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世勇,男,六十二歲,退伍轉業軍人,咸寧市強制戒毒所所長,副縣級。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咸安區法院判刑。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宣判金世勇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十萬元,開除公職。
據查,金世勇曾任咸寧市官埠橋向陽湖勞教所大隊長、咸寧市官埠橋勞教所政委、咸寧市官埠橋勞教所所長、咸寧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
在勞教所任職期間,他直接參迫害法輪功,親自「轉化」法輪功學員。當時,該勞教所非法關押了十二名法輪功學員,他們是徐長虹(溫泉)、陳建平(溫泉)、吳衛華(溫泉)、汪禮迪(溫泉)、高志(溫泉)、李勇(咸安)、楊小勇(溫泉)、李世文(崇陽)、周國強(赤壁)、王國平(嘉魚)、章琪(溫泉)、羅岳峰(通城)。
作為大隊長,金世勇親自制定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計劃,有計劃有步驟的實施。這裏不僅監管法輪功學員,而且強制性洗腦,從肉體、精神、經濟上迫害法輪功學員。採用的迫害手段有:
1、準軍事化訓練:軍人出身的金世勇,喜歡搞所謂的「軍訓」,包括齊步、跑步、正步及其三種步伐的轉換;站軍姿、俯臥撐、仰臥起坐、長時間跑步、長時間蹲步等等,尤其是正步的分解動作和下蹲。這種手段,表面看不怎麼整人,但是長時間擺一種姿勢,搞這種動作,非常折磨人。
2、剋扣飯菜:每天早晨給你二兩稀飯,中午和晚上又是二兩乾飯,外加自制的一勺爛醃菜。讓人整天處於飢餓狀態中,故意折磨人。
3、侮辱人格:有時獄警心血來潮,在開晚飯前要剛剛收工回來的在押人員集合跑步,跑得上氣不接下氣。獄警還不開心,又要走「鴨子步」,一排排像鴨子樣從操場這頭走到那頭,又從那頭走到這頭。有時點起電燈玩這些「遊戲」,累得法輪功學員筋疲力盡,而那些獄警卻欣賞得津津有味。這是故意折磨人。
4、奴工生產:搞起了「鋯石」加工廠,到野外的「磚廠」製作磚,修築公路,搞房屋基建,做房子,挖地基,種菜,挑燙泥,挑大糞,等等。利用法輪功學員這些不要一分工錢的勞力,沒日沒夜替私人老闆加工一種手錶的裝飾品。因為每天定的任務太多,只有極少數手腳麻利的小伙子能完成,完不成的晚上加班直到第二天早上,還是磨不完,吃了早飯,第二天的任務又攤下了,接著幹,連著幾宿不允許睡覺,三餐飯後只給上廁所的時間,而後排隊進車間。法輪功學員熬得形銷骨立,走路打飄,吃飯都在瞌睡,視力嚴重下降。勞教所卻從不叫法輪功學員休息一下。法輪功學員整天處於緊張之中。通城的羅岳峰,本來是壯實的小伙子,被逼迫幹了幾個月後,視力嚴重下降,肺部感染了肺結核,還不讓休息,也不放人。
5、強制洗腦:獄警組織法輪功學員強制看誣陷法輪功的錄像,灌輸歪理邪說,看後寫思想彙報,進行精神迫害。
6、採用「包夾」制度:勞教所用吸毒、打架鬥毆的勞教人員監控法輪功學員的一舉一動,並把包夾的獎懲與之掛鉤,加大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力度。
6、毆打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入勞教所後,不准煉功。法輪功學員陳建平在晚上夜深人靜的時候,從床上坐起來打坐煉功,被包夾發現後,拖出去一頓猛打;徐長虹到洗澡間,包夾看他不順眼,就一陣毒打。打完後,還故意問:有人打你嗎?要是說打了,就更挨打,硬是逼著法輪功學員說謊話「沒打」才罷休。
他還與610(指揮迫害法輪功的專職非法機構,類似文革時的「文革領導小組」)勾結,把法輪功學員的表現報告給610,加重迫害法輪功學員。
更為甚者,在邪惡的勞教制度被廢時,他還積極配合610在勞教戒毒所內組建所謂的「咸寧市法制教育轉化基地」(洗腦班),賣力的迫害法輪功學員。
金世勇對法輪功的所作所為,上天都一筆一筆的記載著。因為他迫害法輪功有了所謂的政績,官職就逐漸高升,由小小的隊長升為副縣級幹部。他沒想到,他的那些所謂的政績,恰恰成為了上天懲罰他的罪證,他被判刑成為階下囚,是他迫害法輪功遭到的報應。
奉勸那些為一己之私利仍然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們,要擦亮眼睛,認清形勢,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遠離中共才是明智的選擇。