方和法官無言以對。

林江梅後被建平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款兩萬元,上訴到朝陽市中級法院,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朝陽市中級法院非法在葫蘆島市對林江梅二審,維持冤判。林江梅被警察帶到遼寧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遼寧女子監獄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為了達到讓法輪功學員放棄大法修煉,寫甚麼「悔過」、「認罪」的邪惡「三書」,監獄裏制定了一整套「轉化」迫害方案,形成了一系列不成文的規定,這些手段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迫害法輪功的頭幾年,監獄裏主要是採取酷刑等手段,由於法輪功學員不斷在國際上曝光,迫於國際上的壓力,遼寧女監不這樣幹了,其迫害手段變得更加陰險、隱晦,那就是剝奪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權利,說白了就是:不讓你活。獄警利用犯人管制折磨法輪功學員。

根據對明慧網報導的統計:二零一八年一至十二月,共有二百五十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年齡最大者近八十歲,年齡最小者二十五歲,非法刑期最高者高達十五年。其中有四位法輪功學員因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期間身體被嚴重摧殘,含冤離世。她們是:大連市金州區的楊淑文、丹東鳳城市的冷冬梅、大連市的劉金玉、鞍山市優秀教師孫敏。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